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

面对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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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20-03-15 23:24
圣经 经节: 
可14: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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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篇 - 我的神扶持我



见证篇

见证篇

我的神扶持我

Myrtle

当我分享我的见证时,盼望能让你看见我的神在我生命里如何看顾和扶持我。我在印度出生及长大,父亲是个无神论者,母亲也并非基督徒。父亲为了让我接受英文教育,把我送到一间基督教小学接受教育。老师在道德科学课上教导圣经故事,在早晨集会时,学生们唱赞美诗,也祷告。福音的种子早在我心中撒下,只是那时我还不认识主。

我的外曾祖母和外祖母都是基督徒。一位宣教士给了我的外曾祖母一本英文圣经,然后她给了我母亲。在我十来岁的时候,我看了“十诫”这部电影之后,就被吸引想要多了解电影故事里前后所发生的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要去读母亲手上的那本圣经。我从《创世记》开始,一直读到《士师记》,这对我来说是很困难,因为其中有太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我继续读那些我所能理解的。不久,我就发觉那部电影所描绘的情节只是捏造夸大,并不真实,纯粹是好莱坞炒作。

完成小学教育后,我进了一所天主教学校及学院,在那里的弥撒和崇拜聚会似乎是与我读过的圣经有很大关系,但却又令我觉得很困惑。更糟的是,我父亲试图把进化论思想灌输给我,他不喜欢我读圣经,我只好在他不在家的时候才读。那时候的我,对信仰感到很困扰,不知道该相信什么,我也对一些不可知的事感到十分困惑和害怕。

我在二十二岁结婚,之后跟随丈夫在新加坡定居。这段婚姻是被安排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发现丈夫和夫家很敌视基督徒、基督教和圣经,他们命令我不可读圣经,否则,会把我永久送回我父母那里。他们会检查我的橱柜,看我是否收藏圣经,也不准我探望我那信主的外祖母。有时候日子实是糟透,我必须在他们家人闲话家常的时候,坐下来忍受他们那些毁谤基督徒的说话。虽然这样,我心中对于与圣经和基督教有关的一切事物,都情有独钟。多年过去了,主赐给我们一个儿子。

我在婚姻生活中一直有许多难处,当我没有表现出想学习和实践我丈夫的宗教之意愿时,这种情况更是糟糕。我无法让自己跪拜他所拜的神灵,生活在他那种迷信思想下,以及听从占星师的话。每次当我被强迫去寺庙,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折磨,甚至可怕到我觉得想跳出我的身体来逃离那个地方。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的丈夫想教我的儿子念咒,我当时所能做的就是向神发出无声的呼喊,祈祷神拯救我的儿子免受影响。

在我的思想里,还是常常纠结于创造论和进化论之中,于是我偷偷地用手机搜索“创造”这个词语,找到了The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ch(ICR)网站。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一直在阅读该网站的资料。主又引领我从这网站看到了Answers in Genesis(AIG)和 Grace to You(GTY)这两个网站。我很盼望得着一本圣经,主给我勇气买了一本(那是我花了最多钱的一次--新币二十七元!)我必须暗中收藏这本圣经,以防丈夫看见。

我鼓励正值少年的儿子也读圣经,当我与他分享圣经故事和一起祷告时,就是我们母子俩的亲子时间。每当我丈夫不在家,我们都会读圣经。但当他在身边,我就躲去浴室里读。我花了很多时间阅读《以赛亚书》和《诗篇》。先知以赛亚成为我的好伙伴,《以赛亚书》帮助我开始明白有关救恩的基础真理。主在我的心里工作,向我启示有关创造的真理,同时我也明白了我是一个需要救主的可怜罪人。《以赛亚书》的这些经文:一章16-18节,四十章21-22,28节,四十一章10节,四十二章八节,四十三章11、15、25节,四十七章13-14节,五十四章15节,五十五章6-7节和五十七章15节,深深地影响了我。我手中的这本圣经让我知道了神就是我的天父,这帮助我度过了因父亲患癌症去世的一段痛苦日子。

我实在渴望在主日去教会。当我到恩泽亚洲(Grace to Asia)的办事处购买一些属灵书籍时,书店的职员给了我一间教会的地址。正好在这时候,我的丈夫必需到新加坡以外的地方工作,所以在接下来的三年里,我和儿子在每个主日都可以去教会聚会。我很喜欢到教会里听道、上主日学;我很喜欢唱圣诗,喜欢与弟兄姐妹一起敬拜和团契。在教会里,我不会感到害怕,因为我已经相信了基督;不过我不是很确切地知道自己是在哪一刻重生了。

后来当我向丈夫承认我和孩子有参加教会聚会的时候,他要我们离开新加坡。他说他不能接受我们参加教会以及读圣经,所以他把我们送回了印度。我很盼望也祷告我的丈夫会改变主意,但那不是主对我的旨意。我们在2018年12月以转教为由离婚,根据印度宪法,如果配偶中的一方改信另一种宗教,就允许离婚。

经历了这许多的艰难,我的儿子仍然能够进入大学,这都是神恩待他,是神借着祂的教会给我儿子供应和支持。我感谢赞美神!他已经成为一个基督徒。神确实听到了我们无声的恳求,无论身在何处,当我们真诚又绝望地向祂呼喊时,祂都不会转离不听!

我现在在一间教会聚会,也在那里受洗了。我虽仍有软弱犯罪,但主一直在我所经过的种种考验中,以祂的信实扶持我。透过我面对的艰苦困境,主教导我有关祂那绝对的主权,并祂是足能满足我一切所需的那位。在我前面还有更多苦难的功课需要学习,但我欣然同意《诗篇》作者所说的:“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一一九:71)。

我经常提醒自己一件事:我现在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更是为着神和祂的儿子耶稣基督而活。好些时候,这个信念受到了挑战而动摇,主温柔地复兴我的信心,并在我向祂呼求时,以祂的话语来引导我。

愿一切荣耀和赞美归与我们的神!祂爱我们,在基督里救赎我们,在我们追求成圣的道路中扶持我们,最终将我们带入祂永恒天家的荣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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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我"



"归我"

"归我"

作者不详·某译

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出十九:4;参约十四:21;耶九:24)

一)因为怕把人生的船,

         开到完全奉献的海潮上;

         我问主小船随潮何处去;

         “是否驶进困难的海岸?”

         祂说:“归我!”

二)我在一个墓穴边痛哭,

         心里愁苦向神喊道:

         “我踏的忧患路途,

         要引到那个终局?”

         祂说:“归我!”

三)努力救灵,

         我爱工作过度;

         以后失意的事来到,

         我茫然不解其故,直到祂说:

       “我是你的一切;归我!”

四)当我注视我的英雄(我最爱的人),

         看见他们败落,

         他们经不起考验;

         我淌了不少的眼泪,

         主却借此施引导,

         教我“归祂”之路。

五)我遍查内心,

         找着一个角落;

         是无人能触摸、能了解、能找到,

         我确知那是无人能分担的内心寂默;

         然而,“归祂”就感安乐。

六)我希奇为何不再有喜乐,

         我叹息,我消瘦,

         愿得“已经的经历”;

         以后我才看透,

         这路虽然真荒芜,

         却通到“归祂”路途。

七)“归我”一词,

         于我远胜黄金;

         因为在它里面,

         我能了结疼痛与问号。

         “归祂”是我的利润。

八)“归祂”是爱情的嫉忌,

         能使我的心灵,

         专望天上断绝一切思慕;

         路途虽苦,终局却甜。

         永远“归祂”!

九)“归祂”;我由此可得的福分

         没有舌头能诉尽。

         自从我住在主心中,

         以前迷我的事物,

         简直全然失踪,

         主带我来“归祂”! ■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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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篇 - 主拯救我



见证篇

见证篇

主拯救我

戴淑霞

一直以来我对宗教信仰都不怎么感兴趣,也没有这方面的追求或需要。这可能跟自己一向来的性格有关。我自认是乐观知足的人,虽不是拥有许多,但也什么都无缺。

可能是当护士的关系,我觉得自己的生活也充满意义。身为肿瘤专科的护士长,虽然在工作上时常要面对着死亡的阴影,但也认为这只是人必经的道路,只要好好的、充实地过每一天,对人有爱心,做好自己的本分就是了。

多年前,我和丈夫已从一位朋友--蔡大哥夫妇的口中听到福音,只是当时我们的心刚硬,自认不需要神,之后也与他们断了音讯。直到二○○二年三月份的时候,接到蔡大哥的电话,询问有关他太太的一位亲戚的病况,才再一次与他们联系上。过了几个月,我们就接到他的一封邀请信。感谢主借这封信感动了我们,觉得信里的每一句,每个字都充满主耶稣的爱与怜悯。我们也接受邀请来参加教会九月份的布道会。

在出席布道会之前,我心想我是这么爱丈夫、孩子、家人,如果真的死后能上天堂,为什么不要呢?能死后再与我所爱的人见面,为何不肯呢?带着心中的许多疑惑,就这样出席了二○○二年九月份的布道会。虽然我们没有在布道会表示信主,但主很奇妙的吸引了我与丈夫每个主日都来教会聚会,唱圣诗,听道和上主日学。每一次从教会的聚会里,都感受到敬拜主的喜乐,也感受到教会弟兄姐妹的关怀、友善、亲切和鼓励,渐渐地觉得很喜乐,很享受,自己也开始阅读圣经和属灵书籍,也开始学习祷告。

一连有几个星期,神都很奇妙的与我相通。多次祷告都蒙应允,心里有什么疑问,啊!一下子答案就显现在圣经或阅读的书上。心里想,真是太奇妙了。每一天的追寻,也逐渐地让我们寻找到了真理,不!是主的引领,亲自的引领。有几次在阅读约翰福音时,真的被主耶稣感动了,边读边流泪,那时的我,心里是完全信了,也有要决志的冲动。但与丈夫分享时,因他还没有预备好,就想等他,夫妻俩一起决志信主。

在等待的一两个星期里,要信主的心越来越迫切,甚至梦到主耶稣,祂问我是否信祂?我说:“是的,我信,我是相信你的。”主又说:“你信,但只是心里信是不够的,也要口里承认信。”我知道主是要我决志信靠祂,但我求主给我一点时间等待丈夫。这个梦让我感动了许久,甚至到现在,都觉得主亲自接见了我,那种亲切感,真的是实在的、温馨的。感谢主,主是行万事的、是信实的,是应允我们的求告的主。就在十月二十日早上,我恳切的求主亲自感动我丈夫。也就在当晚,我们俩一起被主感动而决志信主,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接受了主所赐给我们的恩典、永生、新的生命。决志后立刻就觉得很喜乐、轻松、自由。啊!从罪人到义人,成为天父的儿女,这福气是真的大得无比。自己的生命已经与主紧紧的系上了,生活目标也有新的方向,生活也将过得更有盼望、更加充实。

信主之后,自己的生命开始起着变化。以前所在意的,现在反认为不大重要了。对人也会觉得比以前有多一点的忍耐,多一点的谅解,多一点的体恤,多一点的包容。心想主都肯为了我们受苦、舍命,我们所面对的一切也不算是什么了。自己对朋友、家人、病人等,都恳切地希望他们听到福音,接受救恩。主是信实的,祂应允了我们,使“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的应许成就在我们家中。感谢主,我们的两个孩子都已信了主。此外,我姐姐和姐夫,还有他们的儿女,我丈夫的外甥女和外甥,我的弟弟和弟妇都陆续的接受了主耶稣作为他们的救主。主是我们的恩主,真的把我们一家都拯救了(我的双亲已去世了)。

在教会里,弟兄姐妹都与我们同乐,肢体的亲善也让我们慢慢的融入教会的生活里。主日的敬拜、主日学的学习,团契的生活,查经班的学习,都让我们更认识主,认识主的爱、主的真理,主的许许多多,还有待我们去多明白和体会。

信主后的日子,也不是凡事都没有难处,但每次都能依靠主的恩典去度过。主啊!我已能在黑暗里看到你,你就是光,是在绝望中找到的希望,在痛苦中得到的平安、喜乐。真知道有一个新的生命在发芽、成长,也明确的知道有一个旧我在与它争斗。有时得胜了,灵命就长了些;有时失败了,也就学会快快的向主祷告求赦免。我也常常求主保守,让我有警惕的心来过基督徒的生活。信主多年了,主也一直让我经历祂,特别是在工作上。每次看到非基督徒的病人时,心里就着急、担忧。心想还有许多人不认识主耶稣,也有认识却还没有接受救恩,灵魂还没有得到拯救。这传福音的工作是艰难的,是需要装备自己,靠着圣灵的带领去做主要我们遵行的大使命,把主的爱与更多人分享,希望更多人接受主而得救。

我满心的感谢主,赐福于我们一家。主借蔡大哥夫妇让我们认识了祂,接受了主的救恩;又从弟兄姐妹、老师、讲员、传道人的教导与分享得到激励;更重要的是与主亲密的关系,都见证了主的奇妙恩典。

主啊!谢谢你的爱,谢谢你无私的爱,你完全的爱,你奇妙的爱,你永永远远的爱。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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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得救呢?



谁能得救呢?

谁能得救呢?

黄聿源

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3-27)

传福音的目的

主吩咐我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然而,传福音的目的并不单是传福音,叫人明白福音的真理,而是要叫人因信福音而得救。因此,主吩咐门徒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之后接着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要传福音并不难,但若要使人得救,就非常的困难,简直是像“骆驼穿过针眼”一样的难。

少年官的例子

文首经文记载主耶稣和门徒的对话之前,发生了一件事。有一个有钱少年的官来见主耶稣,要知道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根据马可福音十章十七至二十二节,他具备了许多优秀的条件:年少、有钱、有势力、为人诚恳--因他跪在主面前向主求问,有美好的品格,从小就遵守摩西的诫命,有进取心,不以自己的成就为满足,还想知道自己应该作什么来满足神的要求,以承受永生。

我想,许多人都会认为,若有人可以得救,这个少年的官应该是首选的人选之一。可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这个少年的官与主耶稣谈论一轮之后,便忧忧愁愁的走了。正当门徒们百思莫解时,主耶稣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主耶稣的意思是,不要以为这少年的官具备了各种的优势,因此可以比别人更有机会得永生,进神的国。纵然他有许多的钱财,靠着这些钱财也无法使他进入神的国;连骆驼穿过针眼的可能性都没有。

圣经说门徒因此分外希奇,就对主说:“这样谁能得救呢?”(可十:26)意思是“这样就没有人能得救了”。主耶稣的回答肯定了他们的看法:“在人是不能”,不过祂加了一句:“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十:27)主耶稣的意思是,救恩不是人可以借着任何的方法和途径得到的,因为救恩是神的工作,永生是神所赐的。

门徒对得救的迷思

当日门徒们的迷思有三方面:

(一)他们以为得救是凭着个人的努力,只要具备了各种可以承受永生的条件就可以得救。一个具备了优良的品格、诚恳的态度,有各方面的成就,又有进取心如那个有钱的官,应该比尚未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更快、更容易得着永生。因此,当他们看到事实并非如此时,就感到希奇。

我们也常会犯上门徒们当日所犯的毛病。当我们碰上一位像少年的官那样的传福音对象时,就寄以厚望,以为他很快就会信主、得救,但结果却往往使我们大失所望。相反地,若对方是行为不检、态度恶劣,又没有进取心的人,我们就认定他是无可救药的人,没有得救的盼望。

(二)门徒或许也以为传福音的结果是决定在我们的工作。若有人因我们传福音而信主,便认定是我们作了什么事令他决志信主。因此,当我们用尽各样的方法,仍然无法使人悔改信主时,我们不但会失望,甚至灰心,以为再也无法使对方信主了,还常常埋怨:“这样谁能得救呢?”

岂不知,“在人是不能的”,因没有人能以人的办法和力量,可以使任何人得救的。使人得救是神的工作,也只有神能使人悔改、信主而得永生。我们不过是主的见证、主的使者,神借我们劝人与神和好(林后五:20)。

(三)在传福音的人中,经常讨论甚至辩论的一个课题就是:“谁能得救?”许多人以为只要信主耶稣就可以得救,未免太容易了,便宜了那些罪大恶极,或是看起来“不够资格”的人。因此有人就认为除了信耶稣还要加上守律法,才可得救。

又有人以为单信主耶稣为救主不够,应该要承认祂为主,要尊祂为生命的主,将生命的主权交给祂管理才能得救。

还有人认为必须要天天背十字架,要撇下一切来跟随主,正如主对那个少年的官所说的“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可十:21)才能得救。

又有人说,必须要天天悔改、认罪,过圣洁生活,才能得救,否则你就会失去救恩。

又有人说,你必须等到死了以后,才能肯定你是否得救。因为当你还活着到时候,你随时都有可能会失去救恩。

有人索性说,我们根本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得救,只有神知道我们是否得救。我所能做的,就是尽我们所能的,做到最好,盼望可以满足神的要求,最终可以得救,承受永生。

以上种种的说法,都与那少年的官的想法一样,盼望借着自己的努力,做到最好,最终可以承受永生。主耶稣的答复,直截了当地告诉这些人,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力量得救。因为救恩是神的工作,完完全全是神的工作。

得救是本乎恩

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因此,我们能得救,是神的恩典,既是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的好处。是神所赐的,是神的恩赐,因此是没有代价的。

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这里说,救恩是“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叫一切相信的人可以“白白地称义”。我们所以能够得救,是因基督耶稣的救赎,而不是因我们做了什么事,足以使我们可以得救。

我们每时每刻都当做好准备,向人传福音,使人可以因信主耶稣而得救。这是一个十分重大的使命和责任,简直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难怪主的仆人司布真说过:“这是一件不可能的差事。”然而,当主耶稣告诉门徒们说,要得救,或要使人得救,“在人是不能”的同时,祂马上加一句“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神不但在人认定无可指望的情况之下,借着祂的爱子为我们预备了救恩,使我们可以因信祂而得救,同时在许许多多被人看为无可救药的大罪人身上,显出无限的恩典,施展无比的大能,拯救他们。正如使徒保罗自己的见证:“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前一:13-16)

从保罗的见证,我们可以看到不但救恩百分之百是神为我们预备的,一个人得救也是百分之百是神的恩典与作为。

让我们在竭力为主传福音,拯救人的灵魂的同时,完全的相信并倚靠神是向人施怜悯,来拯救完全无法自救、没有盼望的罪人,使他们能凭信心接受主耶稣的救恩而得救。

我们当中,若有人想要凭自己的力量,努力追求,盼望能满足神的要求,盼望因此可以有资格得救,我恳求你放弃这种想法和做法,凭着单纯的信心,来接受主耶稣为你完成的救恩,以致得救。

这样,谁能得救呢?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却不然,祂已为我们预备了救恩,并愿白白地将永生赐给凡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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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蔡千杰

圣经以弗所书二章十节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人是神在永恒的计划里面最伟大最宝贵的工程,因为除了人以外,没有一事一物是照神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的。神赋予人一个很大的使命,就是要借着我们宣扬祂的美德来荣耀祂。这工作是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祂重造我们,为的就是要叫我们在世人当中行善,就是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主在我们身上有何等大的寄望,何等大的托付。我们到底是不是按照主的心意在世上行事为人呢?

主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九章说了一个比喻:有一个贵胄要往远方去,他交给他的十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去做生意,直等他回来。到他回来了,十个仆人前来交账,其中有一个仆人没有去做生意,只把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结果被主人责备他是个恶仆。

我们信主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样得了基督的生命,正如十个仆人都一样拿到一锭银子。这基督宝贵的生命,是叫我们去使用、去经营、去展现、去活出,叫我们在世上结满基督生命丰盛的果子来见主。这是主对于我们信主的人的一个更大的寄望和心意。当主再次降临的时候,我们都要向祂交账,祂给我们的那一锭银子--基督的生命,到底是怎样呢?是结满了属灵的果子还是原封不动地交还给祂?

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的时候,他们信主已经一段日子,应该可以算是成熟的基督徒了,但保罗却责备他们的属灵生命像是婴孩般幼嫩,只能够喝奶。为什么?因为他们就像这个恶仆,得到了这么宝贵的生命,却不看重、不活出,反而把这个生命包起来,在世上过满足自己肉体情欲的生活。

我们得着了基督宝贵的生命,如果以为只要不犯罪,不做恶事,在礼拜天到教会聚会,然后就可以过世人一样的生活,那么你就错了。

凡事不都有益处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林前六:12上)

保罗不是对哥林多教会说:凡事都可做,只要没有害处就可以;他是说:凡事都可做,但不都有益处。是的,犯罪作恶的事情,你千万不要做;不过如果是不犯罪、不作恶的事情就可以吗?也不是。因为对你根本没有一点的益处。基督徒所做的事情不止是看有没有害处,而是要问有没有益处?能够荣神益人吗?是行善吗?是按照神预备我要行的去行吗?如果不是,我们就像那恶仆一样,虽然没有去作恶,却辜负主的心意,虚度一生。

现今社会大家都很忙,不过所忙的是有益的吗?是合神心意的吗?是神预备我们所去忙的吗?时常有人问:打高尔夫球有错吗?我说没有错。那么看戏不可以么?我说可以;不过,有没有益处呢?很多时候我们只问什么不可以做,却没有去问有没有益处。有时候基督徒也花许多的时间、精力,甚至我们的生命,去做许多无益的事,白白浪费主所给予我们宝贵的生命。有人会花大半天来玩电脑游戏;花很多时间在网上聊天;花好几个小时去读报纸,大新闻小新闻都读完;花很多时间在嗜好上面,甚至会半夜起床来看世界杯。你说有罪吗?没有罪。可以做吗?可以。不过,一点益处都没有,你在浪费你的生命。难道我们信主的人的生命是那样的贫乏,那样的单调吗?主的生命不是很丰盛的吗?难道你没有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事情去做吗?

如果我们好好去经营神所赐的这宝贵的生命,你肯定能够结满许多丰盛的果子来见我们的主。不过很可惜,许多时候我们把这生命藏起来。我们做了许多事情,虽然无罪,看起来也无害,却没有任何的益处。

凡事不受辖制

“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林前六:12下)

有时候有益的事情如果不谨慎,也会变成无益。我举一个真实的例子。曾经看过一个传道人的见证,他做传道的工作要花很多的精力和时间,压力也很大。后来他为了能够减压,就去种花。有时候他预备讲章到疲累的时候,就去看看他的花,心情就会好一点,就能够继续预备。不过后来他种了一盆又一盆,越种越有兴趣,越种越多,结果就上了瘾,成为他的辖制。他怎么发现呢?每当他预备讲章的时候就想到花;每到祷告的时候也想到花:不知道花儿怎样了,太阳会太猛烈吗?会有虫子咬吗?就不能专心了。看起来是有益、能够减轻压力的嗜好,最后竟成了捆绑,把他辖制,代替了他生命里面主的地位,影响到主在他身上的工作。所以无益的事情不应该去做,有益的事情也还是要小心去做。如果成为你的辖制的话,就要对付它。后来他回家把全部的花丢掉,把这个嗜好除去,使到这个东西不再控制和辖制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东西能够代替主在我们生命的地位,如果有什么影响到主所看重的这宝贵生命,我们宁可放下,为要持守这生命。

当你做那一件你以为没有错、不犯罪的事情时,请你祷告问主:“这是有益的事情吗?”我相信很多时候你连祷告都不敢,因为你心知肚明。当你通宵达旦地看球赛,你敢在看到一半的时候祷告吗?我相信你不敢,因为你没有平安,你一定是看完才祷告:“主啊!对不起,我又浪费生命了。”当你每个周末逛街买东西吃东西时,你会去祷告:“神啊,我花了几个小时闲逛,可以这样继续下去吗?”我相信你不敢。所以很多时候我们是自己欺骗自己说:“圣经说不可以吗?没有。圣经说有罪吗?没有。”你就自我安慰,可以放心去做。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甚至你认为有益处的东西一旦成为你的辖制,就是有害处。将来见主面的时候,我们都要向主交账,主必要审问。

凡事皆是为主

保罗再说下去:“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林前六:13)人饿了当然要吃饭,不过我们是为食物而活,还是活着为食物?有一些人说是为吃而活,也有说是为活而吃。但是信主的人不是为吃而活,也不是为活而吃。我们的身体是属主的,我们或吃或喝都是为了主。因为“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六:19-20)

我们的身子都是用来荣耀神的;如果你这样想就知道不应该受任何东西的辖制。食物重要吗?重要。但是主耶稣说,我们活着不是单靠食物,而是靠神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运动重要不重要?重要。不过我们不是为运动而活。身体健康重要吗?重要。但是我们不是为身体而活。下棋不可以吗?可以。但我们不是为下棋而活。喜欢某种艺术不行吗?行,不过我们不是为此而活。若那个事情成为你的拦阻和辖制的话,就对你有害,因为拦阻了你属灵生命的成长,拦阻你按照主的心意来生活,拦阻你去做神所预备要你做的工作。我们要做一个有智慧的人,不浪费基督用重价买来的生命;要结出丰盛的果子,不白占地土,不虚度我们的人生。

凡事不都造就人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十:23)

很多时候我们都很自私地以为只要是不犯罪、不作恶的事情,就有自由去做,没有考量所做的能不能够造就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章谈到吃祭偶像之物。从知识层面看,在市上卖的食物就算拜过偶像也不会有什么变化,邪灵不会躲在里面叫你吃了会肚子痛;凡神所给的我们都可以吃,不过保罗为怕令到那些软弱的肢体跌倒,他就宁可不吃。因为当那软弱的弟兄看到连保罗也吃祭偶像之物,就大胆去吃祭鬼的筵席,这就与拜偶像拉上关系,是犯罪得罪神了。所以当我们做事情的时候,并不是问“可不可以”这么简单。凡事都可行,但不一定造就人。如果不能造就别人,而且会绊倒别人,你千万不要做。就算你有自由,就算圣经没有说是犯罪,都千万不要做,因为你会绊倒别人。

一般世人在家里摆设“福禄寿”瓷像,都是因为迷信的缘故,为要得福、得禄、得寿。如果信主的人把它们当作装饰摆在家里,对不对?没有迷信的意思可不可以?从知识层面来讲,当然可以,不过从爱心来说,你千万不要做。基督徒在家里放了“福禄寿”,就算是作为装饰,那些不信的人会以为基督徒也是一样迷信,那你就绊倒他们了。当我们问“可不可以”的时候,要把问题想得更深入,不但不要绊倒别人,不造就别人的也不要做,对别人无益的也不要做。我们可能做一些事情并没有绊倒别人,却对人没有一点益处,那么你所做的只是虚空的事情。有时候我们花很多时间闲聊,不是为了荣耀神,不是为了别人的好处,谈的东西甚至是伤害了别人也不知道,讲得不好听就是八卦新闻。这看起来好像没有绊倒人,不过对人根本没有一点的益处,是在浪费时间。

当我们所做的事情是合神的心意,能够荣耀神,对人有益又能造就人,我们就是善用了神所赐的生命和时间。主给我们很大的托付,对我们有很大的寄望。别人是否能够从你的身上看到这宝贵的生命?你是否看重这生命并加以善用?还是忙于那些无益、不能造就人的事情?

凡事为荣耀神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十:31)

这句话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却是意义深重。保罗提醒我们:不单只是生命的大事,其实我们怎么看待,怎么处理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就算只是吃喝这么简单的生活小事,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吃是为神而吃,喝是为神而喝;不吃是为神不吃,不喝是为神不喝,这才合乎神的心意。很多人一直只是谈那些大的事情,圣经告诉我们连小事都要对得起神,对得住神所给予你的丰盛的生命,因为我们是完全属于神的,都是神用重价买回来的。我们的生命包括我们的身子乃是主的。我们活着是为主,我们的生命,包括属灵的生命和这一个暂时的物质生命,都是为了荣耀主,这就是真正的基督徒的人生。基督徒该如此看待他的生命。我们要丰丰富富地进入神的国,要好好经营主所给予我们的这一个宝贵丰盛的生命,好好去使用,不要整天只是顾念世上的好处。这是神所希望的。

希望通过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劝勉,也一样地劝勉我们:凡事都可行,但不一定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总不要受它的辖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做什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要记住我们是神在基督里面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要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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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与大事



小事与大事

小事与大事

王明道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十六:10)

在一般人心中有一个极普遍的错误观念,就是他们认为只要大事作得好,小事是否作得好,并没有什么大关系。他们又认为只要不作大恶,有些小事虽然作得不很合理,并没有什么大害处。这种错误的观念实在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损害。因为一切的大事都是由小事积累而成的。小事作不好的人决不会把大事作到好处。在小事上苟且不义的人,将来遇到适宜的机会,一定会作出大恶来。小事就是构成大事的材料,大事就是小事集合而成的。没有小事就没有大事。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建筑物,是由千万块微小的木材石块砖瓦合成。若没有那些微小的材料,就决不会有那一座雄壮伟大的建筑物。照样,一件大事的成功也是由于许多琐碎的小事集合而成,如果一个人在那些小事上都作得不好,如何能希望他成大事呢?成大事的种种资格都是由于小事上学习锻炼出来的。一个人必须在小事上学会了忠心、殷勤、精细认真、坚忍、有恒、不因循敷衍、不有始无终、不见异思迁、不遇难而退,到了大事当前的时候,他才可以有一副好身手,好筋骨,去应付它们。我们的主所说的话真确极了,祂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任何人不能改变这个真理。

从不好的一方面说,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在小事上习惯了说谎欺骗,你能希望他在大事上诚实正直么?如果一个人在小事上习惯了苟且贪污,你能希望他在大事上清白廉洁么?在小事上喜爱占便宜取巧的人,有了机会作大事,必定舞弊营私。在同学当中总喜欢打别人一拳,踢别人一脚的学生,一旦成了人,一定会横行乡里,鱼肉四邻。在家庭中对父亲不孝的人,到社会里对朋友一定不义。结婚以前喜好玩弄异性的人,结婚以后对配偶一定不忠。在小事上虚伪,自私、贪婪、强暴、淫乱、放浪的人,在大事上一定不会诚实、慈爱、清廉、温和、圣洁、端庄。要知道一个人的品格,只要留心他那微小的举止、动作、言谈、表情,对这个人便可以认识到八九成。主耶稣早就告诉了我们这个真理,“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

一个敬虔有好品格的信徒从好的地步堕落下去,也是从小事上开始。他只要犯了一样小罪,如果不及早认罪悔改,不久他便逐渐的向罪恶里陷落下去。魔鬼不怕信徒不犯大罪,它只怕他们不犯小罪。它只要能诱惑他们去犯小罪,便不愁他们不犯大罪。很敬虔的圣徒只要发生一点疑惑、不信、贪心、淫念、嫉妒、仇恨、骄傲、诡诈,若不从速认罪悔改,不久他的心就越来越邪恶刚硬,他所犯的罪越来越增加,他与神也越来越疏远,他也越来越不愿意亲近敬畏神的人,至终他会完全离弃了神,去犯他以前决不信他能去犯的大罪。以色列人的第一个王扫罗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在被神选立为王的时候是那样好,是那样具有多种美德。我们细读撒母耳记上九章到十一章,便可以看见他是那样谦卑、顺命、忠于小事、勤苦耐劳、作事有恒、体念父母、心宽量大,以德报怨。他在那时真是一个标准的贤王。过了一些年以后,他因为犯了一两样罪,不急速悔改,反倒掩饰遮盖,便一直堕落下去,至终弄得妒贤嫉能,以怨报德,残害忠良,屠杀祭司,最后竟作了一件在神眼中大逆不道的事,去求交鬼的妇人为他招死人上来,结果不但丧命疆场,而且尸身被非利士人搜获,头被割下,尸首被钉在伯珊的城墙上。遭了最大的祸患,受了最大的羞辱。

在夏天山洪暴发河水陡涨的时候,靠着两岸所筑的堤防,河水便不至汜滥为灾。但堤防上面偶然破了一个小孔,有少量的河水从孔中流出,乍看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过一两小时以后成为一个大的决口,已经不是人的力量所能防堵的。再过几个小时,滚滚的洪流都从河里流到地面,淹没了千万顷的良田,毁灭了无数的财产。酿成这种大灾祸的起源,不过是一个极微小的决口。小事不是可怕的么?

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在工作的时候偶不小心,擦伤了手上的一块皮肉,岂不是很平常的事么?但如果不立时涂上一些消毒药剂,便会染上毒,以致到一个时候竟不得不割去一部分肢体,有时候竟会危害了性命。谁说小事没有大关系呢?

我们常常看见可怕的火灾,几十甚至几百间房屋,在半日之内变成了废墟,巨万的财产顷刻之间化为灰烬,被灾的居民丧失了他们一切所有的,过着极凄惨的生活。追溯这一场悲剧的发端,不过是一个人吸完了纸烟,把一个剩下的纸烟头随手一掷,正好落在几张烂纸上面,火燃着了烂纸接连着又燃着了别的东西,几个小时之间就成了不可扑灭的烈火。

我们还常听见两族的械斗,几千个人加入了战争,死伤的数目到几百甚至几千。事过以后,详细调查一下启衅的原因,不过是两个小孩子为一件玩物争吵,或是两个人为几句话冲突所引起。那件事的本身本来小得不值一提,可是双方因为一时的意气都不肯让步,结果竟演出死伤千百个人的悲剧。没有那一次小的争吵,就决不会有这次大的斗殴。小事岂可以忽略呢?

再往大处说,就是两个国家两个民族中间的战争,也常是由于一件极小的误会或争端而引起的。结果不只两方的战争经年,兵连祸结,甚至许多的国家与民族都卷入了漩涡,弄得多少健儿曝骨沙场,多少有用的人成了残废,多少女子成为寡妇,多少孩童成为孤儿,多少财物化为灰烬,多少房屋变成废墟。如果事端才发生的时候,有一方面肯认错,肯退让,肯忍耐,又何至演出这样悲惨的结局呢?

无论是个人,是家庭,是社会,是国家,是民族,一切的罪恶,灾祸,战争,冲突,都是从小事酿成大事,从极小不幸的开端,酿成极悲惨苦痛的结局。小的罪恶是多么可怕呀!只有明智的人能在祸患起始的时候便看出远处的那可怕的结局,因此战兢恐惧的设法消弥,大多数的人却都毫不在意,以为小事无关紧要。及至大错铸成,大祸临近的时候,想要挽救却已经来不及了。

明白了这个真理,我们便应当每日每时存着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情度生活,不敢在意念言语行为生活上有丝毫的错误过失。有时不幸犯了罪,就应当像堵河堤的决口那样紧急,像扑灭燃烧的房屋那样迫切,不容稍有迟缓的去应付它们,去消灭它们。不要存一点恶念,不要说一句不义的话语,不要作一件不合理的事,不要取一文不义的钱财,不要去一次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弄一次诡诈,不要带一次假面,不要行一次欺骗,不要施一次强暴,不要作一件不敢见神不敢见人的事,不要在别人心中留下一点不良的印象,不要使别人因你受一点亏损。我们应当怕犯小罪如同怕犯大罪一样,应当谨防小危险如同谨防大祸患一般。只有不犯小罪的人才能不犯大罪,只有谨防小危险的人才能不陷入大祸患。

同时我们也不可忽略小本分,小工作,小善行。最小的工作也要殷勤尽忠,作得尽美尽善,像作一件最大的工作一样。有机会能为别人作一点小事,使别人得一点帮助,一点安慰,就要抓住这个机会,万不可轻易放过。世上的人注意我们所作的大事,所行的大善,但我们的主却注意我们所作的小事,所行的小善。我们的肉体总愿意作大事,被许多人看见,行大善,受许多人称赞,但我们的主却只看我们在小事上是否忠心。我们只要在小事上忠心,无论是否有机会能作大事,都必得祂的称赞。但如果我们在小事上不忠心,无论我们在人面前有多么大的成就,在祂面前我们仍不免受祂的斥责。祂的话实在说得清楚无比,“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将来在主的国里得大赏赐的人中间,一定有许多是我们决不会料到的人。他们在世上的时候是那样卑微、渺小、无才、少能,是那样不足引起人的注意和尊敬,但他们在主面前却实实在在的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和忠诚,把他们所领受的那一点恩赐都用上,把他们所能作的那一点事工都作成。他们的主要对他们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同时一定也有许多在教会中最露头角,最被众人尊敬推崇,被一般信徒看作“教会柱石”、“天国伟人”的大人物,在主的面前不但得不着赏赐,而且要受祂的责备。因为他们在世上所作的那一切事工并非出于忠诚和爱心,乃是要借此得人的称赞誉扬。人所要的是“大”,神所要的是“真”。

我们并不反对圣徒为主作大事。我们的主曾对门徒说,“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约十四:12)。如果我们忠心于小事,主到了祂的时候给我们大事去作,我们应当欢喜着去领受,而且我们也必定作得好。但如果有人不忠心去作小事,只一心盼望去作大事,我们便不能不为他们担忧惧怕了。

若要作一个在主面前蒙悦纳的人,就当存着忠心,去作一切摆在面前的本分和事工,不论是否有人知道,也不论是否能得人的酬报和称赞,更不要分析那件事工是大是小,是高是低。有本分就尽,有事工就作。肯负责任,肯出力气。为主的缘故去作一切别人不肯作不屑于作的小本分,小事工,这种人决不会不得主的尊重和称赞。

神常常考验祂所要重用的人。在祂未曾交付他们大事以前,先把一些极微小,极卑贱,而且没有酬报的事工,放在他们面前。有些人眼中就未曾看见这些小事,还有些人不屑于作这种小事,他们希望作大事。还有些人懒惰不愿意多屈几次身。另外有些人想白白替别人劳苦费力,自己却什么报答也得不着,又何必费这种力呢?只有几少数的人不忽略小事,存心谦卑,不辞辛劳,也不问是否有酬报,看见有当作的事工,便肯屈身劳苦,殷勤去作,这种人便被神注意,被神验中,神也渐渐把大事托付他们。到了最后,神还要高举他们,使他们与基督一同施行审判,一同在祂的国里掌权。至于那些不肯谦卑,不肯勤劳,作一点事就希望得酬报,一心希望为神作大事的人们,神就只好让他们作大梦了。

美国一个伟大的黑人华盛顿卜克(Booker T. Washington)青年的时候,到一所大学校去,请求入学。同他会见的是一位校中的女职员,因为看见他的衣服褴褛,不肯收他。他独自坐在那里几个小时之久。那位女职员看见很感觉希奇,便告诉他说校中有一间屋子,需要人洗刷,问他能否作这件事。卜克喜欢极了。他殷勤洗濯地板,擦拭桌椅,把那间屋子清理得没有一点尘垢。过了一些时候,那位职员来到这间屋子里,拿出雪白的手帕擦拭桌椅,白手帕上竟没有一点污秽,便允许卜克入校读书。卜克看这件事为他一生中的快事。那个职员就是要借着这件微小的工作试验一下华盛顿卜克的人品,看看他是否谦卑,是否殷勤,是否忠心于小事。如果他想“能否被收留还没有把握,谁甘心先作这种义务的苦工呢?”因此不肯打扫这间屋子,或是虽然打扫,却是草草了事,并不打扫得清清洁洁,请想那个职员能否收留他呢?这个在小事上忠心的青年人后来果真成就了大事,兴办了黑人的教育事业,不只得了千万黑人的爱戴,而且受到千万白人的尊敬。当他打扫那间会客室的时候,何尝想到那一件小的工作与他的前途有这样大的关系呢?

神也是屡屡这样试验祂的孩子们。他们请求入神的学校,受神的造就,希望将来为神作大事。神却叫他们去作那些最微小,最琐碎,最卑贱的事。可惜他们中间大多数的人都不肯去作这些最小的事工,因此也就不能被神收录,不能受神的造就,当然也就不能被神使用了。我国先哲的教训说,“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西方的俗语说,“不轻小事而后能成大事”。这些话都与主耶稣所给我们的教训互相契合。在这门宝贵的功课未曾学会以前,我们总不会在神面前有什么伟大成就的。■

编者按: 承蒙香港灵石出版社提供文稿让本刊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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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主 - 主默默无声为我钉十字架



默想主

默 想 主

主默默无声为我钉十字架

黄聿源

他们带耶稣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来,就是髑髅地);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他却不受。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拈阄分他的衣服,看是谁得什么。(可十五:22-24 )

圣经三言两语把当日主耶稣被钉十架的事轻轻带过: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主喝,祂不受,于是他们就把主钉在十字架上,然后拈阄分祂的衣服。不晓得大家有没有这样想过:如果当日我们就在现场,亲眼看到这一幕,会有什么感受?或许我们会想:怎么能用这么粗大的铁钉钉入一个人的手脚,还把祂挂起来。祂是人啊!难道不感觉到痛吗?谁发明这么残忍的刑具、刑罚?那些兵丁怎能做这么惨无人道的事,用铁钉去钉人手脚,然后把祂竖起来挂在木头上。或许你会闭上眼睛,把头转过去。这实在是一件悲惨到极点的事。我想很多人会作呕,一些人也许当场晕过去。

我小时候住在后港。一个晚上,有个小偷来偷我家附近一间杂货店的东西。杂货店老板半夜醒来发现了小偷,就大声喊叫:“小偷啊!小偷啊!”同住一个“甘榜”,大家都很合作,纷纷起来抓小偷,我也醒来跑出去看。后来小偷跑到一道篱笆边再也跑不动了,被众人抓到店门口。我最初想,这个人偷东西,真该死!但是当我看见一群人围殴他,于心不忍,就转身走了。虽然那个小偷罪有应得,偷人家东西该打,但是看到大家围上去,你一拳我一掌地打得他满脸黑青,甚至有人说:“拿椅子打,打死他”的时候,我心里想,他是个人啊,是条狗都不该这样打,更何况是人!

当你看到主耶稣受审,祭司长、长老、文士这些人诬告主,想方设法非置主于死地不可,你或许还在想,彼拉多毕竟是罗马的官,他懂得法律,他不会上当中计的,不会把耶稣这样一个好人定罪,不会的!我对罗马的法律、司法制度有信心,彼拉多是个有经验的法官。可是,随着审判的进行,你看到彼拉多居然将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即便这时你还期待奇迹出现:最后一分钟这些人的诡计会落空,或许主像以往一样能全身而退,或许祂的门徒赶来救祂……,结果你发现你所期望的事一件都没发生。当你亲眼看到铁钉“梆、梆、梆”地钉入耶稣的手脚,你说这简直是无法无天,怎么可以把一个没有罪的人钉死?法律何在?天理何在?这太不公道!但是如果你静下心来思考:为什么主耶稣要上十字架?祂既然没有罪,为什么祂宁愿被钉死而不反抗?你想起主耶稣曾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太十八:11);“人子来不是受人服侍,乃是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8)。你就明白一个事实:主是为罪人钉十字架!罪的工价就是死。主为拯救失丧的人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罪是何等可怕,罪担是何等沉重!或许你还想起以赛亚书说“神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可是为什么主要如此凄惨地被钉在十字架上?因神是公义的,不能容忍罪,必定审判罪恶。当主甘愿担当你我的罪,为我们受审判时,神的忿怒就倾倒在祂爱子的身上。主耶稣是父神怀里的独生子,父神却“定意将他压伤”(赛五十三:10)。你心中一定说,神的审判太可怕、神的刑罚太严厉了。

父神是认真的,不是说说就算了。就像你看到一个孩子顽皮,他爸爸说:“你再皮,我要打你哦。”他不听,仍然顽皮;爸爸又说:“喏,藤条在这里了,你再皮,我就真的鞭你了!”孩子还是调皮捣蛋,爸爸抡起藤条,一鞭一鞭抽在孩子身上。爸爸是来真的了,打得孩子满身都是鞭伤。平时看他那么疼这个孩子,没想到今天打成这样,他真是发怒了!是的,他平时越是爱儿子,你越是感到他这时是怒气发尽,手下不留情。圣经说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一:18)。我们犯罪,本来该受刑罚,但是如今神的震怒显明在祂爱子的身上!我相信这个时候你会转念一想: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神真是爱我们!祂爱我们,为拯救我们,差遣祂的爱子来到世间,亲身担当我们的罪恶,被挂在十字架上。天父的爱无法形容、无法测度,真是长、阔、高、深,祂怎么会爱我们爱到这个地步?真的把祂的爱子都舍了,真的让祂被钉、被挂!一点都不留情面。你看着十字架上的主,祂没有因苦楚大声叫喊,但脸上却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可以说祂的心都碎了。兵丁敲打铁钉,梆、梆、梆,一声声都好像敲在我们的心上。我们的主犯了什么罪?为什么祂甘心默默承担这么重的刑罚,忍受这么大的痛苦?主默默受苦,无非要救你救我。我相信如果没有兵丁在旁,你会扑过去对主说:“主啊!为什么?为什么你情愿为我受苦?”

主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默默承受痛苦,偿还了我们的罪债。十字架表明神的公义,更显明神的大爱。主恩奇妙,主爱浩大,我们应当向主献上感恩和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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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

-- 基督是主

胡恩德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
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厖耶西生大卫王。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厖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亚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厖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
(太一:1-2,6-7,11-12,16-17)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
‘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1-6)

旧约《利未记》有关献祭或其他事情的记录,都是耶稣基督和祂工作的预表;而新约的四卷福音书,就是记述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现今让我们先从新约的第一卷--《马太福音》入手。

耶稣基督之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四卷福音书有不少相同之处,故不明白何以需要四卷之多。就这一点我要稍作澄清:耶稣基督的事迹,没有哪几件是四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有的其中三卷有,有的两卷有,但有不少只在一卷福音书中有记载!若有人认为四卷太累赘,应取消其中一卷,我们便会损失一些宝贵的资料了。

四卷福音书综合起来,为要让我们认识昔日在地上生活的耶稣基督。福音书大部分的篇幅是记载主在地上(特别是传道期间)的事迹,而主降生以前及升天之后的一些资料也包括在其中。福音书为何要有几位不同的作者?因几个人的见证,就更让我们晓得这些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耶稣基督此人及其事迹只在圣经出现,未见于其他历史,故难以令人置信。事实上,有几本古史均提到耶稣基督的事情,其中一本是著名的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所写的。他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出生比耶稣基督晚一点。他虽不相信耶稣是基督,但其古史记录了由神创造的人类之历史,特别是犹太人;亦记载关乎耶稣基督的事迹,指出这位耶稣能行奇事,又提到耶稣被钉死,但祂的门徒却说祂从死里复活。除了约瑟夫,还有两名史家也曾提及耶稣基督的事迹,在此不作详述了。

我们似乎有一个想法,认为圣经以外的记载较圣经本身所记的更为可靠,仿佛要有外证支持才能相信。这实在是本末倒置!举例来说,约瑟夫并不相信耶稣基督的复活,但他说:“祂的门徒说祂复活了。”那么,你宁可相信约瑟夫,还是相信这位耶稣基督和祂门徒亲口的见证?

这位耶稣基督现今仍然活着!何以见得?第一、我们可以与祂有实实在在的接触;第二、我们实实在在因信祂的名得救,里面有新生命,经历罪的重担得以脱下,感到平安、喜乐;第三、我们得以奉主的名祈祷;第四、我们得以奉主的名赶鬼。可见,还是圣经所讲的可靠啊!不少基督徒有一个毛病,似乎要教外不信的人讲一句证明的话,圣经所记才算是真的,我们应该除掉此毛病!

此外,有人认为某些事迹只有圣经记载,并无其他书籍支持,那就不足信,这看法也是不对,因这是将圣经看为“一本书”。事实上,福音书是四位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候、不同地点写成的。各人将自己所认识的耶稣和所得到的确实资料记录下来,有些更是作者亲眼见过、亲耳听过的第一手资料。福音书不是一本书的记录,而是四卷书,只是后来被辑录在一套圣经中而已。

在四位福音书的作者中,有三位曾亲眼见过耶稣基督,两位更是跟从耶稣直到祂被钉死、复活和升天,尤其是约翰,他是其中一个最早蒙召,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四人之中,路加可能未见过耶稣基督。据其名字推测,他可能是外邦人,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问安得知,受信人是名叫提阿非罗的官员。路加将耶稣基督和初期教会传道的事迹告诉他。保罗在书信中提及“亲爱的医生路加”,可见路加是一位医生。

《路加福音》开首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路一:1-3)路加十分仔细地从起头考察和研究,然后按次序记载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相信实在是根据不少资料(包括文字记录和口传的第一手资料)编写而成的。

路加信主后,与保罗同工时,主肉身的母亲马利亚可能仍然在世。在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中,至少有彼得和约翰是与他同一时期,相信路加曾与他们会面。还有,路加与保罗上耶路撒冷时,有可能见过众使徒和耶稣基督肉身的弟弟雅各。那时,雅各与彼得、约翰等人同为教会的柱石。由此可见,路加是根据第一手资料而编写《路加福音》的。

马太本是税关关员,当耶稣基督在关口呼召他,他便立即离开那个罪恶的温床,跟随耶稣基督,与祂一同生活,一同往来传道。

约翰本是渔夫,在耶稣基督公开传道初期已与哥哥雅各蒙主呼召,紧接彼得和安得烈被召之后,相距或许不足一小时。那次耶稣基督呼召了他们四人,他们随即跟从。约翰跟随主一段颇长的时间,故他所写的《约翰福音》十分可靠。

其他古代名人的历史,有哪些是由三、四个见证人或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所编写的呢?有人指出,关于耶稣基督复活的资料和证据,比历史上任何一件事迹还要多,可见圣经记载的历史非常可靠。我再说,那些都是第一手资料,是作者亲眼见过、亲手摸过的,并非相隔两、三个世纪(这已算相当准确),更不是在十多个世纪之后才写成,若是如此,俨然成为故事或演义之类了。

加上,不单四卷福音书,其实整本新约圣经都是在第一世纪写成的。《马可福音》更可能在耶稣基督升天后约十年便写成,所以作者在编写福音书时,所得的资料仍是十分“新鲜”,所记的事迹仍像在他们眼前发生的一样。

若我现今讲述当年日本人占领和管治香港的实况,虽事隔数十年,因我拥有第一手资料,将事实娓娓道来,你们必然听得津津有味。记得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正在那打素医院讲道,当时因美军侦测到日本舰只在香港港口出现,故突来偷袭。我目击美军军机如何俯冲轰炸,燃起电光炮,发出大光;而其中一架军机俯冲后中弹,再无法攀升!这些战争的事迹会令你们悠然神往,尤其是男孩子,对我所讲的必深信不疑,因我是亲眼看见,亲身经历的。不过,若一百年后再有人讲述上述的战况,所讲的就大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了。

神迹奇事的真确性

现今我们既拥有四卷福音书,即具备四位见证人,(除了路加,其余三人都曾亲眼目击事情的发生。)可见,那些关乎耶稣基督的记录是相当确实的。即使不信的历史学家约瑟夫,亦在所写的历史资料中指出耶稣基督是行过神迹奇事的。

耶稣基督传道的三年期间,行了不少神迹奇事,虽然当时人皆知晓,但他们始终硬着心不肯承认那是出于神的作为。四卷福音书既然均有记录耶稣基督的神迹,但仍有人坚执不信,约瑟夫即其一例,只是他无法否认耶稣基督的确行了不少神迹奇事,故也要如实记录下来。因此,我们不要被现今世代不信的恶心蒙蔽自己的心灵,以为圣经记载的奇事并不真实。

《使者》期刊曾刊登一篇署名罗太太的文章,她是传道人的妻子,在神学院时是我的学生。文章记述她回内地与家人团聚时听闻的一些奇事:有一位称为八婶的妇人信了主,她的丈夫对此非常反对。文化大革命时,她丈夫被捉拿,被人用大棍子拷打,旁人见他血流披面,他却不感痛楚,只觉每次棍子击打下来,总有一人以铁箱替他遮挡。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把他和另外二人拉到河边,要他们跪下,然后枪决;在他旁边的二人应声倒下后就被推进河里。而他仍然跪着,(既未被毒打,亦未被枪决,更未被推进河里。)不停地呼求主救他,一直跪到天亮,路人见状都劝他回家。他见只剩下他一人,别人都已离开,他便回家去了。

另有一位四肢瘫痪的姊妹,需要别人的照顾。那时天气乍暖还寒,她睡近窗边,照顾她的人睡在她旁边。那天晚上忽然起了凉风,她怕自己着凉生病,身旁虽有被铺,但她动弹不得,亦未能唤醒照顾她的人。她只好心里祈祷,赫见一人身穿白长袍,站在她旁边问她说:“你向我要什么?”之后就不见踪影了。她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所见情景如此确实,她心又确有所求,于是就尝试活动双手,竟能活动自如。从那刻开始,瘫痪便离开了她!

在这数十年间,中国大陆有很多奇事发生,就我所知亦不只上述两件而已,现今在香港也可以有奇事发生。故我们更不能认为圣经中耶稣基督所行的奇事并不可信,只属故事。事实上,连约瑟夫都得承认耶稣基督确实行了奇事!

四卷福音书一同见证这位耶稣基督充满大能,施行不少神迹。《约翰福音》“神迹”一词(英译是“sign”意即记号,中译为“迹”。)是指主所行的奇事成了踪迹和记号,让人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我们见祂施行这些奇能,就相信这位主满有大能。然而,我们不会只求祂医病,而不看医生。虽然祂所行的奇事大多与治病有关,但我们不一定求祂行奇迹治病,因为更重要的是我们透过祂所行的奇事,得以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是神的大能者。

几位见证人分别写下主所行的神迹奇事。《约翰福音》只记录了八个神迹,不及其余三卷符类福音所记的多,原因是要让我们认识这位主是谁,而非看重病患得医。事实上,主在地上三十多年,只在祂传道那三年多的日子里,治病赶鬼,施行神迹奇事。祂虽贵为神的儿子,但当祂降生为人时,并非每时每刻都行奇事,如今祂不行这一类的奇事也不足为奇。若我们患病,我们并不要求祂必须用神迹医治我们;不过当祂在地上时,患者若求祂,祂必以神迹医治,借此透露和表明祂是谁。

受膏者的降临

四卷福音书所记载的事迹,同有一个目的,同作一个见证--我们认识祂是谁。四卷书的见证有不少相同之处,但亦有不同之处,各有其重点。《马太福音》的重点是要表明祂是王,或说是受膏者。“受膏者”在旧约希伯来文的译音是弥赛亚,新约希腊文的译音是基督,旧约的受膏者即新约的基督--受膏为王。耶稣基督受膏不仅要作王,实在还有更多、更高的身分,只是我们多想到祂受膏作王而已。

《马太福音》有较多资料提到祂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受膏者--基督。犹太人一直盼望基督降临,而在耶稣降生、出来传道之后,他们对此盼望尤为殷切。《约翰福音》亦透露,时人正盼望基督的来临,并猜想施洗约翰就是基督。

自尼希米和玛拉基之后,约有四百年之久,神没再兴起如此突出的先知来传讲祂的话。旧约书卷已有足够的应许,说明这位受膏者要来,而犹太人就是等待祂的来临。耶稣基督降生前约六百年,他们经历四个外邦大帝国的管治,期间只有一段短暂独立时期,就是在主前一六五年间,他们反抗叙利亚的暴虐统治者,经过艰苦的战争后取得胜利,国家得以独立,但仍未有受膏者或大卫的子孙作他们的王。直至主前六十三年,罗马人夺取他们的国家,大约一百年的独立政权就此结束!

他们亟希望得以自由,特别是亡国已久,内心更渴望圣经中神所应许那眷顾的日子,就是弥赛亚的来到,作他们的王(他们一直未有王),令国富民强,居于各国之上,得享富足太平。耶稣基督降生时,他们对此殷切渴望。岂料,当耶稣基督来到,他们却不认识祂正是圣经所预言的那位受膏者,因他们对圣经的解释不正确,且内心并非寻求真理,仍活在罪中,未完全归到神的权下。须知罪恶使人眼睛迷糊,即使亲眼看见这位耶稣基督,亦如同没有看见一般。惟有谦卑、践行真理,没有成见的人才能看见祂是基督,正如使徒约翰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亲就耶稣基督)……”(约三:20)

虽然他们极其盼望弥赛亚的出现,但耶稣基督来到时,他们却不认识祂,反倒将祂钉在十字架上!即便有部分犹太人认识祂,但那认识仍是靠不住的,实际认识祂的仍属少数。犹太人弃绝了这位本是他们所盼望的受膏者,至今仍在盼望神所立的基督来到。因此向犹太人作见证跟外邦人有点不同,要说明这位耶稣就是他们祖宗一直所盼望的基督,祂已经来了,将来还要再来,若他们接受,便能进入主的生命里。

《马太福音》就是要为此作见证,所引用许多旧约的圣经,是要说明这些经文都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耶稣就是神向大卫应许的那位特殊的子孙、那位弥赛亚、那位王。根据摩西律法(申命记十七章)的规定,以色列人若要立王,必须从弟兄中,不可从外邦人中拣选,因此耶稣基督必须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上,神应许大卫,弥赛亚必从他的子孙而出,所以耶稣基督也必须是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有许多子孙,亚拉伯人也声称是他的子孙,但弥赛亚必须是亚伯拉罕子孙中大卫家族的后裔。

族谱和星的见证

《马太福音》一开首便指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一:1)开宗明义地说明这卷书所讲的,就是犹太人一直盼望,神在旧约经众先知所应许要来的那一位。马太特别讲到祂是基督,尤其是基督那王者的身分。此章族谱始于亚伯拉罕,从第六节的大卫,至十一节的耶哥尼雅(又名约雅斤)都是犹大国的王。旧约的“犹大”即新约的“犹太”;旧约的犹大国主要是犹大支派的人,他们被掳归回后经历几个大帝国的管治,到罗马帝国时期,拉丁文成为官方语文,因译音上的差别,“犹大”就被称为“犹太”。耶稣基督是犹太人的王,是神所应许的那一位。既然在族谱中清清楚楚的记录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大卫的后裔,便确定祂具备那位“受膏者”的资格。

如今犹太人仍在盼望那位基督,他们认为拿撒勒人耶稣不是那位所应许的王。设若在犹太人中出了一位,怎样证明那人是否基督?要以族谱证明!因要杜绝假冒和血统上的混杂,透过族谱的追查就能万无一失了。

在耶稣基督的年代(第一世纪),族谱是非常重要的。犹太人为族谱已多有辩论,以致保罗嘱咐他们不可为这些事辩论(参提前一:4,多三:9)。自以斯拉时代开始,族谱更形重要。《以斯拉记》第二章便记载被掳归回之人的族谱。回归之人即使受了割礼,若没有族谱,其身分亦备受怀疑。有祭司未能在族谱中寻到自己的谱系,所以省长禁止他们吃祭肉,亦不能参与只有犹大人方可享受的团契或圣殿中的礼仪,直至有用乌陵和土明(求问神的工具)决疑的祭司兴起来,才能决定他们祭司的身分(当时的祭司并不懂得使用乌陵和土明)。可见,不能从族谱中证明自己是犹太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现今的以色列人仍有此问题,但并非关乎族谱,而是关乎血统,弄不清“谁是犹太人”!他们的拉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这样的定规:从母系决定犹太人的血统,即能证明母亲是犹太人的就算是真正的犹太人。但此定规随即产生难题: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他曾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作以色列王,但他是外邦女子所生,难道他不是犹太人么?故此以色列人至今仍未能解决此难题。

有些“土著”犹太人居于中国内地,据他们所言,从汉朝开始已有犹太人来到中国,宋朝时又来了一批,在开封建立犹太人的会堂。中国人同化能力很强,犹太人在别的民族中未被同化,但在中国却差不多全被同化,不论男女,连面形和肤色均与中国北方人无异,若细心观察,或许会发现一点中东民族的面貌。

香港还未被日军占领时,有在粤北清远传道的西教士,听闻有一位犹太人从河南开封迁往广州白云山下居住;那位西教士来香港时告诉我,他到白云山探望那位犹太人,远看那人与中国北方人无异,穿着中式袍褂,近看只有鼻子不像中国人。我从图片中看到不少犹太人连鼻子也像中国人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多犹太人从世界各地返回以色列,开封的犹太人也不例外(这是我多年前得到的消息)。试想他们带着中国人的样貌,穿着中国服饰,连希伯来文圣经也不晓得,回到以色列后虽自认是犹太人,别人也会问:“你有什么证明?有族谱吗?”或许有人有刻在石板上的族谱,有赵、李、艾等中国姓氏,但仍可从其中推测哪些是犹太人的姓氏。然而他们的族谱没有记录多少谱系的资料,实不足以证明他们确是犹太人。

族谱在以斯拉时代十分重要,在耶稣基督的时期同样重要。中国人和犹太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犹太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圣殿里;广东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祠堂内,抄录族谱就要在祠堂进行。很多家庭的族谱都能追溯至南宋时期,起初我以为是假的,后来发现大概每三代便记录了坟地的所在,如此看来应该不会是伪造的。

我们的族谱可追溯至大约一千年前,犹太人的族谱能追溯到什么年代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族谱本放于圣殿,罗马军队于主后七十年攻入圣殿,放火焚烧,族谱全被烧毁!现今若有人声称:“我是大卫的子孙,我是基督。我起誓我是基督!”何以证明?起誓可以是假的,族谱却实在是很重要的证明!现今我们向犹太人说明那位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若他们要求查看族谱,我们大可告诉他们,圣经中有两个族谱,记于《马太福音》第一章和《路加福音》第三章。可见,这位基督确实是有族谱可供稽考的,若再有人自称是基督,却没有族谱为证,那必然是假冒的。

马太将他所看见、所听见的耶稣见证出来,证明祂是基督。马太在福音书的开首便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这是非常要紧的,足证这位耶稣真是以色列人的基督!

《马太福音》第二章记载耶稣基督出生后不久(或是在出生时),有特别的星在天上出现,甚至东方的智慧人因而相信,有一位犹太人的王已诞生。犹太人亡国多年,已几百年没有王了,无怪乎此消息轰动整个耶路撒冷城,希律王更是颤栗,心里不安。

这位耶稣是王,降生时天上有特别的星为祂作见证,证实祂王者的身分,这是从那几位东方的博士口中得以证实的。“博士”原文可译作占星家,有人认为他们使用占星术(昔日的人经常使用),得知王者的诞生;但“博士”亦可译作哲士或有智慧的人。圣经没有记载,我们不晓得他们是怎样晓得的,但见天上现出那特别的星,毋须先看到那婴孩,已令他们确知深信有一位王已诞生,故不惜长途跋涉来到耶路撒冷。他们以为耶路撒冷既是京城,王者理当在此诞生。谁知他们猜错了!试问他们若非有十足的把握,又怎会如此艰辛地远道而来呢?我相信是神在他们心里作工,让他们有此把握。然而他们并不确实知道婴孩将生在何处,所以四处查问,无论如何,他们确实的知道这位王者的诞生。

他们既有心远道而来,寻找这位新生的王,神便带领他们。正当他们在耶路撒冷查问之际,消息传到希律王的耳中。希律王却想要杀害这位基督,所以召来祭司长和文士,(或说是“经士”,即研究圣经、抄写圣经的人。)询问他们基督当生在何处?因旧约圣经有许多关乎基督的预言。他们明确地回答:“在犹太的伯利恒”(太二:5)。他们是引用《弥迦书》的话:“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6)结果,几位博士来到伯利恒。此城虽小,但相信当时不只一个婴孩出生,到底这位王者要生在哪家?神当然有办法,他们在东方所见的那星突然再次出现(这星可能在他们往耶路撒冷途中消失了),为他们引路。我们虽不知道那是什么星体,但定必是非常特殊的,因肉眼竟能看见它在移动,为人引路。有人认为那是土星和木星连在一起的特大星体,却难以确定。无论如何,此星会运行,为人引路。

耶稣基督的王权

神以此特殊的星见证这位耶稣王者的身分,我们理应接受此见证,耶稣基督是王,祂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你我的王。对教会来说,祂是主(新约书信没有说祂是王),但我们看祂是王也是对的。有这位王在我们中间,我们应该拜倒在祂面前,完全服从祂!

人若坐在龙座上,便手握实权,什么权?生杀之权!若使用不当,后果堪虞。昔日帝王权力之大,令人望而生畏,王后、大臣,甚或全国人民的生死都系于他手(至少在某程度上)。然而,王权虽大,仍有掣肘;如大臣冒死的谏言、反对的势力,舆论的压力,对天命的恐惧等等。耶稣基督手上有真正的自由,祂有绝对的权柄,比帝王更大。耶稣基督升天后,已在神的右边,坐在最高的宝座上。祂的权柄是绝对的,可以自由行使的,除非祂以爱心约束自己,否则无人能掣肘祂。

如今,祂对待我们就是受祂爱心的约制!祂与父神关系非常密切,父神已将一切的权柄交给祂。父神拥有什么权柄?试想:耶稣基督说当惧怕哪一位?“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所指的就是这位神!现今神将这权柄交给耶稣基督,祂手中有生杀之权,能把人丢在地狱的永刑里,比帝王的极刑厉害亿万倍;但祂手中亦有使人得生的权柄,竟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让罪人因信得着祂永远的生命!

我们这位主是王,神不单以旧约圣经为祂作证,更有新约福音书的家谱为祂作证,且有天上的星见证祂就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求主让我们众人切切实实的在生命中尊祂为王为主。■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一九年一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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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为人(下)



基督徒的为人(下)

基督徒的为人(下)

黄聿源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13)

作为基督徒,我们最主要的责任、表现是在地上,因为将来在天上的赏赐是凭着现在在地上的表现。基督徒属灵的追求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怎样将我们的信仰、属灵的认识和属灵的生命转化为实际的生活表现行出来,免得将来在天上后悔莫及。

文首经文指出基督徒在世上为人的三个层面和表现。在上一期《看哪》已经谈过基督徒在国家中以公民的身分为人的表现,现在我们继续讨论另外两个表现:

(二)基督徒对人的表现

基督徒不是隐世者,将自己孤立,遁避红尘,孤芳自赏。我们活在世上难免要与他人相处,其中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我们如何跟他们来往相处呢?

1.凡事不可亏欠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先问有否亏欠人、占人便宜、使人吃亏?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是适用于与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交往的首要基本原则。现今世人都不愿让他人占便宜;相反,若能占人便宜则沾沾自喜,这却不是基督徒应有的思想态度。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使别人因自己吃亏。

在我们生活的环境里,在工作性质上,往往一不小心便在不知不觉中占了人的便宜,所以说要实行“凡事不可亏欠人”这原则并不简单。可这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就必须认真注意。

有一位弟兄作过见证,说在信主前乘搭巴士常伺机不付车费;信主后感觉到这是在占巴士公司的便宜,亏欠了他人,于是自己计算了亏欠了的车资,将之归还给巴士公司。这就是凡事不可亏欠人。

有人说,这原则用在弟兄姐妹身上是对的,对外邦人就另当别论。我曾到印尼多峇湖马达山区去讲道。当地的马达山人都称说自己是基督徒,然而他们许多是扒偷能手。据说你在那儿若被扒去钱包,只要说声HOLAH(平安),让人知道你也是基督徒,被扒走的钱包就会归还给你,并向你道歉:“弟兄,我不知你是基督徒,否则不会扒你的。”这是不正确的!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原则是适用于所有人,不论他是基督徒与否。

进一步说,我们不但在外做生意时,或与他人交往时不可亏欠人,甚至在家里与家人相处也一样。其实我们最常也最多是亏欠家里人,以为家人爱我、了解我,不会计较。这是最要不得的思想,明知家人是会原谅,就更不应欺负他,讨他便宜。

保罗在此说“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相信是针对信徒说的,因主曾给我们信徒一道要彼此相爱的命令,因此基督徒间的交往,要彼此爱对方。我们要常觉得在学习过彼此相爱的生活这事上有所亏欠,做得不够。主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十三:34-35)由这我们看到彼此相爱的要求和标准是很高的,并不会爱得够多了,或太多了。主爱我们到为我们舍命的地步,使徒约翰更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我们彼此相爱就是要爱到为弟兄舍命的地步,因主就是如此地爱我们。所以我们若在肢体彼此相爱的事上感到有亏欠,就要在此事上多努力。

2.爱人如己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9-10)

在对外人方面又怎样?“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9下)可以说,这话是对外人(非信徒)讲的,因爱人如己是单向的,要爱别人如同爱自己一般,而不是讲彼此肢体间之相爱。对肢体之外的人,不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们讲爱人如己,要爱他像爱自己一样,也就不会有亏欠了。

我们爱自己,虽心知肚明自己其实不可爱,有许多的软弱,有许多的亏欠,很不值得爱,可是却依然一味爱自己。“爱人如己”的意思就是要爱那些正如我们自己一样不值得爱的人。他们虽不值得爱,没什么好处优点叫我们爱,可是我们还要像爱自己一般去爱他们。

爱是没有条件的,通常人会爱另一个人,是对所爱者有个期望,望他有回报之心。我爱你,你也应爱回我,才算有意思。存有这样的心思、态度,这样的爱是不能持久,只有在爱人如己的情况下,爱方能持续。

在“凡事不可亏欠人”的大前提下,我们对弟兄姐妹要实行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对世人则应实行爱人如己。这样就完成了属灵律法,遵行了主的吩咐。

(三)基督徒个人生活的表现

这是讲到基督徒在神面前怎样生活,如何自持。即便是自己独处时,本身的言行举止也非常重要,一不留心,恐怕会在人前一套,私下又是另一套,沦为两面人。

俗语有说:“待人以宽,律己以严”,意思是对别人应该宽宏大量,对自己则应该要求严格。可是人往往是对人苛求,对己宽松。别人有点过错便不能原谅,自己一再犯错还找许多借口来说明自己有理。基督徒做人要律己以严,要小心谨慎。保罗在这里提到几方面要我们注意:

1.要作警醒的人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罗十三:11)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警醒,因为今天已是到了末世的末时,主来的日子十分近了。四围时局的发展让我们看到现已进入黑暗时期,是朝向越来越败坏的景况,我们不要同流合污跟着社会潮流败坏犯罪;要时刻提醒自己,主来的日子近了,当生活在主再来的光亮之中。

2.要过光明磊落的生活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罗十三:12-13)

基督徒要像行在白昼之间,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黑暗、隐晦、暗昧的事,要过光明磊落的生活,不要遮遮掩掩,作些见不得光的事。你若觉得有些事是见不得光,怕被人知道,那就是黑暗了,你就不要去做。这个要求是对基督徒自己,不是用来去要求别人。

3.要过披戴基督的生活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意思是在我们的生活行事为人上彰显出耶稣基督,在我们的身上见证耶稣基督的圣洁、荣耀、慈爱、怜悯、忍耐、温柔等等。这见证不是以言语,而是以行为,以生活方式彰显出来。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今时世人十分注重健康,大力推行健康生活,呼吁人少吃油腻高脂肪食品,多食用蔬菜水果,多做运动,注意睡眠。身为基督徒,我们还要加多一点,就是要远离罪恶,不放纵肉体的私欲。

现今世界里一般人的生活,尤其很多青年人和专业人士之辈所过的就是放纵私欲的生活。他们喜爱放纵眼目、肉体的私欲。基督徒要远离这些,要披戴主耶稣基督,让人一看便晓得你是与世人不同。你的行为表现与世人不同,便叫人知道你是基督徒。若你的同事或朋友要去夜店、去卡拉OK,有人提议邀你同往,马上有人反应:“他不会去的。”那就好了。若有人说:“他或会有兴趣,不妨问一问。”你就有问题了。要是人家是说:“他很喜欢这些场所,快叫他一道去。”那你就是大有问题!

今时,人对人的认识一般只知道这人有钱、能干、有大房子、漂亮汽车、是鼎鼎有名的某某人……,这些都跟我们基督徒没有关系。我们要让人认识的是基督徒应有的特色。

一个基督徒属灵与否,不是以其读了多少圣经、参加多少教会活动、负责多少职事来判定,而是看他的生活为人是怎样的表现。一个真正属灵的基督徒在作公民、与人交往、处理自己的生活上应有合宜的表现。求主教导我们真正懂得如何作个堂堂正正的基督徒,让别人从我们身上能够看见主,又让主从我们身上得着荣耀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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