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都互相效力

万事都互相效力

陈建城

「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旨意被召的人。」(罗八28)

在信主后初期的一段时间里,我曾误解这节经文,以为其意思乃是:「我们晓得,我们信徒应该在万事上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换句话说,根据我的理解,这节经文乃是把重点放在信徒身上--我们有责任在万事上 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后来因着查考《罗马书》,才发现其意思并不是这样。这节经文原来的意思乃是:「我们晓得,神使万事彼此互相效力,叫爱的人得益处」,或是:「神在万事上工作,叫爱的人得益处」,这是何等大的差别!何等的应许!神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万事都在掌管之下;应许也确保万事彼此互相效力,叫爱的人得益处。神知道我们的软弱;我们经常不晓得、也不愿意在万事上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倘若爱神的人必须靠我们互相效力才能得益的话,恐怕他们经常得不着益处!

历世历代许多信徒都因这节经文得着莫大的激励。这宝贵的应许,成为他们在百般的试炼、苦难和逼迫中所依靠的磐石。对於前面将要发生的事,他们虽然毫不知晓,但因深信神掌管一切,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便安心的将自己放在神的手中。

保罗就是一个很显著的例子,他比别人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的……。然而,他仍有极大的喜乐和盼望,因为他深信: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像保罗这些人为何在这么困难、恶劣的环境中仍然能够「得益处」呢?这经节给我们一个很重要的提示:「爱神」。一个「爱神」的人,必然是一个认识神、信靠神的人,因此,他们虽处在困难、恶劣的环境里,他们深信这一切都是神所允许的,并且神要藉着这一切试炼、陶冶他们,既是这样,这一切最终的目的也是为着使他们得益处。

这种认识非常重要,一般人都认为唯有在健康、富裕,或平安稳妥的环境里才能「得益处」,他们似乎很难接受疾病、贫穷或困难同样能使他们得益处。事实也告诉我们,一个不爱神的人,就是神赐给他安逸、富裕的生活,也不能从中得益,反而因「饱暖思淫欲」而犯罪。同样的,一个不爱神的人,也会因疾病、贫穷或困难而埋怨神、离弃神。

不论环境是顺是逆,神总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我们得益处;而我们是否能从中得益,关键在于我们是否「爱神」。不论何事临到我们,我们可以寻求从中得益--我们对待这些事的态度,决定了我们是否能从中得益。

当然,一提到「爱神」,我们都感到惭愧:爱神不够,信心不够!从某方面来看,这种感受是正常的(最怕的是我们自以为很爱神),因为自古至今,就是那些主所重用的仆人,也都感到自己爱神不够,何况是你我呢?虽然如此,我们仍需靠主的恩典,尽心、尽性、尽意的爱我们的主。如此,我们便能够体验到「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精意了。 ■

圣经 经节: 
罗8:28
access_level: 
10