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时,我心中充满喜乐和感激,因为我已经重生得救,是天父施恩拣选了我,使我因信称义得以脱离那恶者,成为永生神的儿女。我要赞美耶和华我的神,感谢神赐给我属灵的生命,赐圣灵住在我心中,指引、带领我。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呢?」(撒上二29)
这是神严厉的责备祭司以利的一段话。
以利是亚伦的后裔,因此承担祭司职责;他的两个儿子,也是祭司。但可惜他的两个儿子不自爱,「践踏」献给神的祭物,将「以色列民所献美好的祭物肥己」;不但如此,而且「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因此犯了严重的罪行--亵渎神、淫乱。
感谢亲爱的天父,施恩拣选了我,使我脱去旧人穿上新人,得救重生。
可是,在我信主之前,我是怎样地生活呢?
我经常放纵地饮酒,无论是啤酒还是烈性的白酒。这不但使我的家人为我担心,也常常使我感到头痛难忍。有时,也知道这样是不好的,但又总是经受不住诱惑。来到新加坡后,我也买了很多的啤酒和白酒,直到我信主,再也不受酒的控制。感谢主!
很多时候,我们在带领人信主时就停留在传福音这个层面。向人传福音并不是不对,且是很重要的,但是如果你一直停留在传福音这个层面,就好象一直在兜圈子,每次都是讲同一层面的东西,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兜来兜去一样。要到达决志和信主的地步,通常有几个过程,当然有些人可能在第一次听道就信主,但也有人听了十年也未信,更有人在听道三十年后才信,无论是一听就信还是三十年才信,一般都是要经过几个过程。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九日,美国一些基督教福音派领袖(包括Charles Colson, J. I. Packer, Pat Robertson, Bill Bright等)和天主教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虽然清楚的列出天主教与基督教之间许多在信仰上的差异(但没有比较彼此在救恩上的不同),基于多年来彼此在其他领域(如社会和政治课题)上的愉快合作经验,他们表示,愿意在未来的世纪中,在传福音的事工上彼此合作。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林后六14~18)
(约翰福音二十一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