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心被「牵」的主

甘心被「牵」的主

胡恩德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无论是不洁的死兽,是不洁的死畜,是不洁的死虫,他却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洁,就有了罪。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他却不知道,一知道就有了罪。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要行恶、要行善,无论人在什么事上冒失发誓,他却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并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至于他的罪,祭司要为他赎了」(利五1~6)

在这两章里有一个很能抓牢我们注意力的字,那就是「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利五1)的「牵」字了。

四章论的「赎罪祭」涉及数种不同的献法。惟每当提到「赎罪祭」或 「赎愆祭」时,均提到「牵」字的。如四章4节:「他要『牵』公牛到会幕门口」;14节:「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23节论官长犯罪献「赎罪祭」亦提到「牵」字;28节论平民犯罪亦提到「牵」字;32节「『牵』了一只绵羊羔」。如此看来,这么一个不很重要的「牵」字,却被神刻意在圣经里多番的默示出来,可见其意义之重要矣。

「牵」牛或「牵」羊--这只牛或羊,它本身是无罪的,如今要把它「『牵』到宰杀之地」。牛只无知,你牵它,它随着你走。本人年少时,某次在博扶林道近大学堂运动场处,见有人牵一头牛往坚尼地城屠房走去,但见该牛不肯就范,定住脚步不肯移动,宁忍勒鼻之痛。我心里想,这头牛或意味到死亡之地就在前头,

它大概嗅到屠房传出来的一股不寻常的气味吧。

这里论「牵」。不晓得牛、羊知否被牵往何处?要是知道,亦得任由人牵着走。「牵」,不免有无奈之意在里面,它们无疑被牵往「会幕」里去(那时会幕代替圣殿),流出自己的血,为犯罪者赎罪。也许

它完全没想过会死在「会幕」里的,但到底它是给人「牵」到「会幕」面前,在人的手下,随人的意思;主权操在「牵」它的人之手,要它作他的代替和代赎者。固然这祭牲是预表耶稣基督的!

耶稣基督是否给人「牵」呢?第一,旧约圣经直接以「牵」字说明基督「……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如羊在剪 毛的人手下无声,也是这样不开口」(赛五十三7)。第二,除预言外,四福音也记载基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人捉拿虽不以「牵」;但主耶稣顺着他们走,毫无反抗。兵丁用锁链「牵」扣着锁链随他们而去。主虽自愿地随着兵丁前行,但其中表出了「牵」的情况。被带到大祭司之岳父亚拿的家,后转解到彼拉多的法庭上,无疑是给扣上锁链的。

我们或许见过这幅图画吧。或保罗或别的圣经人物,他们手上扣上锁链,锁链一端紧扣着手腕,另一端则扣在兵丁的手腕。兵丁把耶稣扣上锁链,牵到彼拉多面前。可以说主耶稣当时是在锁链的「牵」引下而去的。后来出去钉十字架,不问而知也扣上锁链了。

骤然看,耶稣基督是给人拖去被杀的地方、受审的地方。复活后,第三次在加利利海边向众门徒显现。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么」?经此三问三答之后,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约二十二18)。说这话,是指彼得日后要怎样死荣耀神。日后,彼得果然给人绑住,有如「牵」一般,「带他到不愿意去的地方」。

罪人理当如此被「牵」往「不愿意去的地方」。去死!当然不愿嘛!

我见过一幅绘画法国巴黎断头台的图画。画中有一囚犯被带到断头台上行刑;但见那犯人拐着身子,边挣扎边被人拖到断头台。有人紧握他的手,拖他前去刑场,等待刀斧砍下。那犯人虽力力反抗,惟仍给人「牵」去。

主耶稣给兵丁用锁链「牵」去,只是没有反抗而随着他们。你可说「去」的那个地方是不愿去的;曾跟彼得说以上的话,然而去的地方,更是不愿去的。那地称为「髑髅地」,顾名思义乃恐怖之所在。耶稣基督被「牵」到的地方不是断头台,断头台倒还易受,乃是被挂在那儿,铁钉穿过的手,担承着身躯的重量,尝受逐渐加剧的苦痛,直至死亡。

这地方主愿意去吗?曾对彼得说「不愿意去的地方」。按天然的心,是不愿去那地方的,但另有一个更强的心,就是要行完神救人的旨意;爱的父;并很强地爱人,为人死,因而让人使上刑。给人扣上锁链拖着走,一方面见是个失去了主权的人--给人拖去,正与作为祭牲的牛或羊一样。

耶稣基督满有权力,的座位无人能坐,只父神与并坐。的座位显示坐者拥有无上的权柄。天地无限大,均由掌管;无限小(如电子等)之物,亦由管辖,有灵性的,没灵性的,也由统领。而到了一个时候,让人「牵」;变成没有权力的。可见耶稣基督牺牲极大!

「髑髅地」原是不愿去的地方,但敢于接受;亦可说是自愿的,出于爱心的,愿意走这条路,愿意给人「牵」去而不带半点勉强,像羊羔般的柔顺非常,被带到死地,而且死得极惨。

从另一角度看,耶稣基督的死不是人勉强,乃是自愿的。曾说过--「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又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十18)。可见是自己舍去的。故此这个「牵」字亦是把自己摆入锁链之中,正如受死被钉,是自己甘愿伸出手来,人把带到各各他,要脱掉衣服;要卧在十架上,从了,一点不用人「牵」;没有半点勉强。换上别个囚犯,多数总有点挣扎吧。我深信主不用兵丁费力,是自愿伸出手来接受十字架的刑罚的。因对「死」的整件事是出于自愿的,且在爱里行事,在热情中做出来。换上别人,必然是在恐慌、惧怕、战兢之中被钉,何来这份热情哩!

主自己甘心做而不用人「牵」;我相信是自动伸出手来,任凭兵丁钉,显得温和柔顺。钉手、钉脚,可痛至昏迷。我知道有人手脚被钉而多次昏迷。耶稣基督就是这样被钉,然后竖起来,全身的重量只集中在那两根铁钉上,其痛是我们无法领会的。

表面看来,主被「牵」,是表明是放弃了一切的权力,自主和尊严。但其实不用人「牵」,乃自愿「死」的,「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这话固论被「牵」;失掉一切尊荣与权柄;然而「像羊羔」则论的心温柔并甘愿如此。可谓「牵」而不牵了!

利未记四、五章多次提到「牵」,提供我们默想主的门路。仅就一个「主」字,就有极高的含义在里面。我们的主被「牵」!那牛、那羊或那羊羔被「牵」,它是无辜的,是为着那「牵」

它的人的罪,致使这只无罪的羊或牛替而代之,替你流血。但这件事是神指定和吩咐的,因为这是神的方法才有这些做法,因而生效及被神接纳,故此这人的罪就得到解除,就得到赦免。

耶稣基督如此被「牵」,本身无罪,是为我们的罪,因此被「牵」到死地。结果成功了--按照神在创世以前所定规的旨意和计划做成。这既然是神救人的办法,成功地做在我们身上,我们今天得以脱离了罪,一切的罪孽不归在我们身上。本属我们的罪,但「耶和华将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身上」--归在这一位被「牵」被「钉」的救主身上。这样,我们在神面前完全清洁,没一丝的罪在我们身上了。

论到「赎愆祭」,让我们默默凝想--假如一个平民犯了罪,他「牵」着一只母山羊来,宰了,血盛在盘里,祭司以这血来行赎罪的礼。这个本身有罪的人站在一旁观看祭司为他赎罪。祭司把血抹在坛的四角上,剩余的血则倒在坛脚处;羊的脂油放入火中焚烧。他眼见牵来的祭物经献给神了,血亦在神的祭坛前涂上了;羊的脂油也已烧尽了,只剩下一把灰,他因而朝望圣所,悄然流泪起来。祭司见他没有离去,于是问他何故还不回家?答说,因我的罪极重!故仍流泪,祭司问他,你岂不见我替你赎罪了么?这赎罪祭是谁带来的?不正是你带来的吗?你也已按手在羊头上,

它便作了你的代替。你原该死,然那羊已代你死了,血亦在神面前献了,脂油又烧尽了。神有应许说:「祭司为他赎罪,他的罪便必蒙赦免」。我既为你做完一切赎罪的手续,没一件未曾做的,所以「你的罪就必蒙赦免」。现在你眼见作为祭物的羊已为你而死,这是遵照神所指定的方法献的,你现在毋须等待什么,只管回去吧!祭司可加上这句话--(正像主后来跟人说的)--「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了」。这人于是才放心回家!

耶稣基督无罪而被「牵」,钉在十字架上,痛苦至极,作成这件事,我们还认为须做什么致能解除自己的罪呢?我们没事须做的了,因耶稣基督完全成功。临死岂不大声呼喊「成了」吗!我个人看这句话应指--耶稣基督一生遵行神的旨意,行到最后一件,则应验圣经那句「我渴了,人给我醋喝」的话,使圣经的话应验。当尝完那醋然后才说「成了」的。意思指:当要做的已做完。

一般福音派人士(我们算是福音派或基要派)解释「成了」是指救赎之工完成。但我看「成了」或「完成了」的基本解释并不是这样,只是人可借用此话来说明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耶稣基督一死便完成了救赎,只是此说也无妨而已。事实上,主一死便成功了救赎,不用你我加上什么,没有丝毫的欠缺未完成。这点我们要十分感谢主。惟这一切做成,若没有「被牵到宰杀之地」,便不会产生这事实的。

主被「牵」,上文说放弃了的主权;亦放弃了的尊严,把自己摆在人的手中。人不只「牵」着毫不反抗;人打不反抗。人吐唾沫于脸上,认真羞辱忍受下来。人钉,使不能立刻死去,痛苦不堪,也任由他们。

被「牵」--不仅把自己交出来任凭人把带着来来往往,「交出」是包括其他一切的痛苦在内;被「牵」绝不是一件小事!

文首所引的一段--「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无论是染了什么污秽」(五3)。上文则提到摸其他不洁的已死的动物。如今则转论「摸了别人的污秽」。你深觉在旧约下做人,很容易沾染污秽,因而须做洁净的手续。有时是误犯了而不知道,因事前不知谁人污秽的,你在此情况中碰到了他,或因授受而触及了他的手;或见面时行握手之礼。当知道他染了不洁,便得做洁净手续。这处所论的手续乃献上赎愆祭。这个我们不敢把它视作预表,然可透过其原则看我们今天的情况--不要沾染别人的污秽。例如别人做的生意若是污秽的,诡诈的,你就不可与之合夥。别人有一件事于第三者不利,你就不可助他以说话……等等,否则,便稍微在他的罪上有份,沾染了他的罪。我们可从多方面沾染到别人的罪的。有些人偏要做污秽的事,使别人污秽,惟却没此存心的。例如著作内容污秽的书刊、黄色电影等,不仅自己污秽,亦使别人沾染他的污秽。我们基督徒当小心防避,免得受到沾染。我们在街道上往来,耳闻目睹,容易引起不洁的思想与心情,这些不洁是由别人而来的。世人都是不洁的,很容易溢出不洁的东西。甚至我们也不保证自己,何况未信主的人呢!我们小心,切勿沾染别人之不洁;倘不慎沾染了,我们今天固不是献赎愆祭,我们仍然是靠耶稣基督在神面前作我们的中保。

「他有了罪的时候,就要承认所犯的罪」(五5)。信主的人若然沾染了污秽,要得洁净,就当承认所犯的罪。我们若有其他事情,有如赎愆祭所指的愆尤,或如六章首段指财物方面对人之亏欠,承认后更须赔偿,另加上五分之一。「认罪」不能说是不重要的!我们固然因信耶稣所犯的罪都得赦免,这无疑是事实!关乎下地狱的罪(不论信主前后的罪),主已经替我们一笔勾销--完全赦免。但如今犯罪是在另一关系上,「犯罪」使我们和主失去「交通」,亦影响与众圣徒在灵里的「交通」,你从前所感到的平安与心里那种光明、喜乐或欢愉,由于你失去了「交通」而荡然无存。你向神的祈祷也不蒙允。我们切勿以为既解决下地狱的问题,就可放任,以为信主后所犯的罪,可藉「白白称义」的恩典,而不肯面对或承认或对付,若这样,你将失去了「交通」;你的事奉也落空;你的祈祷也像打空气;读经也得不到亮光。这事不可谓不严重啊!总之,能影响主喜悦你的心,使不喜悦,事情就严重了!这位神爱我们爱到非常;我们受恩亦这么深,怎可使不喜悦呢,说不过去吧!

倘我们有(这里所论的)亏欠人之处,当偿还给人,另加上五分之一。主有时给我们提醒,某件事该向人认错。向神认罪固是必须,但当事情同时牵涉到他人,且对方亦埋怨你,你便须向他认罪,并作赔偿。如是者你一件接一件想出来,心里就颤栗不已。你因此怪责以往的不是,致招今天的麻烦,这可助你以后小心从事,不随意行恶。

应赔偿的,极难也当面对!相信主可「使无变为有」,不能的成为能!你欲偿还而不得法子么?只须有诚意,主必赐你智慧处理。从前我们乘坐公共巴士或渡海小轮有欠公道,有意无意亏欠公司,类似的事,主总给我们寻到偿还的途径,以兹实行的。只须有诚意,自有解决的办法!

倘我们真正要在主面前长进蒙福,走得上这条路,与主的「交通」不断长进,我们是不可忽略认罪,以及在赔偿方面的实践。知而不改,便阻塞住与主并与众圣徒的「交通」。你若不知这罪,暂不会阻你的「交通」,像以上的经文--「一知道,就有了罪」,罪便生效,立即在你「交通」方面生效。

在对付罪方面,从「赎愆祭」的条例中,我们得到启发--「赎愆祭」宛如我们得救后从主所得的赦免;而「赎罪祭」则可看成「得救」的赦免。两者均赖耶稣基督的血。我们得救是藉耶稣基督的血;得救后恢复交通,亦赖耶稣基督的血。只是得救后犯的罪,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要讨主喜悦,要洁净自己,致有长进! ■

*主有时给我们提醒,某件事该向人认错。向神认错固是必须;然而当事情同时牵涉到他人,且对方亦埋怨你,你便须向他认罪,并作赔偿。

本文原刊载于香港喜乐福音堂出版,一九八九年二月份之「音讯」,今蒙准转载,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 编者按

圣经 经节: 
利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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