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得救(二)


17 得救(二)

很多称为基督徒的人未必清楚什么是「得救」。或者许多人以为在临死时看见天堂才知道自己得救,若看见鬼便是不得救了;也有人以为到死后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永生的。这种种错误观念在几十年前是很普遍的。甚至有些信基督教的人以为总之在今生尽力追求行善,将来得救与否由神决定吧!从前有一位卖圣经的老先生(从前圣经公会雇人卖圣经藉以传道),他也来参加我在港岛的查经班。我曾问他有关得救的问题,还记得他当时这么说∶「这些是神的旨意!我们是无法知道的。」他是卖圣经又讲道的呢!那么,我们又是否知道自己是何时得救的呢?而得救的时间应在现今抑或将来?这十分重要,我们不能不弄清楚的。

正如上一章所说,得救是现今已经解决的事,根据约五24所说,若我们履行两个条件,就可得三个恩典。两个条件是∶㈠听见主的话,㈡信差主来的。三个恩典是:㈠现在──有永生,㈡将来──不至于定罪,㈢过去完成──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而人在今生不信主,罪便已经定了,死后再无机会信主了,就是约三章18节所说的意思。

为帮助我们记忆约五24的经文,让我说一个故事,是我在多年前所读到的一件真事。一日天将晚的时候,在外国的一间医院里,灯光暗淡,病房的门开了,有一位外科医生和一个护士长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个护士。他们在走廊上走着,没说话,心情似有些沉重。不久,那位医生对护士长说了些话,后面的护士一听便明白,就对医生说∶「你是说那个病人不能活到明早吗?」原来那病人是个军人,刚刚动过手术。医生承认那护士猜得对,那护士便显得有点着急,说∶「那你刚才为什么告诉他还可以活呢?」医生便说∶「他既是那么拚命想活下去,难道去泼他冷水吗?」又是一片沉默。后来,护士说:「也许他还有些后事需要预备一下吧?」医生默不作声,继续地走。后来医生转过头来,说:「若你喜欢便去告诉他好了」。于是那护士像有一个责任要完成似的,走回那病房,坐在床边对着那病人。当时那个病人麻醉药已过刚清醒了,护士便婉转地把病情告诉了他。那病人知道后,便瞪大眼睛说∶「我不能死去的,我不能死啊!」护士便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是否需要代他写信回家呢?他说∶「不是呀!我还没有得救呀!你告诉我怎样才可以得救吧!」那时很多外国人都是教徒(不认识救恩的基督教教友),这位护士也不例外。但她没法帮忙,因她也不知道。后来,那军人又说∶「可以祈祷吗?」那护士又不晓得在如此情况下如何祈祷,因连她自己也未清楚得救。于是大家无言一刻,护士的内心也很为难。后来主的怜悯来到,那护士想到一个主意,不如和这病人一起读圣经吧!便提供说她念圣经给他听,直到他说行了。窗旁正好有一本圣经,护士便拿来随手一翻,真是主的怜悯,她竟翻至约翰福音第三章便读起来∶「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那病人当时什么病也不管了,瞪大眼睛、全神贯注,要明白那些经文并要得着救恩。那护士读至15节∶「叫一切信的都得永生。」他无动于衷。接着她读∶「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等,对他也无帮助。她再往下读18节∶「信的人,不被定罪……」,又读至36节∶「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等,也起不了作用,再读第四章全文,他也无得着。然后到第五章了,是讲到耶稣基督在毕士大池旁医好一个患病三十八年的病人,犹太人因主在安息日做此事而起辩论和干涉,于是耶稣基督对他们说了些话。当护士读到24节∶「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那军人便说∶「行了,你现在可以出去。请在一小时后再来看我吧!因为我要祷告。他就是本不懂得祷告的,现在也会了。那护士出去,过了一小时后回来,看见病人的脸容光焕发,并伸出手来要和她握手,又说∶「你要答应我,将来一定要到天堂来见我呀!」果然不到明天,他就去世了。由那天开始,那护士心里总有块大石似的,想到自己的罪未解决,什么法子也没有,甚为不安,就是听道也没什么得着。这样地过了两三年,一次她去听一个特别的聚会(不知是布道会或奋兴会).大概过了一两个晚上,那讲员注意到台下有一位女子,脸容特别愁苦的,于是在第三晚聚会完了,他赶快的跑到那女子面前跟她谈话。护士告诉他:「我觉得有罪,心里十分不安!」那传道人又读圣经给她听,不料读了一节又一节,也是没有帮助。他一直的再读几节经文,后来读到了一节,她就得着了。那节经文就是约五24,也就是她曾念给那病人听的。那节经文至少也救了两个人!这经文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现今就解决的,故我们应该感谢神!

上章也谈过得救与行为并无关系。圣经也告诉我们,得救这件事完全不是因行为的关系;不是看你做得如何好,也不是看你做多少善事,或有多少的事奉,又或你能讨主喜悦到一个什么地步,又或你遵行圣经到何种程度,一概不是。在以弗所书二8~9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第一、这句话正面说出,得救有两件事∶

㈠本乎恩、㈡因着信。「本」,即「根据」之意,完全是以恩典为根本,所以不是以你的行为做基础的。如果以你的行为作为得救的基础,那基础便太靠不住了。难道你今天没有犯罪?又因你不能保证明天也不犯,于是你就索性在今天了结自己的性命吗? (自杀也属犯罪的。)

多年前在元朗有一位老伯,他是老教友,也是国民党革命份子老阶级,我们常跟他讲救恩。他的行为并不好。他对我说,有一年不知怎的病倒了,又说如果那时死去便可得救了,原来他的意思是自己病得不能活动,便不会犯罪。但他还没计算一笔账,就是卧病时的思想或脾气,他并没有算进去。所以,得救若是本乎行为,那么大家的盼望就永远摆在前头,总不能肯定自己是否得救,干脆认为是不得救者居多。我们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没有人向我们讲清楚这得救的道理。虽然从小成为教徒,每星期去礼拜堂,大多数人也不知救恩如何能得着的。我们以为「得救」有如海市蜃楼,毫无把握根据的;行为好一点时,便以为自己得救,不好时,便觉得没有了,这就是本乎行为,是十分痛苦的。

我记得很久以前看过一部电影,是讲古时罗马的竞技场中的马车赛。有一个赛手很聪明,那时正是下雪天,他不用马而用狗拉雪车比赛,为了使那些狗跑得快,他就用一根很长的竹竿吊着一只兔子,垂在狗的面前,但不让们抓着。狗因看见兔子便起劲的追赶,结果怎样也追不到兔子便跑完了全程,但却赢得了全场第一名。如果我们以行为作得救的基础,我们便一生像狗那样追赶,却始终得不着。得救是本乎恩,完全是神的恩典。神又那会不肯开恩的呢?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爱到一个地步(英文圣经∶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把的独生子赐给我们。神已经开恩了,的独生子也都来过了,救恩也已经做成了,凡信的人都可得着,我们应该放心。

有一位女西教士,也是在建道神学院任教的,就是何义思教士。早几年她曾乘搭一艘货船从美国回返东方(那艘好像是挪威船)。相信你也知道货船的样子是怎样的,甲板上时常会有海浪冲上来,有时整艘船也被海浪冲过,看去像从浪里钻出来似的。有一天,在何教士乘搭的货船上,那个大司务(中国人厨师)不知在船的那一处甲板上走,被浪一冲便冲到海里去,船上的人并没有发觉,仍旧向前行驶,那中国人是不懂游泳的。那船走了约两小时,他们有事找那司务却找不着,猜想他准是掉到海里去了(因为这是航海中常会发生的事)。船主把船掉头回去找那人,又驶了两小时,大家都屏着气全神地引颈察看。那时浪很大,正当日出。突然有人喊∶「啊!在那里呀!」只见太阳初照,在红霞的斜晖映照下,只见不远处的海面上有个红点,那原来就是厨师在红日映照下的秃头。他在海中挣扎,保持自己不下沉,竟又让他在海里捱过了几小时。大风浪下,货船放下了救生艇驶近救起他。上到甲板,整艘船的人都很紧张,大家都很热烈地为他欢喜。

假若你是那位掉下海的厨师,眼看货船一直向前驶,而你总一直落在它后面,喊叫也无补于事。那时你会怎么想?此处是太平洋,不知有无鲨鱼或大墨鱼(乌贼)?大墨鱼的须一搭着你,扯你到下面去,你就不能活命了。不要说鲨鱼,就是稍大一点的鱼也是危险呀!你可能越想越害怕.一小时过去,两小时也过去了,呀!远远见一艘船来了。「但它会不会驶到我这里来呢?有时只差一点点,如两哩的,也会看不见海上的目标呀!船行了这么久,又折回,是未必刚巧回到原路上的」。你正忧虑的时候,它果然来到,就正在你附近停下来,船下起了白沫,也见救生艇缒下来了。你此刻有何想法?「不知他们肯不肯救我呢?」你会这样想吗?当然不会了.那艘船肯折回,就是说救你的那个心意已经非常清楚,且是非常坚决的来找你的。回来需要几小时,又下了救生艇,那便显然是来找你的了。船上的人又喊又叫又摆手,你还想着不知是否来救你的吗?难道是救海上另一个人吗?或者是来捕鲸的(旧时捕鲸真的是放下艇走近鲸去剌的)?你不应多想了,船来到你面前救你了,你还在喊叫救命吗?人们说∶「喂!上艇来吧!」你还喊着∶「救命呀!」别人拉住你,你还喊∶「救命呀!」别人或会想你必定是愁得要命,神经错乱了,否则怎会如此?

今天你若问∶「神要不要救我呢?」你是根据什么来看呢?你若根据神的恩典,就该知道神那么有爱心,爱世人甚至差独生子到世上完成救赎的工作。不是我们求来的,是自己差来的;神的儿子既将救恩带来(名叫耶稣即救主之意),你也不用怕得不着永生的。叫我们靠的恩典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信」。这是从积极、正面讲的。

第二、消极方面∶

以弗所书二9∶「也不是出于行为」得救并不是因你有好行为,也不是看你是个怎样的人,因为「免得有人自夸」。既然如此,我们就不是仰赖自己行为好而得救,也不仰望行为来救自己,乃是仰望主的恩典。耶稣基督为我们死,而这恩典是已经显明了的。我们要看明这事实: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的。信心不是包括行为在内。上文我们也提过恩典,单就「恩」字来讲,罗十一6有一个解释,就是恩典与行为是无关的。「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假若要掺上行为的,那个已经不是恩典了。

再看一些圣经节,提多书三章5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注意上半节,「救了」,显明得救的时间不在将来。

提后一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神救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这两处经文都是保罗清楚写明救恩不在乎行为的。

现在问题来了,我们得救既不在乎我们的行为,但是,我们得救后是不是凭我们的好行为来维持着这个救恩呢?得救后,是否凭我们的好行为来保守我们站稳在这得救的地位上呢?我们看加拉太书三3的话∶「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保罗写加拉太书,就是因为加拉太的众教会受迷惑,因有些主张守律法行割礼的教师,教他们若信耶稣基督归向真神,便必须要守律法和受割礼。于是保罗写信给加拉太的教会,用很多说话来辩论此事,讲明我们不因行律法而称义(称义即是神宣判人为义人),乃是因信耶稣基督。

再看加二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没有人有那本事能行足神所有的律法,又满足神公义的要求,而得神称他为义人的,绝对没有这样的人。我们都是因信耶稣基督被神称义,称义就是得救;因得神称他为义人,这人便不用灭亡了。我们如此行,是凭圣灵入门,不是凭我们的行为。意思就是说,圣灵使我们知道自己有罪,然后又引导我们认识耶稣基督,我们一认识耶稣基督并一相信,圣灵便进入我们心中,我们便是神所称为义的、有永生的人,是神的儿女,可以进到神面前。这完全不凭自己,完全是神的工作,也是圣灵的工作。所以加三3说:「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所谓受割礼就是守律法,也就是靠肉体(此处译为「肉身」)成全,这包括属我们自己的东西。「靠圣灵入门」是因信得救,便一直也是因信得救,你不再是靠你自己来成全的。他们这班人已是因信主得救,现今又硬要加上律法,保罗便跟他们辩论得清清楚楚,又向他们解释,得救是因信的。就是信了主后,也仍是站在「因信称义」的地位上,并不是因守律法称义(守律法就是好行为)。称义始终都是称义,靠圣灵入门,就是始终都是靠主,不是靠自己来成全救恩。加拉太书是写给已经信主的人,强调因信称义,不要走回头路,以为靠行为来维持得救的地位。

希伯来书十章14节∶「因为一次献祭(主将自己献给神),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这里有一个词叫「成圣」,和「称义」一样,都是指我们得救。「成圣」,是人归于神,得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他们,而使他们成为神圣的,成为神的神圣的人或儿女。「成圣」,也就是说在神面前是十分圣洁的,有一种神圣的状态似的。事实上按我们的行为是不配的,不过是先赐与我们有此恩典,就是因耶稣基督流血而替我们完全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得成为圣,有一个圣洁的地位,也是无可指责的地位;这人便是得救了,在神面前是完全了,不是因行为,而是因信靠耶稣基督,为我们将自己一次献上(在十字架上),我们便在神面前被神看为「神圣」或「圣洁」的,是完全的,且是永远完全的。换句话说,我们得救,罪得赦免,又称义成圣了,这白白的恩典是永远的,神永远一直看我们是圣洁的。

哥林多前书一章2节∶「(保罗说)……写信给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我们基督徒是已经蒙召成为圣徒,这个意思不是说我们蒙召去作圣徒,因此这句也可译作「蒙召的圣徒」,表示这些人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但当保罗写此信时,却重重地责备他们,因他们犯罪软弱,有种种的混乱及不当行的事,可是他们得救时所得着的那个成圣的地位,并无动摇,所以保罗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而且为「蒙召的圣徒」,因他们的地位没改变。譬如你姓陈或姓张,这是不是你争夺回来的姓氏呢?或是以你的本事考取回来的呢?当然都不是。你是好或坏都是姓陈,姓氏和你的为人、品行是两回事;我们得救和我们的品行也是两回事,我们得以成圣是因耶稣基督。所以哥林多教会的人虽有不好的,但他们也是「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行为;得救之后,我们的地位也不被行为影响。但这不是说,我们得救以后可以尽情犯罪,圣经并没有这个意思。关于这方面,留待下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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