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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基督是主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二)

-- 基督是主

胡恩德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
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厖耶西生大卫王。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厖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亚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厖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
(太一:1-2,6-7,11-12,16-17)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说:“基督当生在何处?”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
‘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1-6)

旧约《利未记》有关献祭或其他事情的记录,都是耶稣基督和祂工作的预表;而新约的四卷福音书,就是记述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现今让我们先从新约的第一卷--《马太福音》入手。

耶稣基督之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四卷福音书有不少相同之处,故不明白何以需要四卷之多。就这一点我要稍作澄清:耶稣基督的事迹,没有哪几件是四卷福音书均有记载的;有的其中三卷有,有的两卷有,但有不少只在一卷福音书中有记载!若有人认为四卷太累赘,应取消其中一卷,我们便会损失一些宝贵的资料了。

四卷福音书综合起来,为要让我们认识昔日在地上生活的耶稣基督。福音书大部分的篇幅是记载主在地上(特别是传道期间)的事迹,而主降生以前及升天之后的一些资料也包括在其中。福音书为何要有几位不同的作者?因几个人的见证,就更让我们晓得这些事迹的真确性。

有人认为耶稣基督此人及其事迹只在圣经出现,未见于其他历史,故难以令人置信。事实上,有几本古史均提到耶稣基督的事情,其中一本是著名的历史学家约瑟夫(Josephus)所写的。他是第一世纪的犹太人,出生比耶稣基督晚一点。他虽不相信耶稣是基督,但其古史记录了由神创造的人类之历史,特别是犹太人;亦记载关乎耶稣基督的事迹,指出这位耶稣能行奇事,又提到耶稣被钉死,但祂的门徒却说祂从死里复活。除了约瑟夫,还有两名史家也曾提及耶稣基督的事迹,在此不作详述了。

我们似乎有一个想法,认为圣经以外的记载较圣经本身所记的更为可靠,仿佛要有外证支持才能相信。这实在是本末倒置!举例来说,约瑟夫并不相信耶稣基督的复活,但他说:“祂的门徒说祂复活了。”那么,你宁可相信约瑟夫,还是相信这位耶稣基督和祂门徒亲口的见证?

这位耶稣基督现今仍然活着!何以见得?第一、我们可以与祂有实实在在的接触;第二、我们实实在在因信祂的名得救,里面有新生命,经历罪的重担得以脱下,感到平安、喜乐;第三、我们得以奉主的名祈祷;第四、我们得以奉主的名赶鬼。可见,还是圣经所讲的可靠啊!不少基督徒有一个毛病,似乎要教外不信的人讲一句证明的话,圣经所记才算是真的,我们应该除掉此毛病!

此外,有人认为某些事迹只有圣经记载,并无其他书籍支持,那就不足信,这看法也是不对,因这是将圣经看为“一本书”。事实上,福音书是四位不同的作者,在不同时候、不同地点写成的。各人将自己所认识的耶稣和所得到的确实资料记录下来,有些更是作者亲眼见过、亲耳听过的第一手资料。福音书不是一本书的记录,而是四卷书,只是后来被辑录在一套圣经中而已。

在四位福音书的作者中,有三位曾亲眼见过耶稣基督,两位更是跟从耶稣直到祂被钉死、复活和升天,尤其是约翰,他是其中一个最早蒙召,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四人之中,路加可能未见过耶稣基督。据其名字推测,他可能是外邦人,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的问安得知,受信人是名叫提阿非罗的官员。路加将耶稣基督和初期教会传道的事迹告诉他。保罗在书信中提及“亲爱的医生路加”,可见路加是一位医生。

《路加福音》开首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是照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路一:1-3)路加十分仔细地从起头考察和研究,然后按次序记载有关耶稣基督的事迹,相信实在是根据不少资料(包括文字记录和口传的第一手资料)编写而成的。

路加信主后,与保罗同工时,主肉身的母亲马利亚可能仍然在世。在跟随耶稣基督的门徒中,至少有彼得和约翰是与他同一时期,相信路加曾与他们会面。还有,路加与保罗上耶路撒冷时,有可能见过众使徒和耶稣基督肉身的弟弟雅各。那时,雅各与彼得、约翰等人同为教会的柱石。由此可见,路加是根据第一手资料而编写《路加福音》的。

马太本是税关关员,当耶稣基督在关口呼召他,他便立即离开那个罪恶的温床,跟随耶稣基督,与祂一同生活,一同往来传道。

约翰本是渔夫,在耶稣基督公开传道初期已与哥哥雅各蒙主呼召,紧接彼得和安得烈被召之后,相距或许不足一小时。那次耶稣基督呼召了他们四人,他们随即跟从。约翰跟随主一段颇长的时间,故他所写的《约翰福音》十分可靠。

其他古代名人的历史,有哪些是由三、四个见证人或拥有第一手资料的人所编写的呢?有人指出,关于耶稣基督复活的资料和证据,比历史上任何一件事迹还要多,可见圣经记载的历史非常可靠。我再说,那些都是第一手资料,是作者亲眼见过、亲手摸过的,并非相隔两、三个世纪(这已算相当准确),更不是在十多个世纪之后才写成,若是如此,俨然成为故事或演义之类了。

加上,不单四卷福音书,其实整本新约圣经都是在第一世纪写成的。《马可福音》更可能在耶稣基督升天后约十年便写成,所以作者在编写福音书时,所得的资料仍是十分“新鲜”,所记的事迹仍像在他们眼前发生的一样。

若我现今讲述当年日本人占领和管治香港的实况,虽事隔数十年,因我拥有第一手资料,将事实娓娓道来,你们必然听得津津有味。记得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正在那打素医院讲道,当时因美军侦测到日本舰只在香港港口出现,故突来偷袭。我目击美军军机如何俯冲轰炸,燃起电光炮,发出大光;而其中一架军机俯冲后中弹,再无法攀升!这些战争的事迹会令你们悠然神往,尤其是男孩子,对我所讲的必深信不疑,因我是亲眼看见,亲身经历的。不过,若一百年后再有人讲述上述的战况,所讲的就大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了。

神迹奇事的真确性

现今我们既拥有四卷福音书,即具备四位见证人,(除了路加,其余三人都曾亲眼目击事情的发生。)可见,那些关乎耶稣基督的记录是相当确实的。即使不信的历史学家约瑟夫,亦在所写的历史资料中指出耶稣基督是行过神迹奇事的。

耶稣基督传道的三年期间,行了不少神迹奇事,虽然当时人皆知晓,但他们始终硬着心不肯承认那是出于神的作为。四卷福音书既然均有记录耶稣基督的神迹,但仍有人坚执不信,约瑟夫即其一例,只是他无法否认耶稣基督的确行了不少神迹奇事,故也要如实记录下来。因此,我们不要被现今世代不信的恶心蒙蔽自己的心灵,以为圣经记载的奇事并不真实。

《使者》期刊曾刊登一篇署名罗太太的文章,她是传道人的妻子,在神学院时是我的学生。文章记述她回内地与家人团聚时听闻的一些奇事:有一位称为八婶的妇人信了主,她的丈夫对此非常反对。文化大革命时,她丈夫被捉拿,被人用大棍子拷打,旁人见他血流披面,他却不感痛楚,只觉每次棍子击打下来,总有一人以铁箱替他遮挡。过了一段时间,有人把他和另外二人拉到河边,要他们跪下,然后枪决;在他旁边的二人应声倒下后就被推进河里。而他仍然跪着,(既未被毒打,亦未被枪决,更未被推进河里。)不停地呼求主救他,一直跪到天亮,路人见状都劝他回家。他见只剩下他一人,别人都已离开,他便回家去了。

另有一位四肢瘫痪的姊妹,需要别人的照顾。那时天气乍暖还寒,她睡近窗边,照顾她的人睡在她旁边。那天晚上忽然起了凉风,她怕自己着凉生病,身旁虽有被铺,但她动弹不得,亦未能唤醒照顾她的人。她只好心里祈祷,赫见一人身穿白长袍,站在她旁边问她说:“你向我要什么?”之后就不见踪影了。她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所见情景如此确实,她心又确有所求,于是就尝试活动双手,竟能活动自如。从那刻开始,瘫痪便离开了她!

在这数十年间,中国大陆有很多奇事发生,就我所知亦不只上述两件而已,现今在香港也可以有奇事发生。故我们更不能认为圣经中耶稣基督所行的奇事并不可信,只属故事。事实上,连约瑟夫都得承认耶稣基督确实行了奇事!

四卷福音书一同见证这位耶稣基督充满大能,施行不少神迹。《约翰福音》“神迹”一词(英译是“sign”意即记号,中译为“迹”。)是指主所行的奇事成了踪迹和记号,让人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我们见祂施行这些奇能,就相信这位主满有大能。然而,我们不会只求祂医病,而不看医生。虽然祂所行的奇事大多与治病有关,但我们不一定求祂行奇迹治病,因为更重要的是我们透过祂所行的奇事,得以认识祂是神的儿子,是神的大能者。

几位见证人分别写下主所行的神迹奇事。《约翰福音》只记录了八个神迹,不及其余三卷符类福音所记的多,原因是要让我们认识这位主是谁,而非看重病患得医。事实上,主在地上三十多年,只在祂传道那三年多的日子里,治病赶鬼,施行神迹奇事。祂虽贵为神的儿子,但当祂降生为人时,并非每时每刻都行奇事,如今祂不行这一类的奇事也不足为奇。若我们患病,我们并不要求祂必须用神迹医治我们;不过当祂在地上时,患者若求祂,祂必以神迹医治,借此透露和表明祂是谁。

受膏者的降临

四卷福音书所记载的事迹,同有一个目的,同作一个见证--我们认识祂是谁。四卷书的见证有不少相同之处,但亦有不同之处,各有其重点。《马太福音》的重点是要表明祂是王,或说是受膏者。“受膏者”在旧约希伯来文的译音是弥赛亚,新约希腊文的译音是基督,旧约的受膏者即新约的基督--受膏为王。耶稣基督受膏不仅要作王,实在还有更多、更高的身分,只是我们多想到祂受膏作王而已。

《马太福音》有较多资料提到祂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受膏者--基督。犹太人一直盼望基督降临,而在耶稣降生、出来传道之后,他们对此盼望尤为殷切。《约翰福音》亦透露,时人正盼望基督的来临,并猜想施洗约翰就是基督。

自尼希米和玛拉基之后,约有四百年之久,神没再兴起如此突出的先知来传讲祂的话。旧约书卷已有足够的应许,说明这位受膏者要来,而犹太人就是等待祂的来临。耶稣基督降生前约六百年,他们经历四个外邦大帝国的管治,期间只有一段短暂独立时期,就是在主前一六五年间,他们反抗叙利亚的暴虐统治者,经过艰苦的战争后取得胜利,国家得以独立,但仍未有受膏者或大卫的子孙作他们的王。直至主前六十三年,罗马人夺取他们的国家,大约一百年的独立政权就此结束!

他们亟希望得以自由,特别是亡国已久,内心更渴望圣经中神所应许那眷顾的日子,就是弥赛亚的来到,作他们的王(他们一直未有王),令国富民强,居于各国之上,得享富足太平。耶稣基督降生时,他们对此殷切渴望。岂料,当耶稣基督来到,他们却不认识祂正是圣经所预言的那位受膏者,因他们对圣经的解释不正确,且内心并非寻求真理,仍活在罪中,未完全归到神的权下。须知罪恶使人眼睛迷糊,即使亲眼看见这位耶稣基督,亦如同没有看见一般。惟有谦卑、践行真理,没有成见的人才能看见祂是基督,正如使徒约翰说:“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亲就耶稣基督)……”(约三:20)

虽然他们极其盼望弥赛亚的出现,但耶稣基督来到时,他们却不认识祂,反倒将祂钉在十字架上!即便有部分犹太人认识祂,但那认识仍是靠不住的,实际认识祂的仍属少数。犹太人弃绝了这位本是他们所盼望的受膏者,至今仍在盼望神所立的基督来到。因此向犹太人作见证跟外邦人有点不同,要说明这位耶稣就是他们祖宗一直所盼望的基督,祂已经来了,将来还要再来,若他们接受,便能进入主的生命里。

《马太福音》就是要为此作见证,所引用许多旧约的圣经,是要说明这些经文都应验在耶稣基督身上。耶稣就是神向大卫应许的那位特殊的子孙、那位弥赛亚、那位王。根据摩西律法(申命记十七章)的规定,以色列人若要立王,必须从弟兄中,不可从外邦人中拣选,因此耶稣基督必须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上,神应许大卫,弥赛亚必从他的子孙而出,所以耶稣基督也必须是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有许多子孙,亚拉伯人也声称是他的子孙,但弥赛亚必须是亚伯拉罕子孙中大卫家族的后裔。

族谱和星的见证

《马太福音》一开首便指出:“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太一:1)开宗明义地说明这卷书所讲的,就是犹太人一直盼望,神在旧约经众先知所应许要来的那一位。马太特别讲到祂是基督,尤其是基督那王者的身分。此章族谱始于亚伯拉罕,从第六节的大卫,至十一节的耶哥尼雅(又名约雅斤)都是犹大国的王。旧约的“犹大”即新约的“犹太”;旧约的犹大国主要是犹大支派的人,他们被掳归回后经历几个大帝国的管治,到罗马帝国时期,拉丁文成为官方语文,因译音上的差别,“犹大”就被称为“犹太”。耶稣基督是犹太人的王,是神所应许的那一位。既然在族谱中清清楚楚的记录耶稣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也是大卫的后裔,便确定祂具备那位“受膏者”的资格。

如今犹太人仍在盼望那位基督,他们认为拿撒勒人耶稣不是那位所应许的王。设若在犹太人中出了一位,怎样证明那人是否基督?要以族谱证明!因要杜绝假冒和血统上的混杂,透过族谱的追查就能万无一失了。

在耶稣基督的年代(第一世纪),族谱是非常重要的。犹太人为族谱已多有辩论,以致保罗嘱咐他们不可为这些事辩论(参提前一:4,多三:9)。自以斯拉时代开始,族谱更形重要。《以斯拉记》第二章便记载被掳归回之人的族谱。回归之人即使受了割礼,若没有族谱,其身分亦备受怀疑。有祭司未能在族谱中寻到自己的谱系,所以省长禁止他们吃祭肉,亦不能参与只有犹大人方可享受的团契或圣殿中的礼仪,直至有用乌陵和土明(求问神的工具)决疑的祭司兴起来,才能决定他们祭司的身分(当时的祭司并不懂得使用乌陵和土明)。可见,不能从族谱中证明自己是犹太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现今的以色列人仍有此问题,但并非关乎族谱,而是关乎血统,弄不清“谁是犹太人”!他们的拉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这样的定规:从母系决定犹太人的血统,即能证明母亲是犹太人的就算是真正的犹太人。但此定规随即产生难题: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他曾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作以色列王,但他是外邦女子所生,难道他不是犹太人么?故此以色列人至今仍未能解决此难题。

有些“土著”犹太人居于中国内地,据他们所言,从汉朝开始已有犹太人来到中国,宋朝时又来了一批,在开封建立犹太人的会堂。中国人同化能力很强,犹太人在别的民族中未被同化,但在中国却差不多全被同化,不论男女,连面形和肤色均与中国北方人无异,若细心观察,或许会发现一点中东民族的面貌。

香港还未被日军占领时,有在粤北清远传道的西教士,听闻有一位犹太人从河南开封迁往广州白云山下居住;那位西教士来香港时告诉我,他到白云山探望那位犹太人,远看那人与中国北方人无异,穿着中式袍褂,近看只有鼻子不像中国人。我从图片中看到不少犹太人连鼻子也像中国人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多犹太人从世界各地返回以色列,开封的犹太人也不例外(这是我多年前得到的消息)。试想他们带着中国人的样貌,穿着中国服饰,连希伯来文圣经也不晓得,回到以色列后虽自认是犹太人,别人也会问:“你有什么证明?有族谱吗?”或许有人有刻在石板上的族谱,有赵、李、艾等中国姓氏,但仍可从其中推测哪些是犹太人的姓氏。然而他们的族谱没有记录多少谱系的资料,实不足以证明他们确是犹太人。

族谱在以斯拉时代十分重要,在耶稣基督的时期同样重要。中国人和犹太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犹太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圣殿里;广东人的族谱,一般是存放在祠堂内,抄录族谱就要在祠堂进行。很多家庭的族谱都能追溯至南宋时期,起初我以为是假的,后来发现大概每三代便记录了坟地的所在,如此看来应该不会是伪造的。

我们的族谱可追溯至大约一千年前,犹太人的族谱能追溯到什么年代就不得而知了。他们的族谱本放于圣殿,罗马军队于主后七十年攻入圣殿,放火焚烧,族谱全被烧毁!现今若有人声称:“我是大卫的子孙,我是基督。我起誓我是基督!”何以证明?起誓可以是假的,族谱却实在是很重要的证明!现今我们向犹太人说明那位拿撒勒人耶稣是基督,若他们要求查看族谱,我们大可告诉他们,圣经中有两个族谱,记于《马太福音》第一章和《路加福音》第三章。可见,这位基督确实是有族谱可供稽考的,若再有人自称是基督,却没有族谱为证,那必然是假冒的。

马太将他所看见、所听见的耶稣见证出来,证明祂是基督。马太在福音书的开首便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这是非常要紧的,足证这位耶稣真是以色列人的基督!

《马太福音》第二章记载耶稣基督出生后不久(或是在出生时),有特别的星在天上出现,甚至东方的智慧人因而相信,有一位犹太人的王已诞生。犹太人亡国多年,已几百年没有王了,无怪乎此消息轰动整个耶路撒冷城,希律王更是颤栗,心里不安。

这位耶稣是王,降生时天上有特别的星为祂作见证,证实祂王者的身分,这是从那几位东方的博士口中得以证实的。“博士”原文可译作占星家,有人认为他们使用占星术(昔日的人经常使用),得知王者的诞生;但“博士”亦可译作哲士或有智慧的人。圣经没有记载,我们不晓得他们是怎样晓得的,但见天上现出那特别的星,毋须先看到那婴孩,已令他们确知深信有一位王已诞生,故不惜长途跋涉来到耶路撒冷。他们以为耶路撒冷既是京城,王者理当在此诞生。谁知他们猜错了!试问他们若非有十足的把握,又怎会如此艰辛地远道而来呢?我相信是神在他们心里作工,让他们有此把握。然而他们并不确实知道婴孩将生在何处,所以四处查问,无论如何,他们确实的知道这位王者的诞生。

他们既有心远道而来,寻找这位新生的王,神便带领他们。正当他们在耶路撒冷查问之际,消息传到希律王的耳中。希律王却想要杀害这位基督,所以召来祭司长和文士,(或说是“经士”,即研究圣经、抄写圣经的人。)询问他们基督当生在何处?因旧约圣经有许多关乎基督的预言。他们明确地回答:“在犹太的伯利恒”(太二:5)。他们是引用《弥迦书》的话:“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二:6)结果,几位博士来到伯利恒。此城虽小,但相信当时不只一个婴孩出生,到底这位王者要生在哪家?神当然有办法,他们在东方所见的那星突然再次出现(这星可能在他们往耶路撒冷途中消失了),为他们引路。我们虽不知道那是什么星体,但定必是非常特殊的,因肉眼竟能看见它在移动,为人引路。有人认为那是土星和木星连在一起的特大星体,却难以确定。无论如何,此星会运行,为人引路。

耶稣基督的王权

神以此特殊的星见证这位耶稣王者的身分,我们理应接受此见证,耶稣基督是王,祂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你我的王。对教会来说,祂是主(新约书信没有说祂是王),但我们看祂是王也是对的。有这位王在我们中间,我们应该拜倒在祂面前,完全服从祂!

人若坐在龙座上,便手握实权,什么权?生杀之权!若使用不当,后果堪虞。昔日帝王权力之大,令人望而生畏,王后、大臣,甚或全国人民的生死都系于他手(至少在某程度上)。然而,王权虽大,仍有掣肘;如大臣冒死的谏言、反对的势力,舆论的压力,对天命的恐惧等等。耶稣基督手上有真正的自由,祂有绝对的权柄,比帝王更大。耶稣基督升天后,已在神的右边,坐在最高的宝座上。祂的权柄是绝对的,可以自由行使的,除非祂以爱心约束自己,否则无人能掣肘祂。

如今,祂对待我们就是受祂爱心的约制!祂与父神关系非常密切,父神已将一切的权柄交给祂。父神拥有什么权柄?试想:耶稣基督说当惧怕哪一位?“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28)所指的就是这位神!现今神将这权柄交给耶稣基督,祂手中有生杀之权,能把人丢在地狱的永刑里,比帝王的极刑厉害亿万倍;但祂手中亦有使人得生的权柄,竟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让罪人因信得着祂永远的生命!

我们这位主是王,神不单以旧约圣经为祂作证,更有新约福音书的家谱为祂作证,且有天上的星见证祂就是那位要来的弥赛亚!求主让我们众人切切实实的在生命中尊祂为王为主。■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一九年一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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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为人(下)



基督徒的为人(下)

基督徒的为人(下)

黄聿源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争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13)

作为基督徒,我们最主要的责任、表现是在地上,因为将来在天上的赏赐是凭着现在在地上的表现。基督徒属灵的追求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怎样将我们的信仰、属灵的认识和属灵的生命转化为实际的生活表现行出来,免得将来在天上后悔莫及。

文首经文指出基督徒在世上为人的三个层面和表现。在上一期《看哪》已经谈过基督徒在国家中以公民的身分为人的表现,现在我们继续讨论另外两个表现:

(二)基督徒对人的表现

基督徒不是隐世者,将自己孤立,遁避红尘,孤芳自赏。我们活在世上难免要与他人相处,其中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我们如何跟他们来往相处呢?

1.凡事不可亏欠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先问有否亏欠人、占人便宜、使人吃亏?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是适用于与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交往的首要基本原则。现今世人都不愿让他人占便宜;相反,若能占人便宜则沾沾自喜,这却不是基督徒应有的思想态度。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使别人因自己吃亏。

在我们生活的环境里,在工作性质上,往往一不小心便在不知不觉中占了人的便宜,所以说要实行“凡事不可亏欠人”这原则并不简单。可这是圣经的教导,我们就必须认真注意。

有一位弟兄作过见证,说在信主前乘搭巴士常伺机不付车费;信主后感觉到这是在占巴士公司的便宜,亏欠了他人,于是自己计算了亏欠了的车资,将之归还给巴士公司。这就是凡事不可亏欠人。

有人说,这原则用在弟兄姐妹身上是对的,对外邦人就另当别论。我曾到印尼多峇湖马达山区去讲道。当地的马达山人都称说自己是基督徒,然而他们许多是扒偷能手。据说你在那儿若被扒去钱包,只要说声HOLAH(平安),让人知道你也是基督徒,被扒走的钱包就会归还给你,并向你道歉:“弟兄,我不知你是基督徒,否则不会扒你的。”这是不正确的!凡事都不可亏欠人这原则是适用于所有人,不论他是基督徒与否。

进一步说,我们不但在外做生意时,或与他人交往时不可亏欠人,甚至在家里与家人相处也一样。其实我们最常也最多是亏欠家里人,以为家人爱我、了解我,不会计较。这是最要不得的思想,明知家人是会原谅,就更不应欺负他,讨他便宜。

保罗在此说“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相信是针对信徒说的,因主曾给我们信徒一道要彼此相爱的命令,因此基督徒间的交往,要彼此爱对方。我们要常觉得在学习过彼此相爱的生活这事上有所亏欠,做得不够。主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十三:34-35)由这我们看到彼此相爱的要求和标准是很高的,并不会爱得够多了,或太多了。主爱我们到为我们舍命的地步,使徒约翰更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三:16)我们彼此相爱就是要爱到为弟兄舍命的地步,因主就是如此地爱我们。所以我们若在肢体彼此相爱的事上感到有亏欠,就要在此事上多努力。

2.爱人如己

“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9-10)

在对外人方面又怎样?“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9下)可以说,这话是对外人(非信徒)讲的,因爱人如己是单向的,要爱别人如同爱自己一般,而不是讲彼此肢体间之相爱。对肢体之外的人,不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们讲爱人如己,要爱他像爱自己一样,也就不会有亏欠了。

我们爱自己,虽心知肚明自己其实不可爱,有许多的软弱,有许多的亏欠,很不值得爱,可是却依然一味爱自己。“爱人如己”的意思就是要爱那些正如我们自己一样不值得爱的人。他们虽不值得爱,没什么好处优点叫我们爱,可是我们还要像爱自己一般去爱他们。

爱是没有条件的,通常人会爱另一个人,是对所爱者有个期望,望他有回报之心。我爱你,你也应爱回我,才算有意思。存有这样的心思、态度,这样的爱是不能持久,只有在爱人如己的情况下,爱方能持续。

在“凡事不可亏欠人”的大前提下,我们对弟兄姐妹要实行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对世人则应实行爱人如己。这样就完成了属灵律法,遵行了主的吩咐。

(三)基督徒个人生活的表现

这是讲到基督徒在神面前怎样生活,如何自持。即便是自己独处时,本身的言行举止也非常重要,一不留心,恐怕会在人前一套,私下又是另一套,沦为两面人。

俗语有说:“待人以宽,律己以严”,意思是对别人应该宽宏大量,对自己则应该要求严格。可是人往往是对人苛求,对己宽松。别人有点过错便不能原谅,自己一再犯错还找许多借口来说明自己有理。基督徒做人要律己以严,要小心谨慎。保罗在这里提到几方面要我们注意:

1.要作警醒的人

“再者,你们晓得现今就是该趁早睡醒的时候,因为我们得救,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罗十三:11)

作为基督徒,我们要警醒,因为今天已是到了末世的末时,主来的日子十分近了。四围时局的发展让我们看到现已进入黑暗时期,是朝向越来越败坏的景况,我们不要同流合污跟着社会潮流败坏犯罪;要时刻提醒自己,主来的日子近了,当生活在主再来的光亮之中。

2.要过光明磊落的生活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脱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罗十三:12-13)

基督徒要像行在白昼之间,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黑暗、隐晦、暗昧的事,要过光明磊落的生活,不要遮遮掩掩,作些见不得光的事。你若觉得有些事是见不得光,怕被人知道,那就是黑暗了,你就不要去做。这个要求是对基督徒自己,不是用来去要求别人。

3.要过披戴基督的生活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十三:14)

“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意思是在我们的生活行事为人上彰显出耶稣基督,在我们的身上见证耶稣基督的圣洁、荣耀、慈爱、怜悯、忍耐、温柔等等。这见证不是以言语,而是以行为,以生活方式彰显出来。

“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今时世人十分注重健康,大力推行健康生活,呼吁人少吃油腻高脂肪食品,多食用蔬菜水果,多做运动,注意睡眠。身为基督徒,我们还要加多一点,就是要远离罪恶,不放纵肉体的私欲。

现今世界里一般人的生活,尤其很多青年人和专业人士之辈所过的就是放纵私欲的生活。他们喜爱放纵眼目、肉体的私欲。基督徒要远离这些,要披戴主耶稣基督,让人一看便晓得你是与世人不同。你的行为表现与世人不同,便叫人知道你是基督徒。若你的同事或朋友要去夜店、去卡拉OK,有人提议邀你同往,马上有人反应:“他不会去的。”那就好了。若有人说:“他或会有兴趣,不妨问一问。”你就有问题了。要是人家是说:“他很喜欢这些场所,快叫他一道去。”那你就是大有问题!

今时,人对人的认识一般只知道这人有钱、能干、有大房子、漂亮汽车、是鼎鼎有名的某某人……,这些都跟我们基督徒没有关系。我们要让人认识的是基督徒应有的特色。

一个基督徒属灵与否,不是以其读了多少圣经、参加多少教会活动、负责多少职事来判定,而是看他的生活为人是怎样的表现。一个真正属灵的基督徒在作公民、与人交往、处理自己的生活上应有合宜的表现。求主教导我们真正懂得如何作个堂堂正正的基督徒,让别人从我们身上能够看见主,又让主从我们身上得着荣耀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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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编者的话

编者的话


你是否有认真地想过
,你的一举手一投足、一言一行都在见证你的信仰,和基督生命所带来的改变。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二:20上)因此,我们的生活行事为人当以彰显基督的荣美为己任,上期已从作公民责任的角度了解合乎圣经教导的原则。在基督徒的为人之下篇中,作者从另一角度论述‘凡事不可亏欠’、‘要爱人如己’,和‘总要披戴基督’,阐明一个真正属灵的基督徒决不该为肉体安排放纵情欲的机会,当按真理而行,活出与所蒙的恩相称的生活来。

然而,在这末后的日子,人要高抬自己,胆大任性,不服权柄,甚至毁谤在尊位的也不惧怕。(彼后二:10)彼得这话并不是对一群不认识神的人说的,乃是对那些信主的人,甚至是作师傅、作教导的。故此,我们实在没有可夸,当时常警惕自己。盼藉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基督是主一文,重新检视个人对主是否忠贞,对基督王权是否顺服。祂既是旧约预言那要来的弥赛亚--基督,我们当从心里切实地尊祂为主为王。当知道我的主默默无声为我钉十字架,甘心情愿地被挂在木头上,默默忍受一切痛苦与羞辱,这并不是祂犯了罪,乃是因祂长阔高深的爱,不愿我们永远沉沦灭亡,惟愿我们因祂所成就的救恩而得救。啊!主啊!我感谢你!我要永远尊你为王!

小事与大事一文中,作者提醒我们要做个忠心有见识的仆人。神所用的人是从小事做起,且是谦谦卑卑地做,不为赏赐也不为名利,文中引证美国伟大的黑人教育家华盛顿卜克的事迹激励人心,必使你留下深刻的象。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六章也劝勉我们,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并且不要被它辖制。我们要做一个有智慧,结丰盛果子的基督徒,因为我们是主用重价买赎回来的。因此,无论作何事,就连一件最小的事,也要忠心地去做,且为要荣耀神而做。

最后,希望能藉谁能得救呢主拯救我这两篇文章,让我们具体看到主在救恩的事情上祂的心意,并祂奇妙的作为。得救并不是靠我们个人的努力,或做这个或做那个;救恩完全是神为我们预备的,得救百分之百是神的恩典与作为。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但愿我们能有姐妹那份单纯的信心,拥抱生命的主--基督,把自己的一生交托在恩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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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为人(上)



基督徒的为人(上)

基督徒的为人(上)

黄聿源

罗马书第十三章是大家熟悉的一章经文,是教导基督徒为人的原则,告诉我们基督徒是个怎样的人。

有些基督徒在思想上有所偏差,认定一切的盼望是在天家,于是只追求天上属灵的事情,而不在意地上的“俗事”,忽略了在地上做人所当尽的本分,并应有的追求和表现,结果成了许多人的绊脚石,不能为主作美好的见证。

我们从圣经的教训看,追求做人和追求天上属灵的事并无矛盾。西方有句话说, " Too heavenly minded have no earthly use”(过分的属灵在地上是无用的),这话是不正确的,基督徒绝对不会太属灵到一个地步,以致在地上没有用处;相反地,真属灵的人必然是在地上大有用处的人。很多基督徒不懂得做人,并不是他属灵,反而是他不懂得属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以为属灵只是追求死后上天堂那么简单。

其实,作为基督徒,我们最主要的责任、表现是在地上,将来到天上时,一切已成定局,没有重新来过的补救机会。基督徒的盼望、将来的归宿,是在天上,所以基督徒要思念天上的事;没错,但也要在地上努力做人,因为将来在天上的赏赐是凭着现在在地上的表现。

保罗的书信经常分两部分:前面部分阐论属灵的真理,后面部分讲述怎样将属灵的真理化成实际的生活表现出来。由此,我们知道基督徒属灵的追求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是怎样将我们的信仰、属灵的认识和属灵的生命转化为实际的生活表现行出来,免得将来在天上后悔莫及。

圣经里许多的教训都告诉我们如何作合神心意的人,其中罗马书第十三章就告诉我们基督徒在世上为人的三个层面和表现。

一、基督徒对政府的表现

即基督徒在国家中以公民的身分为人的表现。保罗首先提到我们基督徒对政府应有的态度:

1.承认政府的权柄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十三:1-2)

我们基督徒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不是反政府主义者,也不是颠覆主义者,更不应是恐怖分子。我们要承认一切合法的政府,因其政权是神所命的,我们承认其权柄就是相信神的主权。

这思想自旧约圣经早已言明。创世记告诉我们万物包括人类是都是神创造的,所有人都是属于神的,在人当中的任何事物,都有神的权柄在其中。

我们既相信神有主权,祂是万国万民的主,是天地的主宰,那么,任何国家里有政府能建立起来,有帝王在其中统治,不论是什么样的政权,民主也好、君主也好,甚至是极权统治,只要合法的,我们就得承认它的存在,因若非神许可,没有一个政权能存在,没有一个政府得以被建立起来。

若我们真相信神的主权遍满全地,就必须相信今天一切存在的政权都是神所命定的,故我们当接受顺服。顺服国家的政权成了基督徒作公民的首要责任。反之,我们若抗拒掌权的,也就是抗拒神的命令。

2.接受政府的责任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十三:3-5)

政府的权柄既是神所立的,政府就是神的用人,是神给它佩剑,其功用、责任乃是保护行善者,刑罚作恶的,为人审冤屈、辨是非。

今天世界的人对政府存有不正确的思想,有者认为所有政府都是不好的,所以偏与之唱反调,它说一我就说二,它要我往东我偏向西走。也有刚刚相反的,认为政府有绝对的权柄,给予过高的地位,将之当神明看待,就似罗马时代该撒皇帝是当时罗马人崇拜的神之一;日本天皇成了日本人宗教信仰膜拜的神祗。在这些国家,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柄,有着与神一样的地位。

基督徒不应将政府的权柄贬低,也不应将之抬高赋与绝对的权柄。我们对政府应有正确的看法和认识,既然政府的政权都是神所命定的,而神赋予政府的责任,就是要行使神所给予他们权柄来维持国家社稷的法纪,维护行善者,惩罚犯罪者,替人伸冤明义;所以若一个政府偏离神的旨意,做一些违背神的事,那就不对,神自然会懂得怎样对付它。我们只要认清政府是神的用人,是行使神的权柄者。

身为基督徒,对在上掌权者我们要顺服,因为他们是神的用人,除非在某种特别情况之下就另当别论。当彼得、约翰在被犹太人领袖捉拿并禁止他们传讲福音时,他们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徒四:19)后来当彼得、约翰再次被禁止传讲耶稣基督时,他们如此回答:“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

圣经告诉我们,若一个政府所做的事,所通过的法律,所执行的法令是要我们去做违背神的事,比如政府强制我们不能向神祷告,不让我们读经,要我们不可信耶稣,我们应如何行呢?我们的选择是要听从神,不听从人,因为世上的政权是在神至高的权柄之下,当人僭越了神所托付给他的权柄时,我们只服从神的权柄,这才是圣经里给我们有关顺服在上执政掌权的意义。

另一方面,我们不是因为不同意政府实行的制度而不听从,也不是因政府的性质(是民主抑或极权)而决定顺服与否,而是视政府所实施的政策有否要我们去做违背神的事;有的话,我们在此事上只听神的教导。这不等于我们向政府的权柄挑战,我们只在违背神旨意的政令上不听从。当日的使徒们没有上街游行示威,呐喊口号:“打倒祭司长!”虽被捉拿禁锢,还只是说:“你可捉我,甚至砍我的头,但我却不会听你的;可是我们也不会来推翻你的政权。”

3.公民对政府的责任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十三:6-7)

基督徒的责任是要尽公民的本分,需纳粮时就纳粮;要上税时就上税。圣经既明言我们要纳税,我们就不应避税逃税,在税务上不老实。基督徒在国家里应尽本分作诚实顺服的好公民。

基督徒也不应去做任何事以显示我们对政府、执政掌权者及办事官员不恭敬。不管他们如何待我们,纵使是逼迫苦害我们,也依然要以尊敬的态度对待,因这是我们对政府应有的责任和本分。

总之,作为公民,基督徒要尽本分,尊敬执政掌权者,承认其政权,而不做任何抗拒政府的命令的事情,除非那命令是违背神的命令。

即或政府的政策会叫我们吃苦头,如有的地方税务高,我们还是得上税。就像在新加坡,要拥有汽车就得付很高的车税,我们却不能因此以取巧手段非法弄部车子偷偷使用。

有许多地方的基督徒想奉公守法都不容易,或根本不可能。我认识一位邻国的传道人,他未曾拥有驾驶执照,只因当地的牌照不是经过正式考试获取,而是要用钱贿赂而得,所以他宁愿自己不方便也不要买一个驾驶执照。

又一回在新年期间,也是到邻国去,有弟兄用车子接载,在途中突然闪出两个交通警察,示意我们停车。我们在车内等呀等,半小时过去,一小时过去,仍不让我们离开,原来要再上路需要给警察红包。这让我们看见在一些地方想作个堂堂正正的基督徒确实不容易。

基督徒要做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往往面对挑战诱惑。举个例子:过马路时要等行人灯转绿才可越过,这是交通规则;但若马路上无车辆往来,行人灯却是红色,基督徒要不要继续等?当然理应要等,即使人家笑你笨也要奉公守法。这就是考验。

很多时候我们是怕刑罚才守法,这种心理是完全不正确的。我们应该是因良心的缘故而守法。有执法者在场也好,没有也一样,守法是基督徒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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蓖麻树下的对话



蓖麻树下的对话

蓖麻树下的对话

谢彦群

于是约拿出城,坐在城的东边。在那里为自己搭了一座棚,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耶和华神安排一棵蓖麻,使其发生高过约拿,影儿遮盖他的头,救他脱离苦楚;约拿因这棵蓖麻大大喜乐。次日黎明,神却安排一条虫子,咬这蓖麻,以致枯槁。日头出来的时候,神安排炎热的东风,日头曝晒约拿的头,使他发昏,他就为自己求死,说:“我死了比活着还好。”神对约拿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吗?”他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乎理。”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拿四:5-11)

约拿愤愤不平地离开尼尼微城,独自来到城的东边,搭了一座棚,坐在棚下,要看看那城究竟如何(拿四:5)。因为此前约拿照着神的吩咐,向尼尼微城的居民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城必倾覆了!”结果,全城从老到少都相信了约拿,全都披麻禁食。甚至尼尼微王也脱了朝服,披麻蒙灰,懊悔自己的罪行,他还通知全国上下所有百姓都要求告神,离开所行的恶道,丢弃手中的强暴,盼望神能回心转意,不发烈怒,也不倾覆尼尼微城。过了四十天,神察看他们的行为,见他们离开恶道,神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了。

按常理来说,此时约拿应该高兴才是,因为他所传的信息收到完全的果效,拯救了尼尼微所有的居民,逃脱被神毁灭的厄运。可是,恰恰相反,约拿非常不高兴,并且埋怨神没有按照所吩咐他的话,在四十天之后倾覆尼尼微城;约拿极其愤怒,甚至求神即刻取去他的性命。约拿是神的先知,他却因神后悔不倾覆尼尼微城,大大地不喜悦和发怒。难道他不知道神是满有恩典、有怜悯的神吗?当然不是,约拿非常清楚耶和华神是满有恩典、有怜悯的神,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拿四:2)。但是,约拿却不愿意看到神向尼尼微城施怜悯,原因何在呢?约拿可能认为尼尼微城的百姓不是神的选民,不配得神的怜悯,更何况尼尼微又是残暴、充满罪恶的城,加上先知的预言指出将来亚述要来毁灭以色列国,把以色列人掳去(何九:3)。基于以上种种原因,约拿跑到城外,坐在棚的荫下,要看看那城最后的下场。当然,约拿盼望看到的是尼尼微城没有真的悔改而最终被神倾覆,他并不希望看到这城因转离罪恶得到神的怜悯。

神要如何管教约拿,叫他明白神的心意呢?神安排了一棵蓖麻,使它生长起来,为约拿抵挡猛烈的日头。第二天,神又安排一条虫咬这棵蓖麻,以致枯槁。结果,猛烈的日头和炎热的东风使约拿热得发昏,以致为自己求死。神就借此机会教训他,倘若这棵蓖麻,一夜生长又一夜枯干,且不是他栽种的,他尚且如此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城里许多宝贵的生命呢?他因体恤自己的身体而爱惜这棵蓖麻,为什么不能体恤神怜悯的心肠而爱惜尼尼微城里许多的灵魂呢?尤其是这城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指3-4岁的孩童)有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的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拿四:11)

对于神的诘问,约拿书如何作答的呢?圣经里没有记载。圣灵感动作者写到这里就停止,是有其原因的。首先,如果不是圣灵感动的话,以人的想法,约拿书应该在写完第三章就结束了。在这一章里,全尼尼微城的百姓悔改离开恶道,故事在此达到高潮,让人看到神的怜悯完全彰显出来。先知约拿顺服地完成了神的使命,尼尼微城也不再面对被神倾覆的危机了。但是,本书并没有在此结束。接下来所记的才是本书真正的高潮和目的,就是从神广大无边、怜悯的心,看出世人自私、狭隘的心。人一点也不懂得体贴神的怜悯,所以,神最后对约拿说:“我岂能不爱惜呢?”这是一句强烈要求约拿自我反省的诘问。同时,也是要求历世历代读约拿书的人自我反省的诘问。

让我们来先思考一下,对神的诘问,约拿是否有自我反省?他最终是否明白神怜悯的心肠呢?

约拿书,不论其作者是约拿自己,还是由他叙述,他人代笔,其中令人敬佩的事实就是:书中很少提到约拿本人的优点和值得赞扬之处,所记录的大多数是约拿的“不配和软弱”。而且,书中处处显明神对万人和祂的仆人有无限的怜悯。书中的记载,足以证明约拿明白了神对他的诘问,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明白不论是自己,还是本族以色列人,都没有什么比别人强的地方。他们之所以有别于尼尼微人,只因神的律法赐给他们而已,并非他们有什么可夸之处,都是出于神的恩典。

另一方面,神的诘问又给我们带来什么反省呢?蓖麻树下的这段对话,我认为也是我们属灵生命的写照。我们心中可能也有“一座尼尼微城”,就像约拿一样,一点也不希望看到城里的人得到神的怜悯,只站在一旁袖手旁观,等候神审判并倾覆这城。我们认为这城的人与我们不同,他们充满各样的罪恶,也不肯悔改,当中不少还是与我们敌对的人。我们甚至在神的审判来到之先,已经定了他们的罪。若果真如此,我们也会与约拿一样,即使清楚听到神的指示,如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节所颁布的大使命,要我们向他们传道,我们也会找出诸多借口,不肯向他们传,甚至想尽千方百计要逃到“他施”去躲避神。

在我们心中的“尼尼微城”中,虽然没有不懂得分辨左右手的孩童,但有许多不懂得分辨真神和假神的人;有许多被世界的假神蒙蔽了眼睛的人;有许多被罪恶迷惑、捆缚的人;也有许多没有听过纯正福音的人,这些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而且基督是在他们还作罪人的时候就为他们死(罗五:8)。我们是否还只是爱惜“那棵蓖麻”却不爱惜神所爱的许多灵魂?

我们所爱惜的“那棵蓖麻”很可能就是我们的学业、事业、财富、名誉、地位、健康和优雅生活,我们也和约拿一样,常常因这些叫我们舒适的事物大大喜乐。但紧接着,神就可能会安排一条“虫”来咬我们的“蓖麻”。盼望我们在这条“虫”出现之前,就能体会到,神是因爱我们才安排了“那棵蓖”,同时更是体会到神爱“尼尼微城”里每一个灵魂,也安排我们像约拿一样,到他们当中把福音传给他们。

求主宽容我们,再次给我们机会,把人带来认识祂的救恩,因为神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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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谨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谨防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王明道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太十六:6)

门徒这才晓得他说的不是叫他们防备饼的酵,乃是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教训。 (太十六:12)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当主耶稣在世上的时候常和祂作对的两种人。我们读四福音屡次看见他们来试探耶稣,来寻找耶稣的把柄陷害祂。有时法利赛人单独来(太十九:3,二十二:34-36),有时他们与希律一党的人同来(太二十二:15-22),有时他们和文士同来(太十二:38,十五:1-2),还有时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一同来(太十六:1),也有时撒都该人单独来(太二十二:23-28)。最希奇的就是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信仰见解本是完全相反的,但他们在试探耶稣反对耶稣这件事上不但一致,并且时常合作。

我们读使徒行传上的一段记载,便可以看出来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不同的地方。“撒都该人说没有复活,也没有天使和灵(中文圣经译“鬼魂”);法利赛人却说两样都有。”(徒二十三:8)。在这里我们看出来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的信仰是完全相反的。拿这两种人的信仰和主耶稣所讲的道理相比,便看出撒都该人的信仰与主耶稣所讲的真理完全立在敌对的地位。主耶稣讲复活的道理,也讲有天使和灵,但撒都该人完全不信这些。他们与耶稣为敌,试探耶稣,这原不足为奇。法利赛人与耶稣为敌却不可解了。耶稣所讲的都是他们所信的,按理他们应当拥护耶稣,爱戴耶稣了。怎么他们还能起来与耶稣为敌,陷害耶稣?更希奇的就是他们怎么能与那些信仰完全不同的撒都该人合作,一同来试探耶稣?这令人难解的问题从主耶稣责备法利赛人的话中便得了答案。

你们为什么因着你们的遗传,犯神的诫命呢?神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假冒为善的人哪!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他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十五:3-9)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太二十三:23-24)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太二十三:25-26)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太二十三:27-28)

我们认清了法利赛人的真面目,就不希奇他们这样与耶稣为敌了。他们信复活,他们信有天使和灵,他们的信仰是纯正的信仰,但他们的信仰与他们的人生丝毫不发生关系。他们有纯正的信仰,然而他们没有纯正的人生。他们遵守人的遗传,废弃神的诫命;他们以轻为重,以重为轻;奉献十分之一物产,然而不行公义、怜悯、信实。他们在人面前装得很好看,很虔诚,然而他们里面充满了一切的不义,他们的信仰是头脑里面的,不是心灵中的。虽然在表面上他们与撒都该人完全不同,然而实际上他们却是与撒都该人一样的不敬虔,一样的活在罪恶之中,一样的属于黑暗的权势。因此当主耶稣讲到复活的道理和天使与灵的事,就惹起撒都该人的讪笑讥议,及至祂讲到生活中的教训并竭力斥责罪恶的时候,就招来法利赛人的攻击逼迫了。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讲到信仰的问题的时候便分道扬镳,及至起来反对耶稣的时候又携手合作。仔细说起来,他们实在是一丘之貉,并没有甚么很大的分别。

说起来真可叹!古时犹太人中间有这样两等不敬虔的人,今日教会里面也有这两等不敬虔的人。撒都该人正可以代表今日教会中的那一些不信派(或称新神学派)。这般不信派虽自称为信徒,自称为传道人,但他们不信灵界的事,正像古时的撒都该人一样。他们不信复活,不信有天使和灵,不信圣经中许多需要用信心接受的要道。这般人不断的与耶稣和真跟随耶稣的人反对。他们轻看那些笃信圣经热心爱主的人,他们骂那些笃信圣经热心爱主的人为迷信,为落伍,为迂腐,为无知。如果主耶稣今日仍在世上讲道,他们一定要攻击祂,反对祂,像当日那些撒都该人一样。

今日教会中除了那些像撒都该人的不信派以外,还有一些人正像当日的法利赛人一样。这些人口里承认他们信复活,信有天使和灵,信圣经,信耶稣为人赎罪、复活、升天、再来。他们自命为基要派。但一详细观察他们的行为和生活,便晓得他们与古时那些法利赛人实在是如出一辙。他们承认他们有纯正的信仰,然而他们的信仰与他们的人生丝毫不发生关系。他们像法利赛人一样,重看人的遗传,废弃神的命令。他们注重礼拜、歌诗、查经、听道,然而他们不注重远离罪恶,行神所喜悦的事。他们明白圣经,他们擅长讲道,他们也会讲述一切灵界的事,然而他们却不追求在每日的生活中遵行神的旨意,活出像基督那样的生活来。他们以为一个人只要有仪式上的敬拜,只要明白圣经,就可以蒙神的悦纳。他们完全忘记神看敬虔的人生比这一切更重要。他们的信仰只是在头脑里和嘴唇上,却不是在心灵中和生活里。他们自以为他们是敬畏神的,是与不信派完全不同的,其实他们与不信派的分别不过是在头脑和嘴唇上罢了。

使徒还需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教训么?他们还能走到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所走的路上去么?主耶稣明白祂所说的是什么,祂知道一切人的软弱和需要。如果使徒没有这种危险,祂绝不说这样警告他们的话。祂知道“一点面酵能叫全团都发起来”。祂知道祂的门徒虽是新团,但只要有少许的旧酵引进来,不久全团就都会发起来,都会变坏。祂看出这种危险来,所以祂警告使徒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

连使徒都需要这样的警告,我们岂不更需要么?今日教会中到处有这两等人──像撒都该人一样的不信派,和像法利赛人一样的,那些自称笃信圣经,其实是重看遗传,假冒为善的人。我们真是应当谨慎,不要受不信派的迷惑,以致失去信心;但我们也当一样的谨慎,不要效法那些自称为基要派的假冒为善的信徒,只注重仪式、外表、查经、讲道,但忽略那更重要的人生中的敬虔。我们当有十分合乎圣经的信仰,同时我们也当有十分合乎圣经的人生。若是只注重任何一方面,却忽略另外的一方面,不是蹈了撒都该人的覆辙,便是步了法利赛人的后尘。■

编者按: 承蒙香港灵石出版社提供文稿让本刊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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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 想 主 - 甘心情愿承受十字架的痛苦



默想主

默 想 主

甘心情愿承受十字架的痛苦

黄聿源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 ,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 ,就不肯喝。(太二十七:33-34)

我们阅读有关主耶稣被钉十架的经文时,经常忽略或没能留意到一个细节:主钉十字架时,兵丁拿苦胆调和的酒给祂喝,主尝了就不肯喝。

在第一世纪,通常罗马兵丁在执行十架刑前,会用木头做个“十字架”。提到十字架,很多时候我们想到的是两条架成十字形的原木。其实十字架有不同的形状,有的是十字形的,有的是T字形的,有的形状如罗马数字“X”,有的只是一根木桩。根据福音书的记载,主耶稣上头有个牌子写着祂是犹太人的王。主的罪状牌安在祂的头上,可见主所钉的是今天我们熟知的那种十字形的木架。十字架的刑罚是最痛苦的。犯人受刑时,往往是仰卧在十字架上,两手分别被钉在横木的两端,一双脚重叠在一起被钉在直木的下方。历史学家认为,兵丁所用的平头锻铁钉有十三至十八公分长。被如此粗大的铁钉钉入手脚,不消说是很痛的。兵丁将罪犯钉牢之后,就将十字架垂直插入地面上一个事先挖好的坑洞中,任犯人缓慢地被折磨而死。

有人说,基于人道,罗马兵丁会让犯人在受刑前喝“苦胆调和的酒”。这苦胆调和的酒一般看作是可以减轻被钉痛苦的一种麻醉性饮料。也有人说,这酒并不是罗马兵丁预备的,因他们只会施加痛苦,才不会这么仁慈,设法减轻你的痛苦。各各他据推测是耶路撒冷郊外一个固定处死犯人的地方。附近一些好心肠的人家,不忍看见受刑者尖叫痛苦,就自动去调制一些麻醉饮料。每次有人受刑,他们就拿酒给兵丁说,让犯人喝了以后才钉,可以稍微减少痛苦。

当主耶稣钉十字架时,兵丁照样拿着苦胆调和的酒给祂喝,但主尝了却不受。为什么别人被钉十字架时都想喝苦胆调和的酒,主耶稣却不喝呢?

神子耶稣,作为完全的人,双手双脚被巨大的铁钉狠狠钉入,当然也会感到痛楚。当十字架猛然插进土坑里,那种剧烈的震荡足以将祂的身体撕裂。主被挂在十架上,身体因重量的关系慢慢向下垂,而钉子就钉在神经分布最密之处,祂在每次呼吸的过程中,都要忍受撕心裂肺般的疼痛。

主耶稣不是说我不怕痛,我很会忍痛,连被钉十架这么大的痛楚我也不怕,我相信主不是这个意思。主耶稣也不是逞强,表示祂很伟大。那为什么祂不喝这酒呢?难道祂不知道喝了这酒能够减轻祂的痛苦吗?祂当然知道。

有些时候我们身体出问题,或发生意外受了伤,觉得痛得不得了,立刻去医院求医。我记得我上次胆结石,痛苦难当,一直问医生你可以跟我打麻醉针吗。打了一支针后,还问可不可以打第二支,总之能减轻我的痛楚就好了。

为什么主耶稣不喝这苦胆调和的酒?我想当中有很重要的原因。试问主耶稣基督为什么被钉十字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为我们承担罪的刑罚。主心中明白,世人的所有罪债,祂要承担,就要百分之百地承担,因此主定意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背负人的罪,完成救赎。

其次,我们也必须知道,主耶稣替世人担罪并不是象征性的。很多时候一些人做事,只是象征性地做做样子。你看一些官员去“种树”,人家做了所有的工作,他只是象征性地浇浇水。再如奠基仪式,各项礼仪准备工作就绪,领导才挥锹为奠基石培土。

主耶稣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并不是象征式地做做样子。很多人以为主流宝血是象征式的,主钉十字架也是象征式的。绝对不是。主真真实实地为我们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受尽各样的折磨和痛苦。祂完全承担我们的罪债,没打折扣。天父也没说这是我的爱子,本来祂要百分百承担罪的刑罚,但我给祂打个对折,只要做个样子满足人的要求就可以了。

以赛亚书五十三章说:耶和华把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主诚然承担世人的罪孽,不寻求任何途径来减轻痛苦,百分之百、毫无折扣地承担我们罪的刑罚,祂是完全的代罪羔羊。

主爱我们,为救赎我们,甘心情愿替我们受罚,所付的代价是何等大。愿我们的主得着当得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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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一)主的权柄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一)主的权柄

新约综论之《马太福音》(一)

-- 主的权柄

胡恩德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二十八:18-19)

新约的四卷福音书中,关于耶稣基督的记载,马太福音有某些资料在马可福音或路加福音都有记载,但有某些事迹或话语为其独有;由此可知,马太福音描写耶稣基督的一个重点--要显示耶稣基督的王格(王的身分),祂是弥赛亚,是神在旧约圣经中应许以色列先祖的那位特别的王,有很大的权力和荣耀,无数的福气要因祂临到以色列百姓和天下各国。以色列人对这一位王已经盼望良久了!

主的死和复活带来的权柄

马太福音特别要让犹太人知道,耶稣基督就是那位应验旧约圣经预言的王和基督(或说是弥赛亚)。第二十七章记载耶稣基督的死,第二十八章记载祂的复活和复活后对门徒所讲的话;祂的死和复活明显是关乎祂的权力和大能。

论到主的死,保罗说:“他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林后十三:4)可见祂在人面前表现得极为软弱,像是没有能力抵抗和为自己辩护似的。谁知祂是故意把自己放在软弱的地位上,因神需要一个这样的人,好在其上显出祂那伟大无比的能力。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保罗十分明白这一点,所以他说:“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林后十二:9)保罗多时在软弱之中,备受各样逼迫和残酷的对待,毫无反抗,他看来极其软弱无力,然而主借着他,又像是越过他,使恩典和生命临到别人身上,正如他自言:“死是在我们身上发动,生却在你们身上发动。”(林后四:12)保罗讲的就是这个原则。

耶稣基督确能如此软弱,不过,即使祂软弱至死,亦无法隐藏祂的大能,可见神在祂身上是很有能力的。在人看来,祂极其软弱,但就在这软弱的人身上,有一种大能彰显出来。别的福音书记录祂死时的景象,没有详细描写所显出的能力,而马太福音就特别提到当时地大震动,磐石崩裂(相信甚于五六级地震),叫那些看守在十字架下的兵丁极其害怕。然后坟墓开了,已睡信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

还有,圣殿里的幔子从上而下裂为两半。(圣殿的幔子十分牢固,因为是用以遮隔约柜的。耶稣基督时代的圣殿里已没有约柜,但闻说在里面某处地方放置了一块石头代表约柜。约柜是不能让人观看的,若幔子断开就糟了,所以传说幔子做成之后,要用两头牛在两边拉扯作试验,不断裂的才算合格。)耶稣基督死时,有一种能力表现出来,连如此坚固的幔子亦从上而下裂为两半,这明显不是人的作为,乃是从上头来的能力,是神的力量使这幔子裂开。

我们当然明白,这是指到当耶稣基督一死,救赎的大能就能把那些阻碍人来到神面前的拦阻完全消除。希伯来书以预表方式来解释这幔子说:“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十:20)。幔子就是预表耶稣基督的身体,被挂在十字架上受对付,虽未有完全裂开,但被拉扯得十分厉害,当祂气绝时,人便可以直接进入至圣所。所以希伯来书说:“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来十:19)可见耶稣基督的死是“能力的死”,而上述的光景正好象征祂死所显出的大能大力--不论在使我们的罪得洁净、得赦免,或是打败魔鬼的权力,破坏魔鬼的爪牙,肉体或说住在人里面罪的势力等方面,耶稣基督都是满有能力的。正如旧约祭坛的四角都有一个牛角,借以表明胜利和能力;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在那里有很大的能力彰显出来,有王权柄的力量显明出来。因着这满有能力的死,耶稣基督拥有赦罪的权柄。

其实,这权柄在主未死之先已经显明出来。祂公开传道不久,有四个人把一个瘫子抬到祂面前,主就说:“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太九:2)法利赛人却心里批评祂;主就对他们说搼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你起来行走;”哪一样容易呢?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太九:5-7)耶稣基督是根据祂将要成就十字架的作为,而宣告赦免那瘫子的罪。

神在旧约时代同样赦免了许多人的罪;大卫的罪虽像墨一般黑,但蒙神完全洗净,让他仍能在神的光中生活和前行。神赦免旧约时代那些人的罪,表面看来是因为有赎罪祭、赎愆祭并燔祭献上,其实那些祭都是遥指耶稣基督的工作。纵使主的工作尚未完成,赦罪之恩已预先临到罪大恶极的人身上,可见这是何等的能力和权威!

主在十字架的工作完成后,那力量存留至今,丝毫未有减退。现今罪大恶极的人,仍能像大卫般蒙恩得赦免,正如凉风从空调的风槽吹出来,接近风槽的地方风力很强,远离风槽的则较弱;我们不要以为耶稣基督钉十字架的日子离我们已很远,祂救赎的能力在我们身上就减弱了。事实上,祂的死满有权力,祂赦罪和救赎之恩并败坏仇敌的能力浩大无比。那能力从今直到万世、以至永远,仍是历久常新和非常强大的!

祂是一位有权有力的王,在救赎的事情上显出了祂的权力。祂的复活和祂的死在救赎上是同一件事,祂的复活亦与救赎有着很大的关系。马太特别提到祂复活时地大震动,“看守的人就因他(神的使者)吓得浑身乱战,甚至和死人一样。”(太二十八:4)以往我从老师口中得知,人若在惊慌中,血液会往心脏流,以致面无血色。我相信人若在极其惊慌之中,血液会起很大的变化,甚至像死人一样。耶稣基督复活的时候,不是以祂复活的荣耀从坟墓里出来让兵丁看见(或许主早已从坟墓出来了),乃是神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滚开,坐在上面。他的相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太二十八:2-3)难怪那些兵丁被吓得像死人一般!有人见到黑暗的鬼尚且发颤,何况见到光明的灵!这位光明的使者能显出如此的能力,何况这位使者的主呢!由此可知,这位复活的主十分有能力!

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与我们的救赎关系密切。一方面是祂在十字架上被钉死,我们整个人和信主前后的行为,所有神所不要的,全都由耶稣基督代替了,“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罗六:6)一切属乎旧人和亚当并那些神不悦纳的东西,全都完结了,我们所知的就是我们的罪得以赦免,另一方面,就是有新的生命(永生)同时来到,这与主的死和复活有关。所以以弗所书说“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即得着生命;“他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即从死亡中出来了!(参弗二:5-6)

主从坟墓出来,是非常有能力的,是一个复活的生命。你和我是与基督一同出来的!我们联上复活的基督,就是联上祂那有荣耀和能力的“出来”!马太福音就是要宣讲这位非常有能力的王。“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荣耀的王是谁呢?就是有力有能的耶和华,在战场上有能的耶和华。”(诗二十四:7-8)昔日神也曾为以色列人像亲临战场一般,现今耶稣基督整位亲身投入战场里,祂战胜死亡而复活,有能有力,是一位满了荣耀和从不失败的王。

有些“长胜将军”因常常胜利而骄傲,但终有被打倒的一天!耶稣基督却一直得胜,从没失败。救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似乎是失败,谁知那所谓的失败实际是胜利,是祂带同我们在那里得胜。这个胜利加上复活,成了“双重”的胜利!再者,祂的死尚且彰显如此的大能,何况祂的复活!罗马书第五章作了一个比较,说到那位受死的基督,既然叫我们这作仇敌的得以神和好;如今这位复活的基督,岂不更能为我们这些已经与神和好的人成就更深的关系吗?这两个“更”字表明这位主的死尚且有这大能大力,何况这位活的主岂不更有大能大力吗!

复活的主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

或许我们知道“主与我同在”的事实,但却无法想通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正如大卫所说:“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诗一三九:6)在一个房间里,祂的同在可以是充满此房间,祂用我们能懂的话来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你大可以想象祂是一位,与你同在一个房间里,甚至在你身旁。圣经亦告诉我们,祂的灵(也是基督)住在我们里面,那“同在”达到我们里面;可见祂那“同在”是由里面达到外面的。所以当面对试探时,我们只消想到“同在的主”便可以了,主会对付它。“同在的主”是一位怎样的主?是大有能力,在战场上有能有力的耶和华!

马太福音特别讲到这位王的品格,也提到祂的权力和战争的能力。第二十八章说到祂的复活将黑暗打败,把它赶到不知多远!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那黑暗的力量逼拢过来。其实,那势力在客西马尼园里已经逼近,但没法侵入耶稣基督里面。耶稣基督让死亡临到(这是祂最不喜欢、最憎恶的,因为是仇敌的东西)又让祂看为顶污秽的罪恶临到祂身上,但祂一死就完全摆脱了这一切。

我曾想象耶稣基督特意进到一个囚牢、监狱或牢笼,待祂出来时就将它彻底摧毁--因祂复活了。表面上,人所能看见的,是封住坟墓的大石滚开了,祂死的时候,有各种坟墓裂开(祂的坟墓却未有裂开,因祂还未被埋葬);祂复活的时候,则有天使来把石头滚开,祂像冲破坟墓般出来,其实祂似乎早已出来了。换言之,毋须把墓门打开,祂亦能够出来。对主来说,被大石封住的坟墓一点也不能把祂关住,祂喜欢出来就出来,十分自由,亦自由地行使祂的权力,自由地作出祂的胜利!

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记载祂约定门徒到加利利的一座山上。祂开首就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18节)虽然四卷福音书都有记载主的复活,唯独马太福音记录了这些论到权柄的话。这些资料让人看见这位是满有权力的王,祂的权柄并非如犹太人所想,只在他们的国土或说他们的国度范围里,亦不限于他们所理解,根据旧约圣经所描述从大河(即幼发拉底河)直到地极,充满了全世界;事实上,耶稣基督的权力达到天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祂在天上拥有一切的权柄,坐在最高的宝座上,那是全宇宙的最高点,那个“高”不仅是我们所想象的高,且是特别指到权柄的最高峰。

人间的权柄有等级之分,如香港政府官员的权力从薪酬级别可知有不同等级。香港警察的权力,从他们在街道上巡查时已清晰可见,然而我们知道,还有更大的权力在他们之上。殖民地时期,香港最高的权力是总督,他的座驾没有车牌号数,从来没有警察检控这辆“无牌车”(此座驾以皇冠为车牌)不过,在大英帝国或全英联邦里,总督实在微不足道,在上比他权力更大的大有人在。英女王有很高的地位,却没有多少实权,首相的权力比她还大,只是在某方面来看。她的地位最崇高。全世界百多个国家中,每一个国家都有最高权力的一位,有谁比他们更高?这位耶稣基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天上的权柄亦有等级之分,谁在天上能超越各级的灵呢?就是这位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耶稣基督亲口将这个事实告诉门徒。祂根据这事实分派门徒作工,叫他们“使万民作我的门徒”(19节),因基督已拥有此权柄,所以门徒是有所倚靠而出去。既然耶稣基督拥有如此的权柄,就招聚万民作祂的门徒。门徒是指从主那里学习,跟随祂的人;我们一般都说自己是信徒,因我们是信祂而得救的人。

作主门徒的学习

我们跟随主,从祂那里学习的人,是否有此态度:“主啊,你要教导我什么?”我们读圣经时是否持此态度?即使不是每一天,但是否有某个时候持这态度?须知我们是作学生、作学徒的。我们要效法主,正如昔日门徒与祂同住三年多,看祂是怎样的就学习祂的榜样,特别注意祂如何遵行父神的旨意,完完全全没有自己的意思。祂只剩下一个主张,祂只有这一个意志--完全将自己摆进神里面;即神的心意要祂怎样,祂只会拣选神的心意,神的话语。

主在客西马尼园的情景给门徒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起初门徒是清醒的,所以听见主在哭,后来他们在朦胧中睡着了;他们并非想睡觉,所以在朦胧中听到主哭。后来主唤醒他们,自己再去祈祷,他们亦听见了。那祈祷的中心点,就是耶稣基督把自己完全摆进神的旨意里。祂很清楚看见前面将要面对的苦难,知道委实太难受,所以祂与神商量:“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太二十六:39)祂想到父是无所不能,或许可以用别的办法来做,但祂随即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门徒对此印象很深,主的苦难、主的哀哭铭刻在他们心中,尤其主在哀哭中的那个意志,定叫门徒铭记于心。作主的门徒就是要学习这些!当然,耶稣基督还有许多教训是门徒需要学习的。

如今,耶稣基督宣告祂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后,就差遣当日的门徒到万民当中,使他们作主的门徒。主不仅招聚当时的人作门徒,直到如今,主同样招聚我们作祂的门徒,跟从祂和学效祂。

按中国人的习俗,任何学徒都要在师傅手下学习三年。事实上,若师傅愿意教导,不论是木匠、厨子或理发等,何需三年时间呢!起初师傅会像奴隶般支使你,当他高兴时或会指教你几句,在那三年期间,你要自己细意观察,留意师傅怎样做,然后跟着学效。你若跟随一位好师傅就能学到好手艺,反之则学无所成。

今日我们蒙神救赎,归到神面前作门徒、学徒、学生,就是要学效祂;所以信了主的人,应该每天读圣经,每日学习。倘若我们对经文的字面也不熟悉,又怎能学习里面属灵的意思呢?我们要先熟悉字面的意思,让主可以借这些经文将属灵功课教导我们。有些时候,不需待我们学完了所有字面的意思,主也可以按我们的需要、程度和眼前的难处,将圣经属灵的意思教导我们,我们学了之后跟着遵行就是了。

主亦借着许多事情教导我们,祂像会说话一般;祂当然能够说话,但我们看祂如不会说话,只看为印在圣经上的字句,读进去就算了。其实不然,祂能够活活泼泼的跟我们说话,也能够在我们面前成为活现的(但不是肉眼所能见的)。我们要学效祂,祂是有权有力的主,祂是王。只消祂说一句话,我们就要遵行!若有人为一国之君,国内任何人皆在他的权下,他随己意而行,生杀之权尽操他手,还有其他种种的权力,全在他股掌之中。昔日的王就是如此,他出一言,臣下全须听命而行。

今日,耶稣基督是满有权力、胜利的王,祂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祂的权柄何等大!祂让我们作祂的门徒学效祂,若说学祂作王也有几分是对的。祂将我们救赎,目的是要使我们成为君王;且看圣经有话说:“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神,在地上执掌王权。”(启五:10)“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罗五:17)不过,现今我们尤其要效法祂怎样服从神,怎样遵行神的旨意等等。我们不要忘记自己是作门徒,在我们之上有一位监督、指挥、带领、管理我们的主,将来我们要向祂交帐,祂要审问我们今生的工作和生活。祂是王,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所以我们要作祂的门徒,其实应该说是作祂的国民。我们确实有一个身分--祂的百姓,不过祂有百般的慈爱,让我们在这位有权力的王面前作祂的门徒学效祂,甚至学效祂作王!

近来有教会出事,是关乎两方面的人,若确是某一方不对,教会该将那人赶出去,事态十分严重。有人来电告诉我们,说他们几位教会负责人想审断此事,但因某些原因负责的人不多,所以盼望我参与(因我和他们熟稔)。不过我的精神不行,因此婉拒了。后来,他们将谈话的录音交给我,如此一来,我亦有几分像作审判官了!根据哥林多前书教会确实可以审判会内的人:“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六:3)又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六:2)当主基督再来时,教会将与祂一同审判世界,何况教会内的事,岂不更应该审断么!但我感到此事态非常严重,若心态有点不好也不敢听,所以最终将责任交予另一位同工,他直接听取了详情之后,再与那教会的负责人定规了事情的处理。

今生我们也要学习这些事情,将来我们与主一同拥有审判的权柄(那时我们可以说不是学习的了),现今我们要学习多少,但不一定要有如此的事情让我们判断才去学习。如今,我们是学习作王,学习怎样行使王的权柄与胜利。这位王在地上时,祂是如何的卑微、谦卑、服从神,单单跟随神的旨意,没有自己的意思,我们同样要学习,要效法这位主。

马太福音所讲的这位王十分特别,有一次,祂曾呼吁人学效祂:“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十一:28-29)祂要我们学祂的样式--心里柔和谦卑。我们作祂的门徒,不仅要学习祂得荣耀那方面,还要学习这位荣耀的王,如何在地上过卑微的日子,服从的人生。我们要从圣经中寻求认识祂,认识祂的教训,认识祂升天之后感动门徒所记下祂的话语和教训,认识祂未降生之前借先知和其他圣徒所写的旧约圣经,还要带着一颗要遵行的心来学习。

设若你学木工,师傅指教你拿锯子必须要稳定,你就要学习怎样的角度才能使锯子稳定。你若不听从师傅的教导,只按自己的方法行,那么,你是来学什么的?他教导你怎样做,你就要怎样做,这才能把功夫做好。我们的主明说祂有很大的权力,所以莫说是教导我们,即使是吩咐我们也是应当的。我们应该说不必学习,只要祂吩咐,我们就要去行。当然,我们实行出来的就是学习遵行祂的教训,正如主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二十八:20)主当日所教导门徒的,他们全都要教导那后来作门徒的。事实上,他们写下的,就是要教导我们现今作门徒的人。

主是那位王,是有权利的,祂本该吩咐我们,但现今祂愿意教导我们,把我们看作门徒。祂要求我们以学习的态度来服从祂,所以我们要好好尊祂为王,并且服从祂。

主在教会寻找服从者

现今我们一个很大的需要,就是要好好认识这位主是我们的王。若在我们的教会中,每个人都看见主是我们的王,祂的身分何等尊贵,地位何等崇高,各人尊主为王,真正以主为我们的主,为我们的王,不能在祂面前表示一丁点的不同意,主的心就会有很大的畅快,亦能借教会作成祂所要做的。即使不是整个教会如此,我们亦盼望在当中有人能如此,那怕只有两三个,亦不至叫主对教会失望。主在启示录责备某些教会,责备教会的使者或说是领袖;一般而言,使者如何,教会也如何。有时主责备那使者或教会,差不多是没有希望,败坏非常的,例如祂说撒狄教会“按名是活的,其实是死的。”(启三:1)虽是如此,其中“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启三:4)--主仍要勉励这些人!

事实上,我们整个教会,以至全世界的教会,(不单是二十一世纪,而是由第一世纪直到如今的教会。)都应该认识拿撒勒人耶稣是拥有绝对权柄的王,正如有诗歌:“权柄,众权柄,全是主的。”全世界每个时期的教会,都应该这样尊重主。然而,今日教会在这方面失败得顶厉害,现今的教会在许多事情上不按照圣经,不按照神的心意,只按照人意或个人的想法而行,并不尊重主。主愿意在教会中找着一些尊重主、认识祂权力的人!

昔日北国以色列极其背道(那时国家已分裂为北国以色列和南国犹大)。亚哈作王算是最黑暗的时期,背道的情况顶厉害,王后杀害神的众先知,不许人作神的仆人,并推行拜巴力的制度和宗教,全国都朝这方向走。你若不与巴力亲嘴,不在它面前屈膝,就要当心,政府最高权力的人不会欢喜你,那些先知就是因此被杀!在此情况下相信你不敢说:“我要单单敬畏耶和华,遵行神的话,不敬拜这些偶像!”因为王后会对付你!她是外邦人西顿王的女儿,把西顿人一向所拜的巴力,也是迦南人所拜的偶像,引进以色列国,全国只有她那个宗教,你岂敢不遵行?

以色列全国本该服在耶和华的手下。神把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就是要他们成为神的国度,尊神为绝对的王,但他们没有这样行,在亚哈作王时,他们大背道。然而,神找到少数人,是祂为自己的缘故保留的人,在逾百万百姓中有七千人尊神为大,不向巴力屈膝,未曾与巴力亲嘴。因为身处险境,所以他们相当隐藏。以利亚这位神的仆人也是隐藏的一个,他不明所以,以为只剩下他一人;或许其余的七千人,也以为只剩下自己一人。其实全国都该如此尊神为大,但事实并非如此。然而,那时神还是不失望,祂仍找到少数的人!

我们这教会是全世界教会中的少数,但仍未能整体如此走上(若全教会有此心志当然最好)。你若问我:“你能否放胆求神让教会整体都能如此走上呢?”我也不知怎样回答。倘若神给我信心,我就求主让教会中每一个有名字记录,以及每一个从别处教会来此聚会的都能如此行,但我现今的信心还小。不过,我认为可以放胆求主在我们当中,能够找着一些人,认识耶稣是基督,认识祂是王,有绝对的权柄,并能够说:“我在这绝对的权柄面前如同无有,我有一个意志(神造人,让人有自由意志)要自己完全服在主的旨意之下。神的旨意如同大洋海,我的心意则如同其中的半滴;神的权力如同大洋海,自己却只有一点点心意的力量。我在这么大的权柄面前还算什么?我把自己摆进去,我愿意作祂的门徒!”盼望我们能够说:“我愿意尊主为拥有天上地下所有权柄的王,我也愿意服在此权柄之下,凡祂所吩咐的,我都愿意遵行!”

我曾当面对我们当中一位信徒说:“你走的是宽路!”他不服气。又有人说我们常务会暮气沉沉,只有一群老人!全不是这个关系,只是有人想到就去做,没有安安静静地等候神的旨意,而我亦见这人落得失败收场。从前我们有一位同工,是很好的弟兄。当时圣经班已暂停了一段日子,需要考虑应否再办,但他迟迟未有开始,说要重新寻求神的旨意。或许他寻求的时间过长,但他这点心意是好的。不是说凡开办圣经班都是神的旨意,不是凡称为圣工的都是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可没那么“宽”!问题是你的心是否放在那“窄”的地方,就是神旨意的窄路上?能否不行己意?不从肉体的心思,想到就做--眼快、手快、腿快,没认真察看清楚神的旨意?诗篇记载:“他不喜悦马的力大,不喜爱人的腿快。”(诗一四七:10)我们若要走得对,就要好好地寻求神的旨意,不能快也不能慢。我们从马可福音会看到耶稣基督办事有时十分迅速,当祂知道是神的旨意,就立即去行;主快得其道、慢得其所,均尊神为王!我们需要如此的人。

在我们当中聚会的弟兄,不只一个很渴望作传道,其中一位的教育背景完全不行,即使做圣经笔记也是完全不行,阅读能力亦很弱,但他十分切望作传道。他甚至说类似的话:“只要让我能完成圣经学院的课程,派我去婆罗洲或其他地方,即使只是传道两三个月,我死也能瞑目了!”可见他十分热切要作传道。与其这样想,我们不如说:“我愿意认识主是我绝对的王,祂拥有绝对的权柄,在我身上亦然!所有的权柄都在祂手中,即便只有两三个月的寿命,我也愿意完完全全行在祂的心意中,能如此,我死也瞑目了!”

我们作传道人的,若看见有两个,甚至一个弟兄或姊妹如此走上,我们都能瞑目了!现今教会的光景十分不济,求主让我们不是单单知道马太福音的特点--拿撒勒人耶稣是王、是犹太人的王、是全世界的王,却不晓得祂是我的王!这实在不行。祂是我们每个人的王,我们要完全服从祂,让祂有完全自由的权柄在我们身上。不然的话,我们的圣经有什么用处呢?中国古人文天祥被斩首前说:“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即是说:读圣贤书为了什么?我今日能够忠于君,忠于国,甚至给蒙古人斩首也无愧(“庶几无愧”就是无所惭愧之意)!

现今我们所读的岂止是圣贤书,乃是神的话语;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是神的话语!既是如此,我们作门徒所学何事?我们能否认识祂是王,而我们是国民、是门徒?我们应该说:“我们是服从者,是绝对的服从者!”求主帮助我们。■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一八年九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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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主的真门徒(五)- 要信得准确



作主的真门徒(五)- 要信得准确

作主的真门徒(五)

-- 要信得准确

黄聿源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31)

过去我们都是从负面角度来看那些不是主的真门徒的例子,让我们引以为鉴。来到这系列的最后一讲,我们从正面的角度来看这个历来有很多不同意见和争执的问题--怎样作主的真门徒,或者说,怎样才是真的信耶稣?

约翰福音是一本独特的书,记载内容跟其他福音书不大相同。约翰福音是在其他三本福音书成书之后写的,为的是要补充其他福音书没有提到或者记载不全的事情,使整套福音书更加完整,这是约翰的写作目的之一。约翰福音另有个特别的目的,就是传福音,它可以说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福音小册子。

要信得准确

很多人说认识耶稣,甚至说相信耶稣,但是信得不准确。这不仅发生在现今的时代,约翰福音就有好几处记载,当时有许多人自称信主,但主不接受。就是在跟随耶稣的人当中也有假信徒,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大。犹大是使徒,但他却是出卖主的人,是灭亡之子!那怎样信耶稣才是准确的信?约翰福音清楚地告诉我们:“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十:30)

一、信耶稣是基督

“信耶稣是基督”这点非常重要,尤其在初期教会,特别在犹太人当中。约翰福音反复强调基督就是弥赛亚,弥赛亚就是基督。弥赛亚是受膏者的意思,是神所膏的那一位。可是有那么多神的受膏者,摩西、亚伦、撒母耳、大卫等等都是神的受膏者,究竟是哪一个呢?约翰告诉犹太人,从创世记到先知书一再预言的那位受膏者,就是神预备将要来拯救世人的那一位救主,祂已经来了,耶稣就是那位弥赛亚--基督!

约翰很看重这一点,所以他一开始就写道:“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一:1-4)这说明耶稣就是神。接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一:14)然后他又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一:18)“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约翰先是宣告、介绍,然后证明。祂的教训、祂的工作、祂的神迹、祂的死、祂的复活,这些都一一应验了,证明了这位拿撒勒人耶稣就是旧约圣经里神预言要来的那一位,是神所立的救主,所以要“信耶稣是基督”。

对于没有旧约背景的人,简单地说,“信耶稣是基督”的意思就是相信耶稣是神为人类预备的救主,是我们的救主,祂替我们死来拯救我们,而不是相信其他任何的东西。我们在前几讲中提到的四种人,有人信耶稣是因为见到神迹,有人是为了吃饼得饱,有人是因为耶稣讲道动听,有人是为了个人的私利;这些都不是信耶稣是基督。

二、信耶稣是神的儿子

除此以外,还要“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其他福音书都是从耶稣降世或以后开始说起,但约翰福音与别不同,是从耶稣降世以前,从太初开始讲,表明祂不但是马利亚的儿子,祂是道成肉身成为人,祂是神!为什么约翰要这样介绍耶稣?因为他要我们知道耶稣是神。今天有很多称为基督徒的人,相信耶稣是基督,是救主,却不相信耶稣是神。这一点跟我们的救恩至关重要。如果耶稣只是人,那我们靠着祂是无法得救;正因为耶稣是神又是人,很多事情就能够合理地在祂身上发生,比如祂是道成肉身、是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从死里复活,这些在医学上是无法解释,也是我们无法按人的常理来理解的。因为祂是神,祂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永在,因此救恩的内涵跟耶稣是神这事实是分不开的。

今天很多人喜欢缩写,甚至把“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缩写为“信耶稣”。“信耶稣”是不能得救的,所以约翰在这里矫正我们的错误:我们不能只是“信耶稣”,一定要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三、信因祂的名得生命

约翰福音不单只是要说服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还要“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这就是约翰福音写作目的中之目的。为什么一定要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不信不可以吗?不可以!因为信祂就可以得永生,不信就要沉沦,这是得永生的唯一途径。这点很重要,正确的信主是相信耶稣是基督,相信祂是神的儿子,还有相信:信祂能够得永生。信祂是为了要得救恩的缘故。有些人信耶稣是因为觉得耶稣很有爱心,为我们钉十字架,所以相信祂;也有些人什么都信,观音也信,大伯公也信,耶稣当然也信。这些都是不准确的信,信耶稣不是这样的一回事。

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这句话是紧接着前面发生的一件事情。主复活后向门徒显现时,多马不在现场,后来那些门徒告诉他主复活了,多马却说非看见主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他总不信。过了八日,主再次向门徒显现,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参约二十:24-29)

这里有两个关键问题:第一,对多马来说,看见和相信是同一回事,除非亲眼所见,亲手所摸,他才能够相信。很多人都有跟多马一样的想法,没有看见是不会相信的。第二,我们或许会觉得,看见才相信似乎比较实在,比较有福;没有看见就相信好像差了一点。有人会说:“我若是能像十二门徒那样,可以亲眼看到耶稣复活,亲手摸到祂的钉痕,我一定会相信。”若按这样的想法,第一代信徒去世以后,亲眼见到耶稣的人都不在世上了,接下来谁还能信耶稣呢?难道一直叫主从天上下来么?

约翰说你们弄错了,主到世上来做了这么多事,行了这么多神迹,祂的目的不是为了做这些事情,这不过是一个指标(sign),重点是透过这些事情把我们指向耶稣基督,使我们看到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好比一个交通标志,比如U-turn,你看到这个标志就知道可以U-turn。约翰福音的目的就是要把我们指向耶稣基督--这件事情指向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那件事情也指向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多马摸到主的手,探到祂的钉痕,那也是一个指标,指明耶稣基督已从死里复活,而不是说要看到摸到才信。约翰以夸张的文字说:“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二十一:25)就是说不需要对耶稣所行的每一件事都要看到才相信,一部分就够了。透过这些指标,就知道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信祂就能得永生。这是很大的应许。主自己说:“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这句话对我们是很大的鼓励。

两个极端

因此,真信主是信什么?怎样才是主的真门徒?第一,信耶稣是基督(祂的工作是来拯救世人),是神的儿子(祂的本性是神);第二,信耶稣就能得生命。有些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但不信相信主就能得永生。也有异端教派虽然信耶稣是救主,信耶稣从死里复活,但不相信单信耶稣就能得永生,甚至说持这种说法的人是该咒诅的。在初期教会的律法教派也这样,他们认为除了信耶稣,还得加上守律法才能得永生。

这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信不够,不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另一个是信过头,信了主还要加上守律法、守安息日、守传统、守礼仪等等其他条件才能得永生,这两者都是异端。还有要受洗才能得救的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我们单单信主就能得永生,因信称义,不用加上其他东西,如果要加上什么条件的就是异端了。

这段圣经可以说是双重保护,保护我们不要信不够,也保护我们不要相信过头。在你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那一刻,虽然那时并没有做任何事情,但因着信就已经得救了。这是准确的真信耶稣了。求主帮助我们清楚明白救恩的内涵: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信祂就因祂的名得生命,是主的真门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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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更为尊贵

sermon_audio: 
sermon_event_date: 
Sun, 2020-03-08 22:48
圣经 经节: 
代上4:9-10; 来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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