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

-- 基督是主

胡恩德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
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厖耶西生大卫王。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厖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亚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厖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
(太一:1-2,6-7,11-12,16-17)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
‘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1-6)

旧约《利未记》有关献祭或其他事情的记录,都是耶稣基督和祂工作的预表;而新约的四卷福音书,就是记述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现今让我们先从新约的第一卷--《马太福音》入手。

耶稣基督之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四卷福音书有不少相同之处,故不明白何以需要四卷之多。就这一点我要稍作澄清:耶稣基督的事迹,没有哪几件是四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有的其中三卷有,有的两卷有,但有不少只在一卷福音书中有记载!若有人认为四卷太累赘,应取消其中一卷,我们便会损失一些宝贵的资料了。

四卷福音书综合起来,为要让我们认识昔日在地上生活的耶稣基督。福音书大部分的篇幅是记载主在地上(特别是传道期间)的事迹,而主降生以前及升天之后的一些资料也包括在其中。福音书为何要有几位不同的作者?因几个人的见证,就更让我们晓得这些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耶稣基督此人及其事迹只在圣经出现,未见于其他历史,故难以令人置信。事实上,有几本古史均提到耶稣基督的事情,其中一本是著名的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所写的。他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出生比耶稣基督晚一点。他虽不相信耶稣是基督,但其古史记录了由神创造的人类之历史,特别是犹太人;亦记载关乎耶稣基督的事迹,指出这位耶稣能行奇事,又提到耶稣被钉死,但祂的门徒却说祂从死里复活。除了约瑟夫,还有两名史家也曾提及耶稣基督的事迹,在此不作详述了。

我们似乎有一个想法,认为圣经以外的记载较圣经本身所记的更为可靠,仿佛要有外证支持才能相信。这实在是本末倒置!举例来说,约瑟夫并不相信耶稣基督的复活,但他说:“祂的门徒说祂复活了。”那么,你宁可相信约瑟夫,还是相信这位耶稣基督和祂门徒亲口的见证?

这位耶稣基督现今仍然活着!何以见得?第一、我们可以与祂有实实在在的接触;第二、我们实实在在因信祂的名得救,里面有新生命,经历罪的重担得以脱下,感到平安、喜乐;第三、我们得以奉主的名祈祷;第四、我们得以奉主的名赶鬼。可见,还是圣经所讲的可靠啊!不少基督徒有一个毛病,似乎要教外不信的人讲一句证明的话,圣经所记才算是真的,我们应该除掉此毛病!

此外,有人认为某些事迹只有圣经记载,并无其他书籍支持,那就不足信,这看法也是不对,因这是将圣经看为“一本书”。事实上,福音书是四位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候、不同地点写成的。各人将自己所认识的耶稣和所得到的确实资料记录下来,有些更是作者亲眼见过、亲耳听过的第一手资料。福音书不是一本书的记录,而是四卷书,只是后来被辑录在一套圣经中而已。

在四位福音书的作者中,有三位曾亲眼见过耶稣基督,两位更是跟从耶稣直到祂被钉死、复活和升天,尤其是约翰,他是其中一个最早蒙召,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四人之中,路加可能未见过耶稣基督。据其名字推测,他可能是外邦人,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问安得知,受信人是名叫提阿非罗的官员。路加将耶稣基督和初期教会传道的事迹告诉他。保罗在书信中提及“亲爱的医生路加”,可见路加是一位医生。

《路加福音》开首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路一:1-3)路加十分仔细地从起头考察和研究,然后按次序记载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相信实在是根据不少资料(包括文字记录和口传的第一手资料)编写而成的。

路加信主后,与保罗同工时,主肉身的母亲马利亚可能仍然在世。在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中,至少有彼得和约翰是与他同一时期,相信路加曾与他们会面。还有,路加与保罗上耶路撒冷时,有可能见过众使徒和耶稣基督肉身的弟弟雅各。那时,雅各与彼得、约翰等人同为教会的柱石。由此可见,路加是根据第一手资料而编写《路加福音》的。

马太本是税关关员,当耶稣基督在关口呼召他,他便立即离开那个罪恶的温床,跟随耶稣基督,与祂一同生活,一同往来传道。

约翰本是渔夫,在耶稣基督公开传道初期已与哥哥雅各蒙主呼召,紧接彼得和安得烈被召之后,相距或许不足一小时。那次耶稣基督呼召了他们四人,他们随即跟从。约翰跟随主一段颇长的时间,故他所写的《约翰福音》十分可靠。

其他古代名人的历史,有哪些是由三、四个见证人或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所编写的呢?有人指出,关于耶稣基督复活的资料和证据,比历史上任何一件事迹还要多,可见圣经记载的历史非常可靠。我再说,那些都是第一手资料,是作者亲眼见过、亲手摸过的,并非相隔两、三个世纪(这已算相当准确),更不是在十多个世纪之后才写成,若是如此,俨然成为故事或演义之类了。

加上,不单四卷福音书,其实整本新约圣经都是在第一世纪写成的。《马可福音》更可能在耶稣基督升天后约十年便写成,所以作者在编写福音书时,所得的资料仍是十分“新鲜”,所记的事迹仍像在他们眼前发生的一样。

若我现今讲述当年日本人占领和管治香港的实况,虽事隔数十年,因我拥有第一手资料,将事实娓娓道来,你们必然听得津津有味。记得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正在那打素医院讲道,当时因美军侦测到日本舰只在香港港口出现,故突来偷袭。我目击美军军机如何俯冲轰炸,燃起电光炮,发出大光;而其中一架军机俯冲后中弹,再无法攀升!这些战争的事迹会令你们悠然神往,尤其是男孩子,对我所讲的必深信不疑,因我是亲眼看见,亲身经历的。不过,若一百年后再有人讲述上述的战况,所讲的就大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了。

神迹奇事的真确性

现今我们既拥有四卷福音书,即具备四位见证人,(除了路加,其余三人都曾亲眼目击事情的发生。)可见,那些关乎耶稣基督的记录是相当确实的。即使不信的历史学家约瑟夫,亦在所写的历史资料中指出耶稣基督是行过神迹奇事的。

耶稣基督传道的三年期间,行了不少神迹奇事,虽然当时人皆知晓,但他们始终硬着心不肯承认那是出于神的作为。四卷福音书既然均有记录耶稣基督的神迹,但仍有人坚执不信,约瑟夫即其一例,只是他无法否认耶稣基督的确行了不少神迹奇事,故也要如实记录下来。因此,我们不要被现今世代不信的恶心蒙蔽自己的心灵,以为圣经记载的奇事并不真实。

《使者》期刊曾刊登一篇署名罗太太的文章,她是传道人的妻子,在神学院时是我的学生。文章记述她回内地与家人团聚时听闻的一些奇事:有一位称为八婶的妇人信了主,她的丈夫对此非常反对。文化大革命时,她丈夫被捉拿,被人用大棍子拷打,旁人见他血流披面,他却不感痛楚,只觉每次棍子击打下来,总有一人以铁箱替他遮挡。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把他和另外二人拉到河边,要他们跪下,然后枪决;在他旁边的二人应声倒下后就被推进河里。而他仍然跪着,(既未被毒打,亦未被枪决,更未被推进河里。)不停地呼求主救他,一直跪到天亮,路人见状都劝他回家。他见只剩下他一人,别人都已离开,他便回家去了。

另有一位四肢瘫痪的姊妹,需要别人的照顾。那时天气乍暖还寒,她睡近窗边,照顾她的人睡在她旁边。那天晚上忽然起了凉风,她怕自己着凉生病,身旁虽有被铺,但她动弹不得,亦未能唤醒照顾她的人。她只好心里祈祷,赫见一人身穿白长袍,站在她旁边问她说:“你向我要什么?”之后就不见踪影了。她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所见情景如此确实,她心又确有所求,于是就尝试活动双手,竟能活动自如。从那刻开始,瘫痪便离开了她!

在这数十年间,中国大陆有很多奇事发生,就我所知亦不只上述两件而已,现今在香港也可以有奇事发生。故我们更不能认为圣经中耶稣基督所行的奇事并不可信,只属故事。事实上,连约瑟夫都得承认耶稣基督确实行了奇事!

四卷福音书一同见证这位耶稣基督充满大能,施行不少神迹。《约翰福音》“神迹”一词(英译是“sign”意即记号,中译为“迹”。)是指主所行的奇事成了踪迹和记号,让人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我们见祂施行这些奇能,就相信这位主满有大能。然而,我们不会只求祂医病,而不看医生。虽然祂所行的奇事大多与治病有关,但我们不一定求祂行奇迹治病,因为更重要的是我们透过祂所行的奇事,得以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是神的大能者。

几位见证人分别写下主所行的神迹奇事。《约翰福音》只记录了八个神迹,不及其余三卷符类福音所记的多,原因是要让我们认识这位主是谁,而非看重病患得医。事实上,主在地上三十多年,只在祂传道那三年多的日子里,治病赶鬼,施行神迹奇事。祂虽贵为神的儿子,但当祂降生为人时,并非每时每刻都行奇事,如今祂不行这一类的奇事也不足为奇。若我们患病,我们并不要求祂必须用神迹医治我们;不过当祂在地上时,患者若求祂,祂必以神迹医治,借此透露和表明祂是谁。

受膏者的降临

四卷福音书所记载的事迹,同有一个目的,同作一个见证--我们认识祂是谁。四卷书的见证有不少相同之处,但亦有不同之处,各有其重点。《马太福音》的重点是要表明祂是王,或说是受膏者。“受膏者”在旧约希伯来文的译音是弥赛亚,新约希腊文的译音是基督,旧约的受膏者即新约的基督--受膏为王。耶稣基督受膏不仅要作王,实在还有更多、更高的身分,只是我们多想到祂受膏作王而已。

《马太福音》有较多资料提到祂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受膏者--基督。犹太人一直盼望基督降临,而在耶稣降生、出来传道之后,他们对此盼望尤为殷切。《约翰福音》亦透露,时人正盼望基督的来临,并猜想施洗约翰就是基督。

自尼希米和玛拉基之后,约有四百年之久,神没再兴起如此突出的先知来传讲祂的话。旧约书卷已有足够的应许,说明这位受膏者要来,而犹太人就是等待祂的来临。耶稣基督降生前约六百年,他们经历四个外邦大帝国的管治,期间只有一段短暂独立时期,就是在主前一六五年间,他们反抗叙利亚的暴虐统治者,经过艰苦的战争后取得胜利,国家得以独立,但仍未有受膏者或大卫的子孙作他们的王。直至主前六十三年,罗马人夺取他们的国家,大约一百年的独立政权就此结束!

他们亟希望得以自由,特别是亡国已久,内心更渴望圣经中神所应许那眷顾的日子,就是弥赛亚的来到,作他们的王(他们一直未有王),令国富民强,居于各国之上,得享富足太平。耶稣基督降生时,他们对此殷切渴望。岂料,当耶稣基督来到,他们却不认识祂正是圣经所预言的那位受膏者,因他们对圣经的解释不正确,且内心并非寻求真理,仍活在罪中,未完全归到神的权下。须知罪恶使人眼睛迷糊,即使亲眼看见这位耶稣基督,亦如同没有看见一般。惟有谦卑、践行真理,没有成见的人才能看见祂是基督,正如使徒约翰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亲就耶稣基督)……”(约三:20)

虽然他们极其盼望弥赛亚的出现,但耶稣基督来到时,他们却不认识祂,反倒将祂钉在十字架上!即便有部分犹太人认识祂,但那认识仍是靠不住的,实际认识祂的仍属少数。犹太人弃绝了这位本是他们所盼望的受膏者,至今仍在盼望神所立的基督来到。因此向犹太人作见证跟外邦人有点不同,要说明这位耶稣就是他们祖宗一直所盼望的基督,祂已经来了,将来还要再来,若他们接受,便能进入主的生命里。

《马太福音》就是要为此作见证,所引用许多旧约的圣经,是要说明这些经文都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耶稣就是神向大卫应许的那位特殊的子孙、那位弥赛亚、那位王。根据摩西律法(申命记十七章)的规定,以色列人若要立王,必须从弟兄中,不可从外邦人中拣选,因此耶稣基督必须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上,神应许大卫,弥赛亚必从他的子孙而出,所以耶稣基督也必须是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有许多子孙,亚拉伯人也声称是他的子孙,但弥赛亚必须是亚伯拉罕子孙中大卫家族的后裔。

族谱和星的见证

《马太福音》一开首便指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一:1)开宗明义地说明这卷书所讲的,就是犹太人一直盼望,神在旧约经众先知所应许要来的那一位。马太特别讲到祂是基督,尤其是基督那王者的身分。此章族谱始于亚伯拉罕,从第六节的大卫,至十一节的耶哥尼雅(又名约雅斤)都是犹大国的王。旧约的“犹大”即新约的“犹太”;旧约的犹大国主要是犹大支派的人,他们被掳归回后经历几个大帝国的管治,到罗马帝国时期,拉丁文成为官方语文,因译音上的差别,“犹大”就被称为“犹太”。耶稣基督是犹太人的王,是神所应许的那一位。既然在族谱中清清楚楚的记录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大卫的后裔,便确定祂具备那位“受膏者”的资格。

如今犹太人仍在盼望那位基督,他们认为拿撒勒人耶稣不是那位所应许的王。设若在犹太人中出了一位,怎样证明那人是否基督?要以族谱证明!因要杜绝假冒和血统上的混杂,透过族谱的追查就能万无一失了。

在耶稣基督的年代(第一世纪),族谱是非常重要的。犹太人为族谱已多有辩论,以致保罗嘱咐他们不可为这些事辩论(参提前一:4,多三:9)。自以斯拉时代开始,族谱更形重要。《以斯拉记》第二章便记载被掳归回之人的族谱。回归之人即使受了割礼,若没有族谱,其身分亦备受怀疑。有祭司未能在族谱中寻到自己的谱系,所以省长禁止他们吃祭肉,亦不能参与只有犹大人方可享受的团契或圣殿中的礼仪,直至有用乌陵和土明(求问神的工具)决疑的祭司兴起来,才能决定他们祭司的身分(当时的祭司并不懂得使用乌陵和土明)。可见,不能从族谱中证明自己是犹太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现今的以色列人仍有此问题,但并非关乎族谱,而是关乎血统,弄不清“谁是犹太人”!他们的拉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这样的定规:从母系决定犹太人的血统,即能证明母亲是犹太人的就算是真正的犹太人。但此定规随即产生难题: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他曾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作以色列王,但他是外邦女子所生,难道他不是犹太人么?故此以色列人至今仍未能解决此难题。

有些“土著”犹太人居于中国内地,据他们所言,从汉朝开始已有犹太人来到中国,宋朝时又来了一批,在开封建立犹太人的会堂。中国人同化能力很强,犹太人在别的民族中未被同化,但在中国却差不多全被同化,不论男女,连面形和肤色均与中国北方人无异,若细心观察,或许会发现一点中东民族的面貌。

香港还未被日军占领时,有在粤北清远传道的西教士,听闻有一位犹太人从河南开封迁往广州白云山下居住;那位西教士来香港时告诉我,他到白云山探望那位犹太人,远看那人与中国北方人无异,穿着中式袍褂,近看只有鼻子不像中国人。我从图片中看到不少犹太人连鼻子也像中国人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多犹太人从世界各地返回以色列,开封的犹太人也不例外(这是我多年前得到的消息)。试想他们带着中国人的样貌,穿着中国服饰,连希伯来文圣经也不晓得,回到以色列后虽自认是犹太人,别人也会问:“你有什么证明?有族谱吗?”或许有人有刻在石板上的族谱,有赵、李、艾等中国姓氏,但仍可从其中推测哪些是犹太人的姓氏。然而他们的族谱没有记录多少谱系的资料,实不足以证明他们确是犹太人。

族谱在以斯拉时代十分重要,在耶稣基督的时期同样重要。中国人和犹太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犹太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圣殿里;广东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祠堂内,抄录族谱就要在祠堂进行。很多家庭的族谱都能追溯至南宋时期,起初我以为是假的,后来发现大概每三代便记录了坟地的所在,如此看来应该不会是伪造的。

我们的族谱可追溯至大约一千年前,犹太人的族谱能追溯到什么年代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族谱本放于圣殿,罗马军队于主后七十年攻入圣殿,放火焚烧,族谱全被烧毁!现今若有人声称:“我是大卫的子孙,我是基督。我起誓我是基督!”何以证明?起誓可以是假的,族谱却实在是很重要的证明!现今我们向犹太人说明那位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若他们要求查看族谱,我们大可告诉他们,圣经中有两个族谱,记于《马太福音》第一章和《路加福音》第三章。可见,这位基督确实是有族谱可供稽考的,若再有人自称是基督,却没有族谱为证,那必然是假冒的。

马太将他所看见、所听见的耶稣见证出来,证明祂是基督。马太在福音书的开首便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这是非常要紧的,足证这位耶稣真是以色列人的基督!

《马太福音》第二章记载耶稣基督出生后不久(或是在出生时),有特别的星在天上出现,甚至东方的智慧人因而相信,有一位犹太人的王已诞生。犹太人亡国多年,已几百年没有王了,无怪乎此消息轰动整个耶路撒冷城,希律王更是颤栗,心里不安。

这位耶稣是王,降生时天上有特别的星为祂作见证,证实祂王者的身分,这是从那几位东方的博士口中得以证实的。“博士”原文可译作占星家,有人认为他们使用占星术(昔日的人经常使用),得知王者的诞生;但“博士”亦可译作哲士或有智慧的人。圣经没有记载,我们不晓得他们是怎样晓得的,但见天上现出那特别的星,毋须先看到那婴孩,已令他们确知深信有一位王已诞生,故不惜长途跋涉来到耶路撒冷。他们以为耶路撒冷既是京城,王者理当在此诞生。谁知他们猜错了!试问他们若非有十足的把握,又怎会如此艰辛地远道而来呢?我相信是神在他们心里作工,让他们有此把握。然而他们并不确实知道婴孩将生在何处,所以四处查问,无论如何,他们确实的知道这位王者的诞生。

他们既有心远道而来,寻找这位新生的王,神便带领他们。正当他们在耶路撒冷查问之际,消息传到希律王的耳中。希律王却想要杀害这位基督,所以召来祭司长和文士,(或说是“经士”,即研究圣经、抄写圣经的人。)询问他们基督当生在何处?因旧约圣经有许多关乎基督的预言。他们明确地回答:“在犹太的伯利恒”(太二:5)。他们是引用《弥迦书》的话:“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6)结果,几位博士来到伯利恒。此城虽小,但相信当时不只一个婴孩出生,到底这位王者要生在哪家?神当然有办法,他们在东方所见的那星突然再次出现(这星可能在他们往耶路撒冷途中消失了),为他们引路。我们虽不知道那是什么星体,但定必是非常特殊的,因肉眼竟能看见它在移动,为人引路。有人认为那是土星和木星连在一起的特大星体,却难以确定。无论如何,此星会运行,为人引路。

耶稣基督的王权

神以此特殊的星见证这位耶稣王者的身分,我们理应接受此见证,耶稣基督是王,祂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你我的王。对教会来说,祂是主(新约书信没有说祂是王),但我们看祂是王也是对的。有这位王在我们中间,我们应该拜倒在祂面前,完全服从祂!

人若坐在龙座上,便手握实权,什么权?生杀之权!若使用不当,后果堪虞。昔日帝王权力之大,令人望而生畏,王后、大臣,甚或全国人民的生死都系于他手(至少在某程度上)。然而,王权虽大,仍有掣肘;如大臣冒死的谏言、反对的势力,舆论的压力,对天命的恐惧等等。耶稣基督手上有真正的自由,祂有绝对的权柄,比帝王更大。耶稣基督升天后,已在神的右边,坐在最高的宝座上。祂的权柄是绝对的,可以自由行使的,除非祂以爱心约束自己,否则无人能掣肘祂。

如今,祂对待我们就是受祂爱心的约制!祂与父神关系非常密切,父神已将一切的权柄交给祂。父神拥有什么权柄?试想:耶稣基督说当惧怕哪一位?“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所指的就是这位神!现今神将这权柄交给耶稣基督,祂手中有生杀之权,能把人丢在地狱的永刑里,比帝王的极刑厉害亿万倍;但祂手中亦有使人得生的权柄,竟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让罪人因信得着祂永远的生命!

我们这位主是王,神不单以旧约圣经为祂作证,更有新约福音书的家谱为祂作证,且有天上的星见证祂就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求主让我们众人切切实实的在生命中尊祂为王为主。■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一九年一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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