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卑的服事




谦卑的服事

谦卑的服事

陈志荣

30他们离开那地方,经过加利利。耶稣不愿意人知道;31于是教训门徒,说:“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以后,过三天他要复活。”32门徒却不明白这话,又不敢问他。33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34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35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36于是领过一个小孩子来,叫他站在门徒中间;又抱起他来,对他们说:37“凡为我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38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39耶稣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人奉我名行异能,反倒轻易毁谤我。40不抵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41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 (可 9:30-41)

引言

耶稣的门徒有骄傲的问题,就如今天许多基督徒一样,他们之间曾为了谁将是最大的起争论,但马可和路加都没有记载他们争论的细节。这争论发生在耶稣告诉他们祂将要上十字架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后不久,显露出主的门徒的硬心。这些门徒中有许多是没有学问的平民百姓、渔夫、税吏,并不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但他们却一心想要成为他们中间最杰出的一员。门徒们争为大为首的表现,必定令我们的主的心忧伤难过。今天的教会仍然被骄傲困扰,而许多在教会中的争执和分裂,是神的子民骄傲的结果。骄傲往往不容易被察觉,甚至披上谦卑的外袍。

1. 耶稣是真谦卑的标准

第31节是耶稣第二次公开向祂的门徒宣告祂道成肉身的目的,“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他;被杀以后,过三天他要复活。”《路加福音》9:45解释门徒们不能明白这个启示,是因为这对他们而言是隐藏的。或许主知道若他们完全明白祂的启示,他们会伤心不已,而他们在主复活前,并不了解弥赛亚的使命。


弥赛亚的死对门徒来说是一块绊脚石,就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3说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耶稣说祂“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传达了一幅一个法庭的官员把一个囚犯交给法官、受法庭制裁的图画。耶稣落在恶人的手里,是一个蓄意的行动,而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从人的角度来看,犹大出卖耶稣,宗教领袖把祂交出来受审和定罪,是彼拉多按群众的意愿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可是,在《使徒行传》2:23,当彼得向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的人传道时,他宣称耶稣是按神的定旨和先见被钉十字架和治死的。恶人或许成为主钉十架的工具,但这全是按着神的旨意发生,我们只能赞叹神奇妙的计划,透过一位愿意舍命作多人赎价的救主,为不配的罪人带来救赎。耶稣甘愿被凌辱,且蒙羞地死在十字架上,是谦卑最超越的榜样,正因如此,门徒们在这不平凡的启示之后随即争论谁为大显得格外讽刺。

2. 基督徒谦卑的悖论

谦卑是一门很难学的功课,而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直到我们返天家。对门徒们来说,这也不是最后一次,稍后在《约翰福音》13章,当耶稣在上十字架前与祂的门徒过逾越节时,他们拒绝为彼此洗脚,耶稣拿盆和毛巾,担起谦卑奴仆的角色,洗他们每一个人的脚,这是他们永远不会忘记的谦卑的功课。


当耶稣问他们争论什么的时候,他们都默不作声,或许是感到尴尬和羞愧。《路加福音》9:47告诉我们,每一个门徒都在想:他们当中谁会是最大的?马可以门徒的骄傲和主在加略山舍命的谦卑作对比。我们常以为约翰是一个谦卑、温和的门徒,也是主所爱的,可是雅各和约翰出动他们的母亲向主求坐在祂左右(太20:21),这些是在天国里重要的座位,但主回答说这些座位是由天父决定的 。


在地方教会里,骄傲可表现在不同的方式,当基督徒在某事工上贡献良多而渴求得到赞赏时,它可以破坏合一;那些大声宣称自己没有能力和价值的人,却又享受着事工的成功,这也表达出一种扭曲的骄傲。那些有神赋予才干却不肯事奉,除非有人来求他们事奉的人,并不明白作为神所赐百般恩赐的管家的意义。任何属灵工作的“成功”都是来自神,人无可夸口。我们是否愿意顺服神的带领和凭祂所赐的能力来谦卑地事奉?耶稣大费周章地对付门徒当中的骄傲,因为祂知道这会危及初期教会的工作。


根据犹太人的《塔木德》经,花时间跟孩子相处被认为是浪费时间,但耶稣却用一个小孩子来说明谦卑的意义。小孩也许会自私,但争取别人的赞赏是一种学回来的行为,是父母向孩子灌输这种行为,而许多新加坡的父母在这方面也难辞其咎。显然,当孩子渐长,他们会意识到要在同辈中为首的渴望,但还未受世界的价值观所污染的幼童,不会自然地渴求被肯定和认同。耶稣以小孩来教导门徒,基督徒不必为了得到主的接纳和认可而互相争竞,祂更进一步教导他们对待其他信徒时不单需要有像小孩子一样的态度,也要奉神的名接待其他属神的儿女。在第41节,主说任何人把一杯水给另外一个基督徒,因为后者是属于基督的,他永不会失去他的奖赏。单单因为别人是属于基督而向他端上一杯水,这是一个谦卑的行动,且不会被遗忘。当耶稣解释一个渴望要为首的人必须作众人的仆人时,祂所用的字是“diakonos”,英文“执事”一词便是源自这字。因此,想要得执事的职份之目的不是要得赞赏,而是要成为仆人。谦卑是愿意服事别人如同服事主,而非要突显自己。我盼望这会鼓励大家因为想要服事人而追求执事的职份,一个以执事的身份来服事的人,是谦卑自己来服事他人,讨主人的喜悦。

3. 谦卑避免了排他性的陷阱

约翰在第38节向主报告说有不属于他们的人奉耶稣的名赶鬼,而他们阻止那人这样做。你有否想过为什么这件事情夹在谦卑的功课中间?门徒们为了一个不是主拣选的12个门徒当中的人能成功赶鬼而不高兴,这人没有得到主的教导,却享受属灵的成功,无怪乎门徒们迅速地阻止这人的工作。


在今天基督徒的圈子里,我们也许很想保护我们的事工,并假设任何不属于我们的人所作的工一定比不上我们。单纯因为别人在信仰上所行的跟我们不一样,不等于他对圣经的了解不及我们。我们因其他基督徒达不到我们的标准而苛刻地论断他的服事,这是属灵的骄傲,也是为什么这事件被记录在谦卑的功课中的原因。主对门徒的责备并不意味着任何声称是服事基督的人一定要得到其他基督徒的支持,有的可能传讲一半的真理或人为的福音,那我们肯定不能接受他们的事工。经文中的这个人不是在传不正确的福音,门徒们心生嫉妒是因为他们的自尊受损,他们希望只有他们这被主拣选的一群才有特权去赶鬼和行神迹,以致他们可成为众人中最伟大的。作为事奉主的基督徒,我们的目标不应该是要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而是耶稣的名被高举和颂扬,我们的名则变得微不足道,存这种心态可保守我们不犯骄傲的罪。

结论

我们常想到主在十字架上的死是谦卑的典范吗?保罗在《腓立比书》2:3-8把谦卑的意思作最佳的总结: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3-8)

圣经 经节: 
可 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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