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年前,为要使我们教会的信众,对圣经基要道理,都具有相当认识,所以作一系列的讲道,也藉录音而保存那些信息。去年有肢体致力将各篇整理为文,辑成书本付印,而主也施恩,终于能在此时出版,分送目前一代信徒。同时仰赖圣灵启发光照,可得真理造就建立,稳步前走,进入更深的真道中,与主交通同行,使祂得荣耀。
本书称为「琐谈」,因为㈠圣经称为要道的,本辑未能尽数列出;㈡当日讲解,未能尽量将每一题目,详细讨论,只算扼要地谈谈罢了!
本书称为「要道」,意是基本的纲要真道。既说基要,似乎宜于初信者学习;可是所讲的,不只如此,内容也有不少是为了信主日久的。
仰祈上主施赐恩惠,使一切读者都得造就,信上加信,不住地长进。
胡恩德
笔于一九九六年春
三十多年前,当笔者刚信主时,十分盼望能找到一本可以清楚的讲解圣经中的基要信仰的中文属灵书籍.几经努力,才发现了T.C.HAMMOND所著的“IN UNDERSTANDING BE MEN”的中文译本《在心志上作大人》,是一本信仰非常纯正,内容全面的好书。只可惜,作者是以典型的神学教科书的手法写成,再加上是译本,若没有人从旁帮助,是一本十分不容易读的书。
过去三十多年,中文属灵书籍出版无数,但始终无法得到一本信仰纯正,内容全面,可读性高,又能深入浅出的,以生动的手法来讲解圣经基要信仰的书,因此常引以为憾。
感谢主,等待已久的书,终于出版了!是由主忠心的仆人胡恩德先生多年前一系列的基要真道讲道录音所整理的《要道琐谈》。它是以十分浅白的文字,非常生动的体裁,用无数的实例来讲解一般人常认为是十分生硬、枯燥、抽象的教义的一本书。内容包括了神、基督、圣灵、得救和圣经五大类。当笔者阅读时,真是爱不释手,使你感到亲切,易懂,但又不失真理方面的严肃,谨慎和精确;和其他同类的神学书籍是迥然不同的。它不但可以帮助信徒清楚明白圣经中的基要真理,又能给他们提供许多生动的传福音的题材和资料,实在是一本十分难得的好书。
兹因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东南亚一带的华族年轻人,多数比较熟悉中文简体字。今征得胡恩德先生及香港喜乐福音堂的同意,给我们“基督渔人团契”在新加坡出版简体版,以供应这一带信徒的需要。深信主必重用这本书,建立信徒的信仰,在这末世离道反教的时代,可以为真理站立。
黄聿源
谨序于一九九七年四月
神
1 神是可知可寻的
2 神是创造者,乃自有永有
3 神是有能力的
4 神是超越时空的
5 神是光
6 神是爱之源
基督
7 耶稣基督是神
8 神所喜悦的儿子
9 基督降世为人—耶稣基督的人性
10 主受死又复活
11 主是复活的主
12 主的升天
得救
16 得救㈠
17 得救㈡
18 得救㈢
19 得救㈣—信徒与律法
20 得救㈤—得救与赏赐
圣经
21 圣经使人有得救的智慧
22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
23 查考圣经
24 在末世站稳
在此拟讲及一些基本真理,但因应一般信徒所需而说得较为扼要。现在按一般的次序来讲说∶㈠神、㈡耶稣基督、㈢圣灵、㈣得救、㈤圣经。
说到「神」,这题目包涵甚广。要了解人,有时也无从下手,何况那位不能看见的神!正如约伯记所说 :「神为大,我们不能全知。」对神的事情,我们所知的是非常有限。去研究宇宙,看来是无涯的;对这位比宇宙还要大的神,我们岂能用人类有限的智慧去追查考究呢?这只会弄巧反拙,甚至把祂的性情想歪了,把祂的工作误解了。
在路加福音十章22节,耶稣基督曾说:「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耶稣基督)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即是说,除非「子」或「父」向人指明,否则人不能认识天父和耶稣基督。故此从前有不信主的人,在信了耶稣基督后,觉得像睡醒一觉,希奇从前竟瞎了眼看不清这事实。这说明了主向人启示,就像揭开幕幔,然后人才得以知道祂。因此,关于神自己,有两点先要阐明∶
罗马书一章19节∶「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神之所以是可知的,是因祂主动向我们启示祂自己,而祂也先使我们有一个能知道祂的本能,就是祂从前造人的时候放在人里面的,否则人就不可能明白神的事情。譬如我们知道用奶喂养婴儿,一方面母亲是天生具备了授乳的条件;但另一方面,若婴孩没有吸取奶的本能,他就不会吃奶。照样,现今人可以按着神所定规的程度来明白祂的启示,创世记第一章说∶「祂按着自己的形像、样式造人」。神造人是按自己的样式,就是具有灵、思想、情感,意志;祂把我们造得和祂相似,好使我们对祂有所认识。
罗马书一章20节又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有些人声称不知道有神存在,其实不是不知,而是不肯去知;也有些人认为只有弱者,或遇上不幸的人才会相信神,这观念也真是错误之极。从上述之经文,神已把自己的事情放在人心里,不过人总让别的东西如罪恶、物欲、世上短暂的事物、疾病、痛苦等包围压抑着,甚至连那种知道神的本能也失去了,只有在这些「障碍物」的影响力略为减退时,那个本能才又生发出来。
时常听到有些人问∶「你为何会信有神呢?」答案可能因人而异,但有一个回答是简单而又实在的--有神就是有神了。说这话的人总知道有一位伟大的存在者,这人未必是有学识的,也不用别人教他,他里面就有那个知道。故此罗马书一章19节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不单是知道有神,就是关乎神一些性格等等,人们多少都会有些想法,虽或是猜想,但总有一点。
这种对神的认知是无法解释的,就如人心中的道德律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我们天生具有是非之心,如碰上无理打人等事,任何种族国籍的人都会认定无故攻击别人是不对,这道德律是自古至今都没有改变的。人觉得有神,正像这定律那样生来就觉得,就如良心和本能那样是与生俱来的。就算人说没有神,但可能有一天,他会因感到不安而去寻求这位造物主,这是由于人内心藏有对神要认知之本能。
圣经说这位神是「明明可知的」,即使你里面那一点本能虽或没有了,神还能让你看到天地里面所有祂造的事物,藉以知道神的永能和神性。我们可以这么说,天地像一篇大文章,又像一部精巧的机器,一切活动全都像经过精心的设计,全都算得准准确确的,而且极有秩序。为何是这样的呢?目的是让人看见有神。人若说不知有没有神,又说只能存疑,这其实是一种推诿,因为圣经上说我们这位神是「明明可知的」,而从宇宙万物中,我们也可以察觉到。
有人说就是想认识神,也无从找寻。其实神用祂的话语向我们启示,我们就可以找到祂。现今很多人有一种毛病,就是缺少一个诚实的心,或者一个寻求真理的心,否则必会寻见神。
以赛亚书五十五章6节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这经文上半句就是说神是可寻找的,是让人可以找得到的。罗马书第三章告诉我们「世人都犯了罪」,其中一样罪是「没有寻求神的」。没有人愿寻找祂,如同浪子离开父亲,是故意离开的,好去任意放荡,浪费父亲的赀财。
多年前美国一个无神会的会长曾向叨雷博士挑战,说 :「你有何方法使我信耶稣?只管说出来.」叨雷博士就告诉他:「你自己可以找一找,到底有没有神。」结果那不信的人真的一连多个晚上,临睡前心中安静地这样祈求说∶「如果真是有神,就请祢让我知道吧!」不久,他心内果真明白过来,领悟到的确有神存在。这事载于一本个人布道的书内,表明人若诚恳地寻求神,神必会向他显现。
另一件特别的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通货膨胀得很厉害的德国。那里有一个非常聪明的犹太人,他是第一流的律师,替人辩护从未失败过,即使是证据确凿要判死刑的人,他也有办法替他洗脱罪名,故此在柏林甚为有名。但在那个时候,他损失很多资产,非常痛苦,甚至病倒了。有个基督徒见他可怜,想带领他信主,但因为他很聪明,又不肯承认有神,就不知如何向他劝说,只有在探望他后送他一本新约圣经,而那犹太人也翻看了一下。原来他的妻子是天主教徒,他曾跟妻子去过两三次天主教堂就不愿再去了,因为觉得没什么可得着.可是那位基督徒探望他后,一天他太太不在家,他心情灰暗消沉,对人生的路感到模糊,就在极度痛苦那一刻,他想去寻求指引,于是他跪下,向他祖宗所相信的神祷告。他并非求问有没有神,他内心已默认有神,只是他看的那本新约圣经所讲的耶稣,宣称是神的儿子,这一点却绊着他。他哭着祷告说∶「这位耶稣真是神的儿子吗?」他求他祖宗的神让他明白,后来他竟看见异象,耶稣基督向他显现,经历这件事之后,他就信了主,后来还在美国一间神学院工作,之后自己再出去布道,这人名叫米高逊。
有些人毋须见到主向他显现才信,在祈祷时,主使人的心能有把握,产生信心而承认有神。从前有一张单张(从上海福音书房购得,香港可能没有出售),讲述作者自己的经历.那作者有一个时侯非常怀疑神的存在,想要信却不能信,又不敢说没有神,结果他向神祷告说∶「如果真有神的话,祢现今就让我信吧!」之后,他里面竟有一个信心,相信有神。
又有一位女士曾祈祷说∶「如果耶稣基督是真实的,就让我知道。」之后她心内有一种特别的平安和宁静,她便知道主听了她的祷告,于是便信了主耶稣,人生就有改变,这件事是记载于葛培理布道团的刊物内。
另一件事发生在抗战时期,那时日本人宣布粮食短缺,叫人们回乡去,有很多人步行去广州,再转向四乡,或去广西等地。也有很多人从大埔乘船到内地的鲨鱼涌,再步行至淡水,然后乘船往惠州,转往韶关等地。从前我父亲家有几个工人是新兴县人,他们曾经有以下经历:一次,他们赶路回乡,走到半路,突然有日本飞机从上空飞过,他们当中有一个吓坏了,怕得全身发抖,另一个信了主的对他说∶「你现在祈祷吧!求主使你不要慌。」他就十分简单地祷告一下,心里立刻平静下来。如果说是自我安慰,你大可试试,想象些事物来安慰自己,看看灵验否。
又有另一件事∶战争的时候,本人住在深水埠。日本人侵占香港不久,我认识了一个住元州街的青年,他父亲是个中医,会画国画;青年则会西洋画,那青年十分聪明,十六岁已任中学美术教师。我认识他时,他正做美术广告的工作,他父母是「深爱堂」的教友,他自己却仍未信主受洗。那时我每周乘渡轮到港岛一次,总是与他同船,我常劝他信主,他一直不肯接受,我有时也不知再说什么?不过,他倒告诉我一事情,就是一次他母亲病重,他曾向神祷告求神医治母亲,而且说母亲若病好,他就信主。后来他母亲的病果真好了,他说信主,但不久又不肯信。后来有一次又和他同船,船快靠岸,我又和他谈起信仰,他那次并没有激烈反对,但他总不能信,却像很多人所认为的要触摸得到的才相信。最后,他说:「除非这样吧,又来一件好像我母亲从前病好的那种事情,我才会信神。」我说∶「最好你有这样的事」。我们别后三个星期,我没有见过他。到第四个星期,我站在码头上,有人在后面拍我一下,转头看,原来是那青年。他问我是否还记得上次说过什么话,我问他是指哪一句,他说就是「最好你有这样的事」那句,他真的有事发生了,这一次并非他母亲生病,而是他自己被日本人抓去了,这种事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在审讯时日本人不会客气,他们把扫帚柄放在一旁,动辄就朝犯人头上打,或是灌水等。那个青年被捉拿,是因他对不起朋友,被朋友告到日本人那里,日本人抓了他,却没有灌水,由于他肯认罪,故只被扣留,坐了三星期的牢。他感到坐牢真是苦闷极了,日子难过,竟就做了个祷告,说:「如果真是有祢,就让我在半小时内出去吧!以后我总不忘记祢,一定信祢了。」可是他祈祷后却忘了自己所说的。之后真的不够半小时,监狱牢房外,钥匙声响起,原来是警察来要带他出去。他只当是再去受审,不料是释放他!他那时已忘记了自己的祷告,随着那个警察走着走着。「等一等」,他应声停步,原来要他去办手续,就在那一刻,他心里叫起来∶「呀!我刚才不是那样祷告的吗?是了是了,这次没法子,一定要相信有神。」于是为了履行他的诺言,他坚持对神的信心,直到战争完了,他太太受洗时,他因没有被教会接纳受洗,而失去信神的心。他未被接纳的原因,是他并未放弃罪(关于异性的问题),也不愿意把自己完全交在主手中。罪常腐蚀人的信心,他也不例外,被罪绊倒了、吞去了。在此只想说出一点∶这人是寻找神的,神就让他寻见,因神愿意人寻见祂。
有些人没有如上述般用试验的方式来寻找神,而是主使他们的心眼明亮起来,他们也许会这样说∶「是呀!总有一只手带领着我似的,有些事情像有人替我安排好似的,凑巧也没那么巧呀!」他们就信有神。
《医院中的基督》(我认识译者的弟妹,著者却不认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人,他并非医生,只在医院内工作。他原本是教徒,但当他眼见病人所受的痛苦,就怀疑到神的存在,神怎么不理会这些痛苦的人呢?几年后他转到另一间医院工作,是伦敦有名的教会医院,从前南丁格尔曾在那里的小礼拜堂祈祷过。这个作者在那里工作时,仿佛看到神的踪迹在其中。例如他看见一个老人分明患了绝症,后来经多人为他祷告,他竟痊愈了。又有一个十七岁、病重的女孩,按人看应是十分痛苦;但那孩子却时常面露笑容,常唱圣诗,大家都觉得她十分可爱。一天晚上,当医院播送一首晚祷之歌∶「日已西沉,求主与我同在……」,她就高声唱起来,唱得非常动听,大家都欣赏不已,不料第二天她就病逝了,那女孩子年纪轻轻得此绝症,应是感伤无限,身心俱受折磨,但她却像有一种非常的胜利,一种莫名奇妙的力量--那就是主的力量。
作者又记下一段感人事迹:有一对夫妇,妻子生下孩子,丈夫竟硬说孩子不是自己的,并誓言今后不见孩子一面,只负责供养费用。太太苦劝无效,只有带着破碎的心来抚养这孩子。到孩子几岁大,竟患上绝症,被送进了医院,父亲知道这事后,不知什么叫他良心发现,走来看这孩子。那母亲一见丈夫站在门外,便立刻到外面去,不愿见他,只剩下父亲和他孩子,那孩子初时很害羞,但后来父亲在床边用心地逗着她,跟她说话,她才熟络起来。第二天,父亲又来站在门外,这孩子开口对母亲说∶「好不好也叫他到这里来呢?」母亲终于答应了,跟父亲手拉着手走到她床前,他们俩和好了。后来那孩子虽然死去,但那家庭又回复完整,夫妻关系恢复过来。
相信这位作者还看到很多动人的事,叫他不能否认有神。我们这位神是可寻找的,甚至人未寻找祂,祂却来寻找人,或向人显出祂的存在。不寻求神的或不肯承认神的存在的人,就是将来担负自己的罪走到永死之地,后悔也太迟了。马太福音第五、六、七章记载了耶稣基督在山上讲道,在第七章祂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这是主给寻求祂的人的应许,而本人也亲身有此经历,可以见证主的话是真实的--「寻找的,就寻见」。
我几岁大便关心自己的得救和死后的问题,我很害怕死亡,但又不知道往永生去的路怎么走?不记得是在小学还是中学时期,有段时间真是很着急要得救,以为要做到十全十美的好人才可上天堂,结果是做了一天好人后自己便灰心不已,深感这条路行不通。后来渐渐长大了,世界的物欲吸引也多了,就慢慢不再想那得救的事情,只不过内心有时仍有点不安。后来过了中学阶段,主自己让我知道,原来得救并非等到自己做了好人后才算数,而是耶稣基督全做好了,祂钉十字架,就是义人代替不义的人受永刑,为要引领我们到神的面前,祂应许我们:「信的人有永生」。于是我就相信了主的话,我信了主也确知自己有永生,以后就很喜乐,不再害怕死亡了。有时经过医院听到为死人的哭声,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死去,却反而高兴起来,因为知道自己要去那里。
有很多人都是寻求神又寻得到的。圣经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现今就是寻找祂的时候,我们应把握机会。
抗战时期,中国东北有对马贼首领夫妇信了主,不再做马贼;但他们的儿子长大了却跟从伯父做起马贼来,伯父教他射击,他为人聪明,不久都学会了,渐渐成为马贼中的首领之一。抗日时期,他们整帮人加入军队作战,政府让他成为团长。日本人的武器比他们厉害,他们伤亡很多,他身上也受了伤,当日军以为无人反抗时便冲过来,他用机枪扫射他们,日本人回返阵地用炮轰他们,他想此次必死无疑了。忽然远远看见一头骡子,他想起父母所信的神,便祷告说:「我父母所信的耶稣呀,如果是真的,就使这骡子走近我这里来!」那骡子真的走近他,他拉着缰绳要骑上,但因受伤上不去,怎么办呢!他于是又祷告求这位耶稣施恩帮助他,呀!竟骑上去了,带着机枪,打一下骡子,就开步走了。日本人见到他逃走,又开炮打他,却又打不中,他逃脱了。后来到了广西,人们知道他的事,不敢对他说耶稣,后来于力工先生的母亲向他传主的道,带领他信主,他后来还做了传道人,这是于力工先生向我说的.
现在就是相近的时候,否则等到祂关掉福音的门时,就是神使祂独生子再来施行审判时,人要求告也不能了。虽然信主的人所走的路是窄的(正如耶稣基督曾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但仍然必须去走。因为到了时候,「家主」要起来关门,人要在外面说∶「主啊,主啊,开门吧,给我们进去.」主要在里面说∶「我不认识你们,离开我去吧。」那些不遵行主道的人就被拒之于门外。人总不晓得神眷顾他的时候,有时只差一点就没有了机会;所以神给人相当长的时间去寻求祂,因一错过了就不能再得回。
我们在南洋有一个亲戚就是差点儿失了得救机会,从前有一次我送了一些书给他,其中一本是每天看的日课,后来过了几年,他太太为那本书向我谢了又谢,原来多年前,他们的信仰本来是很有问题的,一次丈夫得了重病快要死了,太太每天读那本日课,竟得着了帮助和力量,支持她度过困难时期,而神又救了她丈夫的性命。事情是这样的∶她丈夫原是个医生,自以为得了某种病,诊治他的医生也误以为是那病,开了治那病的药给他。病人有一位亲戚深懂医学,他本来不应在那时候从欧洲过境,但因他很快办妥事务,就在此时到他家里,这亲戚就叫病人不要服那些药。后来,他到了香港一所私立医院接受治疗,医生也是给他开了那种他不能吃的药,于是他就不吃,护士问他怎么不吃,他惟有遵从吃下。大约过了半小时,他呼吸也几乎停止了,需要急救才行,但要通知护士长方可进行,但到何处去找护士长呢?护士刚巧看到楼上闪过护士长的裙边,便立刻试着致电到楼上去,果然找到她 !结果他获救了。这一瞬间是非常短促的,再迟一点就没有希望了。
现今神将机会给了我们,祂伸出自己的手来给你,要把你从一生的罪恶中救出,你就要把握机会去接过来,你不要只同意这道理,因这还未算接受救恩.当你看到自己是个罪人,不但要得赦罪的恩典,也要决意离弃罪恶,并以耶稣基督为主,这才得着救恩。
对这位创造的主、高出万有的主,我们应要感谢祂,因祂已向我们显明自己,祂将圣经给我们,祂也显现在圣经中.如果读者还未相信祂,就当及早相信,因祂是可寻找的。
很多人说没有神,却又不能提出正面的证据,只能消极地驳斥和否定有神。例如他们说看不见神,所以便没有神。但是他们却相信很多并非亲眼看见的事物,例如报章上的消息,又如原子的轨迹等,故「看不见」不能算是证据。又有人说,这世界那么多灾难,怎会像个有神管理的世界呢?但我们说这反而见证的确是有神存在。圣经不是说∶「罪的工价乃是死」吗(罗六23)?人离开神犯罪,就必遭遇难处,这就是一个公道的定律呀!人又说∶「难道好人也要受苦吗?」不是的,在神眼中看人不会是绝对好人。全世界的人都离弃神,陷在如苦海般的罪中,不管你是较好的一个,还是坏的那个,总之都是在罪中,所以那些较好的人都似乎「无辜地」受苦。神不是不理会苦难中的人,而是祂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祂呼唤人回头悔改,如圣经说∶「你们转回,转回吧!离开恶道,何必死亡呢?」(结三十三11)人若转回离开恶道,神必拯救他。圣经又说∶「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赛五十五7)。
我们说有神,所提出的证据是正面的、积极的,如「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罗一19)。这是属内在方面的证据;而「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这是属外在方面的证据。什么是外在的证据呢?就是你所看到这个宇宙所蕴含的无穷智慧,没有思想的东西不能产生思想,这是乃自有永有明显的事实。怎能叫人相信猩猩会有一天能用打字机做一篇莎士比亚的文章?又或相信一个闹钟的零件放在盒中经不断摇动碰撞,再等千年后就成为一个闹钟呢?
圣经一开始便声明是神创造天地,创世记一1说∶「起初神创造天地。」而新约哥林多前书八6说∶「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祂,我们也归于祂。」还有歌罗西书一18说∶「祂也是教会全体之首,祂是元始。」(本来此处是说耶稣基督,但主在地上时曾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神是元始,所有的都从祂而来;神是创造万物的,祂是首,是第一因。今日人们说这是物质的天地,是由百多种原子并合而成的,拆开了原子就是力;所以人们以为最初是力充满了宇宙,而并非神创造天地。但我会问,力从何而来?只有圣经能解释是从神而来。若有人问∶神又从哪里来?我们可根据圣经说,神是元始,「元」即是最初的第一因,其上再没有了。
人不信神,常常不是由于有没有神的问题,而是正如罗马书一28说∶「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是故意不肯信,因为世界在魔鬼和罪的手下,人心里反叛不要神,好去任意妄为。人起初犯罪离开神时,还未完全忘记神,日子久了,却想出了很多古怪的偶像来信奉,渐渐和神疏远。从上个世纪开始人更爱说进化论,便差不多什么也说成是进化而来,甚至是宗教。他们认为人初时无知无识,看到火山爆发或其他自然现象,便害怕起来,以之为神。初时为拜物教,后进化为拜死人,再演进为拜人格化的多神,又进而为一神教(如犹太教等),再进而为基督教,复变为主张某种道理的基督教(其实是背了道的基督教)。从前我念书时就常听所谓牧师讲这种道理,所谓宗教进化论,但现在又不流行了,可能他们知道那种道理说不通吧?原来近来圣经考古学渐发达,有很多圣经上记载的城市遗迹给发掘出来了,如巴比伦遗迹(位于今伊拉克)就是,或多或少让人知道在早期文化中,虽然人类拜很多古怪偶像,但他们始终承认有一位伟大的至高者存在。不说别的,就是我们中国古代的宗教观念也认定宇宙有一位至高者,四书五经称之为「天」,有人更指出古书中的「上帝」,就是我们现今信的这位神,中国古人虽拜山川河海种种偶像,但他们会拜天(中国北方如北平等地就有天坛,从前皇帝一年一次在那里祭天),他们总离不开尊重那位独尊的上主,常称之为「天」或「上帝」。这证明了接近神造人时代的古代人,仍保留着对神的尊敬观念,后来人才退化为拜偶像。
多年前我看过一份刊物,说印度有一个小地区,向来与外界甚少来往,他们不拜偶像,而是拜一位独一的真神。此外在檀香山,当白种人还未占据那地时,土人所拜的也非偶像,而是拜那天上的主宰。他们的庙宇有少许像犹太人的圣殿,是「三进的」。这记载于一份美国刊物叫“BIBLE CHAMPION”,现在不再出版了。那篇文章又说,那些夏威夷祭司曾预言有白种人会来,把道理讲解清楚给他们知道,后来白种人果然来将福音传给他们。换句话说,现今地上仍有人保留着起初人类对这位创造主崇敬的态度。
现代人类科学知识增多,便否认神存在;却没有人能认真地用科学方法寻找神。其实神根本不可能用物质来探测到的,正如人不能用仪器代替审美的观念。人相信有神,并非出于惧怕心理;因为就是狗那么聪明,受惊后也不会有少许的冲动要寻找神明来保护的。人不同于狗,是由于人的内心里有一种所谓宗教性,否则多么惧怕也不会怕出一个宗教观念来。这观念是神早就放在人里面的,如鸡蛋因有鸡的生命在里头,故可以孵化为小鸡。又如小孩子学说话,因为有说话的本能,所以能听和说。同样地,人也有宗教的本能,「神的事情,原显明在人心里」,所以我们才会寻找神,非因惊懔于火山爆发、雷轰闪电等自然现象而制造有神的想法。
如说「力」是自然有的,你会不大满意。如说「神」是自然有的,我想你反而会接受。神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记三章14节∶「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即是神)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神称自己是「自有的」,祂本身非常奇妙,与「律」不同。如你相信神是自有永有的,这对于你是最合理的。我们的神是创造的神,是最初的「元因」,我们一切从祂而来。我们不是神,没有本事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在祂面前只有敬服祂;更何况祂爱我们,爱到一个地步为我们牺牲,我们该当如何敬爱祂?
昔日人虽本能地知道有神存在,可是却不太认识祂。所以神藉着圣经向人启示自己,教人知道更多关乎祂的事。从圣经我们知道神不但是创造者,祂也是能力的源头。
历代志上二十九章11节说:「耶和华啊,尊大、能力、荣耀、强盛、威严都是祢的;凡天上地下的,都是祢的;国度也是祢的;并且祢为至高,为万有之首。」大卫王也是一位先知,他多次受圣灵感动写出神的话,这是他向神祷告的说话,讲出了神是有能力的。圣经中的「神」字从希伯来文看有不同的意思。创世记一章1节那个「神」字是指「至尊那一位」之意。另有一个「神」字,如伯特利的「利」字就是从这个「神」字译来,那字是指能力之意。此外,「耶和华」的意义含有「自有永有」的意思,即祂是「一直存在的、不受时间限制」之意。但有时「耶和华」这个名字,希伯来文就是指「绝对那一位」。神本身有能力,力从祂而来,但力却不是神。因力没有位格(personality),而神是一位(God is a person),如人一般(神照自己形像造人)具情感、思想、意志。而「力」没有这些,但神本身却满有「力」,是「力」的总源头.故大卫说∶「能力都是祢的。」
譬如说地面上很多天然的力是从太阳而来,海浪的力是其一。我有一个亲戚是美国工科大学硕士,他说过那些浪打来时,每一平方尺就不知有多少磅力,你这个人有那么多平方尺,如果海浪打来时就共有以磅计的巨大力量,你就必定受不住了。到长洲去的船是颇大的船,在海上航行时浪头有时可到船的上层,而海浪也可轻易地将四、五万吨的大油轮浮起。你说那力是多么大呢!我曾乘一艘二万四千吨的船,在大海中它照样被海浪推得左摇右摆,只是这大轮船有定船机,才较为稳定。海浪的力量是跟太阳有关的。若说风力比浪力更大,能推动海浪,但风却从热来。这是由于空气因太阳的热力而膨胀上升,流向较冷之处,形成对流作用,故风的力量是从太阳来。地上有很多力量都因太阳而产生出来,而全天地之力量总根源却从神而来。神有创造的能力,从「无」造出「有」。因此,我们基督徒应信靠这位能将「无」变为「有」的神,也信祂能使死人复活,如同亚伯拉罕所信的。从前亚伯拉罕对神的信心可说是十分难得的,他老年无子,神对他说他的子孙要如同天上的星那么多(创十五)。亚伯拉罕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
保罗说亚伯拉罕所信的神,是能将无变为有,又能叫死人复活的。祂能造出我们不能想到的事情。这个认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的影响,这并非说祂在我们生活中行神迹,而是神照着我们平常生活的方式来行事,祂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我们会不知不觉想起:呀!某事原来是有主的恩典和力量的。神不常显出如神迹一般的力量,但有时我们需要这样相信神能这么做事,我们才能过日子。如有些到外国读书的弟兄姊妹,有时他们遭遇甚大的困难,便忘记了信靠神,总得不到安息。若我们查看圣经,可清楚知道神是能力的源头,没有什么祂不能作。我们既成为祂的儿女,祂怎么会不理我们呢?既然祂爱我们,祂手中也有大能,我们可安然把自己和难处全交在祂手中。大家如果看慕勒的传记,尤其他亲自执笔的那本厚厚的英文日记,你就会发现他的信心是很大的,他在传记起首写着说:他开办这孤儿院时,只有五英镑,而所收的孤儿数目也很少;但他决心不会开口劝人捐钱,若有人捐赠来历不明的钱,他例必拒绝。他用信心靠主,相信圣经中神所应许的,结果他所信的都无不兑现的。他持定一个应许,结果把孤儿院办得越来越大,那就是腓立比书四章19节∶「我的神必照祂荣耀的丰富,在基督耶稣里使你们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当然神也给他很多其他圣经的说话.他要让很多人知道他们现今所信的神,也就是从前圣经所记的那位神,叫他们晓得祂至今仍是满有大能、独行奇事、何等活现的!尤其是让那些无倚无靠的老人知道:祂仍是听祷告的父、是可靠的主(在外国的老人通常是很悲惨的);也向那些基督教圈子里认为神离他们甚远的信徒证明,不要以为这位「古老的」神不会在这摩登时代来听祷告、行神迹。因此他不募捐,常常独自祷告或和同工同心祷告。他办孤儿院有几十年光景,到他九十多岁死前,曾经过他手的钱有超过一百万英镑(以现今英镑计算不止多出十倍)。他的孤儿院后来增加名额至千多人,他就兴建五座大楼来容纳,都是经过祷告来筹备的。他曾向人说,几十年来,从没有一次主不听他的祷告,他向主求每一件,主都答应了。他求告主和主应允的事,每一件他都有记下来。几十年来,他就是凭信心带着一大班孤儿来生活。有一次,一位富有的弟兄向他说∶「无论何时有需要,你可以来找我。」果然,一次突然来了困难,急要钱财应付,他心里有了试探∶「如果现在找那弟兄帮忙,也不算募捐,因他早已告诉我他乐意帮忙。」但后来他还是决意不去找那人,他认为他的天父是活神,大可以告诉祂就行了,果然神就带领他经过。此外,他还有很多类此的经历。
他办了孤儿院多年,神并未让他们饿过一餐。只有一次午餐迟来了半小时,那次是较特别的一次。另有一次,午餐未开始前(一时开始),约十一时左右,那管膳食的职员来对他说∶「我们没有面包了!」慕勒先生答道∶「不用担心,我已祷告了。」又再过一会,那职员又来向他说∶「先生,已快过十二时了,还没有面包呀!」慕勒先生有点不高兴,因那职员已在那里做事多年还不相信神的作为,结果,到了十二时五十五分,有人把整车的面包送来了,足够上千人吃。
我只是在此举一例,别人办孤儿院几十年也是凭信心经过的。某一年,我们还未搬到这里来,有一个曾回返英国再回来的西教士到我们这里,我们问他那间孤儿院还在吗?他说它仍在,而且仍照慕勒先生的原则来办理。譬如在慕勒死后多年,有一次为纪念他的诞辰,孤儿院当局为叫儿童高兴,预备分派他们香蕉吃。虽然那时英国普遍没有香蕉吃,但他们觉得这事合神心意,于是祈祷求神供应。过了不久,果真有人从古巴运香蕉到英国,并送了一批给孤儿院。
我们应信神能行任何事,只要是合祂心意。还有一件事,我们传道人没有支薪的规矩,连香港政府也不相信。只是近一两年,有些很有爱心的弟兄,想个方法要送些「车马费」给传道人。初时传道人都反对,因历年也没有接受这种费用的.后来因为主日参加聚会的人多了,他们不懂得我们的做法,也不理什么,总之是把钱放进奉献箱内,或许是有心给传道人的.「为何你们不肯接受呢?」弟兄们便劝我们接受这「车马费」.但这并非定额薪金,有时是全没有供应的。在我们教会早期,就连这个「车马费」也没有,有需要时便向天父要罢了。这不是说神从天上降下钱来,有时神在我们想不到时,感动远方的肢体突然送钱来给我们;有时神又感动信徒用纸包着献金写上传道人的名字。有女同工常持定一句神的话:「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当然也有其他经文成为她的支持。她就是到了一个钱也没有时,还十分有把握,仍坚信神会供给。她从不忧虑,因她知道神有办法。我们传道人也是如此生活的。有时,神还不要我们预早忧虑呢。这也不单是我们这些传道人的经历,世上不受薪的传道人也很多,他们专心依靠主,因为神是靠得住的。我们在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时候,应仍然信靠神,因祂有祂特别的计划。
我们知道这位神是很特别的,能力是从祂而来,因祂是创造的主,我们应放胆来相信祂.但这并非叫我们任意妄求,而是随从主的意思来行事。我们要和主亲近,与祂同行,方能知道哪些事是合祂的心意,能在祂的带领下祷告,知道某些事情祂会做工;而这种事情我们不止经历一次。最初我看见有人讲解圣经引用耶稣基督所说∶「你们祷告祈求,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以后当我明白这句话之后,就照着来祷告,果然得着,便兴奋不已。但后来因为得蒙应允的祷告太多了,反而不大以为怪。从前有把主应允了的祷告记下来的,后来因太多也没有再写了。
如果有人单身在外国,既缺乏生活所需,并且病重,没有人可以帮助。这时魔鬼会告诉他很多忧虑的事,或用难处来逼他离开主走世人的路;但如果这人相信主是有大能的,能供应人的任何需要,便能勇往直前。约翰壹书一5说∶「神就是光」,而四8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神本身全是光,全是爱;而祂又是光的泉源,如雅各书一章说祂是「众光之父」。耶稣基督又说过∶「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面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主说祂是世界的光,不是一家一村的光。所以我们是非常有福的,因我们是在祂热烘烘的爱中!
希伯来书四章13节∶「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神不会在创造天地以后,就对一切置之不理,这经文说万物在我们的主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而这位主更与我们是有关系的;这都显示了我们神伟大之处。你若对此有疑问,可细心想想∶如果阳光和空气能无孔不入的充满了整个地球,那么造阳光和空气的神,也可以是如此。再想,地上每一种生物跟太阳和空气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如空气就是万物分秒所赖以生存的。而造空气的神和我们的关系也是如此,我们是不能稍为离开祂的。不信的人在灵性上和神是隔绝的(以弗所书称这状态为「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但他们在活动方面尚且在神的权柄下(正如保罗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更何况我们基督徒和神的关系,岂非更加密切吗?既然如此,我们实在可以处处放心;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不歇地靠祂,正如呼吸不能停止一样.而事实上,我们既因信基督与祂联合,神的灵又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不能离开祂的;从神方面看,祂也因此而不会离开我们的。
不要说人类,就是世上每一样事物皆在神的管理之中.神并不会因祂伟大而不能看顾微小的事物,否则这位神就不够伟大。神是既能管理大事,又能无微不至的管理小事。如果我们认为神不会看顾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就想想耶稣基督怎样说麻雀吧。耶稣基督说∶「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吗」?即是说麻雀是很低贱的,但「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太十29)又说∶「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太十31)此外,耶稣基督又说:「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十30)这不是为了表明神如何看顾我们的象征语,而是神真的能把我们的头发数得过来,就如祂创造了那么精细的原子,且能使原子内的细微物质能按秩序地行走;祂岂不能仔细地看顾我们呢?
反过来说,我们也不能妄想我们不信神,就可以与神无关。你不信神,是你的内心、态度和生活要脱离神;但不等于神就不能管你。因为神是充满天地的,万物在祂面前不能隐藏。就如我们的头脑,虽看去仿如一堆灰似的,其实却很特别,神或藉此向我们启示祂与万物的关系。试想头脑和我们整个身体的关系,不论你是个书法家,或是个有名的画家,又或者是个出色的音乐家,这不是你的手指有异常过人之处,其实是你的头脑能把它们控制得巧妙。头脑是控制我们整个身体的,手指头碰到东西觉得痛,头脑就立刻知道,又立刻发令使手快快的缩回来。就是距离头脑最远的脚趾尖,如它踢到东西,头脑也会立刻晓得;故身体各部皆和头脑息息相关。头脑与身体的密切关系,正如神和万物的关系一样,没有什么东西能在祂管理的范围以外。无论如何,有一日我们都会到这位万物之主面前。因为主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十二36)神又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罗十四11)万物皆在主的手中,有谁可以躲避祂的面呢?
况且,神又是超越空间的。耶利米书二十三23、24∶「耶和华说:我岂为近处的神呢?不也为远处的神吗?耶和华说:人岂能在隐密处藏身,使我看不见他呢?耶和华说:我岂不充满天地吗?」这里说得很清楚,祂是近处的神也是远处的神,是充满天地的。因为我们的观念、想法皆属有限制的,所以我们不明白神是近处的,又是远处的,以及是充满天地的。其实也不用我们完全明白,因为神是个灵,祂是有位格的,是一位的(祂能说话、有感情、思想、意志、决断),总之我们向主祷告和信靠祂的时候,看祂是一位,无论在何处皆如此相信祂,相信祂在天,但仍在地,又可以住在我们信祂的人里面.(在此要提一点∶我们祷告或默想的时候,不是利用幻想来想像神在我们面前,而是应以神在天上。因耶稣基督给我们一个祷告的榜样,祂有时望着天祷告,称神为天父,有时又教门徒祷告说:「我们在天上的父」。神是充满天地,但我们祷告时,心却向着天上的父来祷告。有人曾问我∶「有信徒常常幻想主很近,就在他房间里,他就向『祂』祷告。后来,他隐约好像见到主……」我立时说∶「这非常危险,恐怕是鬼!」故我们的祷告是着重向天上的父祷告,免得撒但趁着我们想像不对的时候,假冒基督来向我们显现。这个要小心,虽然主是充满天地又居于信祂的人心中,但我们祷告时不是向我们里面来祷告,而是向天上的主祷告,这个要切记!)
虽然这或许说得有点抽象,但可按我们所能了解的去思想,因为祂称为「神」,那「神」字已经不是在我们这平面上了,否则,祂就不是神。神是超过空间的,充满天地的;空间有多大呢?是不是无限大的呢?我们也不知道,但无论如何,神就是大于一切。在天地中也有很多事物大得非常,是我们思想不来的,如用光年计算距离,这不过是理论上这样说,但实际上我们不认识这个大数目。天地有很多很大的事物,就是小如地球也充满着很多能量,当这些能量发动出来时,人也给吓坏了。如大地震时,山会摇动,整个海岛也沉下海里,甚至整个城市也可埋下地去,我们会觉得十分可怕。又譬如你正在悠然自得地划艇,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也不过是高如两层楼的浪,你心里却已认定这次必死无疑!其实那还不是最厉害的浪,人却已给吓坏了。我们与大的东西相比,会明白自己的微小;但这位主伟大之处,是你不能想像的,祂超越空间,不论在「有」或「无」的空间,祂也可存在。我们所谓空间,恐怕是连着物质一起来想,但神可以不在物质的空间里活动的。假如你坐太空船走遍几亿的银河系后,仍找不到神,便认定根本没有神存在,那便错了;因你不知自己是走在空间里面,而神是超越空间的,祂可在人看不见的灵界中活动。
我们这位神那么伟大,我们算什么呢?还胆敢在祂面前说∶「我不认识祢!我不信祢!」好像说我最大,我喜欢信,便有神;我不喜欢信,便没有神似的。我们对人也不能如此想呀!譬如今日李某人明明来了,我却说没有此人,还叫大家不要信有这个人,我想大家会说我是精神有问题了。神是伟大非常的,而我们是那么微小,我们在祂面前应十分谦卑才是。
约翰福音三章12~13节说:「耶稣基督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意思是祂有资格说天上的事,是因为祂正是那从天降下仍旧在天上的;这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地上亲口说的话,若查看任何一部记录,或古人的书,从没有记载过有人像耶稣基督那样说话的。祂称自己是人子,但却说自己是从天降下仍旧在天上的。「从天降下」这词在英文圣经的动词是用「过去式」的,意思是祂降生的事已发生于当时三十多年前,故属「过去式的」;而「仍旧在天」的动词则写作「现在式」,即是说∶「我曾经从天下降而现今仍在天上。」你说普通人能否说出或想出这样的话?此即表示祂眼前仍是在天上,因祂是超越空间的;也就是说,祂身体虽在地上(祂的身体也载有祂的灵),但祂的灵能在祂身体之外的天上。所以我们所信的神,是远超越我们所能想像的!
神是超越空间,也是超越时间的。约八58说∶「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主对当日的以色列人说,大概早在他们二千年前,他们全体以色列民族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出世以先,祂已经存在。我有一次在美国讲道提及这节经文,有位牧师替我翻译成英文,他似乎没有注意这节圣经,也可能由于我没有叫人打开圣经来读,他也没有看圣经,只随口翻译成这样:“Before Abraham is, I was.”我就立刻更正他,英文圣经当作:“Before Abraham was, I am.”假如在学校那样写,恐怕文法要给零以下的分数才行。这“I am”可说是永远现在式的,没有时间限制,犹太人一听就懂了,因他们知道旧约圣经中,曾记载神对摩西说“I am that I am”;意即神就是那个永远称为“I am”的,中文圣经译为「我是自有永有的」。神是自然而有,又是永远存在的;毋须用时间性的字眼来形容,因为神是超越时间的。虽然中文圣经不能完全译出这个意义,但这已经足够说明主耶稣早在亚伯拉罕以先已经存在;更何况若照着原文来说就是:还没有亚伯拉罕之先,祂已经就是那自有永有之存在者。故犹太文士们一听之下,便拿石头要砍祂,因他们明白这话之意,是以祂自称为神,是说僭妄的话了.其实谦卑的主是诚诚实实地说自己是超越时间的,也是那自有永有的神。其实旧约也不只一处提到神是超越时间的,如诗篇九十篇1~2∶「主啊,祢世世代代作我们的居所。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祢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祢是神」.「亘古」即永古,「到永远」即是到末后的永远,即「由以前的永远一直到后来的永远,你是神」之意。根本神是没有起始也没有结束的,祂是那位「存在者」。既然如此,我们应觉得很有福才是,因有这位神从起始到末后的日子都可以看顾我们.有时我看月亮,会有这个思想∶这月亮曾照过李太白,它也曾照耀过亚当,甚至是「那位加利利人」它也一样照耀过祂;现今它照着我们,而且一代一代地照耀下去。何况我们的神,祂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而我们却是有开始和结束的,故我们在主里面根本算不得什么,更不应自高自大。
二十世纪的人的一个特征是什么呢?就是如提摩太后书第三章所说的「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那时人要……自夸狂傲……」的「狂傲」,因为人此时在科学上甚有成就,便自高自大了。其实「大」有多大呢?我们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有一只癞蛤蟆站在牛面前说∶「你以为自己很大吗?其实我比你更大.」于是鼓起气给看,「喂!看我现在真是大过你了,」牛笑着说:「还不够大呢!」就再用力鼓气,结果肚子胀到不可再胀,就爆开了。现今人就是这样子,科学上有点成就便自以为大,其实那些成就带给他们更多的难题,解决了一个却引来三个问题,但他们却仍自以为是。神是超越时间,我们却有时间限制。我们在祂面前一生的年日真是短得可怜,却竟在祂眼前自高,班门弄斧一番。
但也因神是超越时间的,可给我们一个安慰∶「亲爱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后三8)耶稣基督千多年前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就等于在今日发生一般新鲜,其洗罪的作用,今天一样生效。你相信祂,就等于祂今日替你死,使你在神面前可以活,因我们的主不受时间限制。假如你坐一只太空船飞行速度接近光速,太空船上面的时间跟地面十分不同∶在船上一分钟,在地上已过了很多年!何况在神看来,祂的时间和我们更不同了。对此我们可以感谢神,耶稣基督的救恩等于此刻刚完成,此刻信祂就此刻与祂发生关系,此刻就得着救恩,成为神的儿女,你的罪孽就得蒙洗净。我们的神极其伟大,我们应该感谢祂。
约翰壹书一5~7∶「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神本身是光明的神,这光当然并非单指肉眼所见的耀眼强光。保罗遇见主时,看见天上有大光照耀,他觉得这光比太阳光还强,当时就仆倒在地上了。他当时看不见人形,唯独看见光。以西结书第一章,讲述以西结曾有一次看见异象。他看见一大朵云,云后有光,后来再看清楚一点,发现云内有四个活物,在神的宝座下,然后他看见那宝座,又看见在宝座上坐着一位,仿佛人的形状,腰以上全是光,如精金一样,腰以下像火。可见神本身充满着光,若人可以看见祂,就会觉得眼前全是光,如同祂全是爱一样。约翰说「神就是光」,跟他说「神就是爱」相类似。神的爱充满祂本身,你若接近祂,只感到纯然是爱,如同此处说祂完全是光。
在此要说明一点,上列经文所指的「光」,是与「黑暗」相对的。「黑暗」,就是在神面前不能存在的东西,罪恶也可以用「黑暗」一词来代表。即是说,凡在神审判的亮光中站立不住的就属「黑暗」,故这并非平常所说的黑暗,而是相对于神的光明——也就是神的圣洁和公义来说。
如果我们是与神相交的,我们也会发出「光明」来。从前摩西所经历的非常特别,连他在神面前肉眼所见的光,他都可以得着。(申命记记载他在山上四十昼夜亲近神,我想他不会觉得太久,正如我曾提及太空船在太空以光速行驶的例子一样,在太空一日等于地球的不知多少年。摩西在那四十昼夜里俯伏在神面前,看来不会像在地上那样的情况,否则他不能支持下去。)圣经记载他和神说话时,他并没有看见神的形像.但后来他下山的时候,就算亲如他的哥哥亚伦在看见他时,也害怕得不敢走近他;摩西才知道自己的脸皮发光,就是肉眼可见的光。于是他用一块帕子盖着脸,惟有在山上和神说话时才除下来。虽然现今没有人像摩西所经历的,但如果一个人与主有很亲密的交通,那人不能没有一种特别的光在他身上,只是非肉眼所能见罢了。
昔日有一个属神的人,他很用心在主面前多有祷告的事奉,他与神有特别的亲近,也随时自洁。有人曾作见证说,有时他从祈祷房出来时,觉得他好像有光似的。你若和主多亲近,别人会发觉你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光。有时在一些聚会中,或甚至在聚会未开始之前,有人会觉得有一种特别的气氛,一种特别的平安,把他许多的烦闷、忧虑或莫名之抑郁一扫而空.不但在聚会中,就是有时接近一个人,也会有这种平安,甚至是灵里甜蜜的感觉。有人受邪灵的搅扰,但当与神的仆人接触时,那种受搅扰的闷气也消失了。这是因神的光显在常亲近祂的人身上及聚会中。故我们常与主亲近,我们身上也总会反照出主的光,如同围绕太阳的众行星,因受太阳反照而发出闪烁璀璨的光彩。
反过来说,如果人说他与神相交,却安然住在黑暗的罪恶中,他就是欺骗人的。我们信了主的人岂能在罪中生活而毫无痛苦?岂能没有丝毫回转的心?不错,你或因不太认识主而不能得胜,又或因不大清楚得胜的途径,那是另一个问题。但假如你一直在犯罪,也无半点要得胜罪恶的心,反而完全行在黑暗中,你却说是与神相交的,那你就是说谎!即或是得救了的人,但如果他没有维持着与神相交的生活,他也仍是在黑暗里。
约翰壹书二章9节说∶「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罪恶与公义,这里是用黑暗和光明来形容,也将光明与黑暗说得较为具体一点。在此提出一种罪恶——「心里恨弟兄的」;在约翰壹书三章15节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一颗憎恨的心可成为杀人的动机,它是属黑暗的,因为是与神的爱相反。假如你是灵里敏感的,若对某人稍有点憎恨,你便会立刻感到自己是落在黑暗的情形中,尤其在祷告的时候。即便你在祷告中觉得和主何等亲近,甚至一面祈祷一面享受主,又或一面赞美感谢主,又或因爱主而求祂有所得着,又为教会中的肢体代求,求主造就这个、建立那个……但一提到某人,你想为他祷告,但却微微有点不喜欢他的心,即时你会感到刚才那种清高、自由又光明的灵里交通,如被一片乌云遮盖起来。恨,真是黑暗的;你憎恨一个人,由憎恨会生出恶毒来要对付他,但首先受害的已是你自己了;因为行在黑暗中,就是行在爱的反面中,首先你的祷告不能达到神面前,其次神的光再也不能显在你身上。
但那「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约壹二10)爱是属于光明的一面。如果你用神圣的爱来爱弟兄的,你就住在光中。一个人行在光里是不会跌倒的,但行在黑暗中,却容易被绊跌。不久之前,我到梅窝的银矿洞去,多年没到那里,发现那矿洞因危险关系已给封闭了。假若有人自逞英雄,硬要去看,便很容易发生危险,因为那里没有光。我们知道行在墨黑之中需有适当的光线才不致跌倒。今天基督徒能不跌倒,是因为行在神里面,就是行在神的爱中;若有人以神的爱爱人,在这人来说是没有绊跌的缘由.有这爱心,便能和主常常联起来,相交紧密起来,就是遇见危险,主也会提醒和保守。如约翰贰书6节说:「我们若照祂的命令行(指彼此相爱的命令),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这是警告基督徒防备一些传异端的教师或门徒。你如何可以站立得稳呢?办法就是你与主维持相交的生活,常在祂的爱中,同时也与基督徒维持一个爱的关系,你就可以行在神里面,神便能够保守你;因此「这就没有绊跌的缘由」,在流行的异端中也容易站立得稳。
此外,提摩太后书一13(保罗临终前对提摩太说的话)也说∶「你从我听的那纯正话语的规模,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守主的道,不单是用坚固的信心,也要有爱心。你若非行在爱心里,你就失去神的保守。我们能够站住是在乎主的保守,并非凭我们够强的意志。所以行在神的光和爱中是很重要的,若你有恨人的心便危险了。以弗所书四31~32说∶「一切的苦毒、恼恨、忿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耶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苦毒,英文的意思是内里的一种苦味,即我们说的「恶感」,恶感能使我们落在黑暗中,因它本身是属黑暗的,圣经说要除掉,我们的心要光明,光明便有爱。
有人会问为何旧约圣经记载了些恨恶恶人的话呢?因为这是用神审判的眼光,以及公义的心情来说的;而现今这个时代是神施恩以及尽量倾出祂大爱的时代中(我们与神同行的人也要知道时代的分别)。神愿意我们属祂的人不要恨人,而完全地爱人,为仇敌祈祷。你恨人所犯的罪还可以,但你所恨的若是人,你便落在黑暗中,故应要谨慎。
以弗所书五章8~9节也讲到关于「光明」:从前你们是暗昧的(或可译作「从前你们是黑暗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可说成是「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不单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之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
诚实,是光明所结的果子。弯弯曲曲、诡诡诈诈、玩弄手段、说谎,以及一切的虚伪,那些都是不诚实,都是黑暗.神一直以来都是光明,在祂里面毫无黑暗;但现今世界的人,竟公然主张用黑暗的办法行事,还认为是应该的,就如在国际政治言论方面,有很多都是谎话。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又有些不诚实的行为,我们就是说谎话的,即使是得救了,我们与神的交通也一定不好,你说∶「不讲谎话是行不通的,因对方讲而自己不讲就必定吃亏了。」一般人的想法也是如此,尤以做生意的人为甚,以为不用点诡诈,生意就做不成了。换句话说,这种不诚实的黑暗力量,就如铁罩一般紧罩着整个社会,教人无法摆脱它.但我们感谢神,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拯救、有永生,这救恩其实也包括了救我们脱离黑暗的势力,正如歌罗西书一13所说∶「祂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我们本在那「铁罩」底下,但得救后我们是已经脱离了它的权势,我们已成光明的儿女,不需再跟世人一样在那势力下过日子;只要和主密密相交,也靠着主,便能得胜,因光明所结的果子的其中一样就是诚实。
光明所结的果子也有良善和公义。关于「公义」,通常是指没有过失,因「公义」指不做错误的事、不犯罪,属较为消极性的。但这经文还加上「良善」这一样。人通常以为∶「我对待别人,从没憎恨或怒骂的,也从不妒忌别人或跟人争执的,也对任何人无半点亏负的,这还不算好人吗?」不算,还要加上「良善」,因为「良善」是属积极方面的,就是说你除了对人不怀恶意,还要加上乐于助人、热心替人服务、对人满有爱心的流露、叫人觉得可亲等美德。
诚实、公义、良善都属于「光明」,都是一种美,而「良善」更可说是得胜方面的美丽。除上述以外,圣经对光也有一些解说的,如以弗所书五11~13说∶「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光是什么呢?能显明黑暗,以及显明一切在神面前看为不对、不良善的,那就叫做光。换句话说,「神就是光」,也指神是审判者之意,因光有审判的意味.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四1~5提到关于将来的审判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将来主再来时,审判的光便可以照出暗中的隐情,人心中的意念。主就是光,祂也是审判者;我们没有一样东西可在祂面前藏匿或逃避的,所有的事统统皆可在祂面前显露出来.多年前有一个神所使用的人讲道时,用手帕盖着拳头说:「我们有很多东西都像这样被盖着,但将来要显明出来。」神是光,你我内里一切的不妥之处,神审判的眼睛都能看透出来,远胜医生所用的透视镜。
其实不需等到将来,就是现今我们也会感到神审判的亮光已经临到,因为这是圣灵的工作.例如传道人在台上讲道,台下竟有人听到自己的罪恶被讲出来,他的事情原应是没有人会知道的,可是圣灵感动传道的人说了出来。正如一位十分蒙神使用的神的仆人司布真先生,一次讲道说有人欠债不还,他提了一个债款的数目,刚巧聚会中有一个青年人就是欠债未还,而且正是他所说的那个数目。可见圣灵引导司布真先生说出人心中的隐情,因圣灵是光,祂知道人心中隐秘的事.又有一次,司布真先生讲道说,人都不是诚诚实实来听道的,其实有人大衣内藏着酒瓶,原是想去买酒,只是外面太冷才走进来听听道.刚巧坐在最后座位的一个人就是这样给他说对了,后来那人信了主。主是光,现今也能审判我们。有些人,或在聚会中,或个人独处时,当神的灵一作工,他们便会想到自己所犯的罪恶,而且一件一件清楚地从脑海中涌现;以前以为不是罪的,到那时却觉得是罪,因圣灵一一向他们指明。一次有一位传道人的太太,告诉我她曾病倒两三星期,这期间神让她看见自己的罪像放电影般一幕一幕的展现出来。为什么呢?因为神就是光。如果神今天能这样做,到将来审判的时候,祂更能做比这更大的。我们当感谢神,因今天我们来到祂面前,让祂来光照我们的罪,将来可免去在大审判中被祂揭发。
总括来说,神就是光,祂毫无黑暗。黑暗,具体来说是恨弟兄的、诡诈的那一类罪恶。行在光明中,具体来说,就是人信主后以神的爱来生活,靠神行诚实、公义、良善,就是光明所结的果子。同时,求主让我们知道:光也是审判的亮光,在神面前什么都不能隐藏,如果人是聪明的,如今应赶快到祂面前承认自己的罪。神就是光,神也是大光,是那充满宇宙的,我们岂能躲避祂呢?
约翰壹书四7~8∶「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此处说神本身就是爱。祂充满了爱,祂里面就是爱的组织,而爱就是祂的本性。
很多人从未想到,爱在这世界上所占的地位是何等重要!曾想过不如提供一些资料给小说家来写假想小说。譬如写幻想人类乘坐太空船到某个星球,在那里有类似人的生物,也能与人类沟通的,但只有一样东西和地球不同──就是那里完全没有爱!若有人可以写出这样一个世界,他的想像力也可说相当厉害了。因我们习惯了生活在爱中,就是生活在一种爱的人伦关系中(例如家庭关系和民族关系);如果真是有一个完全没有爱的地方,真难想像当中的人如何生活?由于我们从未有这种经验,我们根本不可能会想像得出来。若把这假想的外星人带到地球,他可能会觉得地球是一个希奇的地方.他会问:「为何你们总是一个连一个地生活在一起的?或是一小堆一小堆的人连成一大堆的?看那小孩,在妈妈身边走开不过几步,又快快的跑回她身边。你们像有绳系着的,真奇怪!」他从未想过有地球这种生活的,故难以明白;但我们却知道,那绳索就是爱。
诗篇有这样一句话∶「遍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诗三十三5)地上是满了神的慈爱,但所谓见惯也平常,我们也不觉得「爱」宝贝到什么程度。纵然爱的可贵处是我们一生也无法完全明白的,但我们今日对它的认识,实在是太不足够了。现今人所希奇和赞叹不已的,也仅仅是人类自犯罪堕落离开神后,那残存之爱的火花。最近看一本夏令会特刊,提及有一位弟兄描述他父亲来探营的经过及感想,内容提及他去迎接父亲时,因弄错地点,他在这边等候,父亲却从另一处进来,结果好不容易才在营中相遇,但已浪费了不少相聚的光阴(其实那弟兄入营不过两天)。之后父亲跟他说些家常事,不久父亲要走了,就放下些橘子和糖果给他。他送父亲离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深受感动,说∶「父亲真伟大!」其实那件事所表现的爱并不多,只是人在某种情况下对爱的感受或会敏感和深刻一些,才发现「爱」这东西有点不平凡;若有些人的爱表现得较多时,心岂不也给溶化掉吗?
「遍地满了神的爱」,其实你在四处皆可发现。一次我经过大埔道,见有人用水把一头杂种狼狗冲洗得浑身湿透的尾巴也垂了下来。到我回头再经该处时,又见一个铁网把这母狼狗的几头小狗围着,而小狗也被水淋得全身湿透。那做母亲的,也忘了自己也是湿漉漉的,就隔着网用鼻子哄着自己的儿女。在此你就可看到里面有一种推动、一种热、一种火——那是母爱!又有一次,有人看见一只母雀本栖息在树梢上,突然奋翅飞向自己的巢,巢内有几只小雀,它就在上面用力飞着叫着,又想要飞扑下去。那人抬头一看,赫然发现有一只鹰在上空盘旋,才明白母雀是想保护子女。虽然母雀身形细小,但母爱并不因此而相形减少。这地满了耶和华的慈爱,如果完全取消这爱,恐怕刚出生的婴儿,尤其人类的婴儿,也不能长大,婴儿需要成长者那种非常的爱来怀抱他、庇护他、为他牺牲,才赖以长成。现今地上皆满了这种爱,因这爱早已蕴藏于人类及其他动物里面。
这爱从何处而来?是进化出来的吗?我并没有详细想过进化论和爱的关系,因觉得进化论和爱拉不上关系。人说进化论不能显出美来,更何况这得胜之美,这最高之美——爱,相信更谈不上了!进化论是讲「物竞天择」,没用的就给淘汰出去。那么爱又如何给淘汰出去的呢?又或如何给演化出来的?譬如进化论认为手脚是越使用就越有力的,手脚的肌肉会变为结实;照此理,爱也应是越施出就越增多了。那我就要问∶母亲的爱是如何发展或进化出来的呢?原来婴儿生出来,不论是人是鸟兽,其实是一个顶讨厌的东西,他样样难为你,样样负累你,样样亏负你,如果一切皆慢慢进化而来的,应该进化出一种对小孩极端憎恨的心才是!你说小孩子可爱吗?我说你有爱才觉得他可爱罢了,譬如一个分明样子不漂亮的小孩,但他母亲却看他如珠如宝;可见她对自己孩子有爱才会觉得他可爱.当然有时对象本身有其特别可爱之处,但大都是因人的爱心才显出所见的可爱。
我总觉得遍地的爱,是由一个爱源而来,就是神把爱放在人类和动物里面,然后人类才得以生存,得以互助,或扶助弱小。若你将一个潮州柑剥开,你会发现它里面的果肉瓣瓣相连,皮肉相依,而连络成为一个柑;若你仔细分析一棵树,会发现它内里一条条的纤维,乃由一个个细胞连接起来。我们人类也如此,人与人之间有连结的关系,世界才会好;否则大家散沙一般各顾各的,世界就会不成样子了。近年来,好像兴起了「恨的教育」,或是「恨的运动」。在外国有些学生爱闹事,遇上不对的就要拆毁,却少有建设正确的事,他们像要发泄一股恨意。全世界也流行要搞出「恨」,似乎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恨,像这样才够时髦似的。讲「爱」的思想好像已落伍了(这当然不是绝对的)。现在有这样的情形,正是耶稣基督在世上曾经说过的∶「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太二十四10)这是耶稣基督预言祂再来之先,社会上会出现三种情形。第一、「必有许多人跌倒」。是指人对于真理,或指以往信了主的人现今对主和真理不再持守了。第二、「彼此陷害」。不但跌倒的人彼此陷害,而且普遍社会上的人都是如此。这个彼此陷害的心是来自彼此恨恶,故第三种现象是「彼此恨恶」.今日地上的人像在培育一种恨的心态,偏向集中群体以恨作一股特殊的力量来成就事情。
本来家庭、社会及世界组织起来,是建基于爱的维系,如母子之爱、兄弟之爱、夫妻之爱、朋友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爱(如见人有难处自然动起恻隐之心)等.这爱本已存在,不用人去培育出来,若放眼看今日的社会,不难发现以上种种爱的迹象。这爱并非盲目产生的,是有目的的。有目的即表示有计划,是这位具有伟大思想(A Great Mind)或伟大爱心(A Great Heart)的神,把爱摆在人间。我们原可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爱中,只是如刚才所说,因人的罪性,又加上魔鬼把憎恨撒在地上,否则,这世界是非常美满的。
神使母亲有母爱,是因幼儿本身软弱、讨厌及不懂事,需要成人以爱心来抚育他成长。而青年男女之爱,也是神用以实行「人类要遍满全地」之计划。男女之爱将双方牵引,一方面使两性之间发挥了互助相辅的功能,另一方面可不断地延续下一代,使这地上继续有人居住。现在男女的牵引相当强,甚至过于人所能控制的,但在亚当还未堕落的时代,一切皆按神所定的规律秩序而行,如饮食、爱情关系等是不会过度的。虽然如此,但若不是因这牵引力那么强,人们或许也不会考虑结婚的事。因现今人口挤迫,居住环境密度之高实非孩童成长之理想环境,岂能见自己下一代受此苦害?所以人有时想不结婚也罢,何必下一代受苦呢?如果人人果真如此想,神的计划则不能成功了!故神把爱放在人里头,人就因这爱的牵引力而不能不结婚生子。
「神就是爱」,这「爱」不同人间的爱。这爱大得非常,比人间之爱更大。照希腊原文,那「爱」字指出「神那特别之爱」的意思。这「爱」不在乎人是否值得爱,祂要爱便将自己倾出而行爱。故耶稣来到地上时,所遭遇的反对、为难、杀害、惨酷的刑罚,都不能使祂的爱有丝毫的减退。人家已是把祂打坏了,还要再拿祂去钉十字架,但当祂卧在架上要被钉时,祂的爱实在叫祂受不住了(不是受不住苦,而是受不住爱的冲激),祂就开声(极度痛苦会叫人不能说话)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祂里面的大爱叫祂不能不开声说此话,人愈难为祂,祂的爱就愈发显得伟大。祂最后进入耶路撒冷城的时候,从城东边橄榄山而下,祂看着那城,同时想及此城因得罪神的儿子将来要遭受罗马人的毁灭,祂内里的情感不能压抑,便放声哭起来。祂那种爱并不同人间的爱,祂非为人爱祂而后祂才去爱人。祂本是爱的泉源,祂的爱是不断的涌流出来,特别在那个时间,祂要向我们人类空前绝后地倾出祂的爱。祂的爱大得要使祂找出路、找对象来尽情爱一下。世人一直不能将他们的憎恨、罪恶及放纵尽情发动出来,因为有政府的律法、道德等限制他们,反过来看,神也一直没有很多机会把祂的爱向人尽情倾倒,但就在那时刻,祂可以了。我们这班人是极其不可爱的,祂也来爱,而且将最大的福给我们,「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吗?」(罗八32)神现在就是这样行。
神本身是爱,甚至因爱为对方牺牲、舍己,把一切付出皆可。今天我们是挺有福的,我们是听到一个爱的福音,得知神如何牺牲祂独生的爱子来给我们,又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恶和应受的刑罚。今天神已在圣经中显明这事,教我们认识神就是爱,以及一切的爱都从祂而来。如果祂能使一只母鸟或母鸡爱祂的儿女,难道神不能如此爱我们么?「造耳朵的,难道自己不听见吗?造眼睛的,难道自己不看见吗?」(诗九十四9)同样地,造人心的,难道祂自己不会爱吗?我们今日在神的里面,也是在大爱的里面。那爱火烧得有多热呢?——不能说热,应说是白热的爱,否则怎会令耶稣基督来到人间?人是不懂公义的,也不肯认祂为神的儿子,但祂却忍忍耐耐地过了三十多年,天天看着人们的言行,其实都不顺祂的眼,也不顺祂的耳的,而人结果又杀祂,且用最惨痛、最残酷的方法来置祂于死地。人那样对待祂,但祂却一直去爱人。是爱令祂不肯离开,甚至在祂完成救恩以后,祂一直都与教会同在,使属祂的人有祂的灵,也就是爱的灵,将福音传开,也表彰祂的爱;而祂明说将来会再回来,一方面为犹太人,一方面为教会。从前犹太人恨祂杀祂。但祂定意要救犹太人;当将来以色列人处于最危险的情况时,主必定会降临拯救他们(亚十四1~5),对教会方面,祂又使教会与祂同在,将来与祂同享荣耀。因祂曾向以色列说∶「我以永远的爱爱你,因此我以慈爱吸引你」(耶三十一3),这其实也包括了对所有属主的人而说的。
「神就是爱」,对神的爱我们不能说得出很多,但知道祂现在仍然爱着我们。就是你未信祂,你未曾进入祂特别的爱中,你已在祂普通的爱中,就如你在母亲、朋友或其他人的爱下生活,那爱已经是神所赐的,只不过那是属天然的爱。今天我们没有走出祂的爱以外,但将来有一个时候有一个地点,不信的人要在祂的爱以外,那就是祂审判的时候、或是在人离世的时候,也就是人始终拒绝祂最高最伟大的爱以后。若你不要耶稣基督,以及祂所贡献予你的那特种的爱,你以后必永远离开这爱源,去到绝对没有爱之地,就是耶稣基督所说哀哭切齿之地,也就是地狱。今天我们很有福,因祂正爱着我们,我们信主的人是在祂「特种」的爱中;我们也应感谢祂,因我们有主的圣灵,这爱源就在我们里面,我们因此受激励而爱主,也顺从祂而行!
在圣经中我们看到「圣父」、「圣子」(即基督)、「圣灵」等名称。从主在世上对门徒说等父差圣灵来的话(约十四26)看来,圣灵可从神出来而成一位,就如耶稣基督一样.但这并不就等于有三位神,因为神是独一的,如圣经上所说除祂以外再无别的神(提前二5),故我们不能说有三位神。但神显然又可这样分开的,那就是说祂可以分开但也是一位,我们称之为「三一神」,或「三位一体的神」,又或「三而一的神」。这类似从前景教(即基督教的一种,于第八世纪唐太宗时传入中国)把「三一神」写成「三一妙身」,他们这种译法也是不无道理的。
拿撒勒人耶稣基督,其实也就是神,也可以说「他」有神性。但我们这样说,并非等于基督教「自由派」所讲的「人人皆有神性」之说。「自由派」的人认为耶稣基督与我们一样都只是人,「他」之所以成为神的儿子,乃是「他」「发展」那内在的「神性」;人若「发展」自己内在的「神性」,也会和「他」一样。这说法可谓亵渎了耶稣基督,把祂的地位降低了。约翰福音八章23节记有主的话说∶「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在此主声明,祂和人有很大的分别。又约翰福音一12说∶「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可见不是人人都可成为神的儿女,只有祂授权的,才能进到父神面前成为神的儿女,怎样可以得祂授权予我们成为神的儿女呢?就是当我们肯接待祂(耶稣),也即招呼祂进到我们里面,这就是信祂的名,承认祂的名字。
祂名字叫「耶稣」,是祂降世为人的人名,但内里的含意就是「救主」。祂的名字又叫「基督」,这不是祂做人时的人名,乃是在神面前所给予的职份之名称。这职份是高于人间任何一位元首的职份,而那名称也高于一切神所设立在灵界中的执政及掌权的(弗一21)。那名称表示耶稣基督完全拥有神的权柄、丰富及国度,也可以行使神的权柄。同时,这名称也表示祂是祭司。「基督」这名称原从希腊文译来,而希腊文的「基督」又从希伯来文之「弥赛亚」译过来。「弥赛亚」之意思即「受膏者」,原来从前立君王、祭司时,会把圣膏油(以香料特别调制)浇在这被立的人头上。这种仪式是表示神的灵降在这人身上,神要使这人作王、作祭司。
我们信主耶稣的名字,也就是相信祂是基督,信祂完全拥有神的权柄,在我们中间作王,也是我们的祭司。你若接待耶稣基督,就是信祂的名:信祂是耶稣、信祂为基督、为主.祂是天地万有的主宰,也是世上每个人的主宰,不论人承认或不承认,祂总有一天要在我们身上显明祂是主。祂宽容我们向祂的抗拒,但却是有限度的,迟早祂要显明祂是那要来施行审判的主。
以上所说,只想说明并非人人皆像耶稣基督都是神的儿子,惟有那些信祂名的,也愿接待祂的人,那才得以成为神的儿女,才得着祂的生命。耶稣基督本身是神,祂「从上头而来」,其本源根本不在人那层面上,祂和人完全不同。
在耶稣基督降世前约七百年,神吩咐先知以赛亚写下预言,其中提及基督的降世。在以赛亚九6记着∶「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这五个名称,除了「策士」外,均非常特别。我们注意第三个名称「全能的神」,可证明耶稣基督就是全能的神。祂和神可分为两个位格,甚至祂称为「儿子」,神称为「父」,但其实神和基督均是全能的神,同有这个名称即表示同等。另在旧约弥迦书五2又说:「伯利恒以法他阿(以法他是伯利恒原本的名字),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耶稣基督的年日是永恒的,祂的根源从太初便存在,这不是发生在普通人中的事,因人类必定有起点,而祂没有。这句话清楚表明祂的生命是无始无终的,祂是神而并非受造的。
犹太人不承认耶稣基督(在此略为解释,犹太人自主耶稣基督来过后,他们一直誓死反对祂,怎样也不肯承认耶稣是基督,正如耶稣基督在世上曾将他们譬喻为一班凶恶的园户(太二十一33~46),拒绝神的儿子作他们的王。耶稣早已知道犹太人是如此,祂又预言他们将要亡国,结局悲惨。后来他们果真亡国(主后70年),及至他们近年复国,仍然咬紧牙关死也不肯相信耶稣,只有少数犹太人信祂,有些还是暗暗信的,因恐怕遭受其他犹太人的逼迫。)其实他们不晓得祂就是从太初就存在的神。约翰福音一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用「太初」而不用「起初」,即表示「初」的含义不同普通说的「初时」,而是「无限的起初之意」。英文圣经作“In the beginning”,反不如中文的「太」字,这「太」字比「大」字还厉害,如中国古人说∶「无极生太极」的「太」,有指相当老远之意。这「初」字加上「太」字,意即「在以前的无限日子」,也就是「亘古」之意,又可说是「无始之始」。
自基督升天后距今约一千九百多年,犹太人对圣经所说的「弥赛亚」(基督)是「全能的神」,并其根源从亘古而有的说法,仍誓不承认,还把圣经有关经文勉强曲解。他们欺负外国人不如他们那么懂得希伯来文,硬说圣经原文不是那样的意思。但一些认真研究圣经,又懂得希伯来原文圣经的学者,如古柏博士(D. L. Cooper),便知道犹太人是曲解圣经。(古柏博士已去世,他有刊物Biblical Monthly)古柏博士觉得向犹太人布道有困难;约在一九三零年左右,坊间能出售的一些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和神的儿子之书籍,内容多甚肤浅和简单,而犹太人却写了些论析较为深入的书籍,反对耶稣是神的儿子),是不易驳斥的。古柏博士指出了他们所曲解的一些经文。他研究了犹太人古时的书籍,证明那几节圣经的本意,并非好像近三百多年犹太人所讲所翻译的。他所著的一套书,总题名为「弥赛亚」,共七卷,是为犹太人而写的,内容显得十分有研究.他为写此书曾认真地搜寻资料,甚至还亲自到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图书馆去,这七部书在他逝世前皆已出版了。
无论如何,我们据圣经可看定,耶稣基督这位「弥赛亚」是全能的神,又是永在的父,祂的根源从亘古太初就有。
耶稣,这位基督,在旧约圣经中已声明祂是神,而在新约当中也有声明此事。如约翰福音一1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是指耶稣基督,因为在14节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而「道就是神」,清楚指明耶稣基督是神。
这位拿撒勒人卑微地生活在世上,多年来像一个普通的人过着平庸的生活,没有什么特出之处;惟有那些亲近祂的人知道,祂是十分完全的,不像其他人有种种的错误和罪恶。圣经略去了耶稣基督三十年的早期生活。自记载祂降世后,除了写祂十二岁时的一件事外,其他十八年的事迹均没有记载(故我们说耶稣基督过着平凡人的生活,那十八年称为「无声之年」)。假若我们是当时的人,我们看祂也不过是个普通青年,顶多觉得祂极其良善。就是当祂出来传道后,门徒也不知道祂是神,只有时把祂看作「先知」。虽然如此,我们不能据此就否认祂是神。因后来当基督将自己的身份启示出来时,门徒约翰也在场看见过并听到了,只是及至基督升天后几十年,约翰方才写约翰福音(因当时在称为属基督的人当中,已经有异端起来,对耶稣基督的神性等流传着错谬的讲法)。约翰曾跟随耶稣基督,又是耶稣基督最爱的门徒,也是最接近祂的人。他是根据他亲身经历所见所闻来写约翰福音的,首章前18节经文如一序言,而整卷福音书可说是把序言所写的再扩大而细述。序言中便有「道就是神」这句话,表明这位耶稣本身是神,祂不为罪恶、死亡所胜,而根本死亡也不能「摸」着祂。正如祂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十18)祂特为我们的罪恶而死亡,但祂能打破死亡而出来,因祂与我们不同,祂是神,「道就是神」。
在美国及香港有很多「守望台」的人,他们也是否认耶稣基督与神同等的,也否认耶稣是神。他们另译一部新约圣经,本来圣经约翰福音一章1节的英文翻译是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其中“the Word was God。”即中文译本的「道就是神」;但「守望台」的人却译作∶“the Word was a god”。他们认为「道」不是(某)一位神,并不是指「那位(独一的)神」,于是把“God”转为“god”,(后又仍作God)。他们主张这个说法是引用圣经内另一处的记载为根据,并解释「道」虽称为「神」,但并非与神同等。其实这样解经更为复杂。此外,他们又引原文来说明,以示自己言之有据.他们说希腊文不同中文或英文,是倒转来写的,英文的“the Word was God”,希腊文法是倒写过来的,如译成英文就是“God was the Word”。他们就说这希腊原文的“God”字没有一个冠词在前面,有泛指诸神中之一位之意,故应译为“a god”。但明白希腊文的人指出,如果名词在动词之前,没有冠词也相等于有冠词,所以中英文的译本是译得对的,“the Word was God”就是“the Word was(the)God”之意,意指「道」就是「那位」神,并非诸神中的一位。
使徒约翰除了指明「道就是神」之外,也写耶稣基督的一些事迹。如在约翰福音一47~49记载这事∶「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那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在此耶稣基督稍微流露了祂的神性∶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祂不是一个普通人,祂知道拿但业的内心,也知道他的行踪。此外,在第三章13节∶「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从天上降下」,在英文圣经中是用「过去时态」,即指此事已经发生;而「仍旧在天」这句是用「现在时态」,指当时在耶稣基督眼前来说,祂自己是仍然在天上,这就显出祂「无所不在」之神性,祂的灵不受时空限制,只有神才能如此。
此外,第二十章说到耶稣基督复活的事。那天晚上祂显现在门徒面前,门徒中只有多马不在那里。多马回来后,门徒告诉他主已显现在他们当中,多马却说∶「我除非看见祂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总不信。」(约二十25)后来过了八天,耶稣又来到他们中间,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约二十27)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这里多马说的「我的主,我的神」,都是向神的称呼,尤其「我的神」更为明显。而耶稣基督听后并没有更正他,可见祂表示自己实实在在是神。
在约翰福音第九章,提及耶稣基督医好一个生来瞎眼的人,后来法利赛人获悉后,便不断审问这瞎眼治好了的人。后因他们不服那人承认耶稣是先知,便把他赶出会堂,耶稣基督找到他,对他说∶「『你信神的儿子吗?』他回答说∶『主阿,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祂呢?』耶稣说:『你已经看见祂,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祂。』他说:『主阿,我信!』就拜耶稣.」(约九35~38)此处耶稣再次承认自己是神.祂是神,祂来到世界做人, 称为「神的儿子」.但耶稣基督自称为「神的儿子」,并不表示祂的地位低于神。故当那瞎眼得治的人听见这话后拜耶稣基督,祂接受他的下拜。圣经说∶「当拜主你的神,单要事奉祂」(太四10);祂既受拜,就显明是神了。
在使徒行传中,记载有人拜使徒,却遭使徒拒绝的。例如彼得受主启示去哥尼流家中,哥尼流也受启示请彼得来。彼得到达时,哥尼流已集合家人亲友等候他三四天了,要听从神来的讯息。他一见彼得,就立刻要拜他,彼得马上拉他起来,表示自己也是人,不能受他敬拜(徒十章)。
启示录二十二章,当天使把将来的事指给约翰看后,约翰的心完全被夺去,有说不出的高兴、盼望、欢欣和感动,便去拜那天使,天使也是立刻阻止他,表示自己和约翰皆是做仆人的。可见天使和使徒皆不受敬拜,乃因为独有神才配受敬拜,而耶稣基督能坦然接受人的敬拜,这岂不表示祂是神?
约翰福音八5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亚伯拉罕是活在祂降世前二千多年,但在他以前耶稣基督已经存在。「就有了我」一句,不论在希腊原文或英文圣经的写法,「祂就是神」的意思均非常明显。因英文圣经把这句翻译成∶“Before Abraham was, I am”,用“I am”而不用“I have been”(中文是用「有了」),更显出有「永在」之意,因这表示毋须用时间性的动词,耶稣基督一直就是神;犹如旧约圣经所记神对摩西说祂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出三14),耶稣基督在此也明显说祂就是神。
在使徒行传二十章28节,当罗辞别以弗所长老时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已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最后这句「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表示教会是神用自己的血买来的(基督为救罪人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也是说耶稣基督是神,保罗在此说得非常清楚。
腓立比书二6∶「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耶稣基督不是强取神的地位,祂与父原为一。
希伯来书一3∶「祂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耶稣基督就是神本体的真像,即神如此祂就如此,完全和神本体一样。神本身是荣耀,而耶稣基督便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从荣耀而出也等于荣耀。这里也是明说耶稣基督就是神。
既然耶稣基督是创造的主,今天祂就仍然是无所不在的∶祂在我们聚会中间,又在我们个人生活里;同时,也照祂所应许的--住在信祂的人里面。祂带着肉身升天,祂现今又在我们这里,因祂是有大能的神,有权柄掌握一切,连你我的生命、结局等等都在祂手中;只是祂给予我们自由去选择所走的路。如果人是聪明的,就应拣选耶稣基督为主,完全把自己归于祂。耶稣基督是神,也是神的儿子,是我们所敬拜的!
马太福音三13~17:「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但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约翰想要拦住祂,说∶『我当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这里来么?』耶稣回答说∶『你暂且许我,因为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于是约翰许了祂。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祂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路加福音九28~36∶「说了这话以后约有八天,耶稣带着彼得、约翰、雅各上山去祷告。正祷告的时候,祂的面貌就改变了,衣服洁白放光。忽然有摩西、以利亚两个人同耶稣说话。他们在荣光里显现,谈论耶稣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彼得和他的同伴都打盹,既清醒了,就看见耶稣的荣光,并同祂站着的那两个人。二人正要和耶稣分离的时候,彼得对耶稣说∶『夫子,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他却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说这话的时候,有一朵云彩来遮盖他们,他们进入云彩里就惧怕。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儿子(有古卷作这是我的爱子),我所拣选的,你们要听祂。』声音住了,只见耶稣一人在那里。当那些日子,门徒不提所看见的事,一样也不告诉人。」
耶稣基督是神所爱的儿子,父神爱祂,不仅仅因祂是子,而也因祂是真实的站在儿子的地位上顺服父。
耶稣基督之所以称为父神「独生」的儿子,乃因祂与神原为一体(正如祂自己说:「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虽然祂后来从父神而出来,但祂仍与神一样,完全拥有父神一切的美德、能力,也同等伟大;故可因此称为神「独生」的儿子,但其实最少另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因为父神爱祂。我们可从人间的父母如何宝贝其独生子推想,或许可以稍微了解祂称作「独生」的含意。
神爱祂的独生子,那爱是我们不能稍微领悟的,因为神本身非常伟大深奥,单看祂所造的物质天地,人已觉甚难明白透彻,我们也只能按自己有限的思想和心灵所能领受的,去认识祂对我们的爱,更遑论认识祂如何爱祂的儿子呢!但神希望我们对此稍有认识,于是用我们人间的事和说话,启发我们去明白祂和耶稣基督那爱的关系,父神以耶稣基督为儿子,甚至是独生子,就是让人稍稍明白神如何宝贝祂,更令人鼓舞的,是神要将这份爱祂儿子的爱,加于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人身上,主曾向父祷告说:「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信祂的人)里面。」(约十七26)神如何爱耶稣基督,也同样爱我们;神如何以耶稣基督为独生子,我们今天靠主耶稣基督到神面前来的人,也照样成为神所爱的儿女,我们现今是与基督一同蒙受神伟大的爱,而这爱之大乃无法形容的!
让我们稍为深入思想,关于父神与耶稣基督之间的大爱。如以上所说,神爱祂是因祂乃从神所出的独生子。「独生子」也具有一种意思∶就是「只有」耶稣基督能「当」神那特别的儿子(虽然祂本来就是),祂和神有极密切的关系、以及拥有极高的地位,而祂又领受神非常独特的爱;这是天上别的受造之灵及事奉神的天使(在约伯记称之为神的儿子)所不能及的。神从亘古以来一直爱祂的独生儿子,及至耶稣基督受差遣到世上做人,祂是放下天上一切荣耀而降卑自己,和世人一般从女人而生,又如世人一样地成长),神也没有改变祂对这独生子之爱,这拿撒勒人耶稣仍是神的儿子。在耶稣基督方面,祂死在十字架上(祂是神的儿子,本不应死亡),替我们进入死亡,为使我们得释放,免得我们将来沉沦进入永火中。祂这样做是不得已的,但因着祂的爱心祂不能放弃我们。那时候经历了一件事,是从亘古以来未尝试过的,就是祂在十字架上与父神分离!在那一刻,祂似乎「不是」神的儿子(本来祂和神的关系极其密切),为了我们而做这极难的事:与神分隔一时,将要断气,祂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这件事在祂「永远的历史」中是一段挺奇特的事。为要担当我们的罪,祂那一刻「似乎」如同世人般成了罪人;但很快神又重新宣称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因为祂死后三天复活,正如先前祂自己预言的。旧约圣经也预先讲明祂复活的事,在诗篇第二篇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保罗在使徒行传十三章曾引述这句话并加以解释,乃指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事。虽然在祂被钉十字架上那六小时,以及之前所受尽残酷苦待的时刻,祂失去了儿子地位上的享受,但那不过是非常短促的时间,过后祂仍是神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这句话,就像是神对多人及万灵证实∶「始终,那是我的儿子。」
对一个一向蒙受特殊之爱的儿子来说,若忽然变成不是儿子,那是个极大的痛苦!有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子,要到外国读书。有人说她去了之后夜夜大哭,原因就是舍不得与父母分离。又假设你本与父母有亲密的感情,但却突遭人陷害,父母要登报与你脱离关系,并剪下所登声明寄给你,你看后有何感受?这最宝贵的人间关系突然断绝,就是不伤心欲绝,最少也没了生活乐趣。
人尚且如此,何况神和耶稣基督那更深更密之关系呢?那是一个伟大而深入的爱的契合,远超世人之间的爱。上述路加福音九章35节,是耶稣基督临死前几个月或六至七个月,父神亲自开声说的。而马太福音三章17节是在耶稣刚出来传道时,父神从天上亲自说的,神说「这是我的爱子」或「你是我的爱子」(可一11)都表明了祂和耶稣基督的亲密关系之不能切断。片刻的分离,在和父神有深入之爱的耶稣基督来说,那是个「无限」的痛苦!这都为了使我们这些罪人的罪得赦免,叫我们能进入父神深深的爱中,能与耶稣基督同作儿子,又同作后嗣,又与祂一同承受神的国(罗八17)。
对耶稣基督来说,与父分离这事对祂实在太难了!但一方面因祂深深地爱我们,而愿与父神分隔;另一方面,祂如此行也因祂深深地爱父。因为父神与耶稣基督一样,定意要救人脱离罪和永刑。人间也找不到有两个人如此同心同志的,皆是一个意向、一个目标、一个心情!
基督虽自降世后和父神分成为两位格,但祂仍体贴父的心意去行事,刚才我们看马太福音,耶稣基督刚出来传道,就先去受约翰的浸礼。这浸礼有何意义呢?为何约翰传神的道时要施行浸礼?原来约翰乃受神差遣来向以色列人传道的,预备以色列人的心来接纳耶稣基督这位救主。约翰当时传道的主题是∶天国近了,神的儿子也来到了,要把天国伟大而恩惠的福气带来,人现今应当悔改。他主要是叫人悔改,从世界的罪恶、灭亡的世界、贪爱世界的情况中回转归向神;而悔改就是内心悔恨以往而转过来归向神。有些人觉得自己有罪,便出来承认以往种种罪并表示悔改,约翰便替他们行浸礼。他们受浸后起来的动作,是表明一切罪污皆洗净,接受神的赦免。但耶稣基督也来要受这浸礼,约翰一见便拦住祂,他知道耶稣是谁,并说自己应到祂那里,但祂反而到他这里来;约翰自觉实在不配替祂施洗,因耶稣基督完全没有罪。耶稣基督却叫约翰暂且让祂这样做,因祂认为自己和约翰也理应尽诸般的义(即做好一切应做的事)。那么说耶稣也要悔改吗?不是的,原来祂来到世间成为犹太人(或说以色列人),便以自己是这民族的成员,既然犹太人要悔改,祂是犹太人,也应该去「悔改」,虽然祂实在是无罪可认,但祂是站在犹太人的地位上参与受浸,表示与犹太人的身份相同。其实耶稣基督做此事并不容易,换成我们,身份被人说低一点就不服气。但这极其圣洁的人子却与罪人同站在一个地位上。祂不该受浸却去受浸;不需悔改,却因与犹太民族合一而去行这事;不该死的,祂却死得极其痛苦,且死在十字架上。祂是降到最卑微之地位,也就是站在罪人地位上,受罪人才当受的刑罚并加上极深的痛苦。此事虽难,但祂因服从父而去行了。祂受浸上来时,看来父神也因此而从天上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固然基督是父神的儿子而得神喜悦,但那刻祂所行的也令父神喜悦祂。祂不但有一个蒙神喜悦的身份,而也有一个蒙神喜悦的实际行动。
又有一次,耶稣基督逼不得已要对人们这样说∶「我常作祂(父神)喜悦的事。」祂只做父所喜欢的事情,而且常常做。耶稣基督就是始终持定一个不变的原则在世上生活,那是世上的人所屏弃的;就是完全讨神喜悦,完全服在祂的旨意下,将自己的人生全放在神的计划中;不计较自己快乐不快乐,方便不方便,或能否免去一些困难。祂是不会考虑这些东西的,只要一知道是神的旨意,祂就去做。祂常做父所喜悦的事,在世上一生如此,直到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也是如此。
我们中间大多都不明白何谓神的旨意,寻求神的旨意,若是关于灵性和道德方面的德性,可在圣经中找到,因关于生活上的道德原则而行,圣经是有记载的。但其他一般普通的事情,圣经是没有记载的,我们也可按着一个追求行神旨意的心,及一种惯于照圣经原则而行的生活,好让神随时给我们悟性、智慧和一个更新的良心、常识,让我们考虑,然后叫我们知道某些事情不应去做,而某些事则该做。
耶稣基督把圣经作为祂严谨的生活原则,从约但河受浸后,祂在圣灵催促下到旷野半沙漠地,受魔鬼的试探。祂经四十日禁食后,魔鬼给祂三个试探。当每次撒但的试探要耶稣基督走出神的旨意之外时,祂都引用圣经答覆魔鬼。这并不由于那经上的话具特殊威力把撒但吓退,而是祂表示自己是按经上的话行事为人,拒绝跟随撒但,要注意的是,耶稣基督并不是以经上的话规范自己,而是祂根本就喜爱圣经的话,并以之而活。「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我时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诗篇上这一类的话,正是耶稣基督的心声,原来祂爱经上的话,乃是爱行经上的道,因这能讨神的喜悦。这犹如一位家庭主妇,每天殷勤打扫,一天更把厨房清洁得焕然一新,也不在乎丈夫有否觉察,只为自己欣赏那种光洁。这也并不出于威逼,乃因自己所爱如此。耶稣基督喜爱遵行父的旨意,如耶利米先知说:「我得着你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耶十五16)而耶稣基督自己也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约四34)祂把行神的旨意当如食物一般,甚为喜爱去行,父神看见祂如此也甚为喜悦。
新约圣经原文本用当代流行之通俗希腊文来写成。希腊文中「爱」字不止一个,约翰福音二十二章耶稣基督问彼得「你爱我么」那一段的对话,共用了两个不同的「爱」字:第一个「爱」字,是耶稣基督神所喜悦的儿子问彼得「你爱我么?」那个「爱」字。那「爱」字是最崇高之爱,不计较对方好坏来爱之爱,就是神爱人那种爱,也即「神爱世人」,以及「基督爱教会,为教会牺牲自己」的那个「爱」字。另一「爱」字,是彼得回答耶稣基督所说的「爱」字,中文或可译为「喜欢」或「恋慕」,但这「爱」字是次一等的,不及前者崇高,如中国人说「我喜欢你」、「我爱慕你」之意。但圣经说神爱耶稣基督或我们,是两个「爱」字并用。由于耶稣基督蒙父所爱,不但因祂是神的儿子,更因祂在地上(在人的地位上)也表现出是神的儿子(就是时常爱慕行神的旨意来生活,且绝对服从神),因此神用两种「爱」字来表示爱祂。
我们得了一个启发∶我们今天蒙爱成为神的儿女,并非因我们有什么好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圣经已明说是神的恩典;而另一处经文又教我们「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犹21),意即像耶稣基督一样完全服从神的教导、命令,服在祂的旨意下,保守自己常在神的爱中,同时也显明我们是蒙爱的儿女,正如耶稣基督以完全服从神来表明祂是神所爱的独生子。求主帮助我们!
在未谈及本章主题之前,先要解释一些关于「信条」的事,那是一些表明信仰立场的基本条文,为人所最熟悉的便是「使徒信经」。今天不会详细解释此信经,不过让大家知道是教会历来所认为基要的。
「使徒信经」,有人认为是第一世纪使徒还在世时由教会所订定的,「信经」又称作「信条」。教会多年来公认的信条,其实不止这「经」的。由于异端相继兴起,早期教会曾把信条迭次增补,有称为「奈西亚信条」及「亚塔挪修信条」,它们和「使徒信经」成为教会主要三个信条。「奈西亚」和「亚塔挪修」信条比较着重说「三位一体」。「使徒信经」并无明文题「三位一体」,但它题及「父」、「子」、「圣灵」和「教会」,是我们的基本信仰,也是我们所要认识的。
教会订出信条,很多时是因为有异端出现,或防异端出现。订定信条之前必须根据圣经基本要道而开大会讨论,这种讨论始于何时不详,一般相信大致是在使徒时代。「奈西亚」与「亚塔挪修」信经比「使徒信经」详尽许多,是由各方教会代表集合讨论而订出。也就是说现今这许多条文,是经过众教会的代表多方考虑、祷告、在主面前寻求、再根据圣经写出而成为历来教会所信奉之信条,故人称为「信经」。「使徒信经」讲及耶稣基督一些基本事实,内容包括:祂是神的独生子,祂是我们的主,祂为童女马利亚所生,在彼拉多手下受苦,后来被钉十字架而死,埋葬,三天下到阴间后复活,后来又升天,将来必定再来施行审判、审判死人活人等。这当中有已过的历史事实,并有关祂与神的关系,以及祂将来要来的事情。
这段信经,表明我们相信神的儿子降世为人,我们在此说到相关的一些要理∶
耶稣基督降世为人,是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早期教会出现一些异端,不承认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而来的,故约翰写约翰壹书来抵挡这些谎言。他说这些传异端的人不属我们,而是受这世界的灵所惑;换句话说,这些人是有撒但的灵,不承认耶稣基督是神降世成为人,而说拿撒勒人耶稣不过是另外一个人。但我们研究圣经便知道,从前的人订信条说耶稣基督是神降世为人是对的,而这道理也相当重要。
如果耶稣基督不是神降世而为人,那祂来世界,不过是如同旧约圣经所记有关神的显现那样,是以短暂的显现方式出现。譬如旧约记耶稣基督向基甸显现,圣经写是「使者」,但若细看便知道是指神,而神又被称为使者的,再不用想别的,必定是指耶稣基督。圣经又提到神向亚伯拉罕显现时,亚伯拉罕不知道是神,还迎接祂如远路客到自己帐棚门外,并在大橡树下,拿水替祂洗脚,又拿吃的给祂,神都一一接受,那时神以人形显现,而不是成为人,但祂成为人便跟我们的关系更为密切。
若耶稣基督只在一霎时间显现,祂与我们便只是神和人的关系,没有了人和人那方面的关系。但耶稣基督是神也是人,我们便以祂为人中间的一位,和祂自然更为亲切,更觉得祂能了解我们,也较容易去依靠祂,祂不但是「设身处地」来同情我们,而且祂与人同受世上的患难,可说「感同身受」。我们大可放胆放量向祂投靠,正如希伯来书二18说∶「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四15~16又说∶「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主能体贴和同情我们的软弱,因祂也是由母亲所生,由婴儿长至成人,和我们无异,祂「凡事与弟兄相同,只是祂没有犯罪」.祂同样成长在以色列族人中,同样生在罪恶的社会中;祂也是穷人,也是做劳工的,祂周游传道劝人,又经历许多反对及苦难,而最终之苦难更是挺深、顶难的。你伤心,祂明白;你担重,祂也明白;你心破碎,精神因人而大受打击,祂更晓得;你饿了,甚至穷得要偷东西吃,但祂却曾四十天不吃。祂遭受的苦比你我更深,祂怎不能明白我们呢?
既然祂是我们人中的一份子,与我们关系密切,我们就应晓得我们有一种福气:我们在神面前有如耶稣基督的地位,因为祂成了我们人中的一位,现在神悦纳祂(以最大之喜悦、荣耀来接纳耶稣基督),安置祂在神宝座的右边,与父神同坐宝座(可见神悦纳祂已是「无以复加」的);这样,我们也因祂而可到神的宝座前,因我们有这人中的先锋、人中的元首为我们的代表,是神所欢迎所悦纳的。故我们在主耶稣基督里是满有盼望且很有地位,而与神的关系也极其高、极其深!
「生」,表明了在天然方面祂和人一样;所不同的,是祂具超然的身份,因祂是由童女(马利亚)所生。马太福音一20~23∶「约瑟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译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这第23节是引自以赛亚书七章14节,解释耶稣基督的出生,是应验圣经的预言。
主的出生如常人般,但也有异于常人的,分别就是母亲乃为童贞女从圣灵怀孕而生祂的。这件事对我们属主的人非常重要,也是信经中所写明的。若祂不是童贞女从圣灵怀孕所生,也不过是亚当的子孙,便不能以无瑕无疵的身份来赎人类的罪,也不能完全蒙神悦纳。我们在亚当里面同有一个堕落的地位,就是罪人的地位。我们存有亚当的恶性在里头,圣经称为「肉体」,故亚当的子孙不能做我们的救赎主,也不能蒙神那极大的悦纳。我们如承认耶稣基督的神性,也就是承认祂由童女马利亚所生,神不是人,祂能如此安排,因祂是创造定律的,祂能超定律以外去行事。祂在圣经没有解释基督如何降生,就是解释我们也不会明白。就如从前世代的人不会明白我们这世代的科技一样。有一个较易明白的说法∶神既可以造亚当,即便他是无父无母的;照样,若只有一个女人,神也可以从她造一个男人出来,马利亚可生出耶稣基督,是教会所相信基本道理之一。
路加医生虽没亲身跟随耶稣基督,但他为当代人。在路加福音第一章他就声明,他是把这些事从起头详细查考过,按次序写出,这本书是特别写给一个叫「提阿非罗」的官长,而不是要写成书流行在世上,因那人想学道信主,路加就把有关耶稣的事情搜集起来。也许当初他不是想写得那样详尽,但后来却越写越长,共二十四章之多,让提阿非罗看后,知道所写是确实的,因路加医生是仔细寻访那些亲眼看见耶稣的人,把他们所供给的资料记录下来,而写下这书信。圣经所记载的,跟很多历史故事的写法不同,那些历史故事是把不知多少年前的事迹编写成的,但四福音书同为第一世纪的人所写,而其中三人是亲眼见过耶稣基督的,三人中有两个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其中更有一个是耶稣基督最亲近的门徒约翰。可见四人是将事实摆在我们眼前,而那些事实也是旧约所预言的。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取名叫『以马内利』」。这一句是记在以赛亚书第七章之中,该章内容是讲述以赛亚对犹大王亚哈斯说∶神必定会保护耶路撒冷,王不用怕外族的入侵。神也吩咐以赛亚告诉亚哈斯王知道,可向神求一个兆头,或显在高处或显在低处的,在地上或海上也可以。那亚哈斯并非好王,那时却一本正经地说∶「我不求,我不试探神。」却不知神吩咐他去做的,就不是试探神了。以赛亚后来就说,神自己要给他兆头,必有一个童女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为以马内利。这个预兆不但关乎当时历史的事,也遥指日后的事∶主耶稣的出生及主再来。
现今那些「自由派」的人,认为原文圣经的「童女」,并非真的指童贞女,而是「少妇」之意;有些英文圣经(英、美所出)译本也居然译成「少妇」,译者当然是「不信派」。犹太人也是这样说,因为他们不肯信耶稣是神,于是也说那字指「少妇」。若有不大认识圣经的人看后,信仰恐怕也会倒下来,因不晓得那些不信的人是找机会来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多年前有一位犹太人信了耶稣,便在前芝加哥希伯来传道会任传道人(今已更名为「美国弥赛亚团契」)。这位犹太传道人懂希伯来文,知道在希伯来文中关于「女性」一词,所用的字有好几个,都是以年龄来区分的。以赛亚书的「童女」一词,希伯来文确解作「童贞女」之意。就是我们不懂希伯来文,也另有办法证实此字之意,那就是以经解经,也就是用比较的方法来查考圣经。原来「童女」此字,在别处经文也出现过∶在创世记二十四章16节,讲及利百加说:「那女子容貌极其俊美,还是处女,也未曾有人亲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满了瓶,又上来……」。「还是处女」的「处女」一词,原文也即以赛亚书七14之「童女」,而上下文明显表示了那字是一个「童女」的意思,即指未婚女子之意。因此比较之下,以赛亚书所说必定是「童女」而非「少妇」。
但也有信仰纯正的人认为,此字也可用作「少妇」之解法,就是说那字用途不一。但我们看到刚才创世记二十四章中引用此字形容未婚女子,也深信以赛亚用此字有同一的用意.就算如近代人所说,「童女」一词可用作「少妇」之意,但按那段圣经内容来看,也当指「童女」而非「少妇」,因那是指一个神迹的兆头,若少妇生子又怎可算为神迹呢?顶多说那个字有两个用法,类似我们广东话的「女人」,一般多指已婚者,也可指未婚者,如上了年纪的女士。我不是说旧约「童女」此字的原文能够两用,便十足相当于我们「女人」此词一样,我不是这意思。不过如果说那字可用作「少妇」,倒不如说应用作「童女」之意,因圣经明显地是用「童女」的意思。耶稣基督是由童女马利亚所生,这与我们的基本信仰有关。
既然耶稣基督是神,祂就是超自然的。那么祂今日同时与我们各人同在,是祂可以做到的事。祂进入我们每个属祂的人里面,祂也能做到。祂来帮助我们,要在我们里面成为生命、成为力量,来活出祂那种人生,祂也能办得到;因为祂是神,不单单是人,这单看祂的出生便可知道。我们今天向祂的祈祷,必能达到祂面前,其实我们能向祂祈祷,又能得祂答应;我们既寻求祂的拯救,又能得祂救恩并得新生命,那便足以证明耶稣基督是神了。既然如此,祂由童女所生又有何难以相信呢?我们感谢神,我们有这位救主,是人又是神。
马太福音二十28∶「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此乃耶稣基督所说,表明自己到世上的目的。耶稣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只有一次显出了祂作为君王的荣耀,大部份时间就如同一个做仆人的,祂来世上服事人,甚至于「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主的死乃是为了「作多人的赎价」.何谓「赎价」呢?即将一些已被卖了或掳去的东西或人,以其他事物作交换而赎回。可用一事例说明∶在四十多年前,我们当中有一位弟兄,是传道同工之一。他早年丧父,家中只有母亲和妹妹。他的妹妹在幼年时卖给别人当婢女。他妹妹的主权便交在买她的主人手中(从前香港有婢仆制度,后来政府因教会中人发起运动来反对,才立法禁止买卖少女为奴婢),做婢女是很苦的,常受到主人的任意对待。这弟兄虽然很贫穷,但由于他非常努力赚钱,结果储了一笔钱赔给那买主,赎回自己的妹妹。到我认识她妹妹时,她已经是自由的了。那弟兄赔给买主的钱就是「赎价」。没有「赎价」,奴婢就不能得自由了.从前那些「黑奴」也是如此,他们被主人用钱买来,就属主人所有。他们要得自由,必须由别人用钱买赎他们,他们才得释放。
耶稣基督把祂的生命舍去以把我们赎回来,叫我们不再服在那恶主人魔鬼的权下,它是抓去了我们的主权的,好让我们一直的服事祂。罪恶、私欲及宴乐(如提多书所说),那些是世界的暂时之乐,有些更是罪中之乐。耶稣基督把我们买赎出来,但祂先要在十字架上把命舍去,然后我们才得自由,从鬼的手中出来。其实人是在邪鬼的权势下生活,特别是那些落后地方的民族,一般都被邪鬼威胁来度日。他们常要请巫医来替他们赶鬼,虽然有时是出于愚昧(因有些只是疾病如疟疾等),但也真有邪鬼来威吓他们的.我们中国人也不乏这种事,如拜偶像的人就是这样。人在生时被鬼威吓,而到人离世时,他就全在黑暗的势力底下,黑暗的力量会将他带到阴间去。谁能救我们呢?如果我们没有耶稣基督的拯救,我们就会如同以弗所书所说的那些人一样∶「没有指望,没有神。」人到死后才发觉有神,才去呼求祂,那已经是太迟了,也永远没有希望了。
约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著名的无神论学者伏尔泰即将离世,当时他害怕得一直瞪大眼睛,并说看到一团黑的东西渐向他移近,他一边奋力抵抗一边喊叫,直到断气为止。那在旁的护士被吓坏了,以后别人请她看护,她便问清楚是否基督徒才肯去。当不信主的人在离世一刻,看到恶灵来带他走,就是抵抗也根本是毫无作用的,到那时候人才呼求神便已太迟了。
以赛亚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祂,相近的时候求告祂。」这是指人现今活着的时候,若到离世的时候则太迟了。是的,有些人临死前还有机会信主得救,但也不一定有此机会的,就如伏尔泰,他健康时不承认神,到快断气的一刻,他已不晓得呼求神了,独是喊着害怕而已!本来我们全都会有如此的结局,你不能代替我,我不能代替你;独有一位在我们人类体系以外的,没有沾染我们人类的罪恶的,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祂以纯善的人生,神性的生命(祂是神)来到,代替全人类落在那刑罚底下。虽说祂并非下到阴间的永火中,但祂落在那个刑罚底下(那就是神咒诅罪人的咒诅、审判罪人的审判、刑罚罪人的刑罚),性质也是一样,在那刑罚中,祂全没得着爱心的帮助及怜悯,也得不到一点父神的帮助,祂曾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6)耶稣基督就是这样完全代替我们,让我们得以脱离那可怕的刑罚,除非你说不需要祂的拯救,那你就自己去担当,自己进到那「没有指望,没有神」的黑暗结局中。今天我们感谢神,耶稣基督之死是赎价来把我们救赎,把我们从一个奴仆的地位释放出来,也从一个恶主人手中救出来。从前常听到土匪掳人勒索的事情,叫人十分害怕。若有人被掳去想得着释放,便必须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