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主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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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主为圣

胡恩德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当下摩西急切的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利未记十 12~ 20)

以上的经文可以分为两段,第一段是关乎吃那些祭物的,以往已略有提及,今再看其中一重点,就是12节讲到献给神的素祭,剩下的都归祭司。从利未记二章的记载我们得知素祭可献面粉或饼。人带来一盆饼,不是把整盆都烧在坛上,我看祭司只拿取其中一点,放在祭坛上烧。何以见得?因为若有人献面粉,祭司也是掏取其中一把,烧在坛上;所以若是献饼,大有可能只取其中一小部分而已。那么剩下的,如果是饼,不用经过其他的处理过程就可以吃。于是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把所剩下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17节指出赎罪祭牲要在圣所吃。由此可见,献给神之物,是完全属神,完全圣洁的!未献之时,素祭的饼或面粉在你家中,赎罪祭的羊也在你家中,都是平常之物,但一拿来献上,一归给神,甚至未杀那只羊,未取那面粉或饼来烧,都已是归神为圣的,是圣物了!因此我们知道,凡带到主面前的,就是分别为圣的了!特别我们这些信主的人,正如保罗所讲是悔改归向神的,又如耶稣基督所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我们是到神那里,也是到主耶稣基督那里,当我们一信主,就是归于神,成为圣洁的了!正如那些祭物归主为圣,赎罪祭的祭牲一宰了,那些血一献了,就都成为至圣。

成圣的地位

我们一信主,就有两方面是成圣的∶第一是地位方面。当我们一有信心来到主面前,我们的地位就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是罪人,污秽、不义、不法的,单单因着耶稣基督,我们就被神称为义,又被神分别为圣归于神,奉耶稣基督的名,藉着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保罗在哥林多书信中告诉我们,我们在地位上是圣洁的,所以每一个信主的人都被称为「圣徒」,而英文的翻译及原文更是「圣人」的意思!我们会认为自己一点也不圣洁,特别信主之后,所见的与以前不同,以前可能根本看不到自己有罪,即便看见也不把罪当作一回事,如今信了主,我们的良心比前敏锐,因有新生命,灵也苏醒过来,得见自己的肉体还在,开始看到罪的厉害;主观方面我们虽看到自己是如此败坏,但神另有一种看法,就是通过耶稣基督来看我们。设立了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为我们流血而死,的血使我们在神面前得以成圣,不是我们本身努力而达致任何的改变,而是一个新的地位,与神有一个新的关系,这关系是圣洁的,因此可以使我们来到神面前,归主为圣。

归主为圣

第二方面,就是当我们信主的时候,神已将无限圣洁的灵放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实质的圣洁,就是无限神圣的圣灵,现今住在我们里面,因此在神面前,神看我们为圣洁。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肉体(旧人性)被取消了;神称我们为义、为圣,或说成圣,又把圣洁的灵放在我们里面,神看我们是完全可以去到神面前,归神为圣的。至于我们里面那些不圣洁及污秽(甚至整个灵魂体全属于旧的),神看这些都已经除灭了,都因耶稣基督替我们死,神就看我们已经死了,虽然我们仍觉肉体的存在,但神看这一切都已被对付、钉死和除灭了!

罗马书六6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而「使罪身灭绝」这句话,特别是指到我们这个身体,就是我们肉性所在的地方。在罗马书七章我们看到我们整个人,包括我们的灵、魂、体,叫做「旧人」的,是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了。许多解经家认为「旧人」是指我们那个「恶性」,我个人认为不是,而是指我们整个人。我们「恶」的是什么呢?并非只是「性情」而已,而是我们整个人都是恶极的,一无好处;而且圣经用「旧人」,而不是「旧性」,灵、魂、体才称为「人」,所以「旧人」就是指整个人,这「旧人」是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基督是「整个人」来代替我们死的,所以是代替我们「整个人」的,也因此我们也是「整个人」和同钉十字架。之后,经文才稍为提一提我们的身体──「使罪身灭绝」(带着罪的那个身体被灭绝)。有许多解经家认为「灭绝」应译作「失效」,意即「使那带着罪的身体完全无效」。为何这样说呢?因为那些解经家认为我们的身体和旧性尚在,怎能「灭绝」呢?所以他们主张译作「失效」。其实这节经文的字面意义并不存有这个难题啊!在神看,我们的灵、魂、体都因耶稣基督给钉在十字架上了。我再说,是灵魂体、是「整个人」死的,是灭绝了的,所以身体也是如此。译作「失效」,那是从我们的主观方面来看,我们这个恶性未有「灭绝」,不过「失效」而已。但其实你看它「灭绝」是没有问题的,这是客观的看法,是神透过耶稣基督来看我们,我们是完全钉死了的。我们整个人,不单「失效」,乃是「灭绝」的!

那些祭物一归神,就已经是献上为圣的了。利未记二章和六章里提到素祭是至圣的;十章17节又说赎罪祭是至圣的,可见这些物品一归主,是献给主的祭物,就成为圣,且是至圣的!我们又如何呢?我们一信主的时候,我们就是归主的。即便你的心不是全然归主,但只要你是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有回转的心,虽然你并非全然归主,也是归了主的。我们得救,就是分别出来为圣,上文所讲的那两点∶第一,我们所得的是圣洁的地位;第二,有新生命,即圣灵进到我们生命最深之处,那是至圣的,所以我们归主为圣!

引申来说∶先有了一个圣洁的地位,然后叫我们行圣洁的事,过圣洁的生活,那就行了!又加上我们有那个圣洁的生命、新生命,即圣灵,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行圣洁的事,那更是可行的了!我们要作圣洁的基督徒,名符其实地经历,无论那方面都是圣洁的,现今是绝对有可能的!

律法下的以色列人接受律法,知道怎样叫做圣洁、敬畏神和公义,他们知是知道,却是走不上。旧约的历史(以色列人的历史),是一部失败史,表明人本身没有办法走圣洁的道路,过圣洁的生活。我们是不行的!但在旧约圣经里有些预表(正如我们看利未记中那些祭物是预表一样),预早讲到耶稣基督、的工作和的成功。旧约圣经把这样的希望摆在前头,而耶稣基督来到,那个希望就实现了!我们这些在基督以后的人,因信基督,我们与旧约时代的人很不同;旧约时代的人是接受一套律法,律法里面没有生命,而我们不是接受律法,却是接受活的基督,的灵进入我们里面,一方面我们有成圣的地位,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活出圣洁的人生。那些祭物一归神就成为圣了,我们不是祭物,但却是归神的人,因此我们就成为圣洁,被神看为圣洁的,且有的圣灵在我们心中!

神是圣洁的

再看那些祭物,要在圣洁的、神圣的地方来吃。他们献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那个祭坛是很神圣的。至于赎罪祭,在外院祭牲的血还没有带入圣所行赎罪之礼;照律例,那些肉祭司是要吃的(原因现今不谈),且是在圣所吃,而非在坛旁吃,因此会令祭司产生一种观念──神是非常圣洁的!属神的祭物虽然给你,但你要在属神的地方来吃,可见仍然是利未记那个主题∶神是非常圣洁的,因此就有这样的条例给他们。由此可见,我们若有什么属神的事要做,我们要牢记这事是属神的,既然是属神的,而神本身又是如此圣洁,因此这事必定也看为圣洁,我们不可随随便便掉以轻心。例如作传道人的讲解圣经,讲主的道,是做主圣洁的事情,就要好像祭司吃那些圣物一样,要到一个圣洁的地方,在那里吃;而我们作传道的,做讲台工作的,一定要作在圣洁中,讲台绝不是可以随便的地方!

我听闻有传道人在讲台上时常骂人。有时有些人听道时觉得传道人骂他,其实许多时候,传道人委实完全不知道你的事情,只是你自己心中有事,就觉得传道人在骂你而已。然而有些传道人倒真的骂人(我知道的也不只一人),甚至骂得拍起桌子,我虽没有亲眼见过,但却听闻某外国牧师是如此的。又听说有传道人时常发牢骚骂人,被他骂走的人也不少呢!其实讲台是神圣的地方,做神圣的工作,且是做在神的面前,何况主耶稣基督又亲临我们当中,就是任何一个奉名的聚会当中,我们万万不可在此发泄我们的脾气;而祈祷会时,我们更是在一个神圣的情形之中。聚会是神圣的,因为主基督在其中,我们不可以在祷告会里大发牢骚,发泄自己的不满。有些人看来是闭起眼睛在祈祷,其实是在骂人。我曾说过若要骂人就睁开眼睛骂,不要闭起眼来骂(意即不要藉祈祷来骂人),否则就是侮慢了神的事情,忘记了在神面前该当何等严肃,何等尊敬!

至于祭司吃祭物要在圣洁的地方吃,而祭坛和圣所只有祭司才可以去,那么祭司的家人、太太、儿女,岂不是没得吃么?神指定祭司不用做普通生产的工作,例如耕种、饲养牛羊等,那么祭司靠什么维生呢?首先,百姓所得的十分一会给利未人(十二支派其中一个支派是利未支派),祭司是属利未支派亚伦那家的,当百姓将十分之一给利未人时,利未人就将其中的十分之一给祭司,而祭司就是以此维生的。其次,除了领受这些以外,祭司又可吃那些祭物,神让祭司的家人也同享祭肉,只是不能让他们在最神圣的地方来吃,就吩咐他们要在洁净的地方吃,正是14节所言∶「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神让祭司的家人可以吃那些祭肉,只是碍于他们的身分不可以到祭坛或圣所那里吃,要在别的地方吃,而那地方必须是要洁净的。在自己的家里吃行不行?家里若有污秽的东西那就不行了。或许你说∶「我家只是今天污秽,平日是不污秽的。」家中今天污秽,今天就不可在家吃祭肉。举例说你在家中打死了一只老鼠,那只死老鼠接触过的地方就污秽了,你拿着那只死老鼠丢掉,你也污秽了,那天你的帐棚或家里因此就不洁净,那么你就要另外找洁净的地方来吃;如此你的家人也可以吃。总而言之,要紧的是记念这些圣物是属神的,而神是非常圣洁的,我们在神面前应该尊重、敬畏

这里还有一点要谈谈的,就是第17节,「这个赎罪祭既然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什么要把这个赎罪祭给祭司吃呢?「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正好解释了祭司为何要吃那些赎罪祭,就是要祭司担当献祭之人的罪。献祭之人的罪不是那只祭物担当的吗?是,是那只祭物担当的,但这里也明说是祭司担当的啊!哎啊!人怎可以替人担起罪恶呢?固然是那赎罪祭的祭牲替人担当,而祭司吃那祭牲的肉,表明祭司与那个祭物相连,合一来作担当的工作。这原来是预表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那个祭物,来担当人的罪,替人受刑罚;又是祭司,担当人的罪孽。若那些祭司懂得这个预表的意思,我看他们必定生出敬畏、感恩的心和极清高的观念∶啊!原来如此!神的儿子成为人,把自己当作牛羊般献上,而自己又作祭司,两者合而为一,在神面前这样做,这样来献上自己!今天我们来代表这位如此尊贵的神的儿子,啊!我们真是不配!

当日的祭司不懂得,我们今天却懂得。我们看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所做的工,一点也不简单。是祭物,但也是祭司!是的,你可以这样说∶「耶稣基督复活之后做祭司,把十字架的祭带到神面前。」但我看,耶稣基督献上自己的时候,又是祭司,又是祭物。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所成功的,并非我们可以一眼看穿那么简单,里面是有其复杂性的。正如钉十字架,在那里表现、流露出的美德,不只一件、两件、三件,而是极多的美德在其中表现出来。反过来说,钉十字架的时候,能够有这么多的美德表现出来,而这一位,如此丰富的主,这样来死,那一死所成就的,成就在你我身上的,一定不简单!有时我们看得太简单了,以为耶稣基督流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或说∶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好像就止此而已;但其实退一步讲,单说担当我们的罪这一点,已不是那么简单了。

有些教外人,特别那些学佛的人,看不起我们所信的这道,认为这些道理不够深奥,他们要够深奥来满足他们那种绞尽脑汁的思想和研究。不晓得我们是否也觉得如此简单?其实,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死这件事,单就洗罪而言,已不简单了,更何况除了洗罪之外,更带出了其他的关系发生在我们身上。一位如此全备的主这样去牺牲,所成就的一定很大,很丰富!对于主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件事,求主让我们看见得更多,使我们认识主本身是丰富的;不单认识主是丰富的,能把许多丰富的福气赐给我们,更要认识本身是蕴藏无限丰富的,我们要认识

接着十一章4~8节说∶「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沙番──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1~3节提到有分蹄、倒嚼这两个特征的兽类或畜牲,都可以吃;接着又提到那些单单倒嚼或单单分蹄的,不可以吃。若神不提此点,或许他们会感到无所适从。例如猪分蹄,但不倒嚼;骆驼倒嚼不分蹄,那能不能吃呢?假若人走在沙漠中,已到山穷水尽,又饥又渴,那么可否把骆驼杀了,吃它的肉,喝它体内储存的水呢?然而神讲得非常清楚,倒嚼不分蹄的,有多少样,又有那几样;分蹄不倒嚼的,也是清清楚楚地罗列出来。

由此可见,许多时候,神把那些不清楚的事向我们讲清楚,使我们知所适从。我们读圣经,凡是要我们清楚知道的,圣经都明摆在那里,因此我们要好好的读圣经。另外有一点也成为我们的教训,就是有些事情是不够清楚的,正如上文所言,若神没有讲,以致我们不知道那些骆驼、猪、沙番、兔子是否可以吃,我们就不要吃。有些事情,我们觉得不清不楚的,不要执意去做。若那事真是对的,宁可先等那事清楚了才去做。有些事情似乎是罪,但又不十分肯定是罪,只是做起来总不放心;又似乎见有些信徒也做,甚至传道人也做,但自己总是不放心,这样想似乎可以做,另一个想法又似乎不可以;总之,不清楚的,宁可不做!

有些人会这样想∶「看电影对不对呢?」或许他能说出种种看电影是对的理由;不久前就有人问我∶「搓麻将对不对?」只是没人问我∶「跳舞对不对?」但有人对我说跳舞是对的,这人是基督徒,以往有一段时期在我们当中参加查经聚会的,后来他去了外国就许久不见他了。当他从外国回来,船到新加坡,我在新加坡上船,就和他同船回港。他对我说他在英国,按他的经验觉得跳舞没有什么问题。有些人或许会这样想,这样考虑,但我看不用问了,对于某些事情可不可以做,你内心既有怀疑,那你不如把这些事当作「倒嚼而不分蹄」之类看待;凡怀疑的、不清不楚的最好不要做了,况且不做也没什么吃亏,现在并非关乎赚钱维生的问题;不赚钱就无法生活,不看电影,只是少了一些知识,以前没有电影,人家只看书也行,为何现在我只看书会不行的呢?我看经文中提到那些可疑的动物,就是教训我们,给我们一个启发,有什么可疑的,我们宁可不作。即便别人说可以做,因我有怀疑,我也先放下不做,走安全的道路,免得我做了,后来知道不可以做才不做,那就吃亏了。我们要作聪明人,就是先不要急着作,待我清楚知道后才作。

这里又附带一说,我们有些人的心是多疑多虑的,什么都怀疑,想来想去想不通,左又是理由,右又是理由,那岂不是什么也不能作,更不用做人了么?若有这样的情形,就求主怜悯,让我们读圣经读得更清楚,从里面所得的教训更确定。一方面求主更新我们的思想,除开许多的疑惑;神能够更新我们的心意,包括我们的思想。另一方面,求主让我们更有灵的眼光、灵的感动,使我们更晓得什么是出乎灵的。或许不是一、两天就能分得清楚,但总交在主的手中,仰望主这样作,使我们更懂得随从圣灵而行,不是被自己的思想搞垮。有位弟兄说,在很多事情上他都觉得有罪,例如早上拿一盆水去洗脸,呀,他觉得有罪,于是他就停下手来,他就是弄到这个地步。原来这些都是魔鬼利用人的思想,把许多控告摆在我们里面。

求主给我们智慧,能懂得分辨,有灵的智慧、眼光及引导,若我们天然的思想是多疑多惑的,求主怜悯我们,更新我们的思想。求主赐福我们!  ■

本文原文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编者按

圣经 经节: 
利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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