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得救(二)
很多称为基督徒的人未必清楚什么是「得救」。或者许多人以为在临死时看见天堂才知道自己得救,若看见鬼便是不得救了;也有人以为到死后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永生的。这种种错误观念在几十年前是很普遍的。甚至有些信基督教的人以为总之在今生尽力追求行善,将来得救与否由神决定吧!从前有一位卖圣经的老先生(从前圣经公会雇人卖圣经藉以传道),他也来参加我在港岛的查经班。我曾问他有关得救的问题,还记得他当时这么说∶「这些是神的旨意!我们是无法知道的。」他是卖圣经又讲道的呢!那么,我们又是否知道自己是何时得救的呢?而得救的时间应在现今抑或将来?这十分重要,我们不能不弄清楚的。
正如上一章所说,得救是现今已经解决的事,根据约五24所说,若我们履行两个条件,就可得三个恩典。两个条件是∶㈠听见主的话,㈡信差主来的。三个恩典是:㈠现在──有永生,㈡将来──不至于定罪,㈢过去完成──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而人在今生不信主,罪便已经定了,死后再无机会信主了,就是约三章18节所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