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综论之《以弗所书》(一)——今天教会道理的错谬



新约综论之《以弗所书》(一)——今天教会道理的错谬

新约综论之《以弗所书》(一)——今天教会道理的错谬

胡恩德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 3)

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8,19)

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他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弗三8)

文首所引的经文让我们知道,《以弗所书》是讲到主的丰盛。有人认为《以弗所书》是讲身体,《歌罗西书》是讲元首(耶稣基督作为教会的元首);这说法没错,确实如此。不过,《以弗所书》实际的主题并非讲身体;而《歌罗西书》更贴切的讲法是基督的超越性,为要答复当时流行的异端诺斯底派,他们看耶稣基督不是绝对的崇高,也不是与神同等,因此保罗要说明耶稣基督是最超越和至高的,并进一步指出祂是教会的头。

《以弗所书》也论到基督是教会的头,又提到教会是祂的身体,乃因讲到基督的丰富,基督作教会的元首,而教会是基督的“成全”。有人解释“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3)时,指出基督若没有教会,便有一个“空缺”,(姑且用此词,此词一般用在职分上有欠缺,意即有所缺少。)因神要将基督与教会连起来,如同成为一个巨人般,以基督为头,教会为身体。设若有头而没有身体,神这个计划便不能完成,不能圆满了!但另有翻译:“教会是那充满万有者(耶稣基督)的丰满”,意即教会是使基督圆满的;这讲法也是好的。

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节提到万有都在耶稣基督的脚下,祂是万有之首,而希奇之处是祂“为教会作万有之首”。祂作万有之首是应该的,祂本来就是万有之首,但祂降卑到世上来,然后神将祂高举,使祂再次在万有之上;祂如此成为元首,是特为教会而作的!稍将此真理扩阔而言:祂是为教会得着万有且成为万有的元首,神将如此的元首给予教会!这点不能在此详述了。

《以弗所书》是要讲到神的“丰盛”,此书之所以讲到身体,是因为要讲论基督,而讲论基督是要讲到这个丰盛。书中“丰盛”、“丰富”和“荣耀”,或连起来“荣耀的丰盛”、“荣耀的丰富”,甚至有时倒过来翻译为“丰富的荣耀”,都是十分有福的词语,让人看后昂首雀跃,如干瘪的心灵重得滋润。

有一次我到美国去,在一位从我们教会出去的弟兄家中,他已婚的妹妹也来到,还有一位未信主的朋友。我跟那位未信的朋友谈论主,那弟兄的妹妹(也是在我们教会受浸的)中英夹杂地说:“胡先生,我听你所讲的,信心像‘refreshed,no kidding’!”意谓她的信心像“刷新了或重新得着滋润了,是真的,没骗您的!”《以弗所书》也是没骗我们的,是真的。此书讲到主的丰富,主荣耀的丰富,实在多得不胜枚举──全都可给予教会,也同样可给予教会里的每一个人,叫我们的心灵“refresh”,得着滋润,重新苏醒,因为神如此恩待我们!

保罗在第一章提到神“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一3);中文用“各样”一词是挺不错的,原文译作“一切”,而中文译作“各样”更为可取。然而,我们听惯了那个“各”字,就不大在意;若稍为换转一下:“神曾赐给我们天上‘每一样’属灵的福气”,我们就能更清晰──神赐给我们的,是在天上每一样能称为福气的,且是神“已给了”我们,因为有“曾”这个字。第四节更指出:“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表明神在基督里早已给了我们的,是每一样的福气(或各样福气),而当中有此福,就是神拣选我们。可见,神有很多福气,而每一样都全给了我们。

祂将各样福气给予我们的方法是透过给予我们的元首;全教会有基督为首,神给予元首时,便等同于给予教会了。如洋梨子的果梗幼细娇嫩,树干如何为果实提供各种所需的元素,如各种养分、味道(甜、酸、未熟时的苦涩等)、以及有点厚实且坚固的果皮,甚至成熟时悦目的颜色?其实,树干只需提供至果梗即可,果实所需的一切就都已全备了!即使体积较大的榴莲,也只有一条不太粗的果梗。榴莲树相当高大,根从泥土中吸收营养,叶子也从空气中吸收养分,然后制造果实所需的一切。这些养分若要运送到果实,只需输送至果梗即可。同样,神要将天上每样属灵的福气赐给我们,只需给予耶稣基督,我们在基督里便可得着了。

此书的结构大纲

《以弗所书》提到神的丰富。在第一章,保罗谈到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并指出其中几项。接着,他求神开我们的眼睛,其中一项就是需要看见我们所蒙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18节)。祂所得的基业即教会,神得着此教会,在此教会里有何等丰盛的荣耀,或说荣耀的丰盛!神赐给我们,以恩典召我们,摆在我们前面的,是何等的指望!天上一切属灵的福气,到将来那个时候,要认真地实现在我们身上,那时我们会觉得丰富至极。上述是第一章所提的一些例子,显明神实在是将祂一切的丰盛赐给我们。

第二章(尤其下半章)论及我们这些沉沦的外邦人是怎样得救的。乃是借着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的大恩。第二章上半部讲祂的复活,下半部讲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两部分结合起来,让我们这些死在过犯罪恶中的外邦人──本被律法画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就是在以色列的 “commonwealth”以外。若字面将“commonwealth”分拆是“共同的丰富”,以色列是在那共同的丰富里,律法把我们这些外邦人圈在外面,单单以色列人才能享有。但如今我们能得着,皆因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和平,使不论外邦人或以色列人,本来都是不及格和该死的,现今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等同我们(包括以色列人)与祂一同死了;然后耶稣基督复活,我们在祂里面与祂一同复活,造成另一个新人,也成为主的殿。总的来说,第二章提到主的恩典是借着耶稣基督临到我们,虽然第一章讲论神的恩典时也有提及耶稣基督,但第二章讲得更为详细。

在第三章保罗介绍自己和他所蒙的恩,接着又是一篇祈祷,他直接求神使一切所充满的(即充满在神里面的),都充满了“你们”。这“你们”是个别的,并非指全教会;不过,因着个别信徒都被充满了,联合起来,教会也得着充满,教会就得着神的丰盛。

这卷书第一至第三章是讲教义,第四至第六章则关乎生活。

第一至三章讲到主的丰盛和恩惠,并有两篇重要的祈祷,求主开信徒的眼睛和在他们心里作工,目的为要让他们得着并享受如此大的丰富。这几章主要讲到丰富,但也提到身体;而丰富的其中一点,就是我们成为基督的身体:“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一23)还有“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应作灵)。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 1~4)。

接着讲到主升天,然后将恩赐赐给教会:“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使我们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四11~16)经文指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身体只有一个,我们不能离开此身体而去另一个身体,不能因不满意此身体便往另一个身体去,没有这回事的,因身体只有一个!既然身体只有一个,我们便要竭力追求各人在身体里有合一的心,然后互相建立,因各人都有恩赐,就用自己的恩赐服事别人(即肢体),好让大家一同长进,身体便渐渐增长,而很重要的,就是在爱中建立自己。

“一个身体”的要训是合一

除了《以弗所书》,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也强调身体的道理,在罗马书第十二章亦略有提到我们各人是肢体。这三处圣经提到身体,主要的教训是什么?是合一。我们不能因自己拥有某些别人没有的恩赐而骄傲自大,做起事来好像不需要别人,自己一马当先,这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在爱中互相帮助、互相服事、互相关顾。

我相信这三段论及身体的经文,重点是和睦、合一,就如罗马书告诉我们:“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罗十二4)事实上,各人有不同的恩赐,但都是从一位圣灵所赐的,不同的职分都是一位主(即耶稣基督)所给的;应用起来能发挥功用,都是这一位神在各人心中运行,故我们应和睦相处,彼此合一。圣经讲论身体的道理,着重合一这方面,但有人将之引申至其他种种道理,未免讲得太厉害和过分了。

当然,身体与那丰富有关,但我们要谨记,身体只有一个。哪个是盛装丰富的器皿?就是古往今来所有基督徒合起来那惟一的身体。“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4),这身体里面的生命、活力、泉源和一切的供应,都是从里面那一位圣灵而来,并没有两位圣灵。

或许在这人有灵感,能讲方言(当时有方言存在),另一人有灵感,能讲智慧的言语(即妥当的说话),能帮助人了解真理。这能够讲智慧言语的人,不能藐视那讲方言的说:“你的灵与我的不同!”两人所有的都是同一位灵,只是职分不同;这是哥林多前书第十二章告诉我们的。恩赐不同,职分不同,但同有一位主;功用不同,但同是一位神,所产生的作用以及运行起来全在于这位神。如农夫耕种起来,植物能以生长,保罗说惟有神能使它生长,那个就是称为“功用”。

我们不能藐视别人,高抬自己,认为自己有的这恩赐最厉害,最有荣耀。其实,大家都是同一个身体,同一位灵;圣灵只有一个,身体只有一个,此身体是指古今将来所有的基督徒。

为何特别强调只有一个身体呢?因有人讲到某一个教会,或说某一地方教会才是身体,但圣经不是这么说的。我们可以说有普及教会(universal church),包括古往今来所有的信徒;也可以说有地方性的教会,如在哥林多的教会,帖撒罗尼迦人的教会,在加拉太的各教会,但身体却没有这样的讲法。有人将身体的道理讲错了,说:“我们这里的是身体,凡不在我们这里的,都在身体之外。”这并不是真理!

从前有一位颇有心追求的姊妹在我们这里听道,后来有称为“地方教会”的建立起来,并自称是基督的身体。我们未接纳这位姊妹参加擘饼聚会,但她仍来聚会参加我们的查经班。那处的传道人有点责备她说:“你去喜乐堂听道(其实她本来就是在我们这里聚会的),参加那里的聚会,就是在街上吃东西,不是在家里吃。”这真是谬论!意即“我们这个才是家,才是身体,你们那个不是身体。”看来这并非下面的人将此真理讲歪了,而是他们最高权威人士的观点。

我重申:圣经指出身体只有一个,换句话说,只有那个普及的身体,圣经没有地方性的身体,大家要看准这点。教会有普及教会,也有地方性的教会;身体却非如此。因此,我们不能说这个是身体,那个不是身体。怎能这样说:“我这个是身体,我这个才是教会,那些不是教会,他们只是宗派。”这方面涉及教会问题,又称为教会真理,现不作详述,只简单讲论而已。

对“教会”的一些错误理解

“教会”原文是指召出来的一群人,聚集起来成为“会”。如“在哥林多的教会”是指在哥林多地区的那个城被召出来的人,他们聚集起来常有聚会;也可以说是召出来并组织起来的,但不是人的组织(人的组织在教会中应该是很少的),而是圣灵生命的联系,有圣灵的洗,如此的组织就成为教会。

除了哥林多,亦有“加拉太的众教会”,但圣经有时用同样的文法,却不是指在某地方的教会,如“在宁法家的教会”(西四15),还有“在他们(指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家中的教会”(罗十六5);即圣经“在某某地方的教会”与“在某某家的教会”的写法是一样的。由此可见,“教会”以城为单位的讲法,并非出于圣经的主张。

在某人家里的教会,都是教会,总之是一群人聚集起来;在某某地方,整个城的一群人聚集起来也是教会。换言之,一群得救的人聚集起来敬拜主,他们便是教会。地方性的教会是什么?不一定以城为单位,像某一派人所主张的,因为在圣经中“某人家里的教会”和“某某地方的教会”的讲法都是相同的。换言之,教会的范围有多大多阔,是没有一个定规的,在家里可以称为教会,在城里亦然。

有人说:“你们是宗派,因为有教会的名字。”事实上,不是有名字的便是宗派,还要看其内容是否属宗派。这些人根据什么说别人是宗派呢?为什么有名字便不对?他们认为各人只可以说是属乎耶稣基督,不能加上名称,怎可加上彼得或其他的名字呢?所以有名称的便是宗派,便是罪,而他们的教会并没有名称。哥林多教会正是犯了此毛病,他们当中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我是属基督的”。(林前一12)保罗责备他们说:“基督是分开的吗?保罗为你们钉了十字架吗?”(林前一13)

其实,“喜乐福音堂”并没有名称,“喜乐福音堂”是指一间房屋,我们这群在其中聚会的人是没有名称的。他们又认为那些礼拜堂是有名称的,称为什么“会”,“会”是指那群人,故是宗派!试问单单因为有名称,还是有宗派的实际,才称之为宗派呢?当然,是因为有宗派的实际,才可称为宗派,不能单单因为名称而定人的罪。

哥林多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我是属矶法的”;但有人说“我是属基督的”,这名称也是不对的,保罗同样责备。“属基督的”有什么不对?就是那内容不对!当你说:“我是属基督的”,那内容就是纷争、结党、贪慕虚荣,要学那些哲学派般认为自己的派别比别人的高。保罗是针对他们那宗派的内容,不是针对他们外面的名称,不能因名称便说别人是宗派。哥林多教会的“基督派”,不是单单在于那名称,其实那名称没有错,问题在于她的内容是宗派的内容,就是纷争、结党、属肉体的争执、虚荣等类。

话说回来,有人说:“我们是教会,因为我们没有名称,那些有名称的就不是教会。”事实上不能单因名称而判定那不是教会。当然,没有名称是最好的,但有名称也并非什么大事,我们要看她实质的内容。若她的内容是一群信徒聚集一起敬拜、爱主、事奉、传福音,彼此建立,里面有教会的实质,这就不能说她不是教会了。她有教会的实质,在主日的聚会不是记念“圣公会”、“礼贤会”、“基督会”这些名字,他们的聚集是教会性的聚会,记念主的死(称为圣餐即擘饼),在敬拜、崇拜时所唱的诗歌,不是唱“圣哉!圣哉!圣哉!圣公会圣哉!”他们乃是敬拜神,是进行教会性的聚会。故单因你没有名称,别人有名称,便判定你是教会,别人不是教会,这是不对的。总之,只要是一群信主的人聚集一起敬拜,在主的名下有属灵的联系,那便是教会;不论在何地,不必是一个城、一个聚会、一个行政。

持这看法的人又认为:“我们才是教会,所以我们才是身体。”这又全都错了!若你称这地方性的教会为身体,别人也可自称为身体。即便全港的教会都没有名称,只有一间教会,称为一个身体;那么,广州有另一间教会,难道是另一个身体么?当然不是的!但“教会”可以这样说,因圣经有提到“七教会”(“七”代表完全),即七个灯台;至于身体,圣经从来不是如此说的。

正确理解“身体”的道理

我们断不能说自己是身体,别人不是身体;也断不能说我们是身体,别人也是身体。香港有六百多间称为教会的,岂不是有六百多个身体?圣经没有这样的道理。圣经有“加拉太众教会”的说法,用于教会是可以的,但不能说“加拉太众身体”。在数目上讲得最清楚的就是“身体只有一个”。因此,我们不会自称为身体,别人的不是身体。

有自称为身体的,认为他们是惟一的身体,若不在他们里面活动,就是在身体之外;在他们的“会”以外的,都在身体以外!即便退一步说,我们承认你们是身体,尽管我们在你们的“会”以外,我们仍然在那普及的身体里面,我们一切为主名的活动,仍在身体里面,不会在身体之外。

有人将身体的道理讲得有点过分,成为一个特别的道理,是在这几十年间出现的,是很新的道理。据我所知,最先提出这道理的是史百克(Austin-Sparks),他居于伦敦,现已离世。他表示他们所着重的真理,是十分有福的;首先是十字架的真理,若干年后他发现了身体的道理。事实上,身体的道理早已有人提及,但他那讲法是早几十年才出现的。在中国人中,“聚会处”特别接受和讲论这身体的道理,其厉害程度比史百克所讲论的更甚(如上文所提的)。

我们要小心,按他们的说法:“你们不是在身体内。”那么,很多肢体将会被排斥在身体之外,难道就成了被砍下来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不成?若是如此,这些又是不是肢体呢?他们会回应说:“是的,你们是肢体。”既然是肢体,何以又在身体之外?他们认为原因是“你们不在‘这个身体’之内”。如此就糟糕了!怎么有“这个身体”之说?我们是在“那个大身体”里成为肢体,任何一个得救的人都是基督的肢体,不能说他们不是肢体;既是肢体,无论如何就都在身体里,虽不在你的聚会里面,也仍是在身体里面的。因为所有得救的人“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意即只要是得救的人,便有圣灵的洗,有了圣灵的洗,就都在“那个大身体”里面。

个人必须先得主的丰盛

他们还有一种讲法,认为基督的丰盛在那个大身体里,若要得着丰盛,不是从个人的追求,而是必须在那个大身体里才能得着。此讲法圣经的根据不强。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三节说:“教会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这是实在的,而第一章又让我们看到神的基业(即产业),就是那些得救的圣徒,在他们里面有“何等丰盛的荣耀”。有人指出盛装此丰盛的就是教会,若要得丰盛就必定要在教会里集体一起去得,不能个人去得。教会无疑是盛装神的丰盛,但上文已指出,教会能有丰盛是因个人有基督的丰盛所致,不能倒过来说因教会有了丰盛,所以我们要进到教会里才得此丰盛,如此的讲法是本末倒置了。我们个人有了生命,然后有教会;我们个人有了丰盛,教会便成了有丰盛的团体。神将祂的丰盛放在基督里,因此就能临到教会,即临到个人,就是所有的基督徒,而所有的基督徒合起来便是教会。我们不要弄错,认为自己读经、祈祷都是不对,要教会一起读经、祈祷才对,虽不称他们为异端,但此讲法也是很特别的。

圣经所讲的“丰盛”,《歌罗西书》极为强调的是“在基督里”。我们是从祂(基督)得了丰盛,并非说从教会而得。若我们要得丰盛,便要弄好与基督的关系;关系弄好了,我们便会丰盛起来。虽然圣经指出主的丰盛在教会里,却找不到一节圣经叫人到教会里去得,惟独介绍我们到基督那里去得。众人到基督那里去得丰盛,众人合起来成为教会,因此教会就有了丰盛。

或许有人看到这种“教会的道理”觉得十分精妙,且感到安息,认为:“我今日在教会里,我今日在丰盛里了。”其实此看法有点偏颇,较好(或说最好,或是惟一好)的说法是:“啊!我真的很丰盛,因为我在基督里。”然后闭上眼睛有一番的享受!这就不同了,这是合乎圣经的。

有时主让我们看到,我们是祂的肢体,身体里的丰盛我们得着了。我们是如何得着丰盛的?是因我们在此“头”之下,或说“在主里面”。“你们在他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10)文言的写法是“由祂”──是由于或借着基督,我们也得了丰盛。

或许有人觉得在教会里,在身体里,在那很大的丰富里,实在是非常蒙福的。我不管你的享受有多大,对此圣经是怎样解释的,恐怕你的享受可能是一种错误的享受!有人错解圣经也可以觉得很有享受的,后来才知道原来是错解了圣经,那些不是真正的享受,就想知道那些享受究竟是从何而来的?我们既知解错,放下便是了,也无谓研究了。

从前我们有位姊妹负责制做擘饼用的无酵饼。犹太人所做的无酵饼是认真无酵的,我们所做的,总会有多少的酵,因面粉浸在水里的时间长一点,便会有酵。有一次,那位姊妹看利未记第二章,神吩咐以色列人献素祭,所献的面粉要加点油,并要加上盐和乳香。所有乳香都要焚烧,但油和面粉则只需取一把烧在坛上。那位姊妹(同工)向主的心是十分好的,但我们对她的解经有点不同意而已(其实各人的恩赐不同)。

她看到那段圣经,觉得甚得帮助,想到耶稣基督好像素祭所献的面粉是有油的(即圣灵);又有盐,这也是让她想到耶稣基督,让她觉得有点享受。当她做无酵饼,想到神以往吩咐人献素祭时,面粉要加上油和盐,因此,她亦加少许盐和油,吃起来十分美味,像苏格兰一种名叫shortbread的面包。有一位坐在我后面的弟兄,吃饼时发出声响(我认为是得罪主的),似在欣赏饼的味道。我便请那位姊妹做饼时不要加上味道,所以现今我们做的饼是淡的,免得人在品尝味道,视作普通的食物,不看为是主的身体,这就得罪主的身体了。

位姊妹辩论说:“我看《利未记》是加油、加盐的。”我向她解释这不是素祭,而是擘饼记念主那受伤以至于死的身体。她读到素祭时觉得很享受,以为是对的;但将此享受,用在这饼的解释上便不对了,享受与否是另一回事。或许在做饼时,你看此为素祭,一面做一面十分享受。不论你的享受有多大,若你的解释不对,那个享受是要抹煞的,不要视为宝贝,真理才最要紧。若不是按圣经的真理并圣经正确的解释,很容易魔鬼会进来的。起初可能感觉良好,随后可以有别的东西侵入的。所以,我要强调的就是这点:要得丰盛是在基督里得,且是由基督而得。虽然教会是盛装基督丰盛的器皿,但圣经没有教导我们要向教会来得基督的丰盛。

持定元首基督

还有一点要提的,就是我们不要强调或较多注意这个身体。正如上文所说,我们实际的长进是在基督里,我们要持定元首。“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着他,筋节得以相助联络,就因神大得长进。”(西二19)保罗说有些人不持定元首基督,若是持定元首,全身就靠祂,筋节得以相助联络,整个身体以及个别的信徒便因神大得长进。

《以弗所书》是《歌罗西书》的“姊妹书”,也有类似的话:“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四15~16)同样提到连于元首基督。

《歌罗西书》说要“持定元首”,众人一同仰望、紧靠、不离开这位元首,在此元首的范围、带领、指导、命令之下;众人一同靠着祂相助联络,然后一同因神大得长进。

《以弗所书》有类似的话,但次序有点不同:“凡事长进,连于元首”,表示我们在各样的事情、各样的得胜、各样的事奉上要有长进,此长进是“入于元首”(中文译作“连于元首”),我们不是寻求长进便算了,乃是寻求长进“入到”基督里面。此话确实较为深奥难明的。

《歌罗西书》说要“持定元首”而得长进,《以弗所书》说长进要“入于元首”;可见是完全仰望基督、倚靠基督、为了基督、结束于基督、成功归于基督、成功于基督里面!

我们的教会有一个原则,就是以基督为元首,高举祂,尽可能减少人的成分──人的行政和管理等。我们的擘饼聚会(是已受浸或从别处教会转过来的弟兄姊妹参加),我们的祈祷会,以往连丧礼聚会也是没有主席主领的。为何如此?众人尽量学习仰望基督,看主是否引导我们在某次聚会中开口讲到主(擘饼聚会是讲论主和高举主的),或心里有赞美主的心,很想唱某一类诗歌赞美主,便倚靠主的引导,选择一首诗歌来配合此赞美的心思。众人同样靠主的带领,一心颂赞主;我们所讲的,都是单单讲到主而高举主,让各人看见主,一同赞美。我们的祈祷会也是如此,看主带领我们怎样祈祷、唱诗和读经,没有指定传道人负责的。现今我们办理丧事,因在其他外人面前,有人带领聚会就较为好一点。

我们的主日讲道聚会,以往是我们几位弟兄轮流负责的,但因出了一些问题,故要稍为改变我们的做法。是什么问题呢?我们觉得每位弟兄都应该轮流讲,但至某弟兄负责时,大家都不喜欢听。我们的圣经班是一个很重要的聚会,美姑娘不在我们当中时,我们几位弟兄轮流负责,有弟兄主张每位弟兄都轮流负责,轮至某位弟兄负责,正好那次有外人来参加聚会,那位弟兄讲完后,大家都觉得不满意,因他拉拉杂杂,散散乱乱的,不知道他讲的是什么。

我跟一些新同工说:“我们没有人掌权管理,指令你要做什么工作,你向主寻求好了,因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的主。然而,你是新加入的同工,我可以向你提供那些工作是可以做的,你自己祷告吧!看你要不要做这些工作,还是做别的工作。”我们并非不提供,把工作提出来就是提供了,不是说我是长老,分派你做这做那,而是同一个原则:耶稣基督作我们活的元首。

基督“去而不去 ”与信徒建立直接的关系

天主教有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有教皇制度。他们有一个理论(我看过他们一些文章),说基督既然离开了,返回天上,怎会不委派人代替祂执行祂的职务和权柄,而让人混乱呢?所以,祂应该立彼得为教皇。

他们此道理最大、最厉害的毛病是什么?便是认为基督离开了,便离开“晒”(广东话的“晒”字十分好),即完全没有了祂的同在;忘记了祂是复活而仍在这里的。《马太福音》最后一段,耶稣基督吩咐门徒出去,使万民作祂的门徒,然后祂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一直来祂仍是同在的。

约翰福音第十四章是耶稣基督临终的训话:“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约十四18)可见耶稣基督是“去而不去”。保罗对帖撒罗尼迦人说:“我们暂时与你们离别,是面目离别,心里却不离别。”(帖前二17)

或许有人说:“我今天要到英国读书,身体与你们相离,我的灵魂也带去了。”又或说:“我灵魂不会去的,仍留在这里!”我未到程度讲这样的话,保罗却可以这么说。保罗对哥林多信徒说:“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或灵)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林前五4~5)可见保罗的灵能够与信徒同在。一般的情况,在离别时我们的灵魂也是同去的,充其量是心思仍时常惦记着对方。保罗的灵能与信徒同在,何况耶稣基督!祂是“去而不去”的,祂的身体(当然包括灵魂)离去了,但祂的灵可以去而仍在,因灵是没有空间限制的。

天主教的错误就是在此,那些强调身体道理的人,也同样陷在此错误里,认为耶稣基督好像不能在教会行使祂的职权,不能做活的元首。我看过一些文章,内容指出若耶稣基督离去,祂要委派人代替祂行使职权。委派谁呢?就是那些长老。他们不是说委派教皇,而是一群长老,代替耶稣基督行使职权。

圣经强调个人与主之间的直接关系,并非强调长老的权柄。然而,强调长老权柄的人认为长老如手臂,你是身体里的一个指头,若要与头部联系就需要透过手臂,你是非长老的基督徒,故要透过长老才行。这是从身体道理引申出来的,并没有圣经支持的解释。

当中的错谬在于手指与头没有直接的联系,一定要经由手臂;但基督徒与神并主耶稣是有直接联系的。即便有使徒作带领,信徒与元首基督仍是有直接的联系,且要与元首建立比任何一个带领者更好的关系。我们要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持定元首。有人解释身体的道理,不过是将一个比喻引申很多的解释,并非圣经所支持的。

我们应该看到基督是教会的活元首,长老并非有十分大的权柄;我们不要强调长老的权柄。有一段很明显的经文可作参考:“我这作长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同享后来所要显现之荣耀的,劝你们中间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彼得):务要牧养在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1~3)意即作带领的走在前头,让那些后来的基督徒跟随,不要辖制他们,不要掌握大权。“不要辖制”英译为“not lording over them”,“lording”即将“lord”一字变为动词──你不要如同作他们的主一般。

长老不应有过大的权力

主张身体道理的那些长老,简直做了别人的主,严格管辖的程度比天主教更甚,连婚姻也由长老安排和分配。虽是教会的长老,并非无所不能的神,既不知道别人的内心,也不知悉别人的前路如何,怎可掌握如此大权,作出婚姻上的配搭呢?事实上,他们不断的讲求权力,简直是天主教的变相!许多事情我们各人应直接向主求问,寻求主带领。长老既非无所不知,无法监察人心,也不能预知未来,怎可掌握如此大权,去处理这许多的事情?要紧记“not lording over them”──不要做他们的主。

天主教的“教权人”(即基督教所称的“圣品人”“clergy”,天主教称之为“priest”,圣公会则两者均会使用。)也管辖得十分厉害,但他们对信徒的婚姻,未有管辖至如上文所言的地步,点名定规这人要配那人,像做“月老”一般(“月老”只属神话故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美南浸信会有一位颇为有力的传道人Frank Norris,经常主领大聚会的。有一次,一位天主教神甫听他讲道,接受了救恩且离开天主教,Norris问他:“你在六年的神学课程里,学习的是什么?”他的答复很精妙,将天主教和盘托出。他说:“我们第一年学习的是 Right(即权力);第二年,权力;第三年,权力……六年学习的都是权力!”“教权人”的权力就是如此!

现今主张身体道理的人,主张要绝对服从长老。即便长老吩咐你做的事情是完全错误的,你也必须去做,要绝对服从,如此错不在你而是在他。然而,长老未必有胆量肯定主将来是审判他而非审判你。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若长老将一把手枪交给你,要你去打死某人,你不依从,长老表示你要绝对服从,若有错他愿意承担,若主要审问就审问他好了,他要你先照他的话去枪杀某人。请问,当你枪杀某人后,将来主会审问你吗?即便按人间的律法,主谋和实际行凶者,都会一同被定罪!主岂会单审判那主谋,而不审判那动手杀人者。他们讲绝对的服从,讲得实在太过了!

以弗所书六章一节是否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听从父母”?这里遗漏了什么?就是“在主里”──要在主里听从。我不是说不应该服从长老,但不要视之为“Lord”一般。倘长老吩咐之事并非在主里的,便不应服从。正如彼得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这种绝对的服从是盲目的服从,将身体的道理说成身体一定要合一、统一,要如此就必须有权力来使之统一;这都是不合乎圣经的原则的。

以弗所书第四章提到那合一的重点,乃在于凡事谦卑、温柔、忍耐、宽容、和平等,信徒借此彼此合一,并非着意于“行动”的统一,或要有任何一致性的作为。要是把教会或身体的合一看为统一行动,便是机械合一,是权力、人为的统一。圣经着重讲的合一乃是不要彼此纷争,反倒彼此相爱,在元首里彼此造就建立。教会是容许有意见分歧的,甚至见解有分歧的也不会勉强将之统一,只要不涉及道德性的事情,如罗马书第十四章提到守日、吃肉等外壳性的事,各人但求良心所安,也不勉强大家要在这些事上统一的。

腓立比书第二章强调要爱心相同,即使意念不能相同。合一并非统一,不要以此为身体的合一。史百克讲教会,讲身体就是讲“oneness”,我恐怕中国人讲身体的道理,有些演变不完全是他所讲的也说不定;但讲到机械的,人为的统一,据我所知史百克是有讲及的。夫妇结合成为一体,如此的合一是容许二人有不同的个性,有不同的个性而能相爱相亲,有意见不同时,不一定硬性规定谁服谁的,不需要强制的统一,惟在各样事情上彼此顺服调和。

总的来说,我们要留意圣经所讲的真理,肢体彼此相爱,用恩赐互相服事,紧要的是持定元首,连于祂并归入元首里面,以此为身体主要道理。让我重申《以弗所书》所讲的是神种种伟大的丰富,求主开我们的心眼,能看见这些丰富,心灵得着安息和享受,又活出主的丰富。

感谢神!让我们在基督里得着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神为着教会,使基督作万有之首,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如此伟大的丰富。教会在很大的保障和丰富的泉源里,愿望主让我们看得清楚,使我们能享受,能安息在基督里的丰富。求主让我们不忘我们是基督的身体,各自作肢体,与元首相联,所以在元首里有的丰富和生命我们都有,正如元首里有的灵我们都有,使我们很有把握前行,能过胜利、刚强、忠心的生活。求主帮助我们,让我们日渐长进,长进入于基督,又保守我们在主纯正的真理里,不受偏差的道理影响。 ■

编者按: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零二三年五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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