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得救呢?



谁能得救呢?

谁能得救呢?

黄聿源

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3-27)

传福音的目的

主吩咐我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然而,传福音的目的并不单是传福音,叫人明白福音的真理,而是要叫人因信福音而得救。因此,主吩咐门徒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之后接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要传福音并不难,但若要使人得救,就非常的困难,简直是像“骆驼穿过针眼”一样的难。

少年官的例子

文首经文记载主耶稣和门徒的对话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有一个有钱少年的官来见主耶稣,要知道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根据马可福音十章十七至二十二节,他具备了许多优秀的条件:年少、有钱、有势力、为人诚恳--因他跪在主面前向主求问,有美好的品格,从小就遵守摩西的诫命,有进取心,不以自己的成就为满足,还想知道自己应该作什么来满足神的要求,以承受永生。

我想,许多人都会认为,若有人可以得救,这个少年的官应该是首选的人选之一。可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这个少年的官与主耶稣谈论一轮之后,便忧忧愁愁的走了。正当门徒们百思莫解时,主耶稣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主耶稣的意思是,不要以为这少年的官具备了各种的优势,因此可以比别人更有机会得永生,进神的国。纵然他有许多的钱财,靠着这些钱财也无法使他进入神的国;连骆驼穿过针眼的可能性都没有。

圣经说门徒因此分外希奇,就对主说:“这样谁能得救呢?”(可十:26)意思是“这样就没有人能得救了”。主耶稣的回答肯定了他们的看法:“在人是不能”,不过祂加了一句:“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主耶稣的意思是,救恩不是人可以借着任何的方法和途径得到的,因为救恩是神的工作,永生是神所赐的。

门徒对得救的迷思

当日门徒们的迷思有三方面:

(一)他们以为得救是凭着个人的努力,只要具备了各种可以承受永生的条件就可以得救。一个具备了优良的品格、诚恳的态度,有各方面的成就,又有进取心如那个有钱的官,应该比尚未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更快、更容易得着永生。因此,当他们看到事实并非如此时,就感到希奇。

我们也常会犯上门徒们当日所犯的毛病。当我们碰上一位像少年的官那样的传福音对象时,就寄以厚望,以为他很快就会信主、得救,但结果却往往使我们大失所望。相反地,若对方是行为不检、态度恶劣,又没有进取心的人,我们就认定他是无可救药的人,没有得救的盼望。

(二)门徒或许也以为传福音的结果是决定在我们的工作。若有人因我们传福音而信主,便认定是我们作了什么事令他决志信主。因此,当我们用尽各样的方法,仍然无法使人悔改信主时,我们不但会失望,甚至灰心,以为再也无法使对方信主了,还常常埋怨:“这样谁能得救呢?”

岂不知,“在人是不能的”,因没有人能以人的办法和力量,可以使任何人得救的。使人得救是神的工作,也只有神能使人悔改、信主而得永生。我们不过是主的见证、主的使者,神借我们劝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

(三)在传福音的人中,经常讨论甚至辩论的一个课题就是:“谁能得救?”许多人以为只要信主耶稣就可以得救,未免太容易了,便宜了那些罪大恶极,或是看起来“不够资格”的人。因此有人就认为除了信耶稣还要加上守律法,才可得救。

又有人以为单信主耶稣为救主不够,应该要承认祂为主,要尊祂为生命的主,将生命的主权交给祂管理才能得救。

还有人认为必须要天天背十字架,要撇下一切来跟随主,正如主对那个少年的官所说的“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可十:21)才能得救。

又有人说,必须要天天悔改、认罪,过圣洁生活,才能得救,否则你就会失去救恩。

又有人说,你必须等到死了以后,才能肯定你是否得救。因为当你还活着到时候,你随时都有可能会失去救恩。

有人索性说,我们根本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得救,只有神知道我们是否得救。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我们所能的,做到最好,盼望可以满足神的要求,最终可以得救,承受永生。

以上种种的说法,都与那少年的官的想法一样,盼望借着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最终可以承受永生。主耶稣的答复,直截了当地告诉这些人,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得救。因为救恩是神的工作,完完全全是神的工作。

得救是本乎恩

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因此,我们能得救,是神的恩典,既是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好处。是神所赐的,是神的恩赐,因此是没有代价的。

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这里说,救恩是“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叫一切相信的人可以“白白地称义”。我们所以能够得救,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而不是因我们做了什么事,足以使我们可以得救。

我们每时每刻都当做好准备,向人传福音,使人可以因信主耶稣而得救。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使命和责任,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难怪主的仆人司布真说过:“这是一件不可能的差事。”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们说,要得救,或要使人得救,“在人是不能”的同时,祂马上加一句“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神不但在人认定无可指望的情况之下,借着祂的爱子为我们预备了救恩,使我们可以因信祂而得救,同时在许许多多被人看为无可救药的大罪人身上,显出无限的恩典,施展无比的大能,拯救他们。正如使徒保罗自己的见证:“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一:13-16)

从保罗的见证,我们可以看到不但救恩百分之百是神为我们预备的,一个人得救也是百分之百是神的恩典与作为。

让我们在竭力为主传福音,拯救人的灵魂的同时,完全的相信并倚靠神是向人施怜悯,来拯救完全无法自救、没有盼望的罪人,使他们能凭信心接受主耶稣的救恩而得救。

我们当中,若有人想要凭自己的力量,努力追求,盼望能满足神的要求,盼望因此可以有资格得救,我恳求你放弃这种想法和做法,凭着单纯的信心,来接受主耶稣为你完成的救恩,以致得救。

这样,谁能得救呢?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却不然,祂已为我们预备了救恩,并愿白白地将永生赐给凡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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