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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综论之《撒迦利亚书》(五)--快除罪



旧约综论之《撒迦利亚书》(五)--神的咒诅

旧约综论之《撒迦利亚书》(

--快除罪

胡恩德

与我说话的天使出来,对我说:“你要举目观看,见所出来的是什么?”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量器。”他又说:“这是恶人在遍地的形状。”(我见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这坐在量器中的是个妇人。天使说:“这是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量器中,将那片圆铅扔在量器的口上。我又举目观看,见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飞得甚快,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量器抬起来,悬在天地中间。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量器抬到哪里去呢?”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它盖造房屋,等房屋齐备,就把它安置在自己的地方。”(亚五:5-11)

慎防向主的心松懈

以往讲论的多个异象,对先知撒迦利亚而言,当时的世代是有应用的含意。撒迦利亚书第五章的两个异象是讲罪恶;首个异象是特别向当时的百姓发出严重的警告;恶人要受咒诅,他们的家连木石房屋都要一并毁灭!百姓当时回归故土已十多年,对罪恶的防避恐已松懈。虽然圣经并未披露其中的详情,但据此异象和其中所发出的警告,意味着在他们当中起假誓和偷窃的罪十分盛行。

百姓仍在巴比伦过着被掳的生涯,心系故土是必然之事。不用说是被掳,即便负笈离家到海外升学,亦会思家情切,此乃人之常情。百姓深知他们之所以被掳,沦为亡国奴,是因他们犯罪的结果,故身处为奴之地,对于罪恶或多或少有对付之心。其中尤以对付拜偶像之罪,更见彻底。

拜偶像一罪,自他们出埃及至成立以色列国以来,一直根深蒂固地缠在他们心里;经亡国被掳的惨痛教训,虽非刻意要除去此罪,亦自然不敢再犯。从但以理书可见神所作的大工,祂在外邦君王和众多外邦人面前,显为是天地的主、独一的活神、远超当时强大帝国之君!这位神是他们的神,他们有分见证神的大作为,要除去顽梗拜偶像的罪,看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了。从那时直到如今,他们再没犯此罪。沦亡为奴之时,除了除去拜偶像的罪外,他们也会有心除去和对付其他的罪;不过,回归后,这颗追求行义,向神悔改回转的心志,或许会日渐松懈下来。我们同样常有此懈怠。

我们落在被神对付的光景中,深知是犯罪带来的结果,故在神面前认罪、痛悔,更在神面前许愿(我们并非教导新约的人去许愿)。如有人患不治之症,认为此乃出于神的对付,故在神面前许愿,若神治好他的病,他定必认真作基督徒,或捐钱建礼拜堂等等。及后,神果然听他所求,内心自然充满喜乐,也记得向神所许的愿。可是,事过境迁,对所许的愿便渐次淡忘,对所犯的罪亦渐渐松懈,甚至不久便故态复萌。

我想,这些回归的百姓向神是有悔改之心,何以见得?当波斯王下令允准犹大人返回本地,重建圣殿之际,圣经明言是神激动他们的心,相信这四万多人各有自己的心愿,但有神的工作——激动他们的心,他们便毅然整装待发,归回故土。他们既有向神之心,按常理推断,极有可能未回归之前,对罪已有点悔改和对付。可惜当他们回归之后,看神要宣布如此厉害的咒诅,可知他们向神和对付罪恶之心已渐渐松懈下来。

圣经中的历史书明载,所罗门王亦犯与异族通婚的罪;以斯拉记第十章特别指出他们此罪,连大祭司亦不例外。深谙律法的大祭司竟容许自己的儿子娶外邦女子为妻!他们返回故土,仅十多年,却在此罪上变本加厉,令他们陷于外邦人种种的罪恶之中,重蹈亡国前的覆辙。所以神引导以斯拉返回犹大地,或许他起初并不知道神差他回国还有如此的使命,及至他回国后不久,即发现百姓陷于此罪。他痛苦地向神认罪恳求,神遂赐下复兴,百姓便断然对付此罪。

倘若我们有人从失败坠落的光景中得着复兴,向神有追求的心志;又或许有人刚才得救,心里火热,这些人总会不顾一切,付上任何代价离弃罪恶,正如税吏撒该的模样。他那出于真诚的悔改行动并不容易!他下定决心,要将一半的家财周济穷人(恐怕他此举确是前无古人),他若讹诈了谁就四倍偿还。按圣经的要求,赔还只加五分一而已。撒该此举,无疑是把大部分的家财散尽,可见他的悔改真是彻底的。

我们的悔改,是否不顾一切?连面子也不顾?当认罪的就认罪、当赔偿的就赔偿、当下决心离弃的就下决心离弃、当殷勤追求的就殷勤追求,心里非常火热。这是十分美好的,但要慎防一点,就是于热情过后,那颗向主的心会冷却下来。或许我们听了一堂道,读了一段圣经,内心火热起来,灵性亦确实有起来的表现,但要慎防此心会冷淡下去。当然,我们并不一定要维持那颗奋发、振作的心情,要紧的是维持那个心志——追求公义、圣洁、为主、讨主的喜悦、行神旨意等等。那种火热的心情,总有冷却下来的时候,但内心那颗追求的心志,是否仍是坚定不移?不然的话,恐怕我们向主的心已松散退后了。

昔日主曾对以弗所教会说:“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启二:4)如今亦同样对我们说。我们当如何回应?主说:“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启二:5)主教导我们要追想我们在哪里坠落,对付那个坠落的原因,就在那里重新振作起来。

撒迦利亚书第五章的两个异象,乃是针对罪恶而发出的;在首个异象中,神透过先知宣告严厉的警告,想必是百姓对防范罪恶之心松懈,甚至犯罪至麻木,以致起假誓和偷窃的罪在当时非常盛行,因此神就发出如此严厉的话和咒诅警戒他们。

神于他们返国十多年后发出此警告,今时亦提醒我们。或许我们会认为只十多年光景,百姓向神的心就改变了,他们真的不成样子。若我们扪心自问,其实十多个月、十多日,甚或十多小时就足以使我们变得不成样子,遑论他们十多年!我们当中信主十多年的人不多,但我们是否已变得不成样子,需要像当时的百姓一般,接受神严严的警告呢?倘若我们信主十多年不但没变得不成样子,反之更合乎主的心意,那真的值得感恩,因明显是主的保守使然。

上文提到神在异象中给犹大人的咒诅是非常彻底的——连房屋带木石也都毁灭;若他们蒙恩,向神的心重新火热起来,主的恩典(即咒诅的反面),同样会来得非常彻底!神必施恩给我们,正如申命记第二十八章,神应许百姓,若他们肯服从神的律法,谨守遵行,神必让他们出也蒙福,入也蒙福,连他们的家具、牛、羊、牲畜所生的、地所产的均蒙福。我们要是真的蒙主的恩典,能以站稳,坚守主的命令,我们会越发看到主的福气倾倒在我们身上。

弃绝罪恶

撒迦利亚书第五章五至十一节记载第二个异象:有一量器(没提其大小),天使解释是恶人在遍地的形状,尤其看到量器中有个妇人,天使说这是罪恶,可见是以此妇人来代表罪恶。恶人好像什么?像一个量器里装着罪恶。异象中提到要将那量器提起,悬在天地之间,天使吩咐先知将之搬到示拿地,安置在那里,又为它盖造房屋,完成后就将此妇人及量器放置在自己的地方。此异象较之前的难解,但并非太难明白。

巴比伦是在示拿地的。被掳到巴比伦的百姓,现从示拿地归回,是否仍带着那里的罪恶呢?他们今时从那里带回来的罪恶,必须全部拒绝、离弃,好像把那些罪归还示拿地一般。示拿地的人所犯的罪,任凭他们,百姓却要弃绝,不能有所保留。或换一个讲法:除罪!罪在百姓中间么?搬走它好了!异象中见抬量器的是两个妇人,有如鹳鸟的翅膀赐给她们,使她们飞得既快且远。意即劝告百姓快快搬走那些罪恶,使之归回原出之地。

我们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示拿地”——世界?我们身处现今的社会,是主把我们从其中救出来,“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一:4)。虽然我们仍置身于社会中,但何时我们一得救,主完全属天的生命就摆在我们里面,我们的本质和根源就已是属天的了。信主之前的生命、本质和根性是属地的,故一切的爱好都是属地的,随从世界的潮流,正如以弗所书第二章所言“随从今世的风俗”。如今,我们已得了新生命,从根本上与从前截然不同了。然而,我们终究是从世界里出来的,要提防不要把从前属地的东西带进基督徒的生活里,必须将之赶逐!

思念属天的事

保罗在歌罗西书第三章一节提到:“所以,你们若与基督一同复活,就当求在上面的事。”主的生命已经来到,我们是与基督一同复活,得着祂复活生命的人,我们虽仍在地上生活,生命却是属天的,故当求上面的事。

经文续说:“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有旧译英文这样翻译:“Set your affection on things above, not on things below.”即要把你的感情及心情摆在上面的事,而不是常常记挂的均是下面属地的事。中文译本用“思念”乃着重我们的思想或意志方面;旧英文译本则重我们的心情方面。无论是我们的心情或思想,均应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除非地上的事与天上的事有关,是为主而作的。)若我们如此自我省察,恐怕有许多事情要放下、许多言谈要舍去、许多思想要弃掉。倘我们真的认定,如今我们是属天的人,因已与基督一同复活,故我们的生命是复活的生命!保罗接着再提醒我们:“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3-4上)我们所有的生命是基督本身!祂是属天的,现今坐在天上的。我们的根源在祂那里,我们的心情、倾向、思念等都应摆在天上,求主怜悯我们,恐怕我们的境况相距甚远!

保罗继续指出:“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西三:5)意即我们身上有些东西是属于“地上”的,如肢体,要将之治死。按上文的异象,就是要把那些罪恶搬回“示拿地”,使属地的归回地上。我们既已从世界被救出来,便要将那些犯罪的肢体治死,将之弃绝,如经文所指:“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西三:5-6)此乃圣经特别指出属地的事物,好让我们更清楚明白;当然,犯罪的肢体不止于此。总意是从前“示拿地”之物,于我们是不适合的,我们总要除罪。

撒迦利亚书第五章的两个异象可以成为一对,首个异象严厉地警告百姓不要再犯那两宗罪行;第二个异象指出百姓既从被掳的示拿地出来,就要离弃示拿地的罪恶。神的百姓应分别为圣,尤其现今居于圣地(迦南地)——是神所赐的产业,是属神的地土,就当照神的旨意而行。

以色列地称为“圣地”(Holy Land)。地何以会“圣”呢?因此地基本上是属神的,神将之赐予以色列人寄居。旧约律法记载“地不可永卖”(利二十五:23)表明此乃属神之地,让百姓在此寄居,租住一时而已。香港从前是英国的殖民地,沿用英国法律,因此租借香港只九十九年,不会超过一百年,然而,多少包含长期租借之意,想必此例与旧约律法“地不可永卖”之意有关。据旧约律法,以色列人卖地最长五十年,五十年届满,地要免费归回原主。神设此律法,表明以色列人是在神的地土上居住,地并非属他们的,他们只是旅客,故称那地为“圣地”。

如今,主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过来,十字架成为我们与世界之间的间隔;我们是属天的,不属这个世界,住在天上的圣地——耶路撒冷,但身体却寄居地上,因此我们不要让属世的事物走进我们的生命里,乃要从其中分别出来,除去属地的,思念上面的事,追求天上的事。此乃两个异象的意思。

最后的异象

撒迦利亚书六章一至八节是最后的一个异象。

“我又举目观看,见有四辆车从两山中间出来;那山是铜山。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我就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主啊!这是什么意思?’天使回答我说:‘这是天的四风,是从普天下的主面前出来的。’套着黑马的车往北方去,白马跟随在后;有斑点的马往南方去。壮马出来,要在遍地上走来走去。天使说:‘你们只管在遍地走来走去。’他们就照样行了。他又呼叫我说:‘看哪!往北方去的,已在北方安慰我的心。’”(亚六:1-8)

此异象不止一种解释,尽管不晓得其真实意思,但总能领会其中的一些含意。

此异象提到四匹马,有人以启示录第六章的四匹马套入作解释。启示录第六章的“白马”指异端的流行,胜了又胜;“红马”指战争;“黑马”指瘟疫、饥荒;“灰马”指死亡。先知撒迦利亚在异象中所见的“红马”,在第二节之后就再没有动向(可能壮马是指此红马也说不定)。饥荒(启示录的“黑马”)与胜利者(启示录的“白马”)往北方去是什么意思?有斑点的马或是指启示录的“灰马”,向南方的埃及去又是什么意思?似乎在解释上,两者格格不入。

有解经家把撒迦利亚书的四匹马解作但以理书中的四个大帝国——巴比伦、波斯、马其顿、罗马,似乎仍有不通之处。究竟应作如何解释?当然,圣经有正确的解释在其中。但如今我们不能断言哪个解释完全正确。有人指出天使所讲的四辆车连四匹马是指“天的四风,是从普天下的主面前出来的。”(亚六:5)何以会有这样的解释?因原文“风”与“灵”为同一字,似乎是说到神的灵在世界周围施行神的事,传达神的话。

本人看启示录第七章提到四位天使“执掌地上四方的风”(启七:1),意即他们扣留四方的风,当他们的手一松,就有灾难发出。启示录所言“四方的风”与撒迦利亚书的“四风”可能是相同的,但后者未必是指将来的灾难,可能是指当代将临的灾难也未可知。但无论如何,车马看来是指军车,与权力有关,代表四风,具威力的灾难,或单指神话语发出的权力。

第八节提到有两匹马往北方去,天使说“安慰了我的心”。“北方”指巴比伦及波斯,严格来说此二国是在东北面,不过他们要往正北方,再向南走才到犹大,所以他们看起来仍然是从北方来的;根据别处先知书的记载(参耶五十一:48;结二十六:7),从巴比伦而来的灾祸是“从北方来”的。两匹往北方去的马,神的心因此得安慰,可能是指神对付了巴比伦,又管理着波斯,使犹大人可以返回故土,使神的心得着安慰。

从属灵的含意来说,此异象不论是指权力、灾祸或四个帝国,都是“从普天下的主面前出来的”(亚六:5);即世上不论有任何的变动,或任何权力的出现,或什么灾祸的来临,都是经由主的许可。主会按其计划及智慧行事,事情得以成就,必经由祂的许可。故此,属神的人大可安然放心。甚至个人的遭遇,不论是失意、痛苦、疾病种种,无非是由神许可才临到。

异象中的四匹马和四辆车究何所指,纵使我们并不晓得,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它们由神而出,由神管理!神掌管一切,甚至魔鬼一切的活动都不能越出神许可的旨意之外。地上会有反对主的人和事出现,但都在主的旨意和管理之中,无论我们遭遇何事,都有主的旨意在其中;我们要赞美主!主是大有能力,掌管宇宙、世上的一切和我们个人所遭遇之事。愿主让我们深深确认神掌管一切,以致我们在患难失意之时,仍可安心,心中满得安慰。又愿主教导我们并非仰望别的人和事来给我们好处,世人渴慕福气来到,但属神的人深知祸福都是出于至高者的口,故我们要专一仰望主,要求主让我们深知我们已脱离了
“示拿地”,应当放下从那里来的种种牵累、种种罪恶、种种属地的污秽,专心走在主的圣地上,讨主喜悦!■

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一八年一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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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主的真门徒(三)- 常常遵守主的道



作主的真门徒(三)- 常常遵守主的道

作主的真门徒(三)

-- 常常遵守主的道

黄聿源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做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他差我来。你们为什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什么不信我呢?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约八:31-47)

在约翰福音八章十二节,主耶稣说了“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之后,祂与犹太人展开了一轮的辩论。到了第三十节,圣经以“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他”来结束这次的辩论,看起来似乎有不错的成果。但从八章三十一节以后来看,这许多信祂的人却不是真的信主,主自己也一再说:“你们……不信我。”究竟这些人有没有信主呢?针对文首经文,就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这些人是真信主的,只不过他们信得很肤浅,对许多圣经的道理还不明白,所以主耶稣勉励他们信主以后要继续遵行主的道,追求真理,才是一个有长进的基督徒。又有的说,这里讲的不是指信徒,而是责备当中的非信徒,借以提醒真正信主的人,免得他们像不信的人一样。
圣经明明说主耶稣是对那些“信他的犹太人”说的,我们凭什么下定论说他们不是真信主呢?看主怎么称呼这些人就可知道。

第一,主说他们是罪的奴仆。第二,主耶稣说他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第三,主耶稣毫不留情地指出:“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在主的心中,这些人一定不是真门徒,不然,主怎么会说他们是魔鬼的儿女?不但如此,主还说他们是说谎的,而且要杀害祂!这些人如果是真信主的,怎么会存心谋害耶稣?就算是灵性再软弱,也不会想到要杀耶稣。

综合以上几点,就可以知道在耶稣基督的心中,这些人肯定不是真的门徒。同时主也针对他们的问题,指出怎样才是祂的真门徒。这给我们各人一个反省:每个人都可以说他是信耶稣的,但到底谁才是真的信耶稣?谁才是主的真门徒?

知识型的基督徒

当时这些人是听见主耶稣与犹太人辩论,觉得主耶稣讲的道理比犹太人更好,更有说服力,所以就相信主了。这就像在辩论会上,你觉得哪一队讲得有道理就支持那队。今天很多人说要信耶稣,其实他们只是在知识理论上相信,是哲学神学上的相信罢了,并不是真的要信耶稣。他们把基督教的信仰与其他宗教相比较,觉得基督教讲的有道理,便相信基督教,但他们不是相信耶稣基督。相信圣经里的道理,也不是信耶稣。

所以,我们带领人信主一定要很小心。传福音时我们也讲道理,甚至辩论道理,举出很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我们讲的道理是对的;也会通过科学、考古学或哲学来证道。这并没有错,但我们不是叫人相信这些道理、证据,因为就算对方最后被你说服了,相信这些道理了,他们还没有真正信主。

今天很多人就是这样子带领人信主,尤其是在基督徒家庭里面,很容易会犯这个毛病——我们教孩子来变成基督徒,却没有教孩子来认识耶稣基督!我们教他们懂得教义,懂得基督徒的礼仪,做基督徒该做的事:吃饭前要谢饭,睡觉前要祷告,每天要读圣经,星期天要做礼拜等等,我们以为全部都教会了,他们就会是基督徒了。那么怎样才是主的真门徒呢?

真门徒的表现

一、常常遵守主的道

耶稣对信祂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这话在原文的意思就是“习惯性地在主的话中”。一个真门徒的表现就是照着主的话来生活的人。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信了耶稣,却不愿意照圣经的话来生活,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他就不是真基督徒。主不承认!

固然真门徒在生活上有时候也会软弱犯罪,没有按照主的话做;但不同的地方是,他会认罪悔改,求主饶恕。所以这两者是大有分别的。

二、脱离罪恶的生活

为什么要常常照主的话而生活才是真门徒的生活呢?是不是照主的话去读经、祷告、灵修、聚会就是基督徒?不是,这些不过是基督徒生活的习惯。主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32节)那些遵守主的道生活的人,就必晓得真理,因而就得着脱离罪恶的自由。主耶稣告诉犹太人:“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然而“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真门徒常常遵守主的道,生活在主的道中,就晓得真理,又遵行真理,结果就能够摆脱罪恶,不在罪恶中生活,不做罪的奴仆,得着真自由了。这是一个真门徒的生活表现。

一个真正相信耶稣的人,主应许我们罪得赦免,脱离罪的权势。这救恩的应许跟我们生活所表现出来的应该是一致的,两者互相呼应。如果你说信了耶稣,却仍然天天生活在罪中,作罪的奴仆,那是不相称的,你的生活就证明你是假信徒了。

三、有神的生命

很多人说:我不是不想遵行主的道,但圣经的话很难明白,就算是明白了,也做不到;又或是说书读得少,不认得字,所以不懂得主的道等等,似乎很有道理。但主说:你们不明白神的话,不听从神的话,又不常活在真理中,是因为你们心里没有真理。“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47节)如果你们是出于神的,是神的儿女,就一定听神的话,必遵行真理;若不愿意听神的话,甚至听不到,就证明根本不是神的儿女,乃是魔鬼的儿女。你们的借口,你们的理由,更证明你们根本不是真基督徒,里面没有神的生命,不是属于神,因为遵行真理是生命的问题,不是知识的问题。就如那些“信主的犹太人”,不明白也不遵行真理,更诸多辩驳,是因为他们心里没有属灵的生命。

我们常犯的一个错误,以为明白真理是知识的问题,遵行圣经是意志的问题。其实,明白真理与遵行圣经真理,都是生命的问题。人若没有神的生命,根本就不能明白也不能遵行神的话,甚至还没重生得救!要遵行神的道,就要有神的生命。所以这是生命的问题,不是知识、文化水准高低的问题,也不是聪明与愚笨的问题,更不是出生背景的问题。主耶稣没有否认犹太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但他们心中没有神的生命,就没有办法明白神的话,也不能遵行神的道。

这是第三种假的门徒,你会发现一种比一种更难分辨。这种门徒只是知识型的基督徒,只在道理上明白,但是生命没有改变,他没有接受主耶稣作为他的救主,因此他的罪没有得着赦免,仍没有脱离罪的权势。他不过是有一套有关圣经、基督教的知识,是在知识上作基督徒,而不是真的基督徒。这种信徒在西方社会多的是。

总而言之,一个真基督徒一定要有真基督徒的表现——常常遵守主的道。就是要习惯性地天天活在主的话语中,按照主的话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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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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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9-07-07 12:45
圣经 经节: 
赛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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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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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9-07-07 12:48
圣经 经节: 
罗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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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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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2019-07-07 11:56
圣经 经节: 
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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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热忱、迫切




使命—热忱、迫切

使命—热忱、迫切

陈纯仰

当我们读新约圣经的时候,使徒保罗对大使命所抱有的坚定心态是显而易见的。随着我们每年一度九月布道会快将来临,让我们再一次思想保罗所立下的榜样,好重新挑旺我们作为“得人渔夫”的热忱 (太4:19)。

一. 我们必须抓紧主的使命之严重性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作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既是这样,我的赏赐是什么呢?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音,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林前9:16-18)

保罗乃是被基督的爱所激励而为基督作见证。事实上,他用了苛刻的字句来描绘这大使命在他心灵中的重压——“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保罗认为若他不去向那些将落入地狱的罪人传讲如何与三一圣洁神和好的好消息,那么他便算是可咒诅的。

这与耶利米有点相似,他写道:“我若说,我不再提耶和华,也不再奉他的名讲论,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耶20:9)当你把福音藏住,不传讲基督,你应该感到好像有把火在你的骨头中。这是保罗的感受——假使他不作声,他的心便会撕裂,而他的灵也会极度焦虑不安。

让我们祷告,求基督的爱同样来催逼激励我们,以致当我们找不着机会传讲福音,或当我们有机会却让它轻易溜走时,我们心里会感到阵阵痛楚。

二. 我们必须舍己来传扬福音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

这是为福音的缘故自行加在自己身上的责任。保罗坚持他是“自由的人”——这是他在基督里的真自由。保罗在各方面都有在社会上的自由,而这种自由是任何人皆可尽情享受的,然而,保罗甘心情愿地把自己伏在最严谨的责任之下,“作了众人的仆人”。保罗虽有自由作选择,却选择了作众人的仆人,这是把舍己的原则付诸行动。在这事情上,保罗有最佳的榜样让他跟从:耶稣本是君王,却使自己成为奴仆,以致这位君王能拯救自己的子民。

这是令人震惊的传福音策略,保罗关心其他人的意愿——他们的欲望、需要和所关注的事情——以致他可以领更多人归向基督。他满脑子想着的是要抢救灵魂,以至于他愿意舍己。他乐意放弃自己的权利,甚至在必要时作众人的仆人,为的是要看见人悔改和相信。

作为蒙恩得救的我们,这也应该是我们人生的目标。我们越是舍己,就越能天天背起我们的十字架,紧紧地跟随基督,我们也能在领人归主上多结果子。

三. 我们必须尽力向各类型的人传扬福音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0-22)

保罗向我们表明了自己甘愿作奴隶所涉及的是什么:他使自己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好使他能够广传福音;作为一个宣教士,他的生活方式常作出巨大改变,不是因为兴致所至,乃是为了能更有效地接触四类不同的人。

犹太人:犹太人是以严守律法来赚取救恩,因此保罗便“作犹太人”。但这是什么意思?他本来不就是犹太人吗?

保罗信主之前,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过着模范犹太教徒生活,但他重生之后,他从严守犹太律法的枷锁中得释放。然而当他向犹太人传讲基督时,他甘愿回到以前的生活方式,在他四出传福音的行程中,他为提摩太行割礼(徒16:1-3),他自己也按律法要求行了还拿细耳人愿的礼(徒21:20-26)。这些行动在基督里完全是不必要的,但保罗仍然行了,为了缓和犹太人对他的偏见,免得他传福音的事工受阻。

归化犹太教的外邦人:“律法以下的人”是指那些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保罗体恤他们,行一切所需的来把福音带到他们中间。福音本身已经是他们的“绊脚石”(林前1:23),他不想进一步绊倒他们。

保罗回到从前在犹太教的生活方式,但他并不是否认基督,他外在的行动可能跟犹太人一模一样,但他里面的动机却完全不同。犹太人以守律法为进天堂的途径,但保罗是为了抢救灵魂归向基督,深知他的行动对他自己的救恩毫无功效。保罗愿意吃他们所吃的,拒绝他们所拒绝的,也不在安息日工作,以致可以为福音的缘故筑起一道通向他们心扉的桥。

这种顺应环境的做法虽然有必要,但必须十分谨慎为之。保罗从没有让他尝试调和文化的行动在任何方面影响福音的信息,他在《加拉太书》2:3写道:“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提摩太受了割礼,提多却没有,为什么?提摩太受割礼是为了避免得罪犹太人,以致妨碍了向他们传福音的工作,但提多的情况是犹太教派的人坚持必须受割礼才能得救,这是对福音的攻击,因此保罗断然拒绝让提多在任何压力下行割礼。要小心的是,对传福音所作的顺应必须只是一种传福音的方法,福音本身不能改变。

外邦人:外邦人是指那些“没有律法的人”,他们没有从神而来、以文字记录的启示,保罗没有把犹太人有关礼仪的律法强加在他们身上,而是愿意忽略和放弃他自己属犹太人的身份。假使他坚持寻求来自以往生活方式的舒适,他便永不会接触到外邦人。再者,他在传道时十分留意外邦人的世界观——他没有假设他们对亚伯拉罕或摩西、或摩西五经有任何认识。事实上,保罗在亚略巴古当中传的道(徒17:22-31),仍是如何向非犹太和非基督徒背景的人传扬基督的典范之作。

在上述例子中,我们看见保罗精明地疏导外邦人和犹太人之间的张力。在耶路撒冷,他遵守律法;在安提阿,他拒绝活在律法之下;在加拉太,他责备彼得假冒为善地守律法。然而,他小心翼翼地作出宣教方面的顺应,他说自己“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保罗对与外邦人调和的生活方式设下严谨的界线,即使他跟没有律法的人接触,他依然知道自己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从不偏离。

律法中有关民事和礼仪的部分在基督里已经成就了,也被废除了,但道德的律法(在摩西的律法之先)仍旧存在。保罗没有容许自己借顺应之名而违背神的道德律法,这原则其实很简单:你不需要借吸毒来接触有毒瘾的人,也不需作不道德的人来接触妓女。即使非信徒也知道,在音乐视频中穿着不端庄的衣服来唱猥亵的歌曲,借此接触世人来传扬耶稣,是不必要且不智的做法。保罗是一个好基督徒,只要是有利于接触外邦人,他愿意做基督徒没有被禁止做的事情。

所有人:保罗的原则是:“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保罗的对象不单是某一个族群,而是所有人。他把自己个人的考虑放在一旁,使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为的是抢救各类人的灵魂归向基督。这是为福音的缘故全力以赴,我们也应该愿意尽力把与神和好的信息带给所有不同的人和族群。

四. 我们必须以强烈的热忱来传福音及抢救失丧的灵魂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

保罗惟一的焦点是领人归向基督。事实上,他在第19-22节里不断地重复说:“为要得…人”。保罗没有忘记救赎是神的作为,以及人不能救自己或其他人,可是,他知道神“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神把福音带给人的方法是借着人的见证——我们!

使徒保罗对宣教的心跟神一脉相承,他并不满足于单是传福音,他更热切地渴望众多的灵魂透过福音的宣讲能被救赎。这不是冷漠地履行责任——即使他知道结果在神的手里。当一个罪人悔改,神便得到荣耀,因此他忠心地传讲,怀着满腔热忱要看见神被高举。保罗说:“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这影响着他每一个决定,以及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他并不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这么做,而是以此为他人生的单一焦点,为什么?就是“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保罗预期当他把生命倾倒在传福音的工作上,有一天他会有份于多结福音果子的喜乐。

当你将来在天堂的时候,遇见某个因你向他传福音而信主的人,你会在永恒里欢喜快乐,因为神使用你在那人身上作出永恒的改变。当我们透过福音把喜乐带给其他人,我们自己也永远进入相同的喜乐中,因为我们看见我们传福音事奉的果效。虽然这只是“同得福音的好处”的其中一方面,但这是何等的荣耀!

总结和反省

如果你已重生得救,在基督里是自由的,你会怎样使用你的自由?新加坡人一般有着很强的享有权利的心态:我们知道我们的权利,也要求得到这些权利。但作为一个基督徒,你会做你想做的事,还是你会放弃你的权利来传扬基督?

当你已辛勤地工作了一整天,你会坚持在周三晚上好好休息的权利,还是参加教会的祷告会,为失丧的灵魂祈求?经过一周忙乱的生活,周末的时间是宝贵的——可是,你会抽一点时间去邀请教会附近居民出席九月布道会吗?你愿意放下你的权利来传扬福音吗?还是你会放弃福音来维护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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