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综论之《路得记》――蒙大恩的路得

旧约综论之《路得记》――蒙大恩的路得

旧约综论之《路得记》――蒙大恩的路得

胡恩德

拿俄米说:「看哪!你嫂子已经回她本国和她所拜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的降罚与我。」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就不再劝她了。(路得记一15~18)

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路得记四17~18)

《路得记》讲述一个故事,主角是年轻的寡妇路得,在这四章书里,故事的发展是有点曲折的,事情的发生十分巧合,例如路得刚巧来到波阿斯的田,又如当波阿斯要找他的一个亲属,当日就给他碰上了。虽然故事有其本身的桥段,但亦看见神在其中带领人并管理事情。

这个故事有不少动人之处,但我们如何读这故事呢?我们并不仅仅因其中一些使人伤感或欢喜之事而受感动;固然在看圣经故事或历史记载,我们的心可以与书中人物一同忧愁,一同喜乐,但我们更可进一步跟上去――他们怎样发现神,怎样发现真理,我们亦然。今时我们是属新约的人,心里有主的灵,我们在故事中所发现到的事情,很可能是当日的历史人物没有看见,也未曾知道的。再者,这些历史里有些原则,同样可以应用在我们身上。从这本历史书,有一点可以看见,就是我们与基督的关系。

看历史书最基本的要素是什么呢?要看其中的人物有哪方面可成为我们的模范、榜样,亦可了解有什么地方成为我们的鉴戒,叫人知所警惕,防范未然。当看见有人因失败跌倒,及后遭遇悲惨之事,便教导我们不要学效他们的样子,以免蹈其覆辙。此外,历史人物所说的话,我们亦可从中找出教训、警告等等。还有,在这历史事件上有没有神的话?若是有的,神说话的对象是谁?那些话可应用在我们身上吗?我们即便不能直接应用这些话,但在话语的背后却能找出某个原则;而这原则不仅适用在前人身上,更可用于我们身上。

路得的顺服

首先让我们略为看看这个故事。第一章描述以利米勒一家所遭遇的甚为悲惨。他是伯利恒人,属犹大支派的,带着两个儿子基连和玛伦并妻子拿俄米,一同迁徙到摩押地(即现今约旦国的一部分,在迦南地的东面)。由于本国出现饥荒,他们便来到摩押地。显然神的手是在他们身上的。这个家有三位男性先后离世。当以利米勒死后,两个儿子娶摩押女子为妻,及后这两个儿子亦相继离世,留下三名寡妇,她们彼此相依,情况堪怜。拿俄米其后听见犹大地有收成,知道神眷顾他们的地方,便起意返回本土。

两个儿媳对婆婆孝顺可嘉。她们在丈夫离世之后没有再婚(即使她们再婚也没错的),与婆婆一起生活,及至拿俄米起意返回故乡,她们也表示跟从。拿俄米对待儿媳亦看顾备至。她没有私心把两个媳妇留下来服侍自己,反倒为她们设想,不愿断送她们的前途;于是在起行后不久即劝告她们返回本国,事奉己神,另谋生活。然而,两个媳妇听见婆婆的话即放声大哭,表示不愿离去。拿俄米继而以理来说服她们,表示她不能再有儿子;即或有儿子,也不能待其长大给她们作丈夫。神的律法规定:若有人娶妻,没有生下儿女即死了,那人的弟弟要娶其嫂子为妻,把头一个生下来的孩子归给哥哥的名下,免得哥哥的名在本族里被除灭。当拿俄米说了这话,两个媳妇再度难过哭泣,然后其中一个媳妇俄珥巴与婆婆亲嘴而别。这位儿媳已很不错了,但路得更为超越,是非常贤淑可嘉的媳妇。耶稣基督指出,当别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跟他走上两里;今时路得坚定地跟从婆婆到底。

从路得的回应中我们看见她的大决心,其中她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这点最为宝贵。她原在摩押地拜摩洛及其他的神,可是她一旦嫁给犹太人,便不再叩拜以往的神了。拿俄米劝她归回本国和从前的神那里,路得即表示无论如何也跟从到底――「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16节)路得并不知道她这句话会带给她何等大的福气!路得是个外邦女子,没料到当她投在这位神的荫下,神会如何恩待她。她拣选归于这位神,并非出于要得着福气,而是因着爱婆婆之故,因而随从婆婆所事奉的神。

路得初尝主恩

《路得记》第二章始见恩典。那是神的恩,但书中人物只看见人的恩。拿俄米与路得返回犹大地,正值割大麦的时候。那时大概是阳历三、四月春天割麦之时。神的律法可能是按中东一带的风俗而设的。农夫割禾后打禾捆搬运之时,会有禾穗不时掉到地上。神的律法规定:农夫在搬运禾捆时不用执拾禾穗,因为掉到地上的麦穗是留给孤儿寡妇、寄居者、仆人和婢女的。寡妇路得对婆婆表示要往田间执拾禾穗,却恰巧来到波阿斯的田(参3节)。神的手一直在带领着路得,这波阿斯是个大财主,属犹大支派的望族。本书末所写的族谱由法勒斯起首,法勒斯是犹大的儿子。「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等等,这些名字中有属于犹大支派的族长。

波阿斯是当地的财主,是个敬畏神的人。他来到田里,知道这女子便是路得。事实上他早已听闻路得的故事。一个摩押女子从远方跟随婆婆而来,没什么益处可得,而且本身已是个寡妇,与婆婆相依为命,生活艰苦,正像亚伯兰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应许之地,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认识伯利恒这小城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只是波阿斯与路得素未谋面,这日他来到田间,问收割的人那是谁家的女子。当他知道是路得,就很有恩情地与她说话,令这受苦的女子深得安慰。

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啊!(波阿斯的年纪比路得大,是出于爱心的称呼),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我的仆人在那块田收割,你就跟着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此际,路得心里很得安慰,便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波阿斯即回应:「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他说了这番话便为路得祝福,说:「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这句祝福的话应验了,是神赏赐她的。波阿斯续说:「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祂的赏赐。」波阿斯这番由衷之言,确使路得那颗受苦的心灵得着滋润、抚摸和安慰。路得回应说:「你还用慈爱的话安慰我的心。」(参二8~13)

及后到了吃饭之时,波阿斯又善待她。路得吃饱了,随后起来拾麦穗,波阿斯吩咐仆人说:「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麦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并要从捆里抽出些来,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吓她。」(二15~16)路得初尝主恩的滋味,正正是神那满了恩典之律法中的滋味。波阿斯――一个属神的人,仿佛代表神来安慰她,为她祝福。

仆人打来的水本不给外人喝的,但波阿斯却任由路得喝;用膳的时候也给她一份,且格外给她多点禾穗。波阿斯一开首即对她说不要到别人的田,要到他的田里去。路得尝到主恩滋味,遇见一个这样的好人,甚感欣慰。路得把拾来的禾打了以后,得一伊法大麦,便拿回去给婆婆。当她投靠在神之翅膀下,总不会落空的。神藉属祂的人施行恩惠,冥冥中带领着路得到波阿斯的田去,要施恩予她。

路得本是摩押人。申命记第二十三章记载神那严格的命令,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让摩押、亚扪人进入以色列的会,也不可让他们归化。他们遭如此对待,乃由于当以色列人出埃及之时,他们没有拿水和饼迎接这些行远路的民族(摩押和亚扪均是罗得的后人,故与以色列人有亲戚关系);并且以色列人在进入迦南,要经过他们的地方,他们反而请先知巴兰来咒诅以色列人。神为其百姓伸冤,其一是摩押等人虽过十代,仍不得进入以色列的会。至于埃及和以东人,他们过了三代以后就可以归化为以色列人,但摩押人则世世代代永不能如此。然而,路得这摩押人却可以归化为以色列人,这可见神格外的恩典,在其所定的命令中有所例外。这摩押女子所得的恩更大。她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大卫由她而出;不但如此,在新约圣经一开首便写耶稣基督的家谱,她的名字给记录下来――「波阿斯从路得氏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王。」(太一5~6)

在圣经中,路得是有名的女子。她的名字今日记在亿万本圣经里。我们在这里也提到她的名。她本来被屏除在外的,不得进入以色列人的会,但神却赐她这么大的恩典。她有坚定的拣选、定意的跟从,且要进入神的国――是神所管理的国度以色列;要到神那里,以神为她的神。因此神向她格外施恩。

新约圣经中我们也看见有相仿的事情。耶稣基督在地上的时候,忙碌作工,有时甚至连进食、睡眠的时间也没有,祂曾经在船上睡着了。有一次祂走到以色列的境外,即现今黎巴嫩、推罗西顿之地,似乎想休歇一顿。有一个迦南妇人来到祂那里,请求祂替其女儿赶鬼。耶稣却一言不答。门徒也来替这女人求情。耶稣基督指出祂奉差遣要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却不是到外邦人的地方。那妇人连番请求,主对她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太十五26)妇人仍不肯罢休,她深信耶稣基督必能替她的女儿赶鬼,只要求到祂便行了。她于是说:「主啊,不错;但是狗也吃它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27节)耶稣遂将恩典给她,对她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28节)

耶稣基督早已明确表示不会在外邦人中施行恩惠。在迦南妇人的事件之前,祂差遣十二门徒出外传道,对他们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人的城你们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5~6)祂在这事上已划清界线;然而祂有超越的恩典、充溢的爱,那施恩的心肠犹如河水般澎湃涌流,要突破这条界线。

今时我们乃在这个突破之中得救的。神用律法划一界线并圈起来,祂是以色列人的神;而我们没有神的律法,本在律法以外,是外邦人。神与以色列人立的约,本与我们无关,可是,神行了一件事,就是使耶稣基督代替所有人――不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在十字架上钉死了,使众人同归于尽,然后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我们亦与祂一同活过来,成为新造的人。无论犹太人、希利尼人或外国人,在主里都是新造的人,都成为一个身体,是神格外的恩典!

我们十分感谢神;在其中我们看见一个原则。这原则可应用在什么事情上呢?或许有人犯罪连连,深感自己罪大恶极,无比污秽,又认为自己按照圣经或神的话已被定罪,无望得着释放;虽然痛悔,仍深感后悔莫及――当你进到这个境况,想想主可以在施恩范围外向你施恩。你因而仍可抬起头来,在无望中仍可相信主;主会作工的。因着我们有这信心,主可以将格外的大恩赐予我们。

亚伯拉罕的信就是相信神能将无变为有,使死人复活;我们可同样运用这个信心。或许你自觉不值得神施恩,按自己的情况可引出许多圣经来自定己罪。然而,在你引出这许多圣经之余,不要忘记《路得记》,也不要忘记迦南妇人的信心;你要把这些圣经拿出来,便能在无望中仍得指望。世事变化万千,未可逆料,我们可能落到一个境地,感到全然黑暗,并且魔鬼在我们心里发出诸般控诉,甚至引来一些圣经好像火箭射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甚为灰心沮丧――此际,除非我们心灵麻木,毫无难过;否则当我们以为自己无望的时候,正是得解救之时,因为主有格外的恩典!路得、迦南妇人,甚至我们这些外邦人亦是凭这原则来得救的。

路得的要求和福气

我们看见本书的第二章,路得开始蒙恩,而且所蒙的恩甚大。在第三章,拿俄米提出向波阿斯请求赎地的事,路得欣然服从。以色列人之「赎地」,是根据神的律法。当他们进入迦南,地业分好后便代代相传,子孙要守着祖宗遗下的产业。神说地不可永卖,若然因穷乏而卖地,期限为五十年。神定下每七年为一安息年,第七个七年后的第二年为禧年,即第五十年;若有人卖了地便可在这年得回自己的地,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神赐的产业不可永卖,必能归于别家;即或要卖地,也只是短期的,五十年便要得回那地。当以利米勒并两个儿子死了,拿俄米便要卖田,那么为免这块田落入外族人手中,这卖地的族人中一个至亲的人须把地赎回来,使这块地仍归在这族人的名下。当地尚未卖出,由赎地的亲属直接从卖主那里将地买过来,便称为「赎」。现今拿俄米教路得去请求波阿斯赎地,因为波阿斯是他们的一个至近亲属。

第四章是说波阿斯采取行动来办理这事。不过波阿斯告诉路得,他虽是她的一个至近亲属(当初波阿斯没有向她承认这关系,并非怕被穷人沾光,乃由于无这必要),但有一人比他还要近。波阿斯要询问那人是否肯赎地,若然那人拒绝,他定必(指着神起誓)把地赎回来。第四章记述这场交易。

当次日,波阿斯来到城门处坐下,恰巧那至近的亲属经过(这事有神引导)。波阿斯旋即问那人有关赎地的事。那人初时表示愿意,及至波阿斯说除了赎地,还要娶这摩押女子为妻,好为那已死的人留名,并且生下的孩子要归路得已死的丈夫名下,亦即归以利米勒之名下;他听罢便拒绝这宗交易,还表示让波阿斯来赎这地。接着波阿斯在城门口请一些人为他赎地和娶妻之事作见证。

这一次路得所蒙之福比前大得多。在第二章波阿斯定意向路得施恩,这于路得而言已是相当的福气,谁知她现今所得的恩更大。与波阿斯这财主结合,便是说路得可以分享他的一切财富。第四章便提到这个联合。

第四章末是路得蒙福的顶峰。她得以成为大卫――这最有名、十分蒙恩且合神心意之王――的曾祖母;不但如此,耶稣基督按肉身说是路得的后人,此乃路得最大的福气。这个投在神翅膀底下的人,是如此厉害的蒙神赐福;也许她当时还不知自己那么蒙恩,可是,现今她在天上的灵魂知道吗?想必她所知总不比我们少。路得成为耶稣基督肉身的先祖,必然感到万分不配。荣耀的主降生为人,且作她的后人,可想她蒙的恩多广大!我们不要忘记她本是外邦人,是被拒于以色列范围以外的,现今却得着这么大的荣耀;这便给我们知道:我们的主是如此施恩给那些不配的人,我们因此可安心在主面前享受、支取并祈求神百般恩惠。

我们初信主之时,总经历主答允祷告,以至兴奋莫名。从前我起初学习用信心祈祷,乃根据马可福音十一章24节的应许。耶稣基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有一个把原文译得较为贴切的英译本是说:「你们祷告祈求,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了』的,就必得着。」还记得当我的人生有点转机的时候,我便知道这个祈祷的应许,那时我尚未清楚自己是否已真正得救。当时为了某些事情有所祈求,果然蒙允,感到内心豁然不同。及后祷告蒙允的情况不断发生,致使觉得平常。(看看我这人的本相!)我曾经有一记事簿,记下主听祈祷的事项,及至蒙允的事情屡见不鲜,数也数不来,遂渐渐不再写下去了。我们只管向主求,又只管相信,因为主确有极多的恩要赐予我们。有时我们只是相信便得着了。主定意向人施恩,尤其施恩给不配的人!也许我们初时蒙恩,还在第二章的光景,却已感到莫大的福气,赞美、感恩的话在心里头涌流不绝。及至当我们的灵命更为进深,把自己完全归主,并入主里,与主相属;那时我们尝到与主联合的福气,认识到自己拥抱着主的丰富,因而进入主更大的恩典中。

有一点是不可或缺的,就是当路得尚未蒙福,那颗定意跟随拿俄米的决心,以及那坚定的行动引领着她日后蒙神百般恩惠。我们初信主或许只着重接受主拯救之恩,却还没有这颗坚定跟随主的心志。你要是在初信主时即有这决心,是最好不过的。我们要像路得,坚决地全然跟随主,不论往哪里去,也不论生死,此志不渝,并且离弃自己的喜好、想法,不受肉体的推动,也不跟从社会。倘若教会的人(不论别的或自己的教会)不是认真走主的路,我们也不跟从;并且否定自己,愿意看自己真的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与祂一同埋葬,现今在主里与祂一同生活。

你是否已将自己全交给主?你若下一个大决心:从今以后只要跟从主;那么,你必然蒙福。或许即日或次日你便看见主的恩在你身上,又或主的恩慢慢才临到你身。《路得记》第一章述说路得下大决心,神便向她大大施恩;但以理书第一章也描写但以理坚心立意行神的旨意,及后他蒙神赐厚恩。弟兄姐妹啊,有否写日记的习惯?你的日记有没有写下你的决心?让我们切切实实地跟从主吧!■

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二○○六年六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编者按

圣经 经节: 
得1:15-18;得4: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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