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替我们承担了

主替我们承担了

默想主

主替我们承担了

黄聿源

“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门18~19上)

使徒保罗写腓利门书的目的是要为他在监牢里带领信主的属灵儿子阿尼西母求情,因为阿尼西母是腓利门的奴隶,他做了一些亏欠腓利门的事情,然后逃跑到了罗马,在那里遇见了保罗,保罗带领他信主后,便打发他回去腓利门那里。但是在当时罗马政府的法律上来说,一个奴隶是没有任何的权利的,因为奴隶就是主人的产业,主人怎样对待他,法律是不会过问的,要宰要杀任由主人,尤其是那些做了对不起主人的事情的奴隶,通常都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一方面是警戒其他的奴隶不敢随便作这些事;另一方面是向大家显示作为主人的权柄。因此奴隶如果偷了主人的东西或作对不起主人的事情,结果不是砍头就是砍手砍脚的。这样,保罗为什么这样大胆地把阿尼西母送回去呢?难道他不怕腓利门用主人的权柄来残酷地处置阿尼西母吗?而阿尼西母为何如此有信心地回去?是因为保罗的求情。

在腓利门书里,保罗从四方面为阿尼西母求情:

(1) 以他跟阿尼西母的关系:阿尼西母是他心上的人,是他在捆锁中生的儿子。

(2) 以他跟腓利门的关系:是在基督里的同工。

(3) 以自己的承担:阿尼西母所亏欠的,都归在他的帐上。

(4) 以他对腓利门的信心:相信他一定会顺服,并作出超过保罗对他所盼望、所祈求的。

因为这四方面的理由,保罗相信腓利门是会接纳阿尼西母,原谅他,放他一条生路的。

保罗的承担

1.客观的事实

在这四个求情里面,三方面是主观的:保罗跟阿尼西母的关系、保罗跟腓利门的关系,还有他对腓利门的信心。这些都是保罗个人主观的想法,别人可以有不一样的领受;但是其中有一点是客观的事实,那就是保罗对阿尼西母的承担。相信有了这一点,腓利门就非得原-谅阿尼西母不可了。因为保罗承担了他所欠于腓利门的债!不管阿尼西母欠了多少钱,就算是五十万、一百万,或是偷了什么贵重的东西,也都归在保罗的帐上,不再是阿尼西母欠的了。所以腓利门不能再在阿尼西母的身上来追债,如果要追究就追究保罗;如果要惩罚就惩罚保罗;因为所欠的债已经转到保罗的帐上来了。

假如腓利门接到这封信以后真的要去算帐,就要把阿尼西母的帐转移到保罗的帐上去了。在帐目上,阿尼西母再也没有欠腓利门任何东西,甚至可以说连他赎身的身价恐怕都可以算进去了。现在他所有欠的都已算在保罗的帐上。

2.亏负与亏欠

保罗说:“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

亏负的跟欠的不一样,亏负的不一定是欠的;设若本来阿尼西母在腓利门家里做工,但是现在跑掉了,腓利门要另外请一个工人来代替;又或腓利门是有很好的名声的主人,现在奴隶跑掉了,影响了他的名声,给别人说他管不好自己的奴隶,不是个好主人;这就是阿尼西母亏负他了。但保罗说这也算在他的帐里。至于欠的那方面,是指如果阿尼西母偷了钱或是什么东西,也算在保罗的帐上,亏负的、欠的两样都算在保罗身上,他全部承担了。

保罗不单只是说把阿尼西母的帐转到他的帐上,那么他就一直拖欠着不还。这个承担是双重的,第一个承担是对阿尼西母的承担,把他所欠的算在自己的帐上;第二个承担是对腓利门的承担,他必偿还。保罗说这句话时一点都不是开玩笑,他说:“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然后签了名,告诉腓利门他真的是承担下来,而且是要存心偿还的。或许有人质疑保罗有这个能力偿还吗?看起来他不是那么的富有。但保罗说他“必偿还”。保罗知道要还多少吗?我相信他很清楚知道阿尼西母欠了他主人多少;要还多少,保罗都算过了,然后才打发他安心地回去。

因此,保罗可以说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阿尼西母这次回去是一定安全的,因为一切所亏负的,保罗都承担了,并答应了必定偿还。而阿尼西母也是对保罗的决定很有信心,他知道只要拿这封信给腓利门,他就不会受任何的惩罚,因为信上有保罗的亲笔签名作保证。

主耶稣的承担

从这里我们也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们的救恩。神赦免我们的罪,拯救我们,使我们不致灭亡,反得永生,也同样有着主观和客观的因素。主观的因素是神爱世人,施恩典给我们,怜悯我们,祂愿意赦免我们的罪,这些都是主观的因素。而客观的因素就是主耶稣基督替我们的承担。

提摩太前书二章五节说:“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那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最后的这句话,一切还只是主观的,但是客观的因素是说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所欠的债已经还清了,要付的赎价已经付清了,我们已经蒙拯救了!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祂承担了我们所有的罪,一样都不少。

约翰一书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为什么我们认罪神就一定要赦免呢?为什么说神是公义的信实的,所以一定要赦免我们的罪?因为有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承担了,也替我们还清了,所以天父按着祂的公义和信实就非得赦免我们的罪不可。正如腓利门非得赦免原谅阿尼西母不可,因为保罗为他全部承担了。教会历史有传说后来阿尼西母作了教会的监督,成了另外的一个人,可以说保罗不但替他求情,而腓利门也赦免了他,甚至可能保罗已经替他赎身,使他完全自由,可以成为一个事奉主的人了。

主耶稣承担的果效

从阿尼西母的身上,我们明白我们今天也同样是蒙救赎的人,这也不单只是主观的因素:因为主爱我们,不舍得我们死,主要救我们等等;还有客观的因素,就是主把我们所犯的一切罪,算在祂的帐上,由祂偿还。祂为我们上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这是很实在的一件事。所以我们看见救恩里面除了主观的因素以外,很重要的,就是根据主耶稣基督的承担和偿还这个客观的事实。

很多弟兄姐妹不明白这个道理,在犯罪失败,又认罪悔改以后,心里还总是觉得不安,自己不能原谅自己,常常耿耿于怀,一直感到内疚。我以前认识一位传道人就是常常为几十年前的罪,认了又认,因为他一直没有赦罪的平安。这是错误的,错误在对主的承担没有把握。如果阿尼西母拿了这封信回去,腓利门表示不再追究他了,因为保罗已承诺替他偿还,他的债已经一笔勾销,都归在保罗的身上,他可以自由了;可是他还是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怀疑自己真的可以自由吗?这就是他对保罗的承担没有信心,信不过保罗信上所讲的话是真的有果效了。

如果阿尼西母能对保罗的承担有信心,那么我们岂不更应该对主有更大的信心?主已经被钉十字架,且从死里复活了,今天还在天父的右边为我们祈求,我们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

总结

我们基督徒常有两个错误:犯罪的时候不觉得严重,认罪以后却不肯接受赦免。认罪以后不肯接受赦免是对主的承担缺乏信心,试想主耶稣是神的儿子,这么伟大的主竟来替我们这些渺小的人死,来还清我们的罪债,还有什么是祂还不了的?主为我们承担的,远超过我们所需要、所亏欠的。

当我们来到主面前,我们一方面应该有完全释放的心,因知道自己的罪债主全承担了,我们得赦免,得着真的自由了;另一方面让我们存着极大的感恩的心来到主面前感谢祂。感谢祂为我们承担那算不清的罪债,感谢祂替我们付清了一切的罪债。所以我们每一次来记念主都是很实在的,这不是记念一个感性的、主观的东西,乃是记念一个客观的事实: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承担罪债。我们感谢赞美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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