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习俗,根深蒂固的在华人社会中盛行。许多人盲目的遵行,从不去考虑思想其中充满了矛盾与不合理的事实。
华人自古注重孝道。中国古代的一些君王,如尧、舜、禹、汤、文、武等,不但被视为「圣人」,而且是「大孝」者。
儒家的经典,如诗经、尚书、礼记、四书(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孝经(讨论孝道的一本专书)等,都非常注重孝道。父母在,要孝敬;父母死,同样要孝敬。例如:
神创造人,赐人宗教本能。但人因犯罪与神隔绝,不认识真神,自古以来便以其他东西取代真神,给予敬拜。
赞成祭祖者的一些论调,一般上可归纳如下:
1. 儒家孝道的基本原则
1. 祭祀的途径与对象
乍看起来,这些论调似很有道理。但若稍微仔细研究儒家经典里有关「祭祀」的教训,就不难看出这些「祭祀」不只是生孝的一种延续,并且与祭祀、敬拜死人有关。
圣经有许多清楚的教导,禁止敬拜祭祀死人、交鬼、占卜…等等。
1.十诫中的第五诫「当孝敬父母」(出二十12),乃是尊敬活人。
1.约瑟在父亲死了的时候,曾「伏在父亲的面上哀哭,与他亲嘴」(创五十1)。
圣经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最高权威。
因此不单是宗教问题,而且文化、传统、礼节、习俗…等等,都必须经过圣经的考验和判断。凡是与圣经抵触的,都一概不能做。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