择配与和谐婚姻

择配与和谐婚姻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开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七10~16)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七17~24)

保罗藉此段经文,希望解决哥林多教会里一些特殊的婚姻关系;就是论到一些在信主之前经已结婚的人,到底怎样处理他们不信的妻子或不信的丈夫。到底是否把已存在的婚姻关系解散?就是说--「离开不信的妻子或不信的丈夫」?但保罗的答复是清楚的:「不好」!但我们该谨记:这「不好」并非认可信主的人可以和不信者结合,因为在另一段经文有如此的教导:「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在主里面的人。」这标准所持的原则就是:「因我们是在主里面的」。这话再清楚没有了,要结婚吗?便要和在主里面的人,因我们是在主里面的!

多年前,我在一些婚姻问题研讨会里,提过择配的原则:「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说法。在基督徒的某些观点上是颇能借用的;固然世俗人是把这内容的重点放在经济和财富的比对上,不然便不相配,这不相配会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困难呢!不过,以基督徒来说当然不是世俗人的那个内容,我们只取相配的原则,就是指属灵程度的高低,以作比对和相配,固然也可有例外者,不能一概而论吧,只属一般性的常识。得救的该找得救的为伴;在得救基础上加上爱主追求,认真过敬虔生活的人,则又有另一平面的标准,否则便出问题了。虽然说,基本上,得救已经是一个共同的基础,但仍该考虑彼此的「上盖」呢!让我举一个例子吧。例如丈夫是个爱主之人,他的属灵程度已臻至除主之外别无爱慕的境界。固然他不会冷落妻子,因为圣经也有爱妻子的教训;只是妻子对他仍有不满,埋怨他经常花时间祷告和灵修,不常和她谈天,闲话家常。又或者说,妻子是个爱主的人,而丈夫不过是冷淡信徒;一清早便嚷着要晨运去,于是为妻者劝告他,我们每天第一件事该是属主的,所以提议他灵修后才晨运,切勿把最好的时光与不信者作晨运呢?(与不信者一起难免高谈世事。)试问夫妇在属灵程度上有如此的差距,岂能在共同生活里相对衬?另有一个实例:有一对夫妇算是教会人吧!(作丈夫的可能尚未得救),他俩同执教鞭于某偏僻之地;作妻子的经常溜到海边去默想,于是丈夫微有不满;丈夫本是入教者,理应明白默想意义为何,只因他希望妻子多找一点时间陪他。例如又说有某夫妇年宵逛花市,丈夫唤妻子同去,他心里极之热闹,妻子去且去,兴趣却不投入,只应丈夫所请,仅作陪者而已,她心里觉得地上的事物,无可高兴可言。很容易又是下年除夕,她说不愿跟丈夫逛年宵去,于是丈夫不高兴。丈夫虽然独个儿去逛,同样把年花买回来,不过他的快乐自比往年减少,感叹自己底终身伴侣此时此地不相伴!事实上一个认真爱主的追求者,他的配偶倘若也是认真的追求者,这才理想呢!纵然找不到相等程度的,也该找着一些较佳的,我们称之为半认真的吧,才可以共同生活一起!我们套取「竹门对竹门」的比对,便是这意思了!倘若最基本的生命问题均不相同的话,那就完全不相配了!

说到这里,或者有人会质问我:看看某姊妹嫁了不信的丈夫,他俩的生活看来颇和谐呀!反瞧某某基督徒夫妇还常有龃龉呢?真的吗?不要过早下断语吧,首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位作基督徒的太太,爱主的心褪色了么?行主道的标准有了某种程度妥协?抑或已经大让步?以讨好不信的丈夫?事实上,她虽仍然聚会或作点事奉,但从她的祷告内容和对主热诚的减退,就可知她的灵性是退步了!她为着迁就丈夫,在行事上已稍稍放弃了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以缓和与丈夫之间的隔膜,可惜与父神之间失去和谐了!

根本的不同,又可说是生命的不同,到底怎能相配?例如人类与兽类……猫狗……等,岂可以真的深交?要吗,不外是肤浅交往吧!人岂可因养了狗或猫而不欲结婚?假若你有忧愁,它们懂得解闷吗?设使你心灵虚空,它们会共鸣吗?呵!这是人际间的事哩!这便是基本生命不同的结果;猫狗之能作伴,只是表面一层而已。同样,一个有主生命的人与不信者,是属乎根基的不同,这样的结合固然是圣经所禁止;但在信主的那一面,也带来一个很严重的属灵危机。经验告诉我们,不信的把信的伴侣拖倒的比率,远超过信的把不信的伴侣拉进神的国里,原因就是信的人在这件事上,首先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不能相配」。司布真曾说过,有次他和一位姊妹谈及这问题,劝她不要和不信者结婚,他设了个比喻说,假如你站在桌上,另一人则立在地上,彼此的平面不一样,你以为立在地的人把在桌上的人拉下去容易呢?抑或桌上的人把在地的人拉上去容易呢?相信答案是清楚的,结果这位姊妹不再争辩了!

或许有人指出某传道人的太太,当初也不是信的,后来却给丈夫感化过来,非但信主而且与丈夫同心走天路!我们只能看这是极例外的例子;既是例外便不能作准了。谁敢保证其他仿效者均列入例外里呢!这是不容冒险的事啊!

圣经的教导是主张信和信的人结婚--「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的原则。倘若得救不清楚而加入了教会者,最好也找个得救不清楚者为伴侣。初期教会里有一对典型的夫妇,他们就是亚拿尼亚、撒非拉。他们同心欺哄圣灵,把奉献的家产扣起一份,于是他们都同被圣灵定罪一同死了;他们同心犯罪,在神面前假情假义。若然有人自问是假信徒,就该找假信徒结婚好了!

另外,(这一点我不敢强调,倒愿有这建议)假若你是在基督教家庭长大的,最好也找在基督教家庭长大的人结婚。据我知道,有某极富有的基督徒,他有一位念书非常聪明的儿子,这儿子也非常爱主,有一天儿子在外国学成回来,想要结婚了。父亲给儿子提供有关婚事的条件:第一固然要信主得救,而她的背景也是基督教家庭。父亲解释说,一个人虽然得救了,但行主道并非能经常保持在最好的状况里;一旦灵性软弱起来,她从前在不信的家庭里所习染的坏品行便溜出来。又或者她的家庭背景是一夫多妻的,她家里有几个母亲辈的女人共聚一堂,她甚至是妾房之女,而在以往的社会,这肯为妾者多是妓女之辈,她们根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如此她的母亲又岂能适当地教养她?相反地,这位男子的背景可能已是第三代的基督徒,他们在家中的主张,习惯和应付世俗都奉行圣经原则,这样若是结合起来,一旦女方在灵程上遇到软弱的时候,这良好的基督教家庭便侵入了世俗的东西了,可能一发不可收拾而崩溃,这是不可不虑的!(我再说,这建议是一种理想,不敢强称是原则或真理。)

上列经文所指出的,并非这些事例。保罗只是答复那些结婚后才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怎样应付不信的伴侣。倘若不信的伴侣愿意仍旧与自己同住,便不要离开;若离开了就不当再婚了。前者会有救不信者的可能,后者则免犯淫乱的罪,这是解决当时特殊的婚姻的办法,并非鼓励信的人娶或嫁不信的人!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就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

我们不要误会这经文里「圣洁」的意义,我们因信耶稣而成圣洁而有永生。不信的妻子因信的丈夫而成为圣洁,意思是:与信的配偶同得主赐的地上的好处。这里的「圣洁」,不是我们一般因信耶稣而得称义在神面前得以成为圣洁那个意思;那圣洁惟独因耶稣基督而得,因此有永生。这里所指的「圣洁」,不是得永远的圣洁和得永生,乃是指可以得着一个蒙恩的地位,来领受地上今生的福气!信主的人固然有永生,但在今生里却有主的看顾和保守;所以不信的另一半却因信的配偶而同蒙神的照顾。旧约圣经有个例子:神把一个拯救赏赐给罗得,这拯救是由大火里救出来。在所多玛城里,义人只罗得一人,但神的拯救不仅临到罗得,连他的妻子,女儿都一并救出来,脱离这火的毁灭。可以说,罗得的妻子和女儿因罗得成了圣洁,其实是指他们获得一个蒙福的地位而说的。

再者:这道理启示着夫妇是不可分离的。有一次,主耶稣和门徒谈到不可休妻,门徒说倒不如不娶了(从前的犹太人很容易把妻子遣走,只要写一封休书便可)。但主耶稣反对当时的人这样做,认为倘若休了便不该再娶,不然便是犯奸淫,是不贞洁的行为;门徒认为这道甚难,不如不娶吧了。然而主耶稣却认为不是人人可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便领受。所以婚姻并不由自己,乃是神所定规,为此,没有恩赐的人则需要结婚,既然结婚便不可分离了。所以我们在未结婚时该好好的祷告,求主预备,等候,安排。我们结了婚的,切戒存有分离的意念,这是不应该的!若有困难便该设法应付,以能适应不理想的处境,靠赖主恩务求渡过。「神召我们原是叫我们和睦」,虽然某一方未得救,但仍是要和睦。不要让社会所流行的离婚风气所影响,或是分居!「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开」。或者有人以为自己的配偶不是神所配合的,甚至宁可承认自己当初糊涂,以肯定自己的配偶非神所配合,或者说自己的配偶不过由人介绍,并非自己所物色……但恐怕这是误解了这真理的内容了。其实按着一夫一妻的原则,而结婚是在合法的情况下举行,我们便看为神所配合了!冥冥中是神的安排,不能推说当初不明白神的旨意……除了苟且结合的之外,举凡循正当手续办理的,都为神所配合,我们再不要硬找理由东推西说,免得欺骗自己。

婚姻是如铁一般不能更改的关系,所以该当小心择配。但不论怎样小心选择,都找不到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故此该有些心理准备,把对方的不完全都接纳过来。因为婚姻是把整个人接纳,我们不能只接纳对方的长处,而把短处拒诸门外。有了准备便是叫我们和睦,以和平为联索,以爱心相处,不是要求别人改善,乃是要求自己改好;婚姻所以是一项大挑战。一般人都似乎看不透,婚姻原是一项挑战,试验你有多少韧力、智慧、爱心……等等。再说:结婚是大挑战,有配偶是大挑战,养育小孩也都是大挑战,这都是我们的应付对象。在这情况里,我们该学习保罗的经验:「我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学会了。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这个不能分离的配偶,给我们很大的挑战哩!故此要学习靠主,追求认识!从前我们的长者教导我们说,结婚之先,我们首先要有胜利,她是指胜过情欲说的;但我借用为胜过自我的脾气而言,不然,当考虑求主给恩赐以能独身,也许我过分一点,不过,我相信可以祈求得着这恩赐的。从婚姻而来的挑战,不仅限于配偶、儿女,甚至连同对方的家庭……等等都是挑战的范围。结婚本是件高兴的事,这是全世界都一致承认的;但我们不能闭眼不看另一面,就是高度的挑战性也包括在婚姻里。结婚是迎接一项挑战,结婚是具有冒险成分的,然而已婚的人都该沿着「和睦」的路线走,才不致触礁,以致失败,不荣耀主。有等家庭真实不荣耀主。故此;未婚的人要注意,已婚的人更当留心!

圣经 经节: 
林前7:10-16;林前7: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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