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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无比的怜悯,显在不配的人身上

默想主

神无比的怜悯

显在不配的人身上

黄聿源

「该隐对耶和华说,我的刑罚太重,过於我所能当的。你如今赶逐我离开这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耶和华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耶和华就给该隐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四13~15)

圣经 经节: 
创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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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得救(一)


16 得救(一)

以下我们将会从圣经看些有关「得救」的经文,也会把重点放在一些平日没注意到的「小问题」,尤其当我们要和一些天主教徒、东正教徒或未得救的所谓「基督徒」谈道时所遇上的「细节问题」。

十多年前,有很多白俄人的东正教徒(或称希腊教)路经香港,有一部份还住在新乐酒店及乐都酒店。这可能是联合国资助他们旅费,让他们途经香港然后再转往巴西等地的。我曾拿了「赠送圣经会」的俄文小册子(内容纯是圣经节)给他们其中二人。他们一看即摇头拒收,这大概是他们也曾接触过基督教的人。其实若遇上东正教徒,大可用圣经节来传道,因他们并不否认圣经的内容,只是现在遇上此类的教徒不多。或许我们有较多的机会接触天主教的道理,因本地有很多天主教学校和机构;但当我们明白得救的道理,自然知道他们的错误在何处。故现在就一些得救的经文,分列题纲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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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得救(二)


17 得救(二)

很多称为基督徒的人未必清楚什么是「得救」。或者许多人以为在临死时看见天堂才知道自己得救,若看见鬼便是不得救了;也有人以为到死后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永生的。这种种错误观念在几十年前是很普遍的。甚至有些信基督教的人以为总之在今生尽力追求行善,将来得救与否由神决定吧!从前有一位卖圣经的老先生(从前圣经公会雇人卖圣经藉以传道),他也来参加我在港岛的查经班。我曾问他有关得救的问题,还记得他当时这么说∶「这些是神的旨意!我们是无法知道的。」他是卖圣经又讲道的呢!那么,我们又是否知道自己是何时得救的呢?而得救的时间应在现今抑或将来?这十分重要,我们不能不弄清楚的。

正如上一章所说,得救是现今已经解决的事,根据约五24所说,若我们履行两个条件,就可得三个恩典。两个条件是∶㈠听见主的话,㈡信差主来的。三个恩典是:㈠现在──有永生,㈡将来──不至于定罪,㈢过去完成──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而人在今生不信主,罪便已经定了,死后再无机会信主了,就是约三章18节所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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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受死又复活


10 主受死又复活

 

(一)关于主的死

(Ⅰ)为作多人的赎价

马太福音二十28∶「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此乃耶稣基督所说,表明自己到世上的目的。耶稣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只有一次显出了作为君王的荣耀,大部份时间就如同一个做仆人的,来世上服事人,甚至于「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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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得救(三)


18 得救(三)

得救既不因行为,而得救后也不凭我们的好行为或守律法的行为来维持。这个救恩,是不论信主前或信主后,皆和我们的善行或行为无关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弗二8),既说是恩典,便是白白赐给我们的。救恩是由恩典来,不是由行为来的,绝无理由是因行为得救的,此点我们要抓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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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是可知可寻的



1 神是可知可寻的

在此拟讲及一些基本真理,但因应一般信徒所需而说得较为扼要。现在按一般的次序来讲说∶㈠神、㈡耶稣基督、㈢圣灵、㈣得救、㈤圣经。

关于「神」

说到「神」,这题目包涵甚广。要了解人,有时也无从下手,何况那位不能看见的神!正如约伯记所说 :「神为大,我们不能全知。」对神的事情,我们所知的是非常有限。去研究宇宙,看来是无涯的;对这位比宇宙还要大的神,我们岂能用人类有限的智慧去追查考究呢?这只会弄巧反拙,甚至把的性情想歪了,把的工作误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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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主是复活的主


11 主是复活的主

前文提及,我们可以在经验上知道耶稣基督是复活的,我们可向祈祷而蒙恩。我们信靠,便得着新生命,人也变得像主,不论是突变或渐变的,总有改变。此外,我们奉主的名可赶鬼,正如上一章所提及的一件真事,便证明耶稣基督能胜过死亡和黑暗的势力。而本章所提的,乃圣经本身让我们看到,教会是一直述说和证明此事,而不少有学问的人也承认那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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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得救(四) 恩典 ── 信徒与律法


19 得救(四) 恩典 ── 信徒与律法

约翰福音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16~17节∶「从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

此处讲有关耶稣基督的话,是使徒约翰所写的。他曾跟随耶稣基督三年多,将他所认识的耶稣基督,所说的话并所做的事,选录了下来。第一章1~18节为这福音书的序言,也可以说他按着这提纲,将他从前耳闻目睹的耶稣基督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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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得救(五)— 得救与赏赐


20 得救(五)— 得救与赏赐

腓立比书三13~14∶「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

上文已提及救恩与律法,得救的人与神在旧约的律法已无关系,这是罗马书七章6节上半部所说的,其中一句「现今就脱离了律法」,是表明我们基督徒并非被主救进律法之下,而是救入恩典里。下半部还有一句:「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

现今列举一些经文,是似乎使人觉得我们信了主的人还要追求得救的,但其实并不如此;由此可知须按正确的观点解释圣经的重要。

有些人有这样的主张∶「你在今生不能知道自己能否得救,因为要根据你的行为判定。就如保罗所说『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那番话,既然他自己也说未曾得着,你又焉能说自己得救呢?」你听后会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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