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七言之七 「信托之言」


十架七言之七

「信托之言」

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 (路加二十三44~46)

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这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讲的第七句话,也是最后的一句。圣经说,主耶稣说了这句话,气就断了。

这句话表明主耶稣基督对天父的信靠与顺服,把自己的灵魂交托给父,然后气就断了,结束了在地上的日子。主耶稣领受了天父的旨意到世上来,天父使道成了肉身,活在人间,如今在离世前把灵魂交托给父。

约翰福音十章17~18节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这段经文告诉我们几件重要的事。

第一,主耶稣告诉我们,有权柄决定自己的生命。有权柄舍去的生命,也有权柄取回的生命。天地之间,只有我们的主拥有这个权柄。我们世人绝无这个权柄,来掌管,决定我们生命的长短,何时该舍去,何时该取回。神何时要取去我们的生命,我们不能抗拒说不;神取去我们的生命后,我们也无权力把生命取回。

只有耶稣基督有这个权柄,可以舍去的生命也可取回的生命,生命完全控制在基督自己的手里。甚至主基督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也是的权柄所决定的,并不是被逼的。我们读经时,常觉得主耶稣是被害的,是为犹大所出卖,是被以色列人用假见证诬告,被彼拉多误判,被陷害而死。表面看来主耶稣基督的死,有上述这些因由在内。但是,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实际上不是人做成的,不是被害的,乃是自己权柄所掌管的。若不愿意,无人可害。这正是跟彼拉多讲的话,也是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对彼得所说的话。的确若主不愿意,没有人可以捉拿,正如主耶稣自己说:「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现在为我差遣十二营多天使来么?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马太二十六53~54)可见并不是主耶稣不能救自己。权柄在手中,如果拒绝被捉,无人可捉;如果不愿被钉,无人可钉死。既然甘愿上十字架被钉,这是自己权柄所掌管与决定的。

第二,主的生命在手中,若不要死,纵然众人捉钉十字架,不要说钉六个小时,即使钉六十个钟头,或六百个小时,都不会死。因为是生命的主,无人能夺去的生命,没有人可以强迫,用人的力量与方法来取去的生命。其实从十字架上走下来是绝无困难的,这告诉我们,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被钉是甘心情愿的,是自己决定把命舍了。若不要死,是没有人可以叫死,因为是生命的主,生命在手中。不但是自己的生命在手中,万有都在手中。

既然是这样,主耶稣为什么要死在十字架上呢?

因为主知道,如果没有死,我们就不能生。替我们死,使我们这些该死的人,能够不用死而得生。这段经文让我们看见一个很重要的属灵的事实。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钉了六个钟头后,到了申初,气断了,不是被人害死,而是把自己的灵魂交出来。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

从人来看,我们说死了,死的事实临到主的身上,为我们死了。但是主耶稣的死是因把灵魂交给父。正如主在约翰福音十章17~18节所说。从这里又给我们看见另外一件事。

主耶稣为着要拯救我们,不但是甘心情愿降世,为我们上十字架,为我们受苦,而且自愿地为我们死。希伯来书二章说为众人尝了死味,好叫我们能得救,能成圣。这一切都在我们的主掌管中,都在的权柄下,都在的旨意里,且都是甘心情愿做成的。但我们千万别轻看这事以为很简单,但对主来说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因为是生命的主,怎么可以死呢?

又怎么可以经过死亡,尝死味呢?

我们信了主对死没有了惧怕,因为死的毒钩已经从我们身上除去,死的恐惧也从我们身上除去。死已被吞灭了,死在信徒身上已经失去了它的威势。一切的黑暗与恐惧都因为主为我们成就了的救恩,从我们身上取去,我们不再需要经过死,然而主基督为我们死时,是替我们经过死亡,尝了死味,然后从死里复活,败坏死亡的权势,使一切信徒免了死亡,这是一件大事。

主耶稣基督进入客西马尼园当晚,那种挣扎、痛苦和忧伤是难以描绘的。在圣经里主耶稣自己说,我心里忧伤几乎要死。这都是主耶稣要面对死亡的黑暗临到的缘故。

主在十字架上说了以上第七句话,气就断了。就进入死亡,为我们尝了死味,并为我们败坏死亡的权势。复活的那一天,从死亡当中出来,得胜了死权。

每逢我们记念主时,我们常思念到主为我们成就了的工夫,所得的恩典。我们少有去深思主为我们所经历的、承担的以及为我们所付上的代价。但愿我们看到更深一层,看见主是大有权柄的,生命都在手中,甘心情愿把生命交出来,为了要救我们脱离罪恶、死亡的权势;另一方面,让我们看见,主经历十字架六个钟头痛苦之后,把自己的灵魂交出来,然后经过了死亡,败坏了死权,成就了救恩,拯救了我们。我们该如何惊叹,感谢主为我们付上这么大的代价啊!

圣经 经节: 
路加213:44-46
access_level: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