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得救(五)— 得救与赏赐


20 得救(五)— 得救与赏赐

腓立比书三13~14∶「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上文已提及救恩与律法,得救的人与神在旧约的律法已无关系,这是罗马书七章6节上半部所说的,其中一句「现今就脱离了律法」,是表明我们基督徒并非被主救进律法之下,而是救入恩典里。下半部还有一句:「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现今列举一些经文,是似乎使人觉得我们信了主的人还要追求得救的,但其实并不如此;由此可知须按正确的观点解释圣经的重要。

有些人有这样的主张∶「你在今生不能知道自己能否得救,因为要根据你的行为判定。就如保罗所说『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那番话,既然他自己也说未曾得着,你又焉能说自己得救呢?」你听后会如何解释?

其实,说这话的人误以为这节经文是表示保罗对自己的得救没把握,因而说要继续追求;但如果我们看哥林多前书一章18节保罗的话∶「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便知道他们是错看保罗了。保罗在罗马书五章1节又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我们又藉着,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保罗在这里所说的话可说是积极而满有把握的。首句「我们既因信称义」,那「既」字就表示我们(包括他自己)已经因信耶稣基督被神称为(或判定为)义人,那便是说我们已经得救了。因为不得救的人,就是神所定为罪人而弃绝的,他永远不能到神面前,也永远在黑暗及痛苦中;但所称义的人,当然是能去到神面前,又怎会不是得救的呢?保罗此语甚为确定。接着的一句「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表明是已经与神之间有了和谐(因着耶稣基督),再紧接的一句更表明不但是和谐,且是进一步「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都是「因信」基督的关系。这节最后一句「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是保罗面对将来的态度,是欢然而满有把握的,不像某些人所说:「我希望我可以得救」,那「希望」却只是毫无把握的「悬望」而已。

譬如某人往海外读书,一去六、七年,考取了博士,然后找工作赚取回港的路费,再乘搭飞机回来。他不但归心似箭,简直归心似火箭。当他人已坐到飞机上,他仍会想着「我希望可以回香港」吗?当然不会的。他可能说∶「我现今有希望可以回家啦」!他虽说是「希望」,但这「希望」是正在实现中的,因他已身在回家的飞机上了。何况有时搭飞机也比不上信耶稣得永生那般稳妥呢!有一年我在新加坡,听见某人的弟弟乘搭飞机从英国回返该地,飞机降落机场时突然出事烧着了,接机的兄长知道后泣不成声。所以就算你已身在回家的飞机上,眼看飞机将要着陆,但也有可能因为意外而永不能归家的。保罗的说话却还比搭飞机归家的人更确定稳妥。他是根据主给他的启示,就欢欢喜喜地盼望将来的荣耀,因知道是实在可以得到的。

因此,从以上的经文可见保罗是看准自己已经得救,且甚有把握。但为何有腓立比书三章13节的话呢?其实很简单,若看这句的上下文便清楚了。

「我不是已经得着了」,保罗是指「得着」什么?14节说是要得到奖赏。既是「奖赏」,就与救恩不同了。救恩就是恩赐,如罗六23∶「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恩赐,即是「给」之意。但中文若单用一个「赐」字便文意不通,因为那是动词,故用「恩赐」而不用「赐」,如果看英文译本就有「给予」,「赐予」,「赋予」之意,可见恩赐即是神白白给予的。而得「奖赏」(或可说是「赏赐」,虽稍有不同),则需看你信主以后是如何追求了。恩典或恩赐是神白白赐予的,不用你付上代价,你只要来接受耶稣基督所付出的救恩,你便可得救,因来我们死了,已担当了我们罪恶的刑罚、咒诅等,又为我们复活去到神的面前,代表我们进到神的面前来领受一切,使我们因可领受神本身的生命。所以救恩是神用爱心白白给你的,你若有心要,便求之不得的立刻送给你了。

奖赏或赏赐则不同,要按你的追求、你的生活而给予你的。在得救之后,你若追求讨主喜悦,事事遵行神的旨意,又晓得如何事奉,这样你才得赏赐。

今天有人告诉我,他在某校就读,是无需付任何费用的。那是一所天台学校,上下午班差不多有千人,可能因为有儿童福利会的津贴,故学生的课本、校服也是学校供给的。在此新区内,孩子们若要上学读书,就可往该校报名,所需的一切教育便可白白得着了,且学校每年尚有奖品送出的。如果你是该校学生,这年考得优异成绩,便会得到奖赏。这跟你进该校白白获得免费教育的好处不相同。你能否得到成绩优异奖,要看你是否用功,是否殷勤,也看你的智力,和你考试的成绩,才决定要不要颁发奖品给你。这种情形才是类似保罗所指的要得的「奖赏」,而得救恩,就可以比作你进入这所学校是不用付代价的。但救恩与奖赏,皆是神十分愿意给予我们的。

我们不应唱高调,像从前教会那些「不信派」,他们只讲服务,强调「我们只为服务而服务,得救的问题我们不讲;因这属于自私,也不过是关心自己将来能否上天堂而已,但我们是纯粹为了服务的。」其实他们不知道,「自私」一词根本用错了。「自私」的意思是∶如果你想得到某东西而令对方吃亏,或令第三者吃亏,才叫作「自私」,又或你不为别人着想而去得什么的,这也叫「自私」。但如果是你应该得的,尤其可使你在神面前生存的,又是神白白赐予你的,你去领受过来,这就不是「自私」。「得救」岂会是自私?我去脱离死亡,我去得着神的生命,那不是自私呀!

譬如你要吃饭,你便得工作;到月底你便领取薪金换饭吃。主管却说∶「你来我们福利会工作是服务性的,你进来工作时也当知道,我们是完全以服务和助人为目的,干什么你摊开手掌拿钱?你自私!」你会如何说话?你会否认为自己是自私?若你来工作的动机不良,就可说是自私;但若说凡受薪者皆自私,便说不通了。我不受薪,我不吃饭,我那还可以来服务?

又譬如现在突然有人在楼下大喊∶「失火啦!失火啦!快走呀……」你便立刻想打电话报警通知消防队来救火。有人却说:「打什么电话叫消防队呀!叫人来帮忙你,你就是自私!」你觉得这话通不通?难道叫人救你就是自私吗?你请医生来医治你的病,也是自私吗?你跌下海中喊「救命」,也是自私吗?

但假若你和别人吃饭,别人的菜全被你拨过来吃,那才叫作自私呀!你吃自己的饭,又岂会是自私呢?

我们知道我们的神是极其愿意我们得救的,我们想得救,这不会是自私,就只怕我们不想。同样,神也非常愿意我们得着赏赐或奖赏,要我们得救后追求遵行神的旨意,讨主喜悦。我们若懒洋洋的唱高调说∶「我们不自私,不要了!」要知道这不是自私,认真来说,你是应该把救恩接受过来的,这不单是为你个人平安有福的问题,也是为着造我们人类的天地之主,为了叫的心畅快,讨喜悦,你便应该接受这救恩。照样,主有心将的赏赐给予我们,我们若是爱、想欢喜的,便应该追求这赏赐,保罗就是如此追求了。

从前我们念四书、孟子等古书,依稀记得有一句话说,若长者给你东西,「却之(不要)为不恭(无礼)」,即不要便是不尊重他。神有恩典给人,人若不接受,圣经说会怎样呢?希伯来书二3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神赐下如此大的救恩,以血以生命来作成的(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你却当作平常,轻忽来看,如何能逃罪!十章29节更形容这种人是「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旧约以扫被定罪,你不用替他抱不平。看起来,以扫比他双生弟弟雅各的为人好,他爽直慷慨,但他有一件挺坏的事,就是对神不好。神是最大的,人虽对人好但对神却不好,其罪便挺大了,所以是被弃绝的。他的罪在何处?希伯来书告诉我们:他「轻看长子的名份」,「贪恋世俗」(来十二16)。这话如何解释?因他是亚伯拉罕的长孙,应承受神给亚伯拉罕之福气,但他却看为平常,把长子的名份卖给弟弟(他当时很疲累,为了喝弟弟煮的红豆汤而应允这交易)。弟弟虽然可恶,但他也难辞其咎,因他是为一点食物而放弃了神伟大的福份(那福份与我们所接受的不同),所以神在圣经内批评他,也定他的罪。「贪恋世俗」这句话,有人认为可译为「亵慢圣物」,神的神圣的福,如恩赐般给了他(经由亚伯拉罕传给他),他竟可随便卖了,且当作是只值得几个面包,或一两碗红豆汤的价值。

神把这救恩摆到你眼前,即使你不爱上天堂、不怕下地狱,你也应该重视神那如此大的恩情,而不应加以忽略的。同样,神有赏赐给我们基督徒,即便你不为自己而盼望得赏赐,你也应为神那份殷切盼你得着赏赐的心,而去追求得赏赐呀!如果你爱,你总想着如何能使的心畅快。你要知道是不喜欢你仅仅得救,而是期望你光荣又丰富地得救的,就是在基督来的时候,审判之时,你能得到大赏赐,就得荣耀,的心也就欢喜了.因为神的心是喜悦将的好处拿出来赐予人的,更何况和我们有一个特别的爱的关系。既是如此,我们就不该将这个好意推却呀!我们要追求奖赏,追求赏赐。

关于「赏赐」,有几处经文也提及。

一、启示录第二章10节(耶稣基督向士每拿教会说的话)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这「生命的冠冕」不是指生命,「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约壹五12)才是指得生命,即是得救,或得永生。这里说的是「冠冕」,这种冠冕叫作「生命的冠冕」,此外尚有别种冠冕。这生命的冠冕,不是你信主就得到,是要你受试炼仍能忠心,甚至忠心到死,也不放弃跟随主,你才得着的。有时,看到有些基督徒为主受苦至死,因为他们严守基督徒的原则来生活,讨神喜悦过于讨人喜悦,结果被人害死。

几个月前,有人告诉我,他的叔父(一个很好的基督徒)去世了。大家都知道他是为信主的缘故而遭受此害。死者太太及子女不敢将消息报告亲属,但后来亲属终于也知道了。认识他的人都感到很难过,因他是个十分好的基督徒,也是个很高明的医生。他作基督徒很有良心,很能讨主喜悦,他事前也预备为主忠心至死。他兄长告诉我,他平素作基督徒是怎样的∶一次他和大姊(不是胞姊)去买东西(女人买东西总比男人慢一点,总是左挑右选的),这大姊挑了很久也不合意,便要离去了。他却因店主用那么多功夫服务他们而心里不安,所以虽然已跟大姊走了几步,还是返回替大姊向人道歉。这道歉的事是否需要,我们不作讨论,但他实在是好心的,他很有医德,对人也很有爱心的,所以大家也因这好人的死惋惜哀悼不已。但若转过来想想,他必能得生命的冠冕了。

关于「生命的冠冕」,也有雅各书一12的话说∶「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之人的。」意思与启示录那句相近。「忍受试探」的「试探」是指试炼,因试炼是有试探性的,目的的想人离开主的道,能忍受这些具试探性的痛苦的,这人便为有福,因为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节下句说「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之人的」,或者你没有机会受那弟兄所受的那种试炼或痛苦而至于死,但如果你有一个爱主的心,跟他那爱主的心相同,你虽没机会受那苦,也一样会得着冠冕,因为那是主应许奖赏给爱的人的。

我们爱主,其实是本分的事,因为主是那么好,你应该很自然地爱。譬如你爱你的弟弟是很自然的事,未必是为了他将来可以供养你,你才爱他;我们爱神,虽不一定是为得到赏赐,但要知道因我们爱而要赐下这冠冕,是不变的心意,这也成为我们的激励。同时,你若爱,也应很会体贴的心,的心若盼你能得生命的冠冕,你也应为此而去追求得着。

有些人唱高调∶「我不会计较赏赐的」。若你求世界的好处,为什么天上的好处你不求?你如果吃东西要挑好的,住房子要挑好的,还辩说不是爱世界而但求舒服一些;那么,为何神为我们预备了上好的福份,我们不去得呢?

当然,此「冠冕」不同人间之冠冕,然而,虽与人间的不同,却有相同的意义。如果在人间得冠冕的也觉得甚为荣幸,那么在天上得的「冠冕」,自必然极其荣耀了,人间的冠冕若已是华美非常,更何况神所赐的冠冕,其华美的程度更是难以形容了。

报章上记载某人拥有一颗价值二百万的大宝石,这使我想到一件事:神在地下藏者这些宝贝东西,是有的用意,如果没有这些东西,神便难以向我们形容天家大概是怎样的了.如「城墙是碧玉的」,这个「碧玉」当然不是地上的碧玉,而是借用来让我们想像一下天城的城墙大概是怎样明净辉煌。「街道是精金的」,但是「透明的」;虽然地球的黄金不是透明的,但因我们知道黄金的特征,这就使我们大概能想像到那「街道」的华美,只是现今的黄金不及将来的「精金」而已。

以「冠冕」来说,在人间头上顶戴的物件之中,最威风的莫过于冠冕了。你说∶「我戴博士帽还不够它威风吗?」已往中国人甚至称「博士帽」作「平天冠」,其实是因联想到古时天子、春秋诸候所戴之平天冠而予此美称而已。此帽也是象征一种荣耀。但一般来说,若提到冠冕,多指帝皇头上所戴的,也是人间头上装饰中最尊荣的,我们的头乃整个人的主脑,为最重要的部份,也是最尊贵的,全身各部皆由它统管,故冠冕加在头上,代表隆而重之之意。神用「冠冕」来形容我们要得的赏赐,以表示极其荣耀,也是过于我们所能想像的。

或许雀鸟的头部有时会给我们一点启发。有一天我在公园看到一鸟,旁附的说明称它是从南美来的。它头上有鲜红的高髻,连脚也是鲜红的,看去非常鲜艳夺目。神装饰这鸟尚且这样华美,何况神将来装饰一个认为要给他赏赐的圣徒,那种华美更是我们今日难以想像的了,神也只可用「冠冕」来向我们形容此种尊荣。「冠冕」要给予那些爱主的人,尤其在忠心经历试炼那方面把爱主之心表现出来的人。我们要追求在主的面前忠心爱,这是十分重要的。

二、彼得前书五4:「到了牧长显现的时候,你们必得那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

此处提到「荣耀冠冕」,很多解经的人都认为似乎是说另一种的冠冕,但此说未能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荣耀的冠冕不同人间的冠冕,它必是永不衰残的。人间的冠冕,如保罗时代的橄榄叶子冠冕,是希腊人竞技或赛跑得第一名的奖赏,也是当时的勇者拼命要获得的。那些人并不在乎这冠冕上叶子的价值,乃在乎能佩戴它的意义,因它是标志着赛跑或勇力所得之辉煌成就。但保罗说这种不过是能坏的冠冕,而彼得也说主所赐的才是「永不衰残的」冠冕,因为人间的荣耀是会衰残的。

有时,我路过从前的小学,不觉惊叹半个世纪已过去了,而这使我想到人的荣耀。譬如说,你在学校中是甚为有名的,读书才能居然连教员也有所不及;你作的四六骈文连教员也看不懂,因为实在是绝佳的作品;你读书方面堪称是神童,如小学第七年班毕业试那篇文章,需要请大学中文教授(从前叫什么太史)来批改的;你的才华甚至令整所学校、整个香港也为之轰动。但现今已相隔半个世纪,人们还会记得你这个「神童」吗?那个荣耀已经衰残,无人能复记起了。又譬如你今年考SAT(美国考试),考试总分额是八百分,而你考获七百九十九分半,相信领事馆也必为之震动了,外国各校也争相邀请你就读,甚至你已就读某校了,另一间学校却还写信请某校让你作他们的荣誉学生。然而,过了二十五年后,你此种荣耀还能留下来么?

我们从前做中、小学生的时候,代表中国的香港足球队甚为著名,年年远东运动会皆所向无敌。首届得不到第一名,但从第二届起直到抗战前是场场皆胜。当时远东运动会只有三个国家参与∶菲律宾,日本和中国,后来二次大战前夕才多了几个国家参加。那时足球赛总是香港队占优势,其中有些足球名将更在当时名噪一时,有一年在上海举行远东运动会,由香港的某球员打中锋。当时日本的足球队不是对手,只有与菲律宾队对垒时才有看头。快要完场时,香港那矮个子中锋一脚踢入龙门,结果代表中国的香港队得第一,其他队员把某某整个捧起来,你说他当时有多大的荣耀!但恐怕我现在说出他的名字来,你们没有一个认识他!

地上的荣耀会很快过去,人尚且不顾一切的去追求;今日我们基督徒难道是换转另一个样子去追求吗?我们所追求的是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要得到的资格已记在圣经里(彼前五1~4),那就是忠心在教会作牧养工作的长老,但我看凡在事奉主方面能忠心的,也可以得此奖赏。譬如你是一个主日学教员,或是带领别人在主的道上追求的,若你能有这忠心,你也可得此奖赏。

教会里有些很好的主日学教员,他们认真而实际地关心主日学学生及他们的灵魂,也常为他们祷告等等,一直不懈的要把他们引到主面前。当然有些学生是终生也不肯到主面前的,虽是很叫人灰心,但他们仍尽心去为主作工。

大家或者读过慕迪先生的事迹,慕迪先生早期的工作主要是办主日学,期间,他四处请人去参加。有个女学生不肯来主日学,他一直在街上追着她,直追到她家里,她躲进床底下,他也跟着钻进去把她拉出来,一定要她上主日学,结果,那女孩子后来好像也成了个神所使用的人。那时慕迪先生在芝加哥办的主日学很兴旺,学生上千人,有一天,有个染上肺病的教员没上课,慕迪先生就去代课。那班上有很多坏女孩,他也没法子应付她们,便打开房门说∶「你们走吧!」于是一个一个女孩子走出去,虽然他很用心教主日学,但这班人实在把他气坏了。后来有一天,那有病的教员来找慕迪先生,说他已病重,需回自己的城去,并请慕迪先生陪他去探望那班女学生。这班女孩共十二人,慕迪先生就陪着他逐家探访,教员喘着气上第一个女孩家的楼梯,坐下后随即开始他那道别似的谈话。他向她讲救恩,且一次又一次地说,并劝她接受主,最后,那女孩竟愿意和他一起祷告接受主。如此,他便一个一个地劝十二个学生信主(他患的肺病已经到了第三期),结果每一位也愿意接受主。过了几天,教员要乘火车回乡了,十二个女孩到车站送他,恐怕他这病也不能好了。在车站中他们一起祷告或唱诗,火车开动了,大家挥手话别,女孩子们目送火车离去。慕迪先生自此事后,他的工作态度改变了,因那教员是尽心地把自己的生命也摆上,为要领那班女孩子到主面前的。他不是长老,你说他配不配得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呢?不用问,必定配得了。

可能你所负的责任不多,如替弟兄姊妹钉书等杂务。你心想∶「我没有什么可以做给主的,就把这样做给主吧!主啊,但我仍然依靠祢!因祢说若离了祢,人就不能作什么,我决定什么都依靠祢去做。虽然,这些事我凭自己也可以做,但却不如依靠主去做。」你的心若是做给主的,便会忠心去做,而且你总会做得妥当的,因你不是为人去做,你也不是要胜过别人。圣经说∶「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你在小事上忠心,主便将大事交给你去作。你工作是向主作的,也是忠心事奉主;在工作上忠心,便也可得此「荣耀之冠冕」。

此外,保罗也提及他会得另一个冠冕。上文所提腓三13~14,他好像还没有把握得到奖赏,但到临死时他便很有把握会得到了。他不止对得永生有把握,就是到快将离世时,他对得冠冕也很有把握。

三、提摩太后书四7~8:「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显现的人。」

这些经文表示他忠心走完他的路程,也包括尽了他的职责,他得的这个叫「公义的冠冕」。但他说凡爱慕主显现的人都可得着,所以如果我们是爱慕主显现的也会得到,这如何解释呢?因为当你爱慕主显现,你必会忠心跑完这条路,否则,你若只单顾眼前,我想主也不高兴。就算你不是那些信仰不纯正的,而是信仰纯正却仅止于注重今生如何应用主的道生活,却不爱慕将来显现的主,这也不是主所欢喜的。

近来,我也这样想∶羔羊婚娶就是主再来之时,教会就是主的新娘。我们是教会一份子,我们若对将来婚娶的日子一点也不理会,也不爱慕;你想这新郎来到后会高兴看见这样的新娘吗?试想一对已订婚的男女,男方说∶「我们一起商量结婚的事好吗?」那女的竟全无表情,你想那男的心岂不是凉了半截吗?

又譬如有一对男女是青梅竹马、自小相识的,直到长大后感情仍十分融洽。结果大家念完书了,男的也成了专业人材,且大家感情亲密。一天男的向女的说:「我们何时结婚呢?」女的听了吓得病了一整个月,不是她不想结婚,只是她太脆弱了。但假如她说∶「大家都是朋友,何必要结婚呢?」那男的便可真大受打击了。又如果那男的是在外国读书,且是不分昼夜辛勤地读书的,好容易写成了博士论文的大半,待回港继续完成。他急不及待地回港,为的就是希望见这女的,也打算找到工作后便立刻结婚,因他已出国六、七年了。她来接机,也不是没有热情的,但当男的向她提及婚事,她却冷冷的说:「我不期望这事的,你这人太俗气了,毫无文人雅士的风度!」你说男的听后会怎样?他或者会想∶「既然如此,我明天买机票回美国吧!」

我们是否如这女子般对待我们的主呢?若我们爱主,我们会不爱慕再来的显现吗?我们只顾应用的道而不爱慕再来吗?如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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