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二)



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二)

你当预备迎见你的神(二)

黄聿源

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 (传道书十二:14)

人终极的问题

我们说要预备迎见我们的神,因这是我们每一个人行事为人终极的问题,是我们最终得考虑的问题。

我们在世上做事或能避开法律的制裁,或可摆脱社会的规范;或叫法律奈何不了,甚或可以藐视社会规范,但总不能不考虑最终极的问题——要怎样去面对神。

所罗门王耆年时著了《传道书》,将其一生经历尽记书中。在最后一章最末一节他总结了人的一生:“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别人看不见、没发现、不知道的事,甚至你深藏内心的意念,无论是好是不好的,神最终都要审问,这就是所谓的终极的问题。

我们必须清楚明白,我们在世时所做的一切事,不单要向自己负责,还要向社会负责,更要向国家法律负责;而最终不论是明做暗行,公开或隐藏的,甚至心思意念,都要向神负责。

思想、良知、自由意志

神创造人时是按其本身的形象样式造的。祂给人几方面跟祂自己相似的特点,或说本能,以致人之所以能成为人。若没有这些特性,人就不是有灵的人,充其量只算是高等动物罢了。

一、思想

神给人“思想”,可分析、判断、解释、观察、了解事物。因此我们人才会有学问知识,有哲学、宗教方面的意识。当一个人要采取任何行动前,首先是先通过他自己的思想,分析他要做这事的前因后果,做这事的情况和其可能的结果等等。

举个例子:一个人肚子饿了,要找东西吃。头脑便开始思想:哪里有东西吃?到小贩中心就能找到食物。买东西需要钱却身无分文,怎么办?见有人疏忽将钱包放在桌上,心想,若将钱包拿了,就可以有钱买食物了。又见小贩摊位有食物放置一旁而无人看顾。对!乘人不备取些食物吃不就解决了吗?不管是扒钱包或攫食物,只要去做就能解决吃的问题了。面对着环境人会去思想分析。

若神给人只有思想,人就没有是非的观念,没有所谓对与错的问题存在。但当我们思想分析要这样做时,我们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会发出来,我们称为“良心”所发的声音。

二、 良知

神给了我们“良知”。良知告诉我们:“不可以不问自取,那怕是只是取一点点钱,这就叫“偷”,偷窃就是不对的。擅自去取别人的食物来吃,就是“抢”,抢当然是不对。你要吃东西,只能自己用钱去买,没有钱就不能吃。”

在我们思想过程里,良知就帮助我们去分辨,并加入另个因素,叫作“道德”,让我们知道何为对何为不对,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这良知也叫是非之心,是道德的本能。这道德意识,是非之心,是神放在我们人里头的。

三、自由意志

神给我们“自由意志”。当良心告诉你:“不行!这是偷是抢,于理不合。”在此情况下,你需做个决定。你可以昧着良心去偷去抢来吃;你也可以说:“这样不对,我宁可挨饿也不能做违背良心的事。”这就是自由意志。

你的自由意志决定你的行为。当你使用你的意志采取了某一个行为时,那个行为是否依着你的良心去做,你自己要负全责。你不能狡辩说是那人将钱包随便放,引诱你去偷,所以是他不对;你的良心明明告诉你那是偷,偷就不对,你为什么还去做呢?是你自己用你的自由意志决定去做。因此,虽然你肚子饿极是个因素,那人随便将钱包放一旁都是个因素,但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决定去做你明知不该做的事!

良知定罪

人常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做的事我负责。”你做的事到底是向谁负责呢?设若你终于偷了他人的钱包,没让人察觉;或你抢了食物无人拦阻,也没有执法者来捉你;你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制裁,似乎没事了,你是不是就不用为你的行为负责?有很多人认为犯罪是社会的问题,是社会的错,责任不在我。也有人说我没被定过罪,未坐过牢,我何罪之有呢?真是如此吗?不!你所做的一切还得向神负责任。

中国人常说:“我凭良心做人”。要真凭良心,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能无愧地宣告他从未犯过罪。我们每个人都得承认,当良知(是非感觉)开始产生作用时,必然会发觉自己其实犯了不少的罪。不要说一生、一年、一个月里,单单我们每一日所做的事情,许多是明知不应该做的却去做了,无论是行为上的,心思意念里的,有意无意的……;多得不胜枚举。

罪的后果

犯罪的后果无人能躲避。圣经说,罪的工价就是死:⑴我们人一犯了罪,便得面对身体的死;⑵我们一犯罪,就面对与神关系的死,与人关系的死;⑶我们人一犯罪,便要面对永死,面对永远的刑罚。

全世界所有的民族人种,都意识到有地狱的存在;所有人类的良心都会告诉他们,一旦在犯罪之后,就已做成了一个要永远去承担的后果,任谁也无法推卸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考虑这终极的问题——你将如何面对你的神。

神的公义和慈爱

很多惯犯干案手法高明,使得执法当局抓不着证据可以绳之以法,只好让他们逍遥法外。就像有些国际知名的毒枭,就能如此。这些人是否真的能逃之夭夭,不受惩罚?不是的!有一天他们必须到神面前交账,接受神的审判定罪,因为神是公义的,断不以有罪为无罪。

圣经《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六至七节记述以色列人因犯罪触怒神,摩西来到神面前代求神赦免。神向摩西表白自己的属性:“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在其宣告中介绍自己时强调了两点,也即神两方面的属性:

(一)神是公义的神、信实的神,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祂必追讨人所犯的罪。世上的国家皆有法律,所有的法律都指明人犯罪必要受惩罚。神给人有公义感,叫我们知道祂是公义、圣洁的神,一定不会掩目不看我们的罪。所以我们不要祈望犯了罪,将来到神跟前,祂或会网开一面不加追究,或甚至将我们犯的罪忘却了;这是妄想!神必要我们接受惩治,我们无可遁避,一代、二代,即使到了三、四代,还是得面对神的审判。

二)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祂为千万人存留慈爱,乐意赦免人的罪孽和过犯。神向摩西讲话时且是先提祂这方面的属性,要让摩西知道祂是以慈悲怜悯为怀。因着这样,我们今日才会有福音可听,才会有盼望。神既是公义的神,又是慈爱的神,祂如何协调这两方面看似互相矛盾的性情?(这即所谓的“二律背反”关系)神如何一面爱我们,要救赎我们免去罪的刑罚;一面又要满足祂自己的公义?

神的赦罪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资格赦免我们的罪。法官充其量只能免去我们法律上的惩罚,却无法赦免我们良心里的罪,只有神能够。

神赦免我们的罪,不是因祂宠爱我们而对我们的罪视若无睹,祂乃是要同时满足自己公义的本性,于是就以其儿子耶稣基督来为我们钉十字架,承担我们的罪。圣经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三:16-17)神爱人爱到甚至将祂的独生爱子,就是耶稣基督,为我们世人钉十字架来担当我们的罪,除去我们应得的刑罚,叫我们能因耶稣基督的死,不单罪得赦免,更得着永生。不管我们犯上了什么罪,明犯或暗犯的,人知或不知的,在心思意念里面犯的,神都清楚知道,但祂为我们预备了救恩,解决了我们所犯一切的罪。

神愿意赦免我们的罪,也为我们预备救恩,告诉我们得赦罪的途径。但是我们要不要接受神的救恩是我们自己的决定。“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三:18)这节圣经就告诉我们,神给了我们自由意志,我们要为每一天生活里选择去做的事情负责任,包括我们选择去犯的罪。我们也可以决定我们要否接受耶稣基督作我们的救主,要否接受神赦罪的恩典。

由此,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得着神的赦罪,免去从前过去所犯的一切罪。这些罪纵然别人不知晓,但神知晓;纵然无人能饶恕我们,神能。

来得赦罪的平安

自从你犯罪以来,你觉得心里没有平安过,你的罪在你心中不住地指控你、束缚你、腐蚀你,使你没有自由,使你心里痛苦,使你内心幽暗,使你害怕恐惧,不敢见神。现在只要你愿意到神面前,恳求神:“神啊!求你看在耶稣基督的分上,看在祂为我钉十字架这事上,赦免我的罪,洗去我心中一切的罪污。”圣经《约翰一书》第一章九节也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信主前便不停地为自己的罪在挣扎,心里没有平安,只有恐惧惊悸,常作恶魇,怕死怕见神。一九五四年四月十七日夜我接受了耶稣基督作我个人的救主,得神赦免我的罪,自此心里平安至今,不再被罪捆绑,良心被释放。这赦罪的平安至今一直不曾离开我。

亲爱的朋友,为何还要继续在罪中生活,不到神面前接受神赦罪之恩?你只要凭信心接受耶稣作你个人的救主,向祂认罪悔改,祂必会赦免你的罪。《以赛亚书》第四十四章二十二节说:“我(神)涂抹了你的过犯,像厚云消散;我涂抹了你的罪恶,如薄云灭没。你当归向我,因我救赎了你。”这是耶和华神自己说的话,我们当听当信。只要我们愿意信,我们就可坦然无惧迎见我们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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