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义与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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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篇

公义与慈爱

蔡千杰

然而,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来。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你们就不再见我;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
(约十六7~11)

这段经文说圣灵既然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到底什么是为义自己责备自己呢?

相信我们都有照镜子的习惯,看看自己头发是否整齐,脸上是否有污垢。若满脸污垢,嘴边又留了饭粒走上街去,一定引人嗤笑。我曾在印尼工作,我的老板吃饭时狼吞虎咽,说起话来口沫横飞,残余的食物从嘴边流出来,真令人恶心。有时我们忍不住笑出来,他也随着笑,却不知我们所笑何事。因为他没有照镜子,因此不知道自己的丑相。什么是公义呢?公义就好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真像映照出来。

我有一位做医生的朋友,透过X光扫描发现脑长瘤,这个脑瘤长得很大,且是最后一期了。一年后他就离开世界。其实早在X光扫描之前,肿瘤已经生长在他脑子里面,只是没有及时发现吧了。公义有时好像X光扫描一样,一经扫描,人的内部情况就一览无遗。

最近有宗案件,有位身为律师的男子在法官面前,因一时气愤竟当众挥拳殴打离弃妻子的代表律师,这种鲁莽行径结果被初级法庭判他六年监禁。他不服所判,上诉到大法官面前,还以为自己打人有理,反而刑罚加重,换来了十年的铁窗。什么是公义?公义就像法庭的审判一样。

若没有照镜子,我们就不看见自己的丑态;若没有X光扫描,我们就不晓得自己身怀绝症;没有法律,我们就不知道自己已犯了法,犯了罪。

人很少会承认自己有罪,一切都是别人不对,唯有我是清白的。除非警察逮捕我、法庭宣判我有罪时,我才算是个有罪的人;若法庭判我无罪,我就是没犯罪了。因此人往往犯了法、犯了罪,就去聘请名律师为他辩护,希望能藉名律师的专业才华为他洗脱一切罪名。只要法庭最后宣告他无罪,他就是一个无罪的人了。

真正的公义是在法庭里面吗?那是根据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呢?是美国法,中国法,还是新加坡法?美国有些地方认为同性恋是没有罪的;在新加坡则不被允许。有些国家嗜毒是无罪的;在新加坡却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我们该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公义的准则呢?

非法聚赌者被警方逮着时,都是遮遮掩掩,怕登报露相,因为知道非法聚赌是犯法的。可是成千上万的人买多多、买彩票、上马场赌马时却是昂首挺胸进进出出,警察先生们还站岗保护他们的安全。到底赌博是合法,还是非法?难道把非法的合法化就算无罪吗?

杀人放火、营私舞弊、强奸偷盗这些都是犯罪,而且犯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搞婚外情、欺骗人、不孝顺父母、不管教儿女、自私自利、心中诡诈、无亲情、自夸狂傲,这一切虽然法庭对你束手无策,难道不是犯罪吗?

最近有个建筑二手承包商打官司,我以专业见证人的身分上庭供证。这位二手承包商为客户建了一栋价格四十万元的房子,客户还了二十万元后就拒绝再付款,因此只好将他告上法庭。但是法庭需要消磨好长的时间及手续来处理这类案件。打了五年官司,律师费已花了几万元。后来,我们劝他还是庭外和解,因为纵然打赢这场官司,拿回所欠的二十几万元,但得缴付庞大的庭费及律师费,届时将是得不偿失。最终案件庭外和解,这位二手承包商只拿回八万元,十二万元白白奉送给被告。你说法律是完全公正的吗?法律的公义能审判人内心的罪恶吗?法律绝不是公义的标准。表面上没犯罪的,不表示这人真的是没有犯罪。

有人说我们应以良心为公义的准则,只要做事坦然,无愧于心,就算无罪;倘若做的事,令你感到内疚,良心受到责备,就算是有罪。当一个人搞婚外情,虽然法律无法控告他,但他的良心却会控诉他,于是回家时总是偷偷摸摸,企图消除因犯罪所带来的不平安。一个曾陷害人者,法庭虽无足够的证据提控他,但终生他却要受着良心的控诉,不能安宁度日。持有这种看法的人,认为凡事只要对得起良心就是无罪,反之就是有罪。

良心真的能成为公义的标准吗?若能,那么是以你的良心?我的良心?还是以他的良心为准呢?以前我在印尼工作,我的印尼老板是个富豪,他对待手下很是刻薄。车夫月薪仅有区区六十元新币,这微薄的收入怎足够养活一家?有一次,车夫们联合陈明苦情,要求加薪。他不但分毫不加,还将「闹事」的车夫全部辞退。他还振振有词的说,他是凭良心做事。

良心有标准吗?第一次犯罪,第一次偷东西,第一次搞婚外情,良心会特别敏感,频频谴责。但是当第二次、第三次继续犯罪时,良心就渐渐开始麻木了下来。小孩子的良心比较单纯,大人的良心比较迟钝。那到底是小孩子的良心,还是大人的良心比较准确呢?良心绝不能执行真正的公义。

若法律不是公义的标准;良心也不是公义的标准。那么什么才是公义的标准呢?

你曾否思考过一个严肃的人生问题,就是当你走完这一生的路程,你最终要向谁负责?我们在公司里作事,要向上司负责;我们在军队里作事,要向长官负责;若我们活了一生一世,却不用向谁负责,你认为这种想法是否合理?你要向谁来交代你的一生?是由谁来审判你的一生呢?

圣经启示录二十11~12:「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使徒行传十七31:「因为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

这些经文告诉我们,当我们走完人生的路程,我们都要来到神的审判台前,神要审判我们一生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光明中或黑暗中所行的;那些为人看见或不为人看见的;显明的或隐藏的;甚至我们的心思意念,圣经说连我们暗中所说的闲话,都要在神审判台前一一招供出来。人是神所造的,生命是所赐的;人的一生,当然是要向创造我们的主,赐我们生命的主来交代;那是合理不过的事。

神是用的公义标准来审判我们。神的公义与法庭的公义,及人良心的公义是迥然不同的;因为法庭的公义只能刑罚那些犯法的人,良心的公义只能控诉那些有愧于良心的人。神的公义却是完全的。

神的公义是怎样的呢?既然神自己是完全的、圣洁的、无罪的、连一点罪污都没有的,神当然是用这样的一个标准来审判我们。因此当神用的公义来看世人,世人的光景正如罗马书三10~12所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都没有。」从神的公义标准来衡量,原来世上连一个义人也没有。

我们对罪已失去了敏觉,还自以为自己是个挺不错的人。杀人放火、欺骗抢劫、营私舞弊、嗜毒贩毒,这些都是公认的罪,我们会说,我可没犯过这些罪。然而神却说世上连一个义人都没有,而且神看我们是败坏到了极处。就如耶利米书十七9~10所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神不单说地上没有义人,且说人心极其败坏,而且比万物都诡诈,无人能够识透。只要我们扭开电视,翻开报纸,战争、走私、贩毒及人类各种败坏的罪行比比皆是。世界各国都耗费巨资来维持治安。警察、法律都是用来对付犯罪的人。人类不是自诩为万物之灵吗?不是比其他受造之物更加高尚吗?但人类所犯的罪都是其他低等动物所望尘莫及的。

人会贪婪、谋财害命、抢劫银行、自私、恨毒、偷懒。我们看看那些服务人类的牲畜:牛总是勤劳地耕田,农夫让它休息时,才在田旁吃草;但人却好逸恶劳,上司不在时就喜欢「吃蛇」(偷懒)。猪虽然爱在泥泞里打滚,整身脏兮兮的,但人心所充满的罪恶与污秽不是比猪更甚吗?猛兽虽然会伤人吃人,但人吃人的现象,不是更令人惨不忍睹吗?难怪圣经描述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而且是败坏到极处。

人以为没犯法就没犯罪。许多人逃税,私底下做犯法的事,法律无法对付他们,难道这些人不是在犯罪吗?人以为杀人放火是罪,「顺手牵羊」,搭巴士故意少还钱不算为有罪,因为大罪才算罪,小罪不算是罪。人以为少人犯的罪算是罪,多人一起犯的罪就不算为有罪。一些人搞婚外情,过不正当的生活,后来被人揭发,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罪。但许多人出国公干,消闲时集体寻欢作乐,拈花惹草,却完全没有犯罪的感觉。人以为显露在外的才算罪,隐藏在内的不算罪。杀人放火是罪,内心贪婪、恶毒、妒忌、自私不算为罪。外遇是罪,心有淫念不算为罪。这些都是世人的看法,他们不晓得一切的罪都是先从人心发出来的;心里先有贪恋,才会去抢劫;心里先有邪念,才会去搞婚外情。

但公义的神不单看我们的外面的罪,也看我们里面的罪;不单看那些显明的罪,也看那些隐藏的罪;不单看那些要受法律制裁的罪,也看那些法律没办法对付的罪,因为这一切都是罪。圣经甚至告诉我们不但害人是罪,连不爱人也是罪,意即不该做的去做是罪;该做的不去做也是罪,这是很少人会看见的。当我们在乘搭地铁时,看见一位步伐蹒跚的老人走过来却没起身让位,虽然装着看不见,但内心却会感到不安。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该怜悯时却不怜悯;该行善时却不去行;该爱人时却不去爱,这一切都算为有罪。

为何神公义的标准要定得这么高呢?其实神起初创造我们时,我们是完全的,是无罪的。神以的形象及样式造人,因此人本有神的性情,人有别于其他的飞禽走兽,人是有灵的,这灵是从神那里来的。但是人类犯了罪,违背了神,人和神的关系就断绝了。神是永恒的,我们得神的生命,本来是不死的,但人类犯罪后,死就进入了世界。今日没有人能逃避死亡,因为死是彰显神公义的刑罚。神的公义不允许罪,犯罪的人不能到神的面前。人犯了罪就与神断绝了生命上的联系。因为罪的缘故,因此人人都有一死;就算你不想死、不甘愿死,也得要死。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世上连一个义人都没有,如果我们不是义人,当然是罪人,而罪的工价就是死,世人是无法逃避死亡的结局的。

死的确是件可怕、绝望、黑暗的事。但人要面临死亡完全是因为人犯罪的缘故。神创造人类,赐生命给我们,神不愿目睹我们有这样悲惨的下场。圣经说神爱世人,不愿一人沉沦,因此神差派主耶稣降世,来寻找我们这些失丧的人,要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神怎样拯救我们呢?公义的神,当然不会把有罪当为无罪,罪的刑罚唯有死。神为了拯救我们,差派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做一个没有犯罪的完全人,以来担当我们因犯罪后所应承受的刑罚。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承受我们因罪所受的一切咒诅。因按照神的公义、罪的惩罚就是死;没有流血,没有死亡、罪就不得解决。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对着那些仇恨,讥笑,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不但没有一点怨恨,反而向他们发出极大的怜悯,求神赦免他们,因来就是为了要拯救他们。主耶稣在世时劝人悔改,归向神,因为神的国将要来临,审判的日子将要来到。人若不悔改,接受十字架的救恩,就难逃将来神公义的审判。

主耶稣爱我们、怜悯我们。为了拯救我们,为了担当我们的罪自己愿意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且被埋葬。是赐生命的主,本是完全无罪的,却为我们的罪成为像囚犯一样,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付上极重的代价。但是,是生命的主,死亡与阴间无法拘禁。虽然被钉、被埋,三天后却从死里复活,证明能胜过死亡与死亡的权势。主耶稣复活后,活生生的显给门徒看,四十天后才升天而去,证明了的确是神的儿子,的确能以的死来代替我们因罪所要受的刑罚。的确能以的宝血来洗净我们一切不义的罪。的确能以的复活来把我们从罪恶、死亡中拯救出来。所以我们这些接受主耶稣救恩的人,就不怕将来所要面对的审判,因为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担当、为我们还清了一切罪债。约翰福音十六8:「(圣灵)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在神的公义底下,谁还敢不承认自己是个有罪的人呢?在神的公义底下,谁敢说自己没有自私、骄傲、恶毒、诡诈、欺骗、贪心等等凡可指出的罪恶呢?我们的败坏原来是落到了这个地步!

主耶稣明白我们的处境,劝我们悔改,接受救恩;这救恩因着主耶稣被钉、被埋与复活已经成就了。只要我们信主耶稣,我们就能得救。当圣灵光照你,像镜子一样,把你里面的光景反映出来。你愿意悔改归向吗?

约翰福音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当圣灵光照你让你看到自己的罪,你是否愿意悔改接受主耶稣十字架的救恩,使你的罪被洗净,成为一个重生得救、得着永生生命的人。使你能从罪的捆绑中被释放出来,从此不再战兢恐惧罪的刑罚。你愿意吗?你愿意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为你个人的救主,让进入你的生命,使你能脱离罪恶,从此不再惧怕神公义的审判吗?■

圣经 经节: 
约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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