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恸的人




饶恕

哀恸的人


谢彦群

一般人都以为,一个有福的人,必定是一个充满快乐的人;而一个哀恸的人,必定不是一个蒙福的人。但是在《马太福音》5:3-12节,主耶稣教导门徒有关一个有福的人的八个特征,就包括了虚心、哀恸、温柔、饥渴慕义、怜恤人、清心、使人和睦及为义受逼迫。

许多人把这八个特征称做“八福”。可是这些特征与世人所认为有福的特征如财富、长寿、快乐等完全不同。尤其是“哀恸”这特征,是与世人所认为有福的特征“快乐”完全相反。再者,在《腓利比书》4:4的经文,岂不是以命令的口气说:“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吗?还有,保罗自己也见证,他和同工们虽然落在一切的患难中,仍然分外地快乐(林后7:4)。可见,圣经并没有禁止喜乐,反而教导信徒在任何处境之下都要喜乐。这样看来,主耶稣所教导的“哀恸的人有福了”必是另有所指了。

“哀恸”是人感情的表现。不论是信主的或是不信主的人,都有哀恸的经验。哀恸也有不同种类,以下列举两种:

一、自然的哀恸

每个人都会伤心流泪,包括主耶稣(约11:35)。我们为至亲的人离世感到忧伤,为那些遭遇不幸或在病痛中的朋友感到难过,也为着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如失恋、失业或考试不及格等而伤心;这些都是人生道路上无可避免的伤心事,都是属于自然的哀恸。当然哀恸也有程度上的不同,自然的哀恸也可能是非常地强烈,以至人无法给予任何安慰。

旧约就有一个例子,当约瑟的哥哥们把他卖给米甸的商队后,就拿了约瑟的彩衣,染了山羊的血,送去给雅各,雅各看到染上血的彩衣就以为约瑟己被野兽吃了。当时雅各为这儿子约瑟悲哀了多日,他的儿女都来安慰他,但是他却不肯受安慰,他说:“我必悲哀着下阴间,到我儿子那里”(创37:35)。雅各的悲哀,是一种无法受安慰的哀恸,而且是悲哀到死那一刻为止。这种哀恸虽然像《马太福音》5:4所讲的“哀恸”那么强烈,但并不是主耶稣所教导“蒙福的哀恸”。

二、犯罪的哀恸

这一类的哀恸是从心中的罪而来的。例如大卫的儿子暗嫩,为了同父异母的妹子他玛而忧愁成病,因为他对他玛有非份之想,却不知如何得到她,因此忧急成病(撒下13:2)。又如北国以色列王亚哈,他想得到拿伯的葡萄园给自己作菜园,因为靠近他的王宫。但拿伯不敢将先人的产业给亚哈王,王因为得不到拿伯的葡萄园就闷闷不乐,也不吃不喝(王上21:4)。这些都是从心中的罪而来的哀恸,不但不正确,而且还会进一步叫人犯更大的罪,就像后来暗嫩听信约拿达的话玷污了他玛,以及亚哈王用假见证害死拿伯一样。这些更不是主教导的哀恸。

以上两种的哀恸正符合保罗在《哥林多后书》7:9-10 讨论的“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的,甚至叫人去犯更大的罪。同时,保罗在同一段经文所说的“按神的意思忧愁”正是主耶稣所教导的“蒙福的哀恸”。

之前,保罗因哥林多教会犯了严重淫乱的罪,写了《哥林多前书》去责备他们,要他们对付这罪。后来保罗从提多口中知道哥林多教会因他的责备而忧愁,也从忧愁中生出真正的懊悔来,离弃罪恶,保罗称这忧愁作“按神的意思忧愁”。因为它使人向神懊悔,寻求神的恩典,这就是神喜悦蒙福的哀恸。

当我们得救重生时,我们认识到自己是被罪捆缚,不得自由。也知道罪的工价就是死,最终是沉沦,受永远的刑罚。我们都曾为自己的结局而哀恸,呼求神的拯救,神也听了我们的呼求,拯救我们脱离了可怕的永刑,成为天国的子民。但得救之后,我们还没有完全,还会软弱失败,也会顺从肉体,去过犯罪的生活。即使我们立志顺从圣灵而不要顺从肉体,我们还是无法脱离肉体的引诱,时常会被肉体胜过而犯罪跌倒了。当我们回转,向神认罪的时候,我们都应当为自己的失败而哀恸,这就是主所说的“哀恸的人”。

其实,不只我们有肉体的软弱,就是灵命非常成熟的使徒保罗,也无法完全胜过肉体而不失败。他也曾痛苦地与肉体争战(罗7章)。可见我们还在肉体中活着,与罪恶争战是免不了的事,被罪所胜而为自己的失败哀恸也是必然的事。

你是个为罪哀恸的人吗?

哀恸的人有福了,他必得到神的安慰,因为按神的意思忧愁,为罪而哀恸,就产生真正的懊悔,他的罪必得到神的赦免,也就得了安慰。这个安慰所带来的喜乐是所有别的喜乐无法相比的。今天世人费尽心思把自己沉浸在欢乐之中,努力借着音乐、酒精、消遣、旅游等等使自己开心,但却不肯离开犯罪的生活。他们这样努力所得的欢乐,最终也只是罪中之乐而已,这不是罪得赦免的真快乐!

我们是天国的子民,我们享有的欢乐,是真快乐还是罪中之乐?这就看这个快乐是不是从主所说的哀恸中得了安慰而産生的真欢乐,还是像世人以各样方法制造出来的罪中之乐了。

因此,一个有福的人必是一个充满快乐的人,但是这个快乐乃是经过哀恸、懊悔和得神的安慰之后產生出来的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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