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爱主吗?




饶恕

你真的爱主吗?


陈志荣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约一5:1-5)

引言

“爱”这个字在世俗的社会里已经失去它真正的意义。当丈夫和妻子向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时,他们想到的往往是在电影里所描绘的使人感觉美好或温暖的情感,而非耶稣对信徒所彰显的牺牲、无条件的爱。当基督徒表示他们爱神,他们的心目中是哪一种爱?是參加了一次美妙的崇拜后,灵性得到复兴,从而表示他们尽心、尽性、尽意和尽力来爱神吗?我们需要重新思考爱神到底是什么意思。约翰在这五节有关一个有真信心的人的经文里强调三个重点:他爱神,他爱其他基督徒,和他遵守神的命令 。这三项信徒的特征是互相紧扣的,我们不可能只彰显其一而没有其他两项,而把这三项特征连在一起的是重生的新生命。

一. 爱神始于得救的信心

约翰在《约翰一书》4:15写道:“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然后在《约翰一书》5:1 他又再次写道:“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很明显的,只有从神生的才能够爱神,我们不能期望一个非信徒像基督徒那样地爱神。我们知道人若没有信心就不能得救,这信心必须是在耶稣基督里,若你的信心是在于自己的良善,自己的能力,出席教会聚会或是自己的事奉,而不是在基督里,那么你的信心就毫无功效。

当约翰用“信”这个字时,他的意思是指什么?我们常常以为“信”就等于理智上的赞同,或在布道会里举手,或在决志表上签名表示愿意接受耶稣为救主。其实相信耶稣不单单是同意或作一个决定,“信”的字根可以翻译为“信赖”、“信靠”、“委身”或“倚靠”,表示你有信靠耶稣和服从祂的旨意的意愿。任何自称相信耶稣却选择不服从神的律法的人,并不明白相信耶稣的真正意义。在布道会中,我们有机会带领非基督徒作决志祷告(包括认罪悔改、寻求神的赦免和接受耶稣为救主),作这样的祷告并不是不对,但我们必须向非基督徒清楚指出他们的信心必须是在耶稣里而不是他们所念的祷告。信心不单纯是相信一套教义,而是相信耶稣基督,你的信心是在耶稣身上以及相信祂在加略山上所作一切为我们的罪付上代价,这就是为什么约翰可以有信心地说,任何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是从神而生的原因。

二. 基督徒彰显对其他基督徒的爱

《约翰一书》4:7劝诫基督徒要向那些神所拯救的人彰显爱心。当我们表现出对其他基督徒的爱时,这就证明我们是从神生的并认识神。若我们自称爱神却不爱其他信徒,这表示我们并不真正爱神。当我们明白神为拯救我们所作的一切时,我们的爱便会自然而然的涌流至属神的家庭里。就如一个新生的婴儿的身体会展现出像父母的特征,基督徒也因为是属于神而彰显重生的特性。使人得救的恩典必须带来生命的改变。爱神、爱其他信徒以及服从神的命令乃重生的标记。约翰所要表达的是,这三项特征是一个配套,你不可能自称爱神却恨其他信徒或故意不服从神的命令。使人得救的信心不是枯燥乏味的神学或头脑上的知识,而是跟神和其他信徒有持续的、爱的关系。在整本《约翰一书》里,约翰重复地劝勉信徒要爱主里的弟兄姐妹。

约翰并没有说爱其他基督徒会是一件容易或自然的事情,有些人来自兄弟姐妹不能和睦相处的家庭,直到家庭面对外来的逼迫,他们才会齐心地联合起来对付共同的敌人。耶稣在《约翰福音》15:20警告我们,世界会恨基督徒,因为世界恨祂和逼害祂,因此我们也会面对一样的逼迫。透过向其他信徒表达我们的爱,我们便能彼此鼓励,在逼迫和试炼中站立得稳。再者,我们彼此相爱也能向不信主的世界见证我们是主的门徒 (约13:35)。爱其他信徒是那些从神生的人应有的意志上的行为,而不是感情上的回应。若爱其他基督徒是容易的事情,约翰就不必在整本《约翰一书》里三番四次地劝勉基督徒要爱其他信徒。彼得也鼓励我们要“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他知道若没有爱,我们会常常因被其他基督徒冒犯而对他们怀恨于心。

三. 爱神的人遵守神的诫命

或许你觉得约翰把爱神和守祂的诫命连在一起有点奇怪,因为我们惯于溺爱我们的配偶或子女,容忍他们所犯的道德上的罪。若我们表示我们爱神,却故意违背神的诫命,这根本不是真正的爱,约翰在第三节明确地指出:“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服从神的命令不单限于个人的生活,也包括我们与别人的相处,因为我们拒绝纵容罪。基督徒父母若不管教违反了神道德律法的孩子,他们并不是表达合乎圣经教导的爱,而是失责的父母。约翰在《约翰二书》第六节提醒我们:“我们若照他的命令行,这就是爱。你们从起初所听见当行的,就是这命令。”耶稣在《约翰福音》14:15劝诫我们:“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圣经明确地教导我们,爱神和遵守祂的命令是互相关联的,自称爱神却继续活在罪中的人只是自欺欺人。约翰警告我们不要自欺,因为“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一3:7)。

遵守神的命令是爱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任何自称是基督徒却继续活在罪中的人,便是不爱神或根本不是一个信徒。约翰在前几章圣经已经阐明了爱神和遵守祂的诫命的关系,现在更就服从神的命令多加一个新的层面。约翰指出神的诫命不是难守的,或许我们当中有些人以为守律法是犹太人的责任,而我们在恩典的时代里,因此守律法已经是多余和跟基督徒无关,有些人甚至认为守律法是沉重的负担。但当我们阐释十诫里的每一条律法,我们便会开始明白神颁布律法的目的不是要使人沉重难当,而是为了他们的好处,防止他们犯罪,而且律法也向人启示神是谁,祂的属性和位格。祂因爱以色列人才赐他们律法,却没有把十诫赐给外邦的列国,因为他们既不是祂的选民,也不是祂的慈爱和眷顾的直接受惠者。

当你爱一个人时,你为他/她作一些不平凡的事不会觉得是重担,而是荣幸和喜乐,就如父母对子女的爱一样。最近新加坡出现肺痨的病例,这种病通常跟营养不良或恶劣的卫生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新加坡,曾经有一段相当贫穷的日子,当时的医生对于是小孩而不是成人感染肺痨感到大惑不解。后来研究显示本身已经在挨饿的父母们,为了让他们的孩子有足够的营养,甘愿把配给得来的羊奶让给他们喝,而这些未经消毒的羊奶带有肺痨病菌,因此父母们的牺牲反而伤害了他们的孩子。这些父母心甘情愿地挨饿,从没有一刻认为他们的牺牲是重担,因为他们爱他们的孩子。

试回想我们起初成为基督徒时,我们如何努力地战胜罪恶和服从神,而随着时日的流逝,我们对神的爱是否已经冷淡,以致我们变得自满,不再在乎日常生活里所犯的罪?要记得《路加福音》第15章所记载的浪子的比喻,那大儿子其实是那些觉得守神的诫命是重担的人的写照,他对父亲所发的怨言,反映出他听从父亲并不是出于甘愿而是勉强,当他看见父亲对浪子所表现的爱与怜悯便极其生气,他的顺服是别有用心的,觉得他应该从父亲那里得到更多的东西。基督徒顺服神,是因为他们想要顺服,而不是必须顺服,这就是为何遵守神的诫命不是重担的原因。

虽然神的命令不是难守的,但这并不代表是容易办到,我们自己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这往往是不容易的,甚至需要舍己。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也许觉得我们的不顺服常常叫神失望,可是,我们不能否认我们有顺服神、服事和爱神的意愿,我们也许没有完全遵守神的命令,也没有表现出我们应有的热心,但每当我们得胜的时候,我们的心感到高兴。基督从来没有给我们一条命令而不赐力量来帮助我们去遵行。唯有当我们爱自己的意志过于爱神时,祂的命令才是难守的。

结论

约翰明白基督徒活在堕落的世界里所面对的挣扎,当我们力求服从神的命令时,我们必须每天都得胜过许多的试炼和引诱。有些基督徒也许因为面对试探失败而感到气馁,因此约翰在第四节说,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胜过”这词语表示征服、胜利和制服仇敌。我们得胜撒但和这世界的权势是肯定的,我们或许每天都跌倒和落在罪恶里,但我们的信心仍会得胜,那有真正使人得救信心的人,不论试验如何严峻,最终绝不会不认主。

我们感谢神我们能爱祂,因为祂先爱我们。若我们真正爱神,那么我们也会爱其他被神所救赎的人。我们会遵守祂的命令,因为这些命令不是难守的。否则,我们说爱神只是空口讲白话而已。

圣经 经节: 
约一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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