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瘸腿的必欢然跳跃




瘸腿的必欢然跳跃

瘸腿的必欢然跳跃

陈纯仰

30他们离开那地方,经过加利利。耶稣不愿意人知道;31于是教训门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以后,过三天他要复活。”32门徒却不明白这话,又不敢问他。33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34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35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36于是领过一个小孩子来,叫他站在门徒中间;又抱起他来,对他们说:37“凡为我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38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39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人奉我名行异能,反倒轻易毁谤我。40不抵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41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 (可 9:30-41)

西番雅的预言,以这首激动人心的诗作结:
18 那些属你,为无大会愁烦,因你担当羞辱的,
我必聚集他们。
19 那时,我必罚办一切苦待你的人;
又拯救你瘸腿的,聚集你被赶出的。
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
我必使他们得称赞,有名声。
20 那时,我必领你们进来,聚集你们;
我使你们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
就必使你们在地上的万民中有名声,得称赞。
这是耶和华说的。”
(西番雅书3:18-20)

在末世的时候,神会为以色列作什么?祂会洁净以色列,为他们伸冤(第18节),祂会拯救和彻底改变以色列(第19节),祂也会招聚并在列国中高举以色列(第20节)。

在这诗歌的中间,神刻意强调祂会拯救瘸腿的、聚集被赶出的。“瘸腿的”代表那些因内在的软弱而受制肘、以致于完全没有能力作任何事情的人;“被赶出的”则指那些因外在的偏见而从社群被隔绝的人。“瘸腿的”和“被赶出的”就是指以色列人当中一切受欺压的和弱势社群,神郑重保证祂将会拯救和重新招聚到应许地的,正正是这批人,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挠神救赎祂的选民。

本文将聚焦于神的声明:“我必拯救瘸腿的”。许多时候,我们因为不了解圣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忽略了经文的重要意义。让我们来看这节经文对第一次听见西番雅的话的以色列人到底有什么意思。

拯救和招聚

这“瘸腿的”比喻在以色列人归回故土的背景中是格外伤感的。在西番雅说这预言的时代,漫长的旅程是以徒步走路方式进行的,当时没有轮椅,跛子根本不能去任何地方。若你是一个被掳到巴比伦的以色列跛子,单单起床也需要人帮助,你很少离开你的房子,也从不曾离开你的乡村。

试想像有一天,你听见波斯王古列(塞鲁士)的诏谕说所有以色列人可以回国,你的心情会怎样?正当每个人都兴高采烈时,你会悲伤不已,因为其他人都会回去家乡,你却会被遗留在外邦之地,你会因无资格享受这福份而深感悲痛。当整个社群都喜气洋洋地离开时,你会感到被人抛弃和被神离弃。

然而,神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祂肯定地说:“我必将他们从北方领来,从地极招聚,同着他们来的有瞎子、瘸子、孕妇、产妇,他们必成为大帮回到这里来。”(耶31:8)神会把以色列领回来;祂会亲自把所有以色列人带回来,不会留下一个瞎子、瘸子、孕妇,甚至在生产中的妇人!这表明神如何看重以色列的余民最终得救赎。

但这只是神的祝福的一小部分。

挽回和欢欣

《以赛亚书》35:5-6给我们更多有关以色列被挽回到应许美地的细节:“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那时,瘸子必跳跃像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总的来说,没有任何身体的残障会阻止神的子民归回故土,但特别要留意的是:“瘸子必跳跃像鹿”。

从来没有人跟鹿比赛立定跳远,鹿随便一跳,都能胜过使出浑身解数的人。当山鹿被追捕时,它会跑向陡峭的山坡以保安全,它们跳跃的能力和双脚的稳定力,能胜过任何最快的捕猎者。到末日,以色列的瘸子会“跳跃如鹿”——他们不单能胜过自己的残缺,神更会在他们的软弱上高举他们。

但“跳跃”这动词有更深的含义,因它表达了“喜不自胜”的意思(看《路加福音》1:44“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瘸子将欣喜若狂,被极大的喜乐所充满,以致他们立时跳跃起来。他们的喜乐是在主里和在救恩里。神供应,这才是真正的祝福,因为瘸子即使能行走却不喜乐,他们只会大感空虚。

即便如此,这喜乐仍然不是神祝福的全部。

再被接纳和敬拜神

《以赛亚书》35:8-10继续论及以色列欢庆将来归回故土:

“在那里必有一条大道,称为圣路;污秽人不得经过,必专为赎民行走;行路的人虽愚昧,也不至失迷。在那里必没有狮子,猛兽也不登这路;在那里都遇不见,只有赎民在那里行走。并且耶和华救赎的民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乐必归到他们的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

要注意的是以色列人所走的路是“圣路”,只有圣洁的人才可以行走,而一切不洁净的人却不得经过,而且他们最后的终点是“锡安”。当我们读这些经文时,我们的心往往无动于衷,但在西番雅时代的瘸子,却会因这预言中伟大的救赎留下深刻印象,并且大大喜乐。为什么?

虽然“锡安”和“耶路撒冷”都指同一处地方,但这两个名字却有相当不同的意义。一个人去“耶路撒冷”,可以是寻求觐见当时的王,或者去见朋友,或进行生意上的交易;但一个人去“锡安”只有一个目的——去敬拜耶和华神(“锡安”强调耶路撒冷的宗教特性)。因此,这预言指出瘸子将要走在一条引领他们最终可以敬拜耶和华神的圣路上。

这预言实际上推翻了摩西五经里瘸子不得參加圣会的禁令,无怪乎他们会欢乐歌唱。若你在旧约时代的以色列是个有残障的人,当你听见这预言时,你会惊讶得目瞪口呆(不是不相信),纯粹因为这好得难以相信!但这实在是真实的!

摩西五经捍卫神的圣洁,为了尊荣神,身体有任何残障的人都不可以亲近神,《利未记》21:18说:“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都不可近前来”,神所给的原因是:“免得亵渎我的圣所”(利21:23)。许多自由派的人在这点上认为他们比神更公义,强烈批评这条例是“明显的歧视”,但他们匆匆地谴责神,却没有读完《利未记》21:23的最后那句话:“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这禁令的重点是要强调神的圣洁,而不是使有特殊需要的人士不便。毕竟,神亲自使他们成圣。

然而在将来,在新约之下,瘸子要走在“圣路”上(他们不再是污秽的),并且将自由地来到圣所里敬拜神(不会在任何方面亵渎锡安)。耶稣自己在地上时也注意到这点,《马太福音》21:12-13记载:“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祂怒气冲冲地赶走那些贪心和不敬畏神的人,但下一节却说:“在殿里有瞎子、瘸子到耶稣跟前,他就治好了他们。”(太21:14)主接待身体有残缺的人,并使他们洁净,好叫他们能亲近并敬拜神。

神的救赎实在是奇妙的,但仍有一处地方需要注意。

回顾和追忆

《西番雅书》3:19里的“瘸腿的”是一个特别的名词,在旧约圣经其他地方只用过两次,《弥迦书》4:6基本上发出相同的预言:“我必聚集瘸腿的,招聚被赶出的和我所惩治的。”而最有趣的是,这个名词最先出现在圣经的地方是在《创世记》32:31“日头刚出来的时候,雅各经过毗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

事件发生在雅博渡口,时间是半夜,雅各跟神摔跤,却不能胜过祂。在某一刻,神使雅各的大腿窝脱臼,经文的结论是“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窝的筋,直到今日,因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窝的筋。”(创32:32) 神胜过雅各的那夜,也就是雅各把自己的意志降服在耶和华面前时,他就开始瘸了,就在那时成为“瘸腿的”。

雅各瘸腿的重点在于我们没有一个是凭着自己的力量得救,只有当我们察觉并承认我们的软弱和无助,我们才得救。雅各自那夜放下自我意志起便开始瘸腿,他的余生都是瘸腿的,而以色列国民以不吃大腿窝的筋来作记念。

以色列的瘸腿不会阻碍神成就祂所定的祝福——无论是称为以色列的雅各本人(国家的先祖),或以色列民族(末世被赎的余民),神都把他们从软弱中并透过他们的软弱拯救他们,但他们必须先承认自己的软弱。

神乐意把我们的软弱转化成为祝福,把限制我们的彻底转变为彰显祂的大能,但条件是我们要谦卑,确认我们的失败,并承认我们的羞耻,最终“要显明这莫大的能力是出于神,不是出于我们”(林后4:7)。

圣经 经节: 
番3: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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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往各各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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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mon_event_date: 
Sun, 2018-06-10 22:21
圣经 经节: 
路23: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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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与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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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8-06-10 22:23
圣经 经节: 
徒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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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言悔



永不言悔

永不言悔

林敬贤

我来自一个佛教和道教的家庭,连父母在内,一家十口中,我大概是最“虔诚”的一员,因为打从小学起,我便为自己立了一个私人祭坛,这也是我的宗教或属灵本能的开始。可是,尽管我似乎有一个信仰,灵性方面却没有多大的进展,因为我的双亲或长辈都不能告诉我,我们所祈求、膜拜的神究竟是谁。就如其他人一样,我对“大伯公”、“观音”、“灶君”、“齐天大圣”等都略有认识,但这些并不能满足我在属灵上的渴求。即使我们和其他人一起庆祝一切跟这些偶像有关的节日,可是烧香烛、金银衣纸、供奉祭物、到庙宇参拜等,也只不过是毫无意义的例行公事而已。

一九七三年,也是我读小六的那一年,我的大姐邀请我去她的教会,从此打开了我的属灵世界,我开始慢慢地学习和了解这位教会所相信的神。自我升读中学后,就发出一连串属灵的问题:这位创造世界、至高无上的主宰是谁?为何人被创造?祂的目的是什么?人为何要死?人生有盼望吗?神在哪里……?

经过一段自我反思的日子,加上从圣经而来的启发,我开始明白神对人类的计划和大爱,我承认自己的罪性,并确信需要神的赦免才能与神和好。耶稣,就是神的儿子、也是唯一无罪的人,来到世上为我成就我所需的救恩。

圣经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这样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我最终接受了这无价的救恩,相信和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我的救主和人生的主,并在中四那年受浸。

虽然已是三十年前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后海过,这是一个活的信仰,给我莫大的能力和喜乐,这信心也帮助我度过人生中两个最大的难关——中风和忧郁症,为我带来极大的安慰。成为基督徒并不是说一生就花香常漫,但主赐我力量去面对人生的各样遭遇。

当我三十四岁的时候,我曾经中风以致半身不遂——一个并不愉快的经历。因我要挣扎求存,我记得我不住地求告主的名,而神答允我的呼求并为我代祷之人的祷告。我十分庆幸我只请了五个月的病假便可以回到工作岗位去,虽然这事件的确令我在多方面都慢下来,例如生活方式、人生和事业的步伐等,但我实际上是被迫重新检视自己人生的目标。在中风后的几个星期里,当我想到我随时也可能去世时,其实我关心属灵的事情多于家庭财政上的需要,主为我预备了足够的人寿保险,以致给我一点的安舒,然而我不能不想到各种属灵的问题——我的神会否对我说:“我忠心良善的仆人,做得好,欢迎你回家”?很明显,我并未准备好离世。

神实在满有恩慈,祂让我活下去,在接下来的三、四年,我好像越活越甘甜和美好,但在我未觉察之前,我原来已经落入忧郁的幽谷里。

我们大部分人都不会有机会深入了解忧郁症,只大概听说患上忧郁症的人后来有不好的结局,甚或从高楼坠下。而我则亲身经历过这种折腾,被各种的惧怕和忧虑缠绕,好几个月里每晚只能睡二至四小时。有些好友提议我用积极、正面的思想来克服问题,也有人建议我拿一段较长的假期;精神病专家则只是在聆听和给我更多的药物,而我的老板叫我不要再读圣经,又给我好些“国家地理”杂志。另外,我想辞职——虽然我知道很多人没有工作,而我的工作又没有问题!一切总像是不对劲,最糟的是每当我读圣经的时候,我的胸口就会感到灼痛,好像有一股力量叫我不要读圣经,这是一种荒谬却又痛苦的经历,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这样。我只得寻求教会长老的代祷,而许多教会的肢体也为我祷告。结果,尽管我的胸口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灼痛,我仍坚持继续读圣经,以求得到安慰和安心。感谢神,当我坚持信靠神来医治我,情况就好转过来。

在这段时间发生了一件同样难忘的事情,就是我为着与父亲之间长时间的沉默请求他的原谅。尽管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多年来却互不理睬,虽然我的忧郁症刚刚开始,主却赐我谦卑和爱心,愿意跟父亲和好。而父亲纵然不畏惧任何鬼神,在事出突然的一刻,他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从此,我们成为好朋友,他也接受我的邀请去教会。六个月后,父亲终于认识和相信我所珍爱的神,两年后,他怀着喜乐的心受浸,并在二○○四年回到天家。

现今回望,在我中风和患上忧郁症的经历中,学习信靠神是得到医治的基本因素,此外别无他法。如果神没有启示和提供回到祂跟前的方法,我们便没有机会认识祂,特别是祂的救赎计划。祂曾经这样说,现在也是这样说:“当趁我可以找着的时候寻求我,……今天,若你听见我的声音,不要硬着你的心。”有一个朋友不久前跟我分享,说他以前的老板因为鼻子得了癌症,只剩下四至六个月的寿命,大惊下四出找人询问有关神的事情,包括僧侣、牧师和他身边有宗教信仰的人——除了永活的真神。最后,这人去世了,但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他其实不需要等到人生最后的四至六个月才去寻找神,有些不幸的人可能甚至没有四至六天的生命。

神在以赛亚书五十五章六节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而阿摩司书四章十二节则劝勉我们要“预备迎见你的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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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法官、判决



市长、法官、判决

市长、法官、判决

Stephen Campbell

不要依靠你自己做过的好事,那是不够的!

只有耶稣基督的宝血才能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当政府官员触犯法律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在美国某城的市长,承诺以承包公共工程获取回报,索贿五千美元。由于这场交易被偷偷录制下来,以致东窗事发后铁证如山,使得这名市长在法庭上无从抵赖。然而,应该怎样判刑呢?

他的律师在替他辩护时,要求法官从宽处理。律师说:“无可否认,他是犯了严重的错误,但我们也必须考虑到他平生做了不少的好事。”

这名律师的观点并不稀奇。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以这样的准则来衡量他们的行为,特别是当涉及到圣经所说的罪行的时候。

圣经约翰一书五章十七节说:“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然而我们大多数人常常会在承认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指出自己所做过的好事——关心家人、捐助慈善、服务社会等等。

回到市长受贿案。在法庭上,除了律师的观点,还有法官的看法。法庭里坐满了市长的朋友,法官在他们的面前认可了市长所做的许多成就。“但是,这一切不能抹去他的罪行。”法官郑重声明。

多么严肃的宣告!尽管这名市长做了许多好事,他的罪行却不能因此被抹去。法官的判决是:有罪、坐牢、罚款。

这位法官做不到的,神却能做到。神的圣洁标准没有丝毫改变,祂也不会忽视任何罪恶;但是对于那些为自己的罪悔过,并以信靠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来偿还他们罪价的人,神是满有怜悯的。

不要依靠你自己做过的好事,那是不够的!只有耶稣基督的宝血才能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7)

本文原刊载于二○○九年六月份“Grace & Truth”。今蒙准转载,译为中文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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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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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8-06-03 19:54
圣经 经节: 
徒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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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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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8-06-03 19:56
圣经 经节: 
伯1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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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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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8-06-03 22:29
圣经 经节: 
徒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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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两个相反的经历



保罗两个相反的经历

保罗两个相反的经历

陈建城

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为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十二:1-10)

文首的经文,保罗提到他两个完全相反的经历,一个是被提到乐园里,非常有福气的经历;另一个是一根刺加在他的身上,那是非常痛苦的经历。到底这两个极端的经历,怎样影响了保罗?我们从中又得到什么提醒与帮助?

从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书信中,我们看到哥林多教会里的一些假使徒,起来攻击保罗,歪曲他的教训,企图败坏他作使徒的权柄和地位。另一方面,他们以假教训来误导信徒,并且夸耀自己如何忠心热心事奉主,又夸耀他们的功绩,导致哥林多教会的信徒被迷惑、受蒙骗。为了驳斥这些假使徒,保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述说他个人的一些经历。

只夸自己的软弱

论资格,保罗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他是当时著名犹太拉比迦玛列的门生,并按照犹太教中最严紧的教门成为法利赛人;论工作表现,保罗到处去传福音,有时甚至满城的人都出来听他讲道。在路司得、雅典、以弗所和耶路撒冷等地,许多人因听他的讲道得到了帮助。他在欧洲、亚洲一带传道,他的名字也广为人知。

保罗到处为主做工,且有很多神迹奇事伴随着,他甚至能够使死人复活。在特罗亚,他因次日必须离开而讲道至半夜,有个少年人名叫犹推古,坐在窗台上因听道困倦沉睡,从三楼掉下而死,保罗行神迹把他救活过来。

如果保罗要夸口的话,他大可在这些事上夸口,但他不以学识和工作果效来夸口,他认为这没有什么可夸口;相反的,他是以他的软弱来夸口,其余的功绩他只字不提。反观今天许多事奉主的人,正像创世记第十一章所记载的,企图建立他们的巴别塔,为自己传扬名声,虽然他们开口闭口都说是荣耀神,其实所讲的话都是在传扬自己、荣耀自己。

我们看到保罗一点都没有为自己的事情夸耀,反而夸耀他的软弱与困难。他说:“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林后十一:23-28)

不但如此,保罗还说:“在大马色亚哩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我;我就从窗户中,在筐子里,从城墙上被人缒下去,脱离了他的手。”(林后十一:32-33)这本不是什么体面的事,没有可夸的。但保罗说:“我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林后十一:30)

主向保罗的显现和启示

保罗似乎有一个与众不同、非同小可的经历:他曾经被提到乐园里。这是关乎主的显现和启示;但保罗一开始就说他自夸固然无益,他是不得已,不得不把这件事提出来,目的是要粉碎假使徒们所夸口的,让他们在相形见绌的情况下感到羞愧。

在英文圣经里,“显现”(visions)和“启示”(revelations)这两个词是复数的。保罗向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暗示,主曾多次向他显现和启示。从使徒行传和保罗书信中,我们知道保罗的确有很多这些方面的经历。

在大马色路上,复活的主向他显现。除此以外,在特罗亚,“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徒十六:9)后来,在哥林多人的反对和逼迫下,保罗也感到恐惧和胆怯。于是在“夜间,主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十八:9-10)

到了使徒行传第二十二章,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在圣殿里祷告的时候,魂游象外,看见主向他说:“你赶紧地离开耶路撒冷,不可迟延;因你为我作的见证,这里的人必不领受。”主接着说:

“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徒二十二:17-21)后来,保罗乘船到罗马去的时候遇到风暴,主两次向他显现并安慰他。

保罗一生不只经历主的显现,主还向他启示,亲自教导他。所以保罗说他所传的福音,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他的,乃是耶稣基督亲自向他启示。在加拉太书第二章,当保罗在亚细亚一带传福音多年之后,他有机会回到耶路撒冷去。他把他传的福音跟彼得、雅各、约翰所传的比较之后,他说:“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虽然保罗当时没有跟随过主,不是十二使徒中的一个,也没有亲眼看到主的复活;但这一切的经历,足以证明他拥有使徒的资格。借此,保罗也驳斥哥林多教会里的假使徒。

乐园的经历

保罗有一个特别的经历,就是他曾经被提到乐园里。他提到这个经历时,是以“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代替自己,由此可见保罗的谦卑。若是别人,早就大事宣传了。被提到天上去的唯一条件,就是在基督里。若要在基督里,就必须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作为个人的救主。一个在基督里的人,就是一个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保罗被提到天上是个事实,至于他如何被提,或在身内,或在身外,他并不知道。只有神知道就够了,我们无需去查究,因为纵然追查到底,所得的答案也都是不正确的。

至于他在什么时候被提到天上去呢?我们看使徒行传第十一章,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难四散的门徒,到处去传福音,信而归主的人大量增加,这风声传到耶路撒冷教会人的耳中,他们就打发巴拿巴到安提阿去。巴拿巴感到人手不够,就到大数去找扫罗来帮忙(徒十一:19-26);之后,保罗开始了三次出外旅行布道(徒十三:1-二十一:16)。所以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的经历,很可能是发生在他三次出外旅行布道之前。这对保罗来说是很重要的,是主让他亲身目睹天上的情形,看到主的信实;是主在还没有给他非凡工作责任以前,预先装备他。这经历也给保罗带来无穷的能力、信心、激励和帮助,使他刚强站立得住,能够忍受及应付他三次出外布道中所遇到许许多多的患难、逼迫和危险。

圣经把天分成三层,地球的大气层是第一层天,第二层天是指星际的太空;第三层天就是乐园和天堂,是神、天使和众圣徒所在之处;也就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应许那悔改的强盗所说的乐园。圣经第三次提到乐园是在启示录:“得胜的,我(天父)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二:7)

乐园——原文是非常美丽的花园。保罗在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表明乐园里面必有言语的发出,要不然保罗不可能听见。这言语纯粹是为着保罗个人的需要,为要激励他。而且,既然说是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我们也就无需浪费时间去做无谓的推测。

这么重大的一个经历,保罗一点都不以此夸口,他以另一个人来代替自己,使我们读起来似乎有两个保罗。他说:“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林后十二:5)提到那蒙神特别恩典,有机会被提到乐园的人,保罗为他夸口,并说他是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保罗完全不提到他自己,相反的,他只夸自己是个软弱的人。

其实,若保罗以此非凡的经历夸口也不算为狂。英文圣经“不算狂”翻译为“不算愚昧”(I will not be a fool)。许多人在夸口的时候,都在撒谎,显出自己的愚昧。但保罗所讲的都是事实,他确实曾经被提到乐园里去。因此,他若以这事夸口,也不算狂。可是他却禁止不说,最少保密了十四年后才不得已说出来,为的是恐怕有人把他看高了,过于在他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主。保罗不愿意人崇拜他。他的所作所为与当日哥林多教会的假使徒刚好相反,他们高抬自己,要得人的荣耀;又要信徒们尊崇他;稍为有一点经历就自吹自擂。保罗这种谦卑、隐藏自己的心态,值得我们学习和效法。

一根刺的经历

保罗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主容许撒但的差役攻击他,有一根刺加在他肉体上。这根刺到底是什么?有很多的猜测:有人说,别人或许不知道,但这根刺,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一定会知道。又有人说:这根刺可能是保罗的眼疾,或是保罗言语的粗俗,词不达意。总之,这是这段经文中第三件保罗没有讲明的事,我们也不要胡乱去猜测。但加在保罗身上的一根刺是个事实,无时无刻都让他感到非常不舒服,就像鱼骨鲠喉一般,给他带来痛苦,因此他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他。

主知道这根刺对保罗是很有益处,祂清楚地对保罗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从以往十四年的经历,保罗深深地体会到神的恩典确实够他用;神的应许也给他带来无比的安慰。虽然神并没有按照他的祈求把那根刺除去,但保罗却欣然地接受了,不再为这根刺在神面前祈求。

主更提醒保罗,祂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主的能力本身是完全的,又怎样在人的身上显得完全呢?这全看那个人的态度。若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非常软弱,主的能力就能在他身上显得完全;若他以为自己还行,还有些本领,那么,主的能力在他身上就不能显得完全了。

主的恩典不但够我们用,还远远超过我们所想所求,问题全在乎我们是靠自己还是靠主?我们看到主并没有除去保罗身上的刺,反而借着它,不断地提醒保罗,必须一直倚靠主,要看到自己的软弱,一无所夸;这样,主的恩典就必够他用,使他刚强,胜过一切的试探、困难和危险。

原来保罗所看到的,不是他的刚强、本领或知识,也不是他的传道技巧,乃是他的软弱,这是多么的宝贵和有价值!因此,他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本来他为这根刺,可说是心里充满埋怨、不满、甚至发怨言;然而因着主的保证,主的恩典够用,保罗的态度完全改变,从埋怨变成了喜乐。从此不再夸别的,只夸他的软弱,使主的能力,在他身上显为大,显为完全。

总结

保罗描述的两个经历,一个是极大福气的经历,他曾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看到乐园的景象,听到乐园里隐秘的言语。除了使徒约翰也曾被提到天上去,看到天上大宝座的敬拜,听到天使对羔羊的颂赞,再也没有人有如此的经历。另一个经历是主容许撒但把一根刺加在他身上,使他每时每刻都因这根刺所带来的痛苦,不敢骄傲自夸。保罗这两个相反的经历提醒我们,往往当我们以为自己还算不错,能为主做一些工作的时候,主的能力就无法在我们的身上彰显;但是当我们觉得自己一无所有,软弱无能的时候,神的能力就能在我们这软弱的身上彰显得完全。“因为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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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 恕



饶 恕

饶 恕

程天秋

“饶恕”一词在汉语词典中的定义是:不计较过错,以宽容、宽恕的心对待伤害你的人;其意思就是放弃对伤害你的人做报复的想法和行为的权利。

在现今的社会里,人的生活步伐又快又紧张,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与摩擦的机会也就越多,所以彼此之间的饶恕就显得更为迫切与重要。圣经教导信徒要彼此饶恕,若没有饶恕,就没有和好;没有和好,就不能彼此相爱,更谈不上要彼此合一了。

然而,饶恕不是件容易的事。一般人会认为饶恕是非常吃亏的事。对方犯了错,对不起我,我若饶恕他,岂不是白白失去向对方追究责任的权利,这可是相当受亏损的事!有人为饶恕设限,限定饶恕的次数,认为不能毫无止境的饶恕。也有人认为,饶恕应该由犯错那方采取主动向受害者认错、道歉,否则绝不会轻易饶恕对方。然而,偏偏很多人做了错事,伤害人之后不但不道歉,反而坚持自己没有错,是别人太小气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可看到:夫妻反目成仇,父子、兄弟因没有饶恕而互不往来,好朋友也变成陌路人。这是现今社会人际关系的“自然现象”。圣经又如何教导信徒看待“饶恕”这事呢?

一、饶恕是神与人,人与人三者之间的事(太十八:21-35)

世人普遍上都认为饶恕是人与人之间两方面的事,但圣经却清楚指明这不仅是人与人两者之间的事,而是人与人、人与神之间三者的事。

耶稣教导门徒祷告时,在其中一节的主祷文就这么说:“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太六:12)同样的经文出现在路加福音十一章四节时是用“罪”这个字,这是人对神所亏欠的属灵上的“债”。耶稣不是教导信徒借着饶恕别人来赚取神的救恩与饶恕,因为神的恩典和怜悯是白白得到的。然而,人若要真实地经历到神的饶恕,就必须懂得饶恕别人。

耶稣在马太福音十八章二十一至三十五节教导门徒“饶恕”的比喻就说明了这个原则。话说有一个王(代表天父),和两个仆人(代表你和我)。这两个仆人都欠债,无力偿还债务。比喻中提到第一个仆人欠王一万他连得1的债务。这数目相等于当时犹太与以土买两个地方十六年2所收到的税收数目。然而,这位王却向他的仆人大施怜悯,竟然把他所欠的一万他连得的债务一笔勾销。

比喻中也说到第二个仆人欠第一个仆人一百得拿利3。比起第一个仆人所欠王的债务(一万他连得)是少之又少;仅六十万分之一。但第一个仆人竟然为了这一百得拿利的债务不肯饶恕第二个仆人,反而要将他赶尽杀绝,坚持要把他放在监里。这件事被王知道后,王就对第一个仆人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于是王就不再饶恕他,并把他交给掌刑的,直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太十八:32-34)。这第一个仆人原本得到王的饶恕,却因他没有按王怜恤心肠来饶恕第二个仆人,因而也得不到王的饶恕。圣经在此清楚让我们看到,神很在意仆人彼此之间的饶恕,也说明了饶恕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更是人与神之间的事。

弟兄姐妹在教会里的相处,自然免不了会有冲突、摩擦、误会或不如意的事情发生。如果大家因此就互不和睦,互不交通,互不往来,这不但对个人没有好处,对教会的合一也是百害无益的,因为教会的事工,教会增长都需要彼此合一、互相同心、一起配搭方可。圣经教导信徒“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弗四:32)如果没有彼此饶恕,就很容易给魔鬼留地步,趁机来分化教会,使神的教会受伤害。因此,弟兄姐妹之间若有过错,有亏欠,都要在主里寻求彼此饶恕,这是信徒该谨记的事。

二、饶恕没有次数限制(太十八:21-22;路十七:2-3)

我们要问:饶恕弟兄几次才算合理?

彼得向主询问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按犹太拉比的传统说法,饶恕弟兄最高可达四次。彼得当时心里一定认为饶恕弟兄七次已经超过犹太拉比的设限,应该可以吧!主耶稣却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太十八:21-22)

“七”对犹太人来说是个完整的数目,只要做到七次就完整了,“七十个七”是更加完整的数目。主耶稣对饶恕的教导不是凭数目来计算,或要饶恕人多少次;乃是教导门徒要完完全全,毫无限制地饶恕。若只按数目来计算,“七十个七”次是四百九十次。人一生的年日里,所犯的过错岂止四百九十次?只要每天犯一次的错,不超过一年半就可达到四百九十次了。圣经教导我们,当人每一次犯错需要饶恕的时候,就应该去饶恕他,在路加福音耶稣这么对门徒说:“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厖你总要饶恕他。”(路十七:3-4)

或者有人会问,信徒犯错或犯罪既可以得到无限次数的饶恕,岂不是在怂恿他继续犯错(或犯罪)吗?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与圣经不符的,因为基督徒是重生、与主联合的人,有不犯罪的生命,是不会继续犯罪的(参约壹三:6,9)。基督徒虽然偶尔会软弱,会被罪恶或过犯所胜,但绝不会持续不断地犯罪。

三、主动的饶恕(西三:13;弗四:32)

我们要在什么时候饶恕对方?是要等对方懊悔之后才饶恕他吗?圣经提到饶恕时,也提到神饶恕人;当我们不肯饶恕人的时候,神也不会饶恕我们(太六:12,14-15;太五:23-24;可十一:25;太十八:35)。神又是怎样饶恕我们的呢?我们是在犯罪、拒绝神、顶撞神的时候,神饶恕了我们,为我们成就救恩,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若我们是以他人主动向我们道歉、认错作为饶恕对方的条件,这不是神向人施恩,饶恕人的原则。神若以这样的原则来拯救人,赦免人的罪,那我们是无法被拯救了!因此,圣经里提到饶恕,也是以耶稣基督主动向人施恩,饶恕人作为信徒学习的榜样(西三:13;弗四:32)。

四、不饶恕的后果(可十一:24-26)

信徒之间不彼此饶恕,不但无法从主那里得到饶恕,甚至与主的交通、祷告也会受到拦阻。

信徒祷告不蒙垂听的原因之一乃是罪的阻隔。一个有罪而又不认罪悔改的人,是无法向主祷告的,他的祷告必不蒙主垂听(诗五十一篇,诗六十六:18,赛一:15)。神会垂听一个不饶恕人的信徒的祷告吗?在马可福音十一章里记载耶稣与门徒论“信心的祷告”时,也把“饶恕”与“信心的祷告”联系在一起。主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接着主又说:“你们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想起有人得罪你们,就当饶恕他,好叫你们在天上的父,也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若不饶恕人,你们在天上的父也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可十一:25-26)祷告要得蒙应允,除了要有信心,也必须要有饶恕(参太五:22-24)。如果不肯饶恕得罪你的人,你的祷告也是不会蒙神垂听的,因为你与神的关系有了拦阻。因此当我们在献祭(或站着祷告)的时候,若有需要饶恕的事还未解决,就必须先去处理。如此,我们的祷告方可蒙神垂听。

结语

饶恕是基督徒不能不重视的事,因为它不仅影响我们与人的关系,也影响我们与神的关系,更甚的是影响我们的属灵生活与事奉。我们当思想主耶稣是先饶恕我们,祂为我们的罪被挂在十字架上,并且在十字架上被人讥笑的时候,祂仍然为他们祷告,求父神饶恕他们。饶恕虽然不是容易的事,但我们仍然要攻克己身来顺服圣灵,作肉体所不愿意作成的事。 ■

1. 和合本的翻译是欠“一千万银子”,原文希腊文是用“一万他连得”(talents)。“他连得”为当时币值中面额最大的单位。

2. 按照史学家的说法,当时担任犹太与以土买的分封王亚基老,全年从这两个地方所得的税收只不过是六百他连得而已。

3. 和合本的翻译是欠“十两的银子”,原文希腊文是用“一百得拿利”。一个他连得相当于六千个得拿利。当时工人一天的工资为一个得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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