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得救(一)


16 得救(一)

以下我们将会从圣经看些有关「得救」的经文,也会把重点放在一些平日没注意到的「小问题」,尤其当我们要和一些天主教徒、东正教徒或未得救的所谓「基督徒」谈道时所遇上的「细节问题」。

十多年前,有很多白俄人的东正教徒(或称希腊教)路经香港,有一部份还住在新乐酒店及乐都酒店。这可能是联合国资助他们旅费,让他们途经香港然后再转往巴西等地的。我曾拿了「赠送圣经会」的俄文小册子(内容纯是圣经节)给他们其中二人。他们一看即摇头拒收,这大概是他们也曾接触过基督教的人。其实若遇上东正教徒,大可用圣经节来传道,因他们并不否认圣经的内容,只是现在遇上此类的教徒不多。或许我们有较多的机会接触天主教的道理,因本地有很多天主教学校和机构;但当我们明白得救的道理,自然知道他们的错误在何处。故现在就一些得救的经文,分列题纲说明。

(一)何谓「得救」?

「得救」,在我们观念中是属于狭义那方面的,但其实也有广义方面。广义就是说,把你从某种困境中救出来,让你能得着很多事物。不过,我们一般是说狭义那方面。约翰福音三章16节所说的免沉沦有永生,就可代表我们现在所说「得救」这词。

大约在第二次大战进行中,我看到一幅刊登于报章或刊物上的图片,拍摄了英伦海峡的海面,但见海面上溅起了少许浪花,原来是一架在空战中被击落的德军战机掉入海里。印象中这事引发了我一点思想,大约是如此的:这战机沉了下去,很快便被海水淹没,而浪花也平息下来,就连海面上本来被掀起的涟漪也消失了,回复了一片平静;但是,人却在海底。在我们看来,这好像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细心想想,若此人是你的兄长,你会如何呢?想必大哭不止了,因为人沉下了去,今生不再见面了,只可回忆最后见他时的声音或态度、表情等。你又或拾起一件他的遗物,如他遗留下来的衣服或书本等,然后触景伤情;而使你更难过的,就是他已沉了下去,不可复见了。

「沉沦」是什么呢?圣经说的「沉沦」,是指在神的国中永远不再见到此人,因他已去到灭亡之地(但并非消灭了),并不是神愿意他沉沦,让他去到火湖永火中,神曾说不喜悦恶人之死,神说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神甚至要和的爱子分离,这原是不能分离的,等于手臂之于身体,但因着神救我们的大爱及的旨意,神宁愿舍弃爱子,都为使我们不用沉沦。圣经所说的「得救」,不但是说被拯救出来,也同时是领受神的生命,可以活在那满有生命的范围内,以及永生神的面前,甚至活在里面。但「得救」的意义,主要是在消极方面,就是由沉沦、永远的绝望及痛苦的情形中被救出来。

人间对死亡的看法大多是觉得极为可怕的。譬如在某个家庭中有这样的一个人,他正病重,且是绝症。这时医生刚为他诊断完了,到房外与他的家属说他是无望的了。于是,一片愁云惨雾笼罩整个家。家人也不想把病情告诉病人,免得他难受。但是,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不久这病人竟痊愈了,于是全家雀跃不已。沉沦之中的人,现今得救出来,是十分值得高兴的事。所以耶稣基督也说∶「有一个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这样为他欢喜。」神的使者即天使,但若看句子的写法以及前文比喻的主旨,应当是指神为这人欢喜。

(二)「得救」的条件是什么?

正如大家都知道的(约三16中也说),就是「相信」,这当然是以悔罪的心来相信。悔罪或悔改,不能叫你得救,但若你有悔改的心来相信,便可以得救。

关于信而得救的经文很多,除约三16外,还有∶

约五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这「听」字解释为「听闻」,而非「听从」。

约一12∶「凡接待的,就是信名(耶稣基督)的人,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里虽没有提及「得救」或「永生」的字眼,但也有「得救」之意。

约三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这把两种人的结局也说明了,清楚指出信是得救之条件。

约三15:「叫一切信的都得永生。」及

约三18∶「信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上列经文只从约翰福音中引出,便已有这么多次说「信而得救」了。

此外,使徒行传十六31∶「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关于「赦罪」方面的,徒十43∶「众先知也为作见证,说∶凡信的人,必因的名,得蒙赦罪。」

还有以弗所书二8∶「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尚有很多这方面的经文,不能尽录。

可是,若我们向天主教徒说约三16或罗十9的经文,他们会和我们辩论。原来天主教圣经的英文译本和基督教的不同,如约三16,他们的英文译本之意思是∶「叫一切信的,可以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或「不至灭亡,可以得永生。」这「可以」之意,即「可能」,这一来,话语的意思便变成模棱两可了。而罗十9,基督教的译本∶「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最后一句英文作“shall be saved”,但天主教的圣经作“ may be saved”,于是他们便解释为「或有可能得救」。然而,我们可引用其他经文,便能证明他们是把这“may”字解错了。如希伯来书二14∶「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耶稣基督)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其中一句「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英文是:“ that through death he might destroy him that had the power of death”;这“might”字(即 may 之过去式)绝无「或有可能」之意,而且是十分肯定的「能够」 之意。

又譬如有人在我办公室外敲门问:「我可以进来吗?」 (“May I come in?”)我便说:「可以」(“You may come in)请问这「可以」又是否「可能」之意呢?那当然不是了。

故同样的,“may be saved”不能解释为「可能得救」,而应解释为「可以得救」。天主教徒要把这句解作「或有可能得救」,是因为要配合他们所主张的道理∶得救是要加上行为的。他们把罗十9解释为∶「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从死里复活,或可以得救的,那就得看你作了多少的善工,又受了多少的圣礼,或行了多少的善行……等等。」故他们所说的「可以」,令人没有把握得救,十分可怜。

其实,从上列我们所引那许多的经文看,也知道并没有「或许得救」的意思,就如约五24中「就有永生」一句,是非常肯定的;而「就有」,在英文译本中是现在式的;「不至于定罪」一句,是将来式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一句,是用已经过去式或完成式的动词。如果你相信主耶稣,便马上有永生,而不是「或许有永生」。所以这节圣经,是天主教徒无法译一个“may”字在句中的。此句在英文旧译本作“has ever-lasting life”,是现在式的,有「立即有永生」之意。故当天主教徒为约三16及罗十9而有所辩论,我们便可引用别的经文向他们证明∶得救不是要加上行为才得着,而是信主时就马上得着。「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救恩是已经完成了,不是要等你慢慢的造出一个救恩来,也不是主耶稣成就了一部份救恩,然后等我们信的时候又加上另一部份,还有一部份就等我们一生的努力才可作成;这都是极错误的观念。就在我们一信主,死的范围便完全脱离了。这个「死」,并不单指「肉身的死」,因为圣经称「永远沉沦」为「死」,所以「肉身的死」不过是「永远沉沦」的一个前奏,也属于这个大死亡的范围里。我们信主的人已经脱离这个大死亡,当然不是先脱离身体的死亡,而是先脱离灵性的死,然后在主再来的时候连身体的死也脱离了。无论如何,约五24的经文使我们知道,因信得救并非是「可能得救」,而是十分确定的信而得救。

此外,也有约三18所说的∶「信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让我们看到信与不信的结果截然有别.而约三36也说∶「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因此,你不能说信主的人还要加上什么行为才能得救,因为下一句是指明人沉沦是因为不信。而且约三18那句「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是非常确定的说明,不信者不用等将来便已经在那定罪的情形底下了,现在他的不信已替他定了罪案。

所以我们现在信主,不是「或许得永生」或「或许不能得永生」的,圣经并没有这意思。此外,关于「得救」的时间也不用等将来的。若我们看到「守望台」的人(他们也主张信并加上行为才得救的),要知道他们有一种道理是我们少听闻的,那就是∶耶稣基督为人死,只担当了人的原罪(即亚当犯罪后变成罪人,而所有的人类是他的后代,也就在罪人的地位上)。他们认为耶稣基督是一个人,只能替一个人死,所以「」只能替亚当死,但我们知道他们的道理是错误的,因为耶稣基督虽为一人(也是神),但的价值足以抵得千千万万亿亿的人尚有余,故不单是为一个人死。他们说耶稣基督只为亚当死,所以只除去我们本来有的罪人的地位(原罪),但你本人还要行得好、行得完全才可以得救。他们还说∶将来耶稣基督再来时,引进的国度到地上去,就会使世上所有死去的人都复活,然后又给他们一个机会,在千禧年主降临的国中生活,看看他们是否服从神(他们很强调讲服从,即「好行为」方面)。如果在一千年的试验中你是服从的,你至终也能得救,否则,至终便会沉沦,因还有最后的审判(指启示录二十章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换言之,他们认为现在信耶稣基督不能保证人将来实际能否得救。对此,我们也可用以上引过的经文答覆他们。

约三18说沉沦的人因他的不信罪已经定了,不用等到将来的大审判,犹大书也提及主带着千万的圣者降临,要证实一切不敬虔的人所说的顶撞的话等等。主不需要像人间的审判官那样,慢慢将你的罪审出来才定你有罪,早就知道你是罪人,将来的审判不过将你的罪带出来证实而已.「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不用等将来有机会才定罪,是现今已定了罪案。而约五24的「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也是今生的事情,因此「信主有永生」的意思,是现在就已经解决的事。

(三)「得救」与「行为」的关系∶

我们说得救并非因行为,以弗所书二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这里声明「不是出于行为」,是最清楚不过的。他们有时会引一些经文辩论,说信心还包括信心的生活、好行为,然后才称为「信心」,有此「信心」才能得救。但以弗所书二9清楚给我们一个界说,这因信得救的「信」字绝不包括行为在内。

有人告诉我,曾听到有传道人或天主教徒说,那「信」字像个大包袱般,里面包含着很多东西的。若这么说便真是自找麻烦,圣经也没有这样讲呀!同时,以弗所书二8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即以恩典作为我们得救的根据。什么叫恩典呢?恩典就是用爱心白白赐给你的,才是恩典;恩典显然不是行为。

记得二次大战前,香港有很多乞丐四处叫唤求乞,当中有很多是瞎眼的。我们念中学时,很多同学闹着玩,扮乞丐的叫唤逗人笑。其中最普遍的一种叫唤是∶「你们大姑呀,少奶呀,少爷呀,老爷呀,开恩可怜我这个盲眼乞儿施舍个钱啦!」你把钱给乞丐是恩,因他没有替你工作赚取你的钱,他也没有给你一件货物换取金钱,而是白白的得到你的钱,这便叫作「施舍」,也是「恩典」。

我们再参考罗马书十一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此句也将恩典和行为分得清清楚楚。

罗马书四4又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即是「行为」、「功劳」、「工作」所得的报酬,都不算是恩典,而是该得的工价,故恩典与我们的行为、工作无关。而以弗所书二8~9更以双重的说法告诉我们,得救不是要等自己有好的行为,如果要有好的行为才得救,我和你一生都得救无望了,终日只有在无把握的悬望中而已。

记得我那一辈的人(二、三十年代)就是在不认识救恩的情况中成长的,那是很可怜的光景,若良心一来刺激,思前想后,想到自己若突然死去或是主要来便不好了。于是立即跪下向主大发宏愿,大下决心、流泪、捶胸来痛悔,又求主施恩,并说明年起一定要离开一切罪,做个得救的人;又或如果只有几个月生命的,就希望能得救,来到主的面前。若你是这样做的,我想不到两天你便会完全失望。不管你那晚哭得如何厉害,如何在夜阑人静时暗暗不断哭泣祷告,但第二天清早起来,便可能会因自己睡眠不足而大发脾气。若在新年立志的,可能年初一未过一半已失败了,还想用那余下的三百六十多天吗?于是便索性不理,胡乱生活吧,但转念想又不能乱来,那样,心中便常常不安。

其实我们不用落到如此的光景,神的话清楚告诉我们,也把行为和得救划分得清清楚楚.譬如把鸡油从鸡汤中撇出去,无论如何努力吹也会剩下一两点鸡油在汤面上,就是用吸水纸拖过表面也不行的。可是神在圣经的话却大有不同,信心与行为是绝对划清界线的。即是说,因信得救,并不须加上行为才让你得救的。

此外,还有很多有关这方面的经文的,如罗马书三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我想这经节就连天主教的圣经也难以用别的译法来配合他们的道理了。因这一经节没有提到「信」或「行为」的字眼,只说「白白的称义」,即如「免费」之意。这不同于人间市场的「免费」,此处说的「免费」不是用少少的利益引诱你长期的惠顾,而是真是「白白的」,那在十字架上的强盗得救,你说是不是白白的呢?他还有什么可以拿出来,或还有何机会行什么善事?因他钉在十字架上也快断气了,就是不马上断气也顶多可捱上三天。但主耶稣就在当天被钉便断气,也连带使他得机会可以提早死去,在死前那一点点的时间,他就在那里得救了。他没有机会行过一点儿善事,连唱一首感恩的诗歌也没机会,就是他会唱,痛苦也不能使他开声了,那强盗是白白得救的。又譬如那个撒该赚了许多不义之财,家中的东西可能是「黑钱」换来的,但耶稣基督对他说∶「今天救恩要临到这一家了」。也不用等明天才可以得着,他也是「白白的」得着这救恩的。

又如启示录二十二17∶「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又启二十一6:「又对我说:『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初,我是终。我要将生命泉的水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

旧约中也有「白白恩典」的经文,以赛亚书五十五1: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这个「买」非常特别,是不用银钱和价值的;没有银钱也可以来得,因这生命的水是「白白」可得的。

还有很多这方面的经文不能详述了。大家想想,今天我们蒙恩是十分希奇的,我们可以白白的得救,有生命的水(即主的生命)赐给我们,我们应为此十分感恩,有些天主教徒很苦心盼望得救,但他们却不知道那得救的道理,其实十分可怜。记得很多年前,我从深水乘渡轮过海。当时船的中间有两个房间,若怕大风的人可以进入。我记得有一次坐在房内,后来有一班女学生也进来,看校服猜她们是孤儿院出来的,还有一个较年长的少女带着她们;少女看上去像天主教徒。这班女孩子像被困久了,出门总想多看点东西,但在船中也不敢乱走动。只有些较为年幼的才偶尔四处张望,而那少女什么也不看,目不斜视的。不久,只见那少女拿起一本书大声诵读,用类似启应文方式,她念一句,其他的人便一齐念下一句。念的时候,那些年幼的还在到处张望。记忆中她们常反复念的是「求主可怜,使她们到底得救」的语句。不记得她们是向马利亚或耶稣基督念,总之一直反复的念诵。那少女叫她们念经的目的,是想叫她们专心,不要被世界的事吸引,而她们这种专心,目的就是想得救,这光景叫人看了心酸。

我们年少的时候也以为要靠好行为才能得救。有时一次或两次立志终久也失败了,便很凄凉。我长大时更糟,那颗心比小时还更硬,听道也不受感动,不知如何是好。天主教徒苦练勤修,也是盼望得救,其实他们不晓得就是无论怎样苦修下去也是不能得救的。马丁路得从前也曾大发宏愿,进入一所很严格的修道院,但他仍觉得自己有罪,就是思想上犯罪。他禁食多天,已经很苦了,但仍觉有罪。疲累极了,他伏在地上,非常凄凉。心想已经是进入那么神圣之地了,且没有外界的引诱,但里面思想中仍犯罪。在他苦极之时,有一位懂得一些道理的老修士对他说了一节圣经∶「义人必因信得生。」他才稍为得点安慰,但仍未得救,后来主才给他认识到救恩。

今天我们如果是在这光景中可真惨了,譬如你今年在夏令会感到主的爱那么大,没法不得不下决心要得救了,于是便痛下决心。我想你不用等明年的夏令会,就在今年夏令会未结束时,你便已失败了。又譬如你今天听到主审判的讯息,你当晚便认罪,决心要悔改,谁知你明天又犯罪了。是否年年去夏令会求得救一次,就这样得救千百次又失落千百次呢?我们从前以为是这样,其实是很苦的。那些信异教的人苦修也得不着救恩,今天我们应该满心感激主,因我们是真正明白这得救的道理。

有一位当了医生不久的人告诉我,那时正当战事完毕,他在电车上看见两个和尚,他就向他们布道,神又引导他,他便简单地说∶「你们求永生,我也是求永生的。」当然和尚不讲「永生」,他们是讲「涅」,追求脱离所谓「轮回投胎」之苦,也有说到西方极乐之处的。但那和尚多少也领会他所说的,于是那弟兄又继续说:「但你们不知有没有永生,而我们却知道是已经有了。」那两个和尚听了,便立即向他要一本圣经来看看,弟兄请他们到他的教会去,但他们表示第二天要去上海。于是那弟兄便给他们一个「小群」在上海的地址。这些和尚苦修要得着却得不着,但今天你和我那么容易能得着救恩,应如何感激这位救我们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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