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解经的一个基本原则,乃是把难解的经文和清楚、明确的经文对比,作出前后一致、协调的解释。倘若一节(或一段)经文有两种或更多种的解释,而其中只有一种解释与圣经其他的经文协调,我们就必须采用与其他经文协调的解释。
再者,圣经有些教训是明确的,有些则是含蓄的(例如神是「三位一体」的教义)。同样的,在解释含蓄的经文时,也必需与明确的经文协调。
可惜这些基本的解经原则却不被那些持守靠洗礼得救者和婴儿洗礼者接纳。通常他们先有了一套思想或观念,然后在圣经里找一些似乎有关的经文,强行加以解释和应用,以支持他们的观点。初期教父有些就犯了这种毛病,历世历代好些圣经学者也是这样。彼得在彼后3:16严厉的警告我们强解圣经的危险。
有关洗礼的目的和意义,谁应该受洗,以及洗礼的程序和形式等,圣经是这么清楚的教导,但因着人肉体的软弱,各按自己的私意解释,因而产生许多派别和混乱;有些认为没有洗礼的必要(例:the Quakers, the Salvation Army);有些反对任何形式的洗礼(例: the ultra dispensationalism);有些教导并实行为死人洗礼(例:the Mormons),每一派都强烈的为其观点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