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与嫁娶

独身与嫁娶      

「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她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她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七1~16)

照主分给各人的去行

「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隶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七17~24)

保罗在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里,严厉地斥责他们当中淫乱的罪行,和那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因为哥林多教会里有人娶了自己父亲的继室为妻,犯了乱伦的罪;但这种人还竟敢在教会里争大,显然不懂得为罪哀痛悔改!

保罗主张哥林多教会把这等人逐出,免使这等人成为教会的「酵」,使全团都发起来!倘若这类厉害的罪在教会里蔓延增长,甚而传染散播,如此,教会还可有灯台的效用吗?故此保罗强硬地丝毫不苟的要把这样的人赶逐出去!除此之外,保罗顺带提出了几种应该赶逐的人:「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审判教外的人与我何干,教内的人岂不是你们审判的么!」(五11~12)

我们要避免上述诸等罪恶,因我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六19~20)

保罗一方面指出了男女之间不应有(不正常)的关系,另一方面他又引出了正常的男女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即是婚姻和家庭的问题)。第七章为首的几节是论及已婚的人的问题;也可以说是答复了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在「信上所提的事」。很有可能当地教会曾有人这么思想--不结婚会更清洁吗?(有等宗教的确有这样的教义,视婚姻生活为污秽的事情,不结婚的人显然较为圣洁)。

再者:他们尚有一点疑难:就是已婚的男女,假如要追求圣洁的话,是否要在婚姻关系里过独身生活呢?不然,是否算为污秽呢?故此保罗的答复,就显示出一个原则:虽则他说「男不近女倒好」;但「丈夫当以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也如此待丈夫」,意即不应如此独身的了。要是我们把整章圣经仔细查考,我们不难发现他果真更主张独身哩!不过他却郑重地声明,结婚并非罪恶。事实上,为避免淫乱的罪,他倒愿意哥林多人结婚;由于哥林多的风俗太败坏,恐怕他们耳濡目染,生出乱子。然而独身的人确有特别的好处!(但断不是圣洁和污秽的问题)。大抵他认为不结婚的人会有一种权利,就是事奉主可以更专心。独身者事奉主可以摆上更多时间和精神,传福音的工作也可多做一点,这是独身者的好处!

我想现时代教会的趋势,有部分的女基督徒,碍于形势关系不得不过独身生活了!因为不轻易找到对象。盖圣经给基督徒的结婚原则:「信与不信原不相配」。在七章39节里,保罗论到寡妇若要再嫁(他的讲法甚是明确),「只要嫁在主里面的人」。他不反对寡妇再婚,但基督徒的寡妇「要嫁在主里面的人」,这是找对象的范围。现在各处教会都有这个难处:有相当多的姊妹没有办法找到基督徒为对象,由于男性基督徒较少!不晓得什么原因令到这现象普遍存在(会否因为男传道人作工不够女传道人这般卖力?)事实上其原因是不明的!各地的教会都一样!只是我在几十年前,看见香港某处教会,他们的现象正好相反,弟兄的数字较姊妹为多,于是形成教会男多女少了。除此之外,我则未有见过男性多于女性的教会;虽然早年我们的青年聚会,也曾有过男多于女的记录,那时但见男子得救;所以当年我曾说过,我们这处的教会产男不产女呀!现时我们的情形又换转过来,如同一般教会的现象--女信徒较多。为这缘故,少不免会有些姊妹是找不到对象了!

出国碰碰机会可行吗?据闻外国的领事馆,以美国为例吧!准予入境念书者以男性居多,其中原因是他们认为:假如让女性入境念书,她们会藉此机会嫁给有居留权的人而落籍美国,因此批准女性入境素来从严。假如按照此理推论,理应那地的男性基督徒较多吧!但不晓得何故,比率依然一样--女多男少。

我曾在美国某城停留过一次,当地有某领袖的太太,曾与我提及某姊妹说:「假如你到另一个城的时候,请不忘替我们这里的那姊妹物色物色吧?」

事实上遍地的教会都如此,以致形成今天的女性基督徒要过独身生活。假如硬要找不信者为伴侣,此事叫我们心痛非常!男性基督徒也会有过独身生活的可能性。一般来说,人们看独身生活是人生一种很大的缺憾;可是保罗的观点并不相同,「倒好」,是他对独身生活的写真!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七32~35)。保罗说得挺清楚,独身者「没有分心的事」。可有多一点时间为主,甚至祷告也可较多。已婚者在家庭中不免要照顾小孩子,其繁忙可以想象!现时用人难雇,加上夫妇共同出外谋生,晚上回家又得照顾孩子,此种辛劳不胜言喻呢!很多时孩子的天性自我很强,一味只懂的满足自己,兼且野蛮不讲理,晚上可以啼哭不休,使父母不能入睡,好容易天又亮了,父母们要拖着疲倦的身子返回工作岗位去,劳苦困倦不堪,一句言之:「辛苦」,这话足可写尽几许艰困了!也因处于如此的生活环境里,安静读经和祷告的时间就没有了,能够腾出一点点时间,可谓极之宝贝!

话说今天科学昌明,节育是可行的方法吧。但已婚者能长久不生育吗?那么人类正常的母性如何满足?我见过有些未曾养育婴孩的女性,看见别人褓抱着婴孩,就有着一种颇具诱惑力的感觉,虽明知褓抱是一种负累,辛苦得疲于奔命,但也心甘情愿呢!有褓抱婴

孩经验的人,可以在褓抱中背诵经文和祷告的,要不然便再找不着时间来亲近主了!相反地,假如没有孩子负累,时间的使用就轻松得多!如此就可专心事奉主,多有时间默想,安静,对于事奉,安静的准备和祷告的生活是非常重要!所以保罗说:「男不近女倒好!」没有结婚的人,不要视独身为一种大的缺憾,它本身是神所给的恩!神按着我们各人不同的需要,赏赐不同的恩惠,「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我愿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七7)有些人神赐他结婚的机会,有一个好家庭,很有和气!有些人神让他有不和气的伴侣!神晓得谁该受什么便赏赐什么!神若看你「受气」为好的,会赐你一位不和气的伴侣,这也是神施的恩!神看你该受什么便给什么!然而神又会给人恩赐独身的,这样的人不会终日思想结婚了,他自觉不结婚也可以过活的!甚而对婚姻的事情失去兴趣,因为要专心服事主,心里满了主的事,更深的满了主自己!岂仅结婚这桩事呢!其他的东西也都丢淡,如此他可有更多时间帮助人,有更多的情感去与人共受患难,于是祷告和记念也殷切得多!虽然在审判的日子,神不以量为单位来作事奉的计算标准,但因事奉的量增加而受益的人肯定较多了,换言之是使多人得益,因为服事较多较广之故!

结婚不一定才是人生的完满;不结婚也不一定就有完满的生活。我们总得要看神的带领如何?也在于神让我们如何去学习?学习什么呢?总之一言难尽了!早几天我翻阅一本三一神学院出版的杂志--「声音」。其中一篇文章是出身于该院的一位传道人所撰,他在写到自己的工作时,谈及身为独身者事奉的好处;文章里又论述所学到的东西。最妙的是他后来又写道:「今年暑假,神又要我学一个新功课了,这新功课就是--结婚!」事实上我们有各方面的学习!我不鼓吹人人都抱独身主义。保罗说:神的恩典「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主耶稣对门徒说:「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先是门徒说:要是这样,倒不如不娶为妙!主说,这话不是人人可以领受的!保罗虽然过独身生活,但对哥林多教会的人,他却主张他们结婚。

在二十世纪的今天,色情挑动引诱的浪潮里,人犯罪至乱伦的地步;人们整天都浸淫在这些风气中!不论是书报、电视、商业性的宣传、市面上所目睹……尽是色情之物,我们惟恐基督徒软弱站立不住,如此,「倒不如嫁娶为妙」!但为避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当各有自己的丈夫。」这是要结婚的一个原因,但不是要结婚的所有原因!神的带领为着的一个计划,或要在我们身上作某项工作,因此神带领人结婚!我们切勿以为保罗主张人们结婚,尽是因为上述的缘故!因为保罗另说:「我愿意众人像我。」(七7)

我再说:「结婚过正常的夫妇生活,这并非不圣洁的事情!」「身体灵魂都圣洁」,不是指结婚或独身本身说的;例如有人好吃,或因食物而发怒者,都可称为「身体不圣洁」!或使用自己的身体去作不法的事,诸如谩骂……是使用了自己的身子,因此身体便不圣洁了。所以夫妇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没有不圣洁的道理,保罗也教导夫妇不可彼此亏待。有一位较晚才结婚的传道人,有一天他的婚讯传了出去,某年长的姊妹听入耳中,于是就批评他道:「传道生涯也过了大截日子,何故还想不开?仍兴娶妻之念?」这并非想不开的问题,乃在于主的旨意和引导;同时也并非婚姻生活有污秽的成分,或纯粹属世属肉的事,我们要有正确的观念!

上述所提,无非要我们认识一点,婚姻这件事,应该完全放在主的手中。主若引导我们结婚,我们便欢欢喜喜地蒙引导,欢喜不纯为结婚这件事,乃是主的带领。假如主引导我们独身,也要欢喜地「守着自己的身子」,不全然为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有家庭牵累,可到处往还。一切都得根据主的旨意!因我们得救后的生活,大前提是为主;欢喜是因出于主的安排,其中有的计划。结了婚的人则要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弃除古怪的思想。

圣经 经节: 
林前7:1-16;林前7: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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